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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3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年会上的讲话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3-685333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0 04:04: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3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年会上的讲话

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在2013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年会上的讲话 教育部副部长 鲁 昕 2013年12月15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在美丽的无锡市召开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民办教育协会2013年年会,共同谋划民办教育发展大计,共同展望民办教育美好明天。在此,我谨代表教育部向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奋战在民办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表示衷心的问候!

刚 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召开 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们党在新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决 定》提出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教育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任务。这次大会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狠抓质量”为主题,是民办教育界 深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会议开的十分必要和及时。接下来,我主要谈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三中全会对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指明了方向

《决 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时,要求“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 系”。这些都对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也为民办教育改革指明了制度性方向。我们要全面深刻理解《决定》的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大胆 实践,开拓创新,完善制度,努力开创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要毫不动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决 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教育同样是我国教育事业的 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在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供多样化选择、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激发教育活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发展民办教 育,推动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的形成。

二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民办教育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决 定》指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民办教育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 用。一方面,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紧密围绕市场和社会需求配置教育资源,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和职业学校,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设置专业和创 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树立市场优胜劣汰意识,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欢迎、办学形式多元、高质量有特色的品牌,不断提高民办教育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政 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宏观统筹,做好法律法规、发展政策、制度标准等工作,努力为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积极创新办学体制。《决 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社会力量举 办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方式举办民办教育。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混合所有制学校法人资产结构,允许学 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等以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师生创造的专利等成果经评估后成为学校的出资。新世纪以来,独立 学院的快速发展为高等教育大众化作出了贡献,这种优质公办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的办学形式带有混合所有制的基本特征,要鼓励具备独立的法人、校园、教学、财 务、招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条件的独立学院,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学校的实现形式。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也鼓励公办学校、民 办学校通过相互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互相支持,合作办学。探索委托管理等办学形式。鼓励中外合作办学。四要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决 定》要求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教育领域也需要解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平等竞争 问题,这对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至关重要。当前,在法人属性、税费优惠、财政扶持、产权归属、教师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少政策和法律障碍。我们要按照《决 定》精神,坚决消除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项歧视政策,在法律法规和制度上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

五要深化民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决 定》指出,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民办教育改革在教育内部,涉及招生 考试、培养模式、课程学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在外部环境上,涉及登记、产权、税费、社保等政策法规;在管理体制上,涉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众多部门。因此,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使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要坚 持综合改革,注重顶层设计,强调系统理,制度设计要具有综合性,政策实施要注重配套性。

二、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成绩和工作进展

(一)发展现状

据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近14万所,在校生3911万人。其中:幼儿园12.5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9%;在园儿童1853万人,占全国在园儿童总数的50%。普通小学5213所,占全国普通小学总数的2%;在校生598万人,占全国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6%。普通初中4333所,占全国普通初中总数的8%;在校生451万人,占全国普通初中在校生总数的10%。中等职业学校2649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21%;在校生241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1%。普通高中2371所,占全国普通高中总数的18%;在校生235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普通高校706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29%;在校生533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2%。

(二)主要成绩

民办教育的发展,对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是全方位的。一是扩大了教育资源供给,增加了教育选择机会,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特色化、选择性的教育需求。二是丰富了社会教育资产,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民办学校现有资产4500亿左右,每年为财政贡献不少于1500亿、在校生日常消费总计近3500亿,为社会提供了300多万个就业岗位。三是创新了办学体制机制,激发了学校发展活力。民办学校在内部管理、教育教学、家校互动、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显示出较强的改革活力。全国已有5所民办高校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有的地方已出现民办中小学“一位难求”的现象。

(三)工作进展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民办教育的发展: 一是完善民办教育法律政策。今年,教育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目前,修订草案已于10月5日前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去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22条”),进一步明晰了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相关政策,拓宽了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的发展渠道,基本解决了教育内部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的问题。教育规 划纲要颁布之后,围绕解决民办教育发展宏观政策问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力图解 决困扰民办教育发展、涉及多部门协调的突出问题,如法人属性、分类管理、财政扶持、治理结构、政府服务等。目前,教育部正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决 定》要求修改完善文稿。

二是积极指导民办教育改革试点。截止目前,全国有23个省份也出台了扶持民办教育的地方法规和政策文件。特别是温州市,建立了推动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14个 配套文件。各地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如温州实行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江苏和福建确定了民办学校事业单位的法人属性,上海开展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 示范校建设并对民办学校资产进行监管,深圳落实民办教育师生公平待遇,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了一批具有改革示范意义的典 型经验,为地方经验上升为国家政策和制度提供了实践支撑。

三是积极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按照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26号 令要求,教育部党组明确了独立学院规范工作的基本原则:肯定成绩,实事求是,依法合规,规范管理;探索形式、创新发展、平稳过渡、内涵建设。我们研究制定 了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方案,督促独立学院规范办学体制机制,完善办学条件,优化高等教育资源、提升独立学院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今年6月,教育部举办了“全国独立学院创新与发展培训班”。今年7月,教育部启动独立学院试点验收工作,对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三所独立学院进行了试验收。通过试验收,进一步听取建议、了解诉求、凝聚共识、完善方案,为下一步推动独立学院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下一步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几项主要工作

