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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24-794397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3 01:01: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

⑴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

⑵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过程与方法

用对比的方法认识宪法的作用和法律地位,学会从不同方面看问题

情感态度价值观

树立宪法至上观念,能够认识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核心也是依宪治国,宪法具有最大权威,神圣不可侵犯。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写传宪法,勇于维护宪法。

教学重难点

重点: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难点:1.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教学过程

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导入:课本材料:《法律家族聚会》 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看看法律家族都有哪些成员。为了弄清这些成员在其家族中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请其中几位作自我介绍。

(请6位学生分别以旁白、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角色,朗读教材楷体字部分)

提问:宪法与其他法律有什么不同呢?其何以成为家族的“龙头老大”呢?(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其他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问题。那么什么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呢? 授新

阅读教材:P78—81页,思考并回答:

1、我国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宪法的地位及其作用: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宪法主要内容(板书)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从内容上看,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

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宪法第2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文化教育权利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仍法纳税、劳动、受教育等。

3、我国现行宪法的构成

1982年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它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阅读思考:小齐为什么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她是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的? A学生讨论并回答。B教师小结:(1)因为:a、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b、认真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懂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2)以法律为武器,采用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怎样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阅读教材P80—81页,思考:你能说出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吗?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法律的强制

力和约束力

1、为什么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①宪法是其它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与普通法律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③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制定

宪法: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修改 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绝对多数)通过。

普通法律:全国人大主席团、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相对多数)通过。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三、小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同点主要内容法律效力制定修改程序普通法律规定某一方面的问题依据宪法制定,不得违宪,否则无效,应立即修改或废除一般程序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制定与修改,程序和要求比普通法律更严格相同点 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我国反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第二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巩义市小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李瑞花 《课程标准》对此的要求是:“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树立宪法意识。”因为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实施宪法目的是有效贯彻依法治国的原则,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首先要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所以在整个法制教育中,宪法教育居于核心地位。同时宪法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每位公民都有必要了解宪法、掌握宪法,所以本节课内容又是宪法教育的基础 【学习目标】

1、通过阅读课本和材料分析,归纳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原因。

2、通过观察法律体系金字塔的图示和阅读课本,说出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的表现。

3、通过具体材料分析探究,感受宪法与生活的关系,树立宪法意识。【教学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难点】懂得宪法和普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树立宪法意识。【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方法一:

读一读,你发现了什么?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每年12月4日,即现行宪法公布实施的日子,为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每个法制宣传日均有一个主题。

2001年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2002年的主题是“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2003年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2005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007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2008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思考:上面几段资料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并过渡到新课:上面几段资料说明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新课教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一、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板书)学生回顾前面所学知识: 出示图片:打击犯罪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首先应该依据哪部法律? 学生回答(略)。教师归纳:

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出示图片:宪法

因为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根本问题。学生齐读教材中关于宪法第一条第一、第二款规定。教师:你还知道其他根本问题的相关内容吗? 活动一:知识抢答一

(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4)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的权利;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

(5)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它:公民有劳动的义务;有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国家的标志是什么?(国旗、国徽、国歌。)

…… 教师作好各组抢答结果记录。

建国以来,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宪法,1982年宪法是现行宪法,曾做过四次修订。它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出示图片:历次宪法颁布及修改时间 活动二:知识抢答二

你能说出下列描述分别指的是哪部法律吗?(1)在法律家族中我最严厉,主要是管犯罪的,对于犯罪分子,我会用刑罚来处罚他,直至判处死刑。(刑法)(2)我主要管公民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如损坏东西要赔偿等等。(民法)(3)我主要管各级政府怎样行使职权。(行政法)(4)我主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5)我主要关注和保护环境,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惩罚。(环境保护法)(6)我主要管国家的基础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教师:你能再举一部法律出来吗? 学生举例。

教师作好各组抢答结果记录。教师:由上面几部法律的分工我们可以看出,它们都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学生继续抢答:由上面的学习我们可以总结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第一个不同之处是什么?