第一,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体系。分 类管理是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世界各国私立教育发展规范的普遍做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 工作任务,教育部积极开展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并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研究。目前,正在起草完善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 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登记、管理和扶持。在登记上,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地方可以根据实际允许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营 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企业法人。在管理上,两类民办学校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收费政策。在扶持上,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差异化财政扶持和 税费优惠制度。

第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三 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政府补贴,就是要推动各级政府以奖补等方式,在学校建设、学生培养、教 师待遇、贷款融资等方面给予经费补助。政府购买服务,是支持民办教育的新型方式,各级政府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向民办学校购买就读学位、教师培 训、优质课程、科研成果、政策咨询等服务。助学贷款,目前已覆盖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政策上已经做到了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今后,要进一步加强 对落实民办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基金奖励,就是政府和民间组织设立基金,对为民办教育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捐资激励,要积极培育捐赠文化,疏通捐赠渠道,完善制度政策,对捐赠者和捐资举办的学校给以大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决定》提出的五项制度,完善《若干意见》。

第三,大力支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教 师队伍是民办教育发展的核心要素,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当前制约民办教育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教师队伍不稳定,总体素质与事业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造成这 一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待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决定》指出,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 体系。落实《决定》精神,我们要逐步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机制,使民办学校教职工在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保障水平与公办学校基本相当。这 是保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关键,各地和学校在这方面要进行积极大胆的探索,财政要通过奖补等方式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

第四,加强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决 定》要求,“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为我们转变民办教育管理方式提供了基本思 路。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健全管理机构,加强规划制定、政策完善和标准实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指导民办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 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质量监控和财务监管,完善督导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 设,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五,积极创新推动民办教育发展新机制。要积极推动民办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试点改革的成功范例和经验上升为示范和国家制度。要搭建民办教育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在教育部和民办教育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本月12号在北京成立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将一批坚持非营利办学,定位准确、管理规范、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民办高校组织起来,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国家和地方要积极争取设立财政专项,建设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的民办学校。

同 志们,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在民办教育的广阔天地,大有可为;从事民办教育事业,大有前途。我们要树立强烈的机 遇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全面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努力开创民办教育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篇: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2011年11月6日)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刚刚闭幕,全国上下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取得良好开局并向纵深推进之际,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在美丽的春城召开了发展大会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我谨代表教育部,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耕耘,奋战在民办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致以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介绍一些情况,谈几点想法。

一、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取得良好开局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国家先后成立了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教育咨询委员会,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先后出台了100多个重要文件,全面启动了l0个教育发展重大项目和l0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3 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已先后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地方教育规划。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推动教育改革的新局面正在形成。

《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为民办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得到了持续较快发展。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 1 育机构)11.9万所,在校翌达3393.0万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儿童比2009年增长了23.4%,普通小学在校生比2009年增长了6.9%,普通初中在校生比2009年增长了l.9%;普通高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比2009年增长了6.8%。另外,还有929.78 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1.研究制定促进各类民办学校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调研、梳理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为解决当前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学校权利、教师权益、会计制度、营利与非营利、合理回报、优惠政策、市场监管、政府服务十大问题,教育部去年5月成立了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民办教育专题规划》。起草前,赴上海、浙江、陕西、内蒙、吉林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了十几个省市的座谈会。经过对各种文件资料、有关部门相关政策的研究,反复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认真领会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对民办教育的一系列批示精神,起草了《若干意见》和《专题规划》。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修改完善政策措施。《若干意见》和《专题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们分别数次召集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有关社会团体和民办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民办教育试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根据大家的意见,我们对《若干意见》和《专题规划》文本进行了1 2 5次大的调整修改。目前,文本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中,同时,我们正在积极筹备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2.支持、指导地方改革创新,开展扶持民办教育专项工作

一是鼓励地方积极探索,为国家层面制定政策提供经验。教育部利用制定《若干意见》和《专题规划》的契机,支持、指导各地制定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采取边调研、边起草,边与地方一起研究的工作模式。对一些在国家层面暂时无法突破的问题,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目前,上海、浙江、重庆、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地,建立了民办教育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在民办学校信用担保、资产管理、财务运行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国家层面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了实践经验。

二是扶持发展有特色、高水平民办教育。教育部带头开展了扶持民办教育专项工作,支持和鼓励有特色、高质量民办学校发展。201 1年批准了l7所民办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1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中,5所民办本科学校获得了研究生招生资格。

3.地方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取得可喜进展

一是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正在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省市和一些学校积极有序地推进,经过充分论证、大胆探索,初步理清了改革思路、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步骤。例如,浙江省温州市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 3 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9个配套文件,在地方财政资助、教师平等待遇等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并表示要把“全国试点做成全国示范”。

二是理清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思路。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后发布了本地区《教育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大力扶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思路。天津、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宁夏1 1个省(区、市)还陆续下发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

二、完善政策制度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供求关系的变化,民办教育面临结构、特色、生源、投入等多方面的挑战。因此,我们既要科学谋划未来发展,也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应着力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支持各类民办学校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这就要求我们采取积极的措施,吸引、吸纳社会资金办学,为捐资举办的学校、出资不要求回报的学校、出资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创造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支持发展的基本导向是支持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规范发展。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要通过政策引导民办学校内涵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优惠政策的作用,使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特色鲜明的民办学校得到更多的支持,从而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在支持各类民办学校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校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民办教育工作者的支持力度。

支持发展的根本措施是落实鼓励、扶持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对民办学校的一些优惠政策尚未落到实处,主要原因是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与政策之间衔接不够。我们认识到,要做到支持发展,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同一致,借鉴、吸纳地方成功的实践经验,制定并落实对民办学校财政扶持、税收优惠、资金筹措、建校用地、师资队伍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学校发展、教师社会保障等方面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2.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是政府、举办者、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

民办学校的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学生在社会地位、待遇上都是平等的,都依法享受国家资助、奖励等政策,社会各方面也要落实民办学校学生的平等待遇。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职业性质是相同的,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 5 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权益。民办学校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和师资队伍不稳定已经成为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吸引并留住优秀教师,就要提高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就要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就要改善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特别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建立政府、学校、教师个人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障新机制。昨天,在昆明调研,看到了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为教师解决住房问题,这都是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3.加快完善民办教育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从《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到《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民办教育法制建设日益完善,但仍存在制度和规范衔接不畅和落实不力的问题。从民办学校学生规模、从业者人数以及发展转型的现实需要看,加强制度和规范建设刻不容缓。规范不是限制发展,而是创造更广阔、更健康发展的空间,政府可以放开手脚去支持、鼓励,从而使遵纪守法、办学规范、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放开手脚去发展。规范也是对政府的规范,有利于政府在规定范围内、运用制度工具行使宏观管理职能,做好服务。

考虑到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加快以下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是对民办学校分类支持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已明确的和现实中存在着的捐资举办的学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 6 报的学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经营性培训机构适用的制度不尽相同,分类是协调各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的基础。

二是民办学校产权制度。此项制度涉及民办学校的资产所有权和归属权,以及学校法人财产权。产权不明晰,民办学校建设和发展就会受影响。

三是民办学校资产、财务和会计制度。资产、财务和会计制度关系到民办学校的正常运行,要将政府投入的资产、出资人投入的资产、办学积累的资产等分类建账、分类管理,保证公共性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和资产流失。

四是民办学校内部治理制度。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许多问题,部分民办学校管理存在家族化倾向,有的民办学校校长无法独立行使管理职权。要按照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结合民办学校自身特点,明晰董事会(理事会)成员的组成和运行规则,明晰董事会与学校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保障校长独立行使管理职能。

五是政府监督服务制度。目前,政府对民办学校管理主要靠行政手段,监督和服务职能没有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不够。要完善民办教育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建全部门协调机制,通过规划、投入、评估、引导等多种手段支持、服务和管理民办教育。要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创建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六是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制度。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和支持条件,把经过实践证明可行的优惠政策进行国家层面制度化建设,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三、开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人力资源需求结构、人口年龄和地区分布结构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每一所民办学校、每一位民办教育工作者都要主动顺应这种变革,现有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必须进行重大的转变和创新。我希望民办学校:

一要转变办学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办学理念,就要求我们重新思考为什么要办学,怎样办好学;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等问题。实践证明,只有具备积极科学的教育理念,崇尚投资育人的精神,实施素质教育,花大力气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只有站在经济社会发展、教育需求变化、教育技术革新的前沿,才能永葆民办学校的生命力,才能为民办教育自身发展开拓更广阔空间。

二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目前,我国学龄人口规模及其在城乡间的分布正在发生变化,适龄人口总量正在减少。民办学校要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发展模式必须从注重规模转变到提高质量上来,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三要转变学校管理模式,主动参与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和实践。民办学校要想在竞争中赢得社会公认的竞争力、体现独特教育价值,8 就必须充分利用体制灵活的优势,实施和探索现代学校制度,使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学校的管理规章向现代化管理水平迈进。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三年多来,为民办教育事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我们制定《若干意见》的过程中,协会积极主动参与,先后多次在不同范围内专门组织座谈会、研讨会,对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在此,向陶西平同志、王佐书同志和协会同仁表示衷心感谢!教育部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协会的工作,希望协会成为政府与民办学校沟通的桥梁,行业监督自律的平台,维护举办者、管理者、教师和学生利益的纽带,为民办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为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让我们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凝聚共识、破解难题、共谋发展,为实现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共同发展而努力!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

第三篇:2011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讲话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讲话 2011-03-31来源:《中国教育报》

鲁昕指出,实行产教结合是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机制。近年来,教育战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转变观念,改革创新,探索了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新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建设进程,大力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落实进程,职业教育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鲁昕指出,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城镇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些,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

鲁昕强调,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职业教育要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培养的理念,树立系统培养的理念,树立多样化人才的理念,树立人人成才的理念,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职业教育要转变发展方式,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更加重视质量提高上来,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职业教育

要按照“遵循规律、系统思考、服务需求、明确定位、整体设计、构建制度、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解决当前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脱节、重复办学、人才断层等问题。今年要重点做好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材开发等10项衔接工作,两年内形成体系初步框架,十年内建立完整体系。

鲁昕希望,教育界和产业界密切合作,共同完成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发挥行业组织最了解本行业领域的技术前沿、内在运作规律、人才需求的优势,使其在“教学指导、实习指导、教材指导、评价指导、规划指导、教师队伍指导、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布局指导”等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在法律层面上推进“现代学校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整合设计、一体运行。鼓励地方和学校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学徒培养”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实现方式。加强校企合作内涵建设,鼓励学校和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共建技能教室,共同培养教师,共同开发教材,共建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共同开展师生技能大赛,共同设立优秀技能人才奖学金等。