学生回答(略)。教师归纳: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不同之一: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板书)活动一:慧眼+慧脑 教师:仔细阅读下面的几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你发现了它们的共同之处吗?说明了什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学生回答(略)。

教师:它们的共同之处是:这些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这说明了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根据。

教师提问:为什么把宪法作为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根据?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因为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所以,把宪法作为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根据。

教师:继续阅读下面的材料,你又得出了什么结论?

(1)宪法规定了公民人身自由权,于是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2)宪法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于是民法规定了物权、债权,刑法规定了侵犯财产罪;(3)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格权,于是民法规定了对人格损害的赔偿,刑法规定了侮辱罪、诽谤罪;

(4)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权,于是刑法规定了打击报复罪;(5)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居住权,于是刑法规定了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表现一: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根据,而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与普通法律的这种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即宪法为母法,普通法律为子法。

回到教材,运用教材中的图表对上述知识进行巩固。活动二:透过图表寻答案

学生完成教材中表格中的空格。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法律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

这个表格中的内容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回答(略)。

教师:这个表格再一次告诉我们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的“母子”关系,即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正因为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根据,因此,宪法和普通法律法规之间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关系。

学生根据教材的“金字塔”,叙述宪法和普通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教师举例说明: 活动三:案例分析 播放动画:孙志刚案 2003年3月17日,27岁的孙志刚在广州的大街上行走时,因为未办理暂住证被收容。三天之后,孙志刚在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打死。

5月16日,许志永、俞江、滕彪3位青年法学博士以公民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违宪审查。

6月18日,国务院宣布废止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教师提问:为什么国务院要宣布废止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因为它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了。结论:

表现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教师提问: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学生回答(略)。教师归纳:因为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则应对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或废止。

表现三: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表现四:同普通法律相比,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学生自学教材“相关链接”内容后完成下面的表格。(宪法)

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绝对多数)通过。

(普通法律)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全国人大主席团、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相对多数)通过。

教师提问:为什么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要更为严格? 学生回答(略)。

教师归纳:因为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在制定和修改宪法时必须严格谨慎,才能保证宪法内容能更符合人民和国家的实际,才能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巩固新课】

利用知识树梳理本课的重要知识点。

【知识运用】

宪法规定的都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是不是离我们普通人太遥远,和我们毫不相干?

阅读材料:某市进行旧城区改造,许多房屋面临拆迁。张某有私房一处,也在拆迁的范围内。因为就拆迁补偿的有关事宜同开发商没有达成协议,张某不同意拆迁。后来,开发商见事情拖得太久,耽误施工进度,就派来铲车要强行拆除张某的房子。张某手拿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站在自家房前,挡住铲车,大声呼喊:“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你们这样做是违反宪法的!”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气愤地说:“快让开!宪法算老几?我们是根据市里的拆迁条例来办事的。”张某说:“宪法刚刚修改过,你那个市里制定的拆迁条例和宪法不符,不能算数。”工作人员说:“市里搞拆迁,本市的拆迁条例不算数还有什么算数?”双方一直纠缠不清。

1、你认为谁的观点更正确?为什么?

2、这件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教师归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33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上面三个案例中的主人正是依靠宪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树立宪法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宪法的习惯,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课后反思】

第三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初三政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执笔人

钱向君

刘洪云

一、课程标准

本课是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学期第十课。主要讲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课文从三个角度比较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最为严格。通过比较,使人们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从而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有利于我国的依法治国。

二、学习内容和学情分析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第十课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教学的难点。只有准确认识与充分理解此观点,才能使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勇于维护宪法的尊严。进而,才能真正理解后面的问题。

同时,由于学生是首次接触宪法的相关知识,理论性又很强、有点枯燥,理解上较困难。教师在教法上有一定难度,所以这也是一个难点。

2、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此问题是第一目的起点,也是一个重点。因为只有充分理解了关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领会了宪法内容的特殊性,知道了宪法在内容规定方面与普通法律不同时,才能进一步、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等问题。