第四篇: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1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会上的讲话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推动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1全国职业教育与

成人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5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后的第一个职成教会,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会,也是第一次明确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统筹研究、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使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适应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研究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部署落实职成教工作。借此机会,我重点谈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今年是实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起步之年,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关键之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十年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和任务,职成教战线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推动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科学发展。

(一)经济发展步入转变方式、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在国际竞争与发展的大格局中,我国已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综合国力持续提升。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全年进出口总额近3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外汇储备余额已超过3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产量居世界第一位的工业产品已有220多种;国民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中国已步入了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今后五年,也就是“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当前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要求我们全面把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点:

一是我国进入了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实现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的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这些都给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新任务。日本、美国、德国等国家产业不断升级的关键在于职业教育的强大支撑,尤其是德国,之所以能够从容应对金融危机,并带领其他欧洲国家走出欧元困境,根本原因在于其具有雄厚的工业基础,特别是发达的先进制造业。而德国制造业的强大竞争力源于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和“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二是我国进入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时期。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这一系列战略任务的提出,必将带来新一轮的产业调整升级,势必带来新的就业岗位、新的就业方向,带来对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专业硕士等数量、梯次、规格和素质上的新要求。三是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要求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就业贡献率,必须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加强群众的择业、就业和创业能力建设。四是我国进入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速时期。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对公共产品的供给提出了全新需求,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发挥职业教育促进传统文化、技艺、工艺传承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提升。五是我国进入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施重点时期。国家要发展,人才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强国必强教,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教育科学发展步入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的新阶段

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正面临着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阶段。《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为实现从教育大国走向教育强国这一战略目标,必须提高教育质量。今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必须始终贯穿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质量不仅是针对高等教育,而是应该成为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无论是高等职业学校还是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核心任务。面对新阶段的新任务,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特别是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不够紧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强。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不畅;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难以适应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历史性转变。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符合国家的战略需求,提高教育质量反映了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在新阶段,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一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职业教育要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继续学习和职业生涯持续发展能力,服务于中国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历史转变。二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职业教育要加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开发,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式,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三要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职业教育战线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检验一个地区、学校和教师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工作的核心,把提高质量作为资金、项目和设备配置的基本依据。四要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制定职业教育质量的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职业教育要在专业、课程、教材、校企合作、教师队伍、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等方面制定和实施科学的质量标准,引入行业、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五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职业教育要着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开展实践教学、指导实习实训、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能力。

(三)职业教育发展步入体系建设的新阶段

工业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和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德国、瑞士等国家提升和保持其产业、企业和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是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而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必须建立在高水准的国家职业教育体系上。在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更加注重提高质量的背景下,作为薄弱环节的职业教育,要提高质量,满足国家产业体系建设的要求,也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基本途径和战略举措,也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

“十二五”时期,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代特点,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顺应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服务的强烈诉求,必须从解决现行职业教育体系的问题入手,尽快解决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脱节、在有些产业领域重复办学、而在另外一些领域出现人才断层等许多突出问题,科学规划、系统设计、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目前,职教战线要凝聚共识,明确任务:一是要明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本内涵。所谓“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就是要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快建立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这样的体系内,各类教育要科学定位、科学分工和科学布局,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多样化。发挥中等职业学校的基础作用,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高等职业学校的引领作用,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途径,重点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探索高端技能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制度,系统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支撑国家产业竞争力的能力。二是要明确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途径。要建设这样一个目标长远、内涵丰富、服务国家战略安排、满足各方面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求我们坚持“遵循规律、服务需求、明确定位、系统思考、整体设计、构建体系、科学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阶段目标任务,不断取得成效。坚持问题入手,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在理念、结构、质量、脱节、投入和制度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坚持科研先行,将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转化为立项课题,开展全局性的系统化、针对性研究,为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坚持分类试点,在确立体系建设阶段任务、工作重点、具体模式等方面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实际,通过试点的方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三是要明确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阶段性任务。坚持分步推进,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建立职业教育体系。今年要重点做好“十个衔接”;今后两年形成职业教育体系的初步架构;力争十年内建成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十个衔接分别是: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教材、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招生制度、评价机制、教师培养、行业指导、集团化办学等。

二、准确把握“十二五”职业教育改革新任务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大好形势,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为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对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时代要求,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今后10年特别是“十二五”时期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共有九项任务需要长抓不懈。

(一)更新人才观念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现代产业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尤其是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必须首先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一是要树立全面培养的理念。全面培养就是对所有受教育者的培养和对每一个受教育者全面发展的培养。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开放办学。要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以及综合职业素养,不仅教会学生一技之长,而且培养其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端技能人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都要以全面发展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围绕这个目标,在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理念等方面进行创新。

二是要树立系统培养的理念。必须按照技能型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成长规律,系统确立和更新职业教育观念、专业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模式、考试评价模式等,改变职业教育脱节、断层或重复的现象,科学布局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和专业硕士学位等人才培养的规格、梯次和结构。

三是要树立多样化人才理念。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产业和岗位结构,客观地决定了人才类型、结构的多样化。职业教育是培养经济社会不可缺少的技能型和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才能优化国家人才队伍结构,建设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强国。

四是要树立人人成才的理念。不仅普通教育培养的是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也是人才,并且是其他教育难以供给的技能型人才。要将“人人成才”的理念真正融入到教育体系、教学环节和育人实践中,只有通过不同的教育类型培养出不同规格、同等重要的人才,逐步解决社会鄙薄职业教育的传统观念,才能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五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的国际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的多样化需求,必须建设一个充分反映现代教育特点、契合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和符合本国实际的终身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这一过程中具有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因此职业教育必须使所有受教育者具备终身学习的基础和能力,要为人的终身学习奠定基础,要在教会学生一技之长之外也奠定其理论基础、技术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基础。

(二)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双重要求:一方面职业教育要转变自身的发展方式,另一方面职业教育要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人才支撑。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做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扣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职业教育要适应国家需求、产业需求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必须加快转变自身发展方式。推进这一转变的历史使命是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核心任务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基本内涵:一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注重规模扩大,向强化内涵、提高质量转变,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着力提升支撑国家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二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中等、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不够,向促进各类职业教育统筹管理、系统衔接和协调发展转变,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和多元化人才需求的能力;三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由主要依靠政府及其教育部门主导推进,向依靠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协同推进转变,有效凝聚各方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发展职业教育,增强其发展生机与活力。

为了扎实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教育部近期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组织起草了中高职协调发展、加强行业指导两个指导性文件,计划在上半年印发实施。

(三)健全办学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当务之急是要准确理解办学机制的内在要求。比如,“政府主导什么、怎么主导?”“行业指导什么、怎么指导?”“企业参与什么、怎么参与?”,这些问题既需要理论探索,更需要实践创新,需要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一是要加强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整合、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规范、督导监管、依法治教等方面发挥宏观管理、综合协调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职业教育统筹,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二是要强化行业指导。行业最了解产业发展的技术前沿、市场运作的内在规律、企业用人的实际需求。行业和企业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主体力量。加强行业指导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供条件,支持行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支持行业在“教学指导、实习指导、教材指导、评价指导、规划指导、教师队伍指导、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布局指导”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努力将行业部门、行业组织、行业专家作为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的依靠力量、指导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力量、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实施学校科学管理的推动力量。三是要推进大中企业参与。要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尤其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优势,加强与国家122户国有大企业、省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合作。对于已形成覆盖全国产业链的国有、民营、股份制企业,要制定和实施合作推进计划,鼓励其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密切开展校企合作,努力做到所有中高职国家示范学校、国家重点学校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学校建设、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和教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四是要深化校企合作内涵。强化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建设,推进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根据当地和本校实际,大胆探索校企合作的实现方式,可分别实行“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学徒培养”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模式。重点支持政府、行业组织、示范学校和覆盖行业的企业牵头举办行业型、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利益链”、“产业链”和“教学链”融合,努力使集团化办学成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有效实现形式。

(四)创新培养模式

树立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理念,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彻底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探索校企合作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校企共建职业学校、共建实训基地、共办急需专业,共同培养教师,共同开发教材,共建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委托培养、订单培养。积极营造工学结合和实践教学环境,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根据学生特点、专业类型和教学规律,采取工学交替、分段培养等方式,科学安排职业学校学生的实训教学和顶岗实习。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有条件地区要支持学校和企业实行招工与招生一体化,特别是针对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中小企业,推动现代学徒制广泛实施。

(五)建立国家制度

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职业教育法》修订,充分挖掘和深入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经验,将成功案例上升为国家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领域包括:建立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制度,切实把职业教育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健全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教育公益性质,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在制度建设、经费投入、管理监督、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相应责任和分工。建立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行业专家指导职业教育的作用。完善职业教育企业参与制度,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学校制度创新。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在终身教育理念指导下,改革中高职招生制度,重点建设技能型人才继续升学或继续学习的考试制度,重点突出技能考核。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制度,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建立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依法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健全就业准入制度,继续加大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力度。

(六)完善质量标准

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提高转变,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阶段性任务。要求我们把提高质量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离不开教学、师资、专业、管理、建设等领域各项具体标准的支撑。

今后一个时期,要完善职业学校建设标准、专业设置标准、课程体系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实训教学环境建设标准、质量评价标准。支持省政府制定本地区重点发展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鼓励各职业教育机构、研究机构和行业企业开发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的职业能力课程和教学项目、教学载体,促进国家职业教育标准与行业企业岗位技术标准和用人标准全面对接。

(七)增强基础能力

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着力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使其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调整升级、企业岗位用人和技术进步的需求,发挥示范学校的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国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强化内涵、提高质量。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建设,努力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学校实践教学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通过兼职聘请、企业实践、岗位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建成一支能够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水平,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高素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八)强化投入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立足职业教育公益性质,切实履行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加大职业教育经费资源整合和统筹力度,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今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的指导意见。继续将高等职业学校财政预算纳入普通高等学校系列。逐步推广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的做法。教育部将会同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整合社会财力资源,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希望各地抓紧工作,着力建设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长效经费保障机制。