3、在我国,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对于九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很清楚。例如,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我们很远等等。帮助学生正确地看待和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引导他们更好的关心国家大事,参与国家管理,依法行使政治权利。

三、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2、能力目标

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3、教学重点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是本节课的重点。

四、评价设计

根据美心国理学家布鲁纳提出的“知识结构”和“发现学习”的理论,并与之相对应的程序教学原则,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活动,提高对所学知识的掌握、转换和迁移的能力。我在这节课采用对比和设疑式教学法,以设疑、激疑、质疑、解疑为课堂教学重要模式,通过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式学习的途径,达到教学目的。

五、学习过程

(一)导入新课

运用课本37页的材料,回答:为什么我国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就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 阐述二框题之间的联系,第—框题是全课的基础,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才决定了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后一框题的内容又都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具体体现。

(二)讲授新课

1、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其他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问题。那么什么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呢?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板书)

提起国徽,同学们的脑海中马上就会浮现出它的图案画面,那么你们知道这些图案分别象征什么吗?

国徽图案分别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其中齿轮和谷穗象征着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整个画面鲜明地表现了新中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这一国家性质在宪法第一条第—款中作了明确的规定。(2)宪法对我国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板书)

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制度实质上是关于国家政权掌握在谁手里的问题。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

(3)宪法对我国国家根本任务的规定(板书)

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和伟大历史使命:“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其他的根本问题(板书)

除以上根本问题外,宪法还规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

再如,国旗、国徽,这是国家的标志。宪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五星红旗是我国的象征,代表着我们伟大祖国神圣不可侵犯的主权和尊严,五星红旗飘扬在伟大祖国的上空,象征着国家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尊敬它、爱护它,维护国旗的尊严,这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尽的神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

宪法同普通法律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呢?人们形象地把宪法叫做“母法”,而把普通法律叫做“子法”。那么,应如何理解这“母子”关系呢?

(1)什么是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板书)

前面已经说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这些规定是大的原则、大的框架,但还需要以这些大原则为依据逐步制定一个—个的普通法律,对各种问题作全面的、具体的规定。因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板书)包含两层意思:

第—层意思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如: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立即在1787年颁布宪法,而美国后来的大量立法,都是根据这部宪法制定的。我们国家也是如此。1949年先有共同纲领,这是一部临时宪法,然后才据此而颁布了婚姻法、土地法、工会法等。1954年,我国有了正式宪法以后的一切法律都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前几课中我们所了解的刑法、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等等,无一不是以宪法为依据和基础而制定的,是把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加以具体化,使之更具操作性,从而保证宪法精神乃至具体条款的贯彻实施。

宪法既然是母法,就应该赋予她“母亲”的尊严。宪法规定的根本问题都是最高原则,其他法律的内容一律不许同宪法相违背。如有违背、抵触,其他法律应该修正或者被宣布无效。第二层意思,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

以上说明了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宪法同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投影:《法律体系金字塔》请同学们观察图示,思考并回答这幅图的含义。目的是加深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认识。

(引导学生回答,说明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

(1)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的原因(板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因此制定和修改宪法是极其严肃的事情。如:宪法的变动势必会引起—系列普通法律随之而作必要的修改。所以,保护宪法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如果必须要作出修改,那要比修改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地依照法律程序进行。(2)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板书)我国现行宪法共修改了三次。第一次:(1988年)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次:(1993年)

修改内容共涉及九条,要点有: 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宪法序言;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国营经济”、“国营企业”;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将县级人大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第三次:(1999年)主要有六处修改:

强调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邓小平理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国家根本大法;增加“依法治国”条款;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概念;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体制”;个体和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确定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反革命活动”的提法被“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所取代。

(3)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有关规定(见教材40)制定 修改 宪法 普通法律

宪法

普通法律

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大通过 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才能通过

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都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教师归纳、强调:

总之,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严于普通发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标出教材上的黑体字,并要求学生充分理解,准确记忆)