(九)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结合的优势,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重点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信息资源开发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普遍提升职业教育工作者的信息素养,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以信息化带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利用信息技术开发仿真实训软件,以此来解决部分专业领域学生实习岗位紧缺和不足的问题。湖南、辽宁在这方面已有很好经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同时,继续办好每年的信息化教学大赛。

三、全面落实今年职成教改革和发展的新举措

目前已进入5月份,我们要统筹安排全年工作,抓紧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特别是要增强成果和绩效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服务大局、带动全局的关键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放松、下功夫、见实效。

(一)抓紧制定实施事业规划

争取年内印发《职业教育专题规划(2010—2020年)》和《继续教育专题规划(2010—2020年)》。与此同时,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内涵建设,教育部将陆续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修改好职教法,制定好校企合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希望各地不失时机地加强统筹规划,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教育发展规划,将其作为当地“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作为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制定高职五年行动计划

今年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开局之年。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践中具有引领作用。要制定出台《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2011—2015年)》,推动高等职业学校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以提高质量、创新体制、优化结构、建设体系为工作重点,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家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重要贡献。

(三)落实中职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中职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是职业教育战线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个标志性的实际行动,它起源于各界的愿望,形成于大家的共识,执行效果也取决于各地的共同努力。今年是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个年头,是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行动计划已经明确了各地作为联系点分工负责的计划和项目,希望各地积极努力完成时间表上的任务。今年年底前,我们将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完成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一是要加强统筹,切实做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820万人的任务,中职招生任务的完成与否关系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和所转移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水平。扎实做好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要推进招生模式改革,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免费接受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农民工、在职职工等。三是要调整招生专业结构,适应国家和区域产业调整需要,合理安排不同专业的招生规模,增强人才培养和服务产业的针对性。四是要加强区域合作,拓展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合作办学内涵,教育部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促进东西部之间招生工作的深度合作,一方面解决东部地区技能型人才缺乏的问题,另一方面解决西部地区孩子“有学上”和“能就业”的问题。五是要健全和落实职业教育资助和免学费政策。继续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要加强资金发放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五)深入推进产教对话协作

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突出特色。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与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对话活动。今年对话的主题和内涵是强化行业在人才预测、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办学机制。计划安排12个对话。3月底已在苏州举办了中国职业教育与开发区对话活动。本月底和下月初,将分别与商业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产业开展对话活动。希望各省市给予高度重视,将对话活动作为促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抓手。二是切实发挥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和43个行指委的作用,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工作任务,将其作为完善行业指导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三是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今年,我们将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重点支持行业型、区域型和混合型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积极探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建设,同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制度性文件。

(六)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教育部已印发了举办今年大赛的通知,各分赛项的通知正在陆续印发。大赛期间,还将举行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促进“学生作品”变成“企业产品”,并进而成为“市场商品”。同时将举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展示会、第九届职业教育仪器设备展示会、中高职协调发展座谈会、职业教育历史上第一次科研工作会议、“永远跟党走”职业学校育人事迹报告会和民族地区学生才艺展示会等活动,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希望各地认真组织参加今年大赛和系列活动,加强竞赛机制建设,注重建立大赛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效机制,通过大赛选拔一批优秀人才。

(七)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德育课课程改革。组织开展德育工作者国家级培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调查。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办好第八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思想实际、心理特点和受教育特征,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其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标准与教学指导方案的开发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作用,开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高等职业教育对接的教学大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启动创新示范教材评选工作。修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规范。推广示范性高职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九)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做好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第一批项目学校建设和第二批项目学校的启动建设工作。推进中职基础能力建设(二期)项目落实。推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改革办学体制和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积极推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项目。各地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职业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开展中职教职工编制标准调研工作。召开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二是启动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继续举办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骨干校长高级研修班和职业学校领导培训班。三是开展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工作评估。继续确定一批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

(十一)着力办好农村职业教育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筹备召开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二是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和农民工培训工作。继续实施教育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点”工作。三是支持民族地区、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西藏和新疆等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指导办好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

(十二)加强成人继续教育工作

今年,要深入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着力研究加强终身学习体系的建设。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启动并推进“探索开放大学建设”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推进自学考试改革。二是推进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与共享。启动实施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计划、广播电视大学示范性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三是稳步发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加强网络教育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统考、年检评估等工作。积极推进试点高校网络教育资源向农村、社区、行业企业和部队延伸。四是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继续推动2011年全民终身学习周活动。五是加强成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开发职工终身学习课程。

同志们,这次会议很重要,教育部党组十分重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节约时间与经费,也是为了发挥现代网络技术优势,让更多的同志参与交流、了解会议内容,我们采取了远程、开放的视频会议方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要求、虚心借鉴发言地区和单位的经验、深入研究会前印发各地征求意见的两个文件,并将关于会议和文件的建议及时反馈我部。2011年是承上启下之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职成教战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央战略部署,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着眼长远、立足当今、积极进取、有所作为,增强历史责任感,把工作目标定位在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上,把主要力量放在改革创新上,把工作重心放在提高质量上,加快提升职业教育的经济贡献率、就业贡献率、市场针对性和社会吸引力,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工作任务,为“十二五”职成教事业发展奠定基础,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五篇:鲁昕副部长在教育部2010工作会议上的讲话(teniu推荐)

鲁昕副部长在教育部2010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14日)

2009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部和战线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在中等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和全国校安工程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2010年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民族教育自身跨越和与全国同步发展、完成三年校舍改造加固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0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中等职业教育

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为载体,按照“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保障职成教科学发展的制度建设和支撑国家产业升级特别是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能力建设,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一是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制定实施2010-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以事业发展、服务产业、改革创新、基础能力四个方面为主要任务目标,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提高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实施支撑产业建设能力、教产合作与校企一体、资源整合与东西合作、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校长和“双师型”队伍建设、专业课程体系改革、信息化能力建设、宏观政策与制度建设等10个分计划。通过三年行动计划这个载体,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大产业振兴、战略性新产业发展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是落实免学费政策巩固提高中职培养能力。全面贯彻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省要依据4部委文件标准和范围,结合省情细化落实,有条件的地区要努力做到对困难家庭学生全面覆盖。办好涉农专业,振兴农业职业教育,增强中等职业服务现代农业的能力。分类指导各地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比例,协调有关部门研究鼓励东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的招生政策,引导西部地区初高中毕业生到东部地区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探索建立适应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求的灵活学习制度,满足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城镇化和服务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能力。完成中职招生830万,可比口径增长5%的工作目标。

三是深化教学教材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筹备召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启动新一轮教学教材改革创新。突出改革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重点创新教学环境、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等关键环节。修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全面解决五个对接问题:即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岗位技术标准、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的深度对接。创新教材和课程体系,努力实现三个目标:即提高学生就业创业和继续学习的两个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得到职业资格和学历的两个证书;增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两个能力。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创建教师和学生共享优质职教资源两类平台:即教学教材与工厂生产技术环境全面对接的模拟实训软件、学生学习专业课件的资源平台;满足教师教学

和学生学习需求的教学课件、专业教材课件的资源平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同办好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四是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学校管理制度建设。认真履行教育行政部门宏观规划、指导职业教育的职责,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创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制度和政策环境。研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指导和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和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研究推进“双证书”制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准入制度研究和《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实施依法治教、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尽快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探索“工学交替、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实现形式和强化管理基础制度。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政策,组织和引导学校企业社会共同支持和加强学生实训、实习全过程的管理,从国家宏观制度、政策到学校微观制度、措施全方位全领域创造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社会环境。

五是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整合优化资源,引导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建设规划,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建设质量较高、规模适宜、效益最佳、实力较强的中等职业学校。共享职教资源,促进学校办学与产业园区、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通过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优化学校和专业配置,建设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优质职教资源的共享平台。制定学校设置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三年内力争使80%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协调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共享实训基地和县级职教中心能力建设;启动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改革创新建设计划、1000所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继续实施中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和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讨计划。研究宏观政策,解决中职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制度缺失、政策不配套、措施不具体等问题,引导各级政府、社会各界、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增加投入,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六是坚持分区规划和分类指导。东部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办学特色,建设优质资源,拓宽办学视野,扩大示范效应。支持北京上海建立现代职业教育新体系,支持天津建设国家职业教育示范区,支持广东通过职业教育再造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的生产力,支持辽宁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模拟实训软件和新教材课件两类资源,支持江苏等省建设工业园区和职教园区合作新机制;鼓励引导东部地区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已创造的优势,为中西部地区提供办学的新理念、新机制,中东西共享优质职业教育发展成果。中部地区,继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尤其加强农村、农业职业教育,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的协调发展。支持河南湖北等省以国家职业教育试验区建设为载体,提高符合区域经济特点中高等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为统筹城乡发展和中部崛起提供技能型人才支撑。西部地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职业教育投入规模,支持重庆、四川城乡一体化职业教育运行机制建设,落实中央对西藏、新疆中职软硬件投入的各项政策;通过东西合作,满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及高中阶段对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需求,举办新疆西藏内地中职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支撑现代农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制定《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推进计划》;通过组织联合办学、集团办学、对口支援、校际交流、教师互派、远程教育等方式,促进西部地区共享东部优质教育资源。

七是推进成人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加强成人职业技能培训,以广播电视大学、中等职业学校、社区教育机构为主体,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成人继续教育,提高社会成人职业技能和就业再就业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制定社区教育管理规范,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方

探索建设社区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鼓励副省级城市在50%以上的社区建设社区教育机构,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升级对各种教育的需求。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街道(乡镇)等各类学习型组织,推进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教育培训制度,为在职职工职业生涯持续发展,特别是帮助农民工和新一代农民了解、熟悉、适应城市生活和就业环境提供学习机会。完成9000万人次农民工农业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民族地区教育与全国同步发展、双语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人才培养4项任务,以制订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为载体,做好6项重点工作:

一是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认真筹备并适时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拟提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制定民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分规划和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双语教育,加快推进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进程,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努力增加内地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合格人才规模,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与全国同步达到小康水平提供教育支撑。落实好全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具体政策项目和措施。

二是继续抓好抓实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全过程、全覆盖,印发《全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地方课程和考核考试范围。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指导并组织编写适合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实际的教育教学资源,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搭建宣传平台,筹划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以民汉双语为表达形式的文艺汇演和宣传工作。以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和认同感为指导,研究启动“五个一百”工程,为少数民族少年儿童制作符合各阶段认知特点的系列读物,让孩子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实现对祖国、民族文化的认同。