七、教后分析

本课主要在分析宪法与普通法律不同的基础上,帮助学生认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情感上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学生的课堂学习,应在教师的点拨下成为课堂的主人。同时要求学生观察社会,搜集生活中有关的人和事,有时间在课堂上展开辩论,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获得知识,提升能力,享受生活。

第四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一、教案背景

1.面向学生:√中学 □小学

2.学科:思想政治 人民 八年级 下学期 3.课时:1 4.学生课前准备:

(1)了解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2)查找与本课相关的资料。

二、教学课题

本课是人民版政治八年级下学期第15课。主要讲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课文从三个角度比较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最为严格。通过比较,使人们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从而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有利于我国的依法治国。

学习本课需要达成以下的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

2.知识与能力: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自 觉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三、教材分析

本课时围绕“宪法”主要讲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要树立宪法意识等问题。其中“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关键性知识点。

教学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教学难点:教育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四、教学方法及流程

教学方法:启发式、自主、合作、探究式。流程如下: 1.常识学习

(1)了解学习目标及其重难点。(2)出示有关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内容(3)基础知识总结(4)知识体系总结 2.自主学习

(1)看书上有关内容,找出关键词和关键句子。

(2)阅读法律的有关内容,从中分析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3.合作探究

①大家评评理,在我们法律家族中,谁应该排第一位?找出法律内容中相关的根据。②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有关活动 4.问题解读

依法治国的核心为什么是依宪治国? 5.拓展训练

全国法制宣传日①图标有何寓意?②是哪一天?主题是什么?③在这个活动中,你准备做些什么? 6.布置作业

有关马克思和毛泽东的至理名言。你是如何理解的?结合齐玉苓案例说说自己的感想。

五、教学过程

【事例导入】齐玉苓案

【教师活动】齐玉苓能获得最终胜诉,是依靠了宪法的力量,可见宪法的神圣!【板书】神圣的宪法

【教师活动】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为什么?

【学生活动】学生可以相互交流,教师不去下结论。

【教师活动】我国法律的“家族成员”很多,大家都来说说你知道的法律名称。【学生活动】各抒己见,众说纷纭。

【教师活动】在这些法律家族中,谁该排第一位? 【学生活动】教师根据导入事例适当引导,得出正确结果。【板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常识学习】 【教师活动】展示学习目标及重难点。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2.知识与能力: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自 觉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3.教学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4.教学难点:教育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学生活动】学生了解学习目标和重难点,更好的抓住本节课的学习任务,有针对性的理解和学习。【合作探究】

【教师活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它法律是我国的普通法律。为什么只有宪法是我国法律的核心?刚才是从事例直接得出结论,现在我们需要从理论上去探究一下。【自主学习】思考:我国宪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学生活动】回答: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国家标志---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总结:这些都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而且涉及到各方面。

【学生活动】思考: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总结: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学生活动】总结:宪法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教师活动】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还必须在宪法的指导下。何以见得?

【教师活动】出示:宪法的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的内容。【学生活动】学生跟随学习。

【教师活动】那么我国相应制定了哪些普通法律?

【学生活动】引导后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从宪法规定的内容到相应法律的制定,可见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

【教师活动】看下面一组内容,思考:说明了什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的内容是什么? 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学生活动】学生跟随学习。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得出结论: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自主学习】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法律的法律,被称为“母法”。普通法律必须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内容的具体化,被称为“部门法”或“子法”。

【教师活动】普通法律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和基础。看下面一组材料,想一想,说明了什么?

【学生活动】学生跟随学习,同时看书。总结: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失去法律效力。

【学生活动】在引导下抓住关键词,回答:宪法是一切组织或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教师活动】引导学生总结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一切组织或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学生活动】总结:宪法与普通法律的法律效力不同。

【教师活动】既然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又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那么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教师活动】宪法制定必须先成立起草委员会,由委员会起草,经过有关部门和国民讨论,然后集中,最后由全国人大通过大会表决,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后执行。而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依据宪法制定并通过即可。

【教师活动】我国历史上有四部社会主义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经过四次修改。那么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又有什么不同? 【学生活动】看书画出不同要求的示意图。【学生活动】总结: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是最为严格的,能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教师活动】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在于: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所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学生活动】在我们法律家族中,宪法理所当然排第一位。【教师活动】引导学生用他们的妙笔画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图。【问题解读】

【教师活动】现在我们可清楚地知道我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为什么? 【学生活动】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因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教师活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行动?