三是加强双语教育指导工作。以全面提高双语教育质量为重点,促进学前双语教育、双语教育衔接体系建设和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汉语教育调研和学术研讨,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增加汉语授课课时,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制定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双语教育资源开发、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办法,成立全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指导委员会,为不断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四是落实扶持西藏、青海等四省藏区和新疆教育发展的政策和项目。认真贯彻西藏和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好西藏和青海等四省藏区教育事业跨越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内地西藏中职班的招生和管理工作;落实好新疆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各项政策和重大项目,细化双语衔接体系建设、双语教师攻坚和南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三个重点实施方案。为实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跨越发展的各项目标创造条件。

五是积极推进其他民族地区教育与全国同步发展。根据中央关于支持广西、宁夏等省(区)发展的有关政策,结合各省(区)“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其他民族地区和边境县,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中等

职业教育,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提高标准。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提高办学质量,提升教育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升级的支撑能力,实现与全国教育同步发展。

六是继续办好内地民族班。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办好内地民族班的战略部署,落实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扩招任务,举办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混合编班,提高办班学校的基础能力。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做好内地民族班维稳工作和强化应急机制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教学水平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实事求是研究解决内地民族班教师编制、班主任待遇、公用经费、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等问题。

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坚持按照工程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做好7项重点工作:

一是科学利用排查鉴定结果和完善工程规划。校舍安全工程主要任务是解决现有校舍安全达标问题。已结束的排查鉴定是严格按照新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逐校、逐栋实施的,并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了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鉴定结果科学、客观、合理。各地要科学分析和利用好排查鉴定结果,完善工程规划,进一步明确工程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实事求是地确定三年工程任务。要依据文件、结合省情,突出工程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先解决“危”,即现有校舍的安全达标问题;其次解决“还”,即按新的安全标准恢复建设被拆掉的有隐患校舍。对基础条件差、危险程度高的校舍,要在规划中优先安排加固改造。要利用好以省为主统筹制定规划的契机,按照城镇化进程规律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要求,合理制定校舍加固改造计划。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解决安全问题,切实做到能加固的尽量加固,切忌搞超安全标准的大拆大建。

二是依据国办发〔2009〕34号文件,结合省情确定辖区内工程实施的重点。校舍安全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使所有校舍达到安全标准,具体包括两方面任务:一方面,是对“两区”及其他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另一方面,是对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从排查鉴定看,三年完成加固改造任务难度确实不小。因此,各地要结合省情凝炼目标和重点,进一步将三年工程任务聚焦到“两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他地区校舍的加固改造,由各地根据本地区校舍安全状况、财力等实际情况稳步推进。中西部省份要突出重点,加强统筹,集中一切力量和资源解决好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人口稠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的加固改造问题。

三是准确把握和执行技术标准,指导重点地区和技术力量薄弱地区的加固改造。2010年是校舍加固改造最集中的年份。各地要结合实际,在技术上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和专家组的主导作用,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以及工程实施细则、工程技术指南的要求,设计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的加固改造方案,形成典型案例,加以推广应用。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骨干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定期巡查各地工程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指导,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对建设任务重、技术力量薄弱的县(市),要采取任务包干、专人蹲点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帮助。

四是积极调配工作力量,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工程推进机制。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各级各部门职责的省级政府统筹工程,国务院已明确校安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巩固已形成的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和完善规划、设计、勘察、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责任机制。紧紧依靠建设、地震、国土、公安、水利等专业部门,安排和调配好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围绕组织工程施工这一重点,坚持和完善办公室例会、工作调度、信息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加固改造任务重、技术力量薄弱、工程进展较慢的地区进行及时调度和指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2010年工程进入全面加固改造施工阶段,资金需求量很大,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主动地向政府汇报工程进展情况,争取列入本地区民生工程,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地方债券资金、缓建楼堂馆所、压缩政府和事业单位办公经费、调剂土地出让金、预算外资金调入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安排加固改造资金。工程实施以来,一些地区在工程资金筹措上已探索了很多好的做法。如新疆从2009年新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5亿元中安排了20亿元;陕西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安排了24.6亿元。这些地区的经验证明,只要政府重视,一定能解决好资金筹措问题。各地要继续落实工程实施中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工程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费用,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给予支持。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进一步降低加固改造成本,走“成本不高但质量高”的技术路线,校舍要安全实用,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加固改造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刀刃”上。许多省份的实际施工案例表明,新建校舍的每平方米单位造价在900-1300元左右、加固项目在300-500元左右是比较合理的,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并做好上述三个方面的工作。

六是解决好档案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目前,各地都已建立了校舍安全档案室,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也开始部署运行。但一些地区仍存在档案资料不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地要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完善和档案室建设的验收工作,查补缺失档案,完善电子档案,健全管理制度。要按照校安工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场地、资金、设备、人员等必要条件,2010年完成单机版与网络版的对接工作,实现全国联网。

七是继续强化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行政、技术和社会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将工程质量摆在首位,狠抓质量管理,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要组织技术专家、工程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和采购关。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教育督导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行政监察、专项审计以及教育督导,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协调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严把施工现场安全关,坚决杜绝安全工程出现不安全的问题。要严把工程验收关,坚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的校舍才能交付使用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加固改造工程,要依法依规追究各环节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监督举报电话、工程信息公开等手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监督。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2013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年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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