【学生活动】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教师活动】引导学生总结本课时学习的基础知识及体系结构 【拓展训练】

【教师活动】懂得了宪法的有关知识,我们一起来欣赏图标。

【教师活动】①这是什么图标?有何寓意?②具体在哪一天?去年的主题是什么?③在这个活动中,你准备做些什么?

【合作探究】小组内互讲,小组内推荐一名同学讲给大家听。【学生活动】学生积极活动,大胆发言,教师进行点拨和指正。【课堂小结】

宪法是神圣的,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们要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布置作业】 马克思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毛泽东认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你是如何理解的?并结合齐玉苓案例说说自己的感想。【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本课主要在分析宪法与普通法律不同的基础上,帮助学生认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情感上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学生的课堂学习,应在教师的点拨下成为课堂的主人。同时要求学生观察社会,搜集生活中有关的人和事,有时间在课堂上展开辩论,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获得知识,提升能力,享受生活。

第五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

2、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

3、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4、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活动一:法律家族聚会

1、请同学分别扮演法律家庭的不同成员,模拟聚会。

2、思考讨论:从法律家族聚会中,你能看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吗?

3、教师小结:从这次聚会中,可以看出宪法与普通法律在内容上不同: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20013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其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核心。

(一)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国家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

国家的性质: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第2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2、同宪法相比较,普通法律只规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

学生活动:看图:教材中的“法律体系金字塔”;查阅宪法、刑法、兵役法、环境保护法等的相关条款。

学生归纳:

依据宪法第 18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据宪法第 103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依据宪法第 11条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等。得出结论:

(二)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板书)其原因是:

(1)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2)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小组同学互相讨论马克思的话“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再次体会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教师设问: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已经知道:宪法规定着我们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应该如何保证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地位呢?如果朝令夕改,又会怎么样?(教师进一步引导学生查阅宪法中有关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的规定。)

归纳出:

(三)、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学生归纳: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程序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学生活动:阅读手中的宪法资料后,归纳:

我国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教师小结:这节课我们主要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阐述了宪法的特征,明确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学习能开始逐步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主动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小结: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①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②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③从制定和修改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板书设计:

(一)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二)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

2.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三)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教学反思: 在讲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这一节内容时,我采用了讲授-合作探究-体验式教学法,使课堂教学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分析学情时,我发现学生对宪法知识了解有限,而这些知识理论性又较强,离学生的

生活实际比较远,若由教师来讲授,那课堂将会是枯燥与沉闷的。因此,通过组织适当活动、设置情境,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从而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也认识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发挥着它的作用。

讲解“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法律,是其它法律的基础,根本大法”这一分题时通过一个典型的事例“一棵树”与学生共同分析讨论。我提问:“对于一棵树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学生异口同声地说:“树根”。我说:“如果我国家的所有法律就象一棵大树一样,那么这棵大树的树根应该是什么呢?”学生齐声说是宪法。“对!宪法就是这棵树的根!有了根,树才会枝繁叶茂,因此有了宪法,才会有其它的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其它法律的基础。因此用根本大法来形容宪法应该更能够体现宪法的重要地位。”学生通过这种参与问题的分析与交流讨论的体验式学习方式,深刻地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与重要性。

通过这些尝试,我深切的感受到在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通过非智力因素的完善与提高,促进学习效率以及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升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经。通过促进学生领悟自我、觉察自我、发现自我个人成长中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健康、愉快地成长,作好适应并参与未来生活的心理准备,无疑将会使学生终生受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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