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学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教学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教学管理是正常教学秩序的保证、是教学活动达到医学院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教学管理需要一支既有一定专业知识又有懂教育理念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能力,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决策、调控、自控能力。为了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教学管理质量评估
医院对教学管理人员在执行教学管理期间,要进行教学管理质量评估,每学年一次。分别组织各教研室带教教师和评估小组从以下几方面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评估。
⑴教学管理人员的能力与素质
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教育管理理论,更新教育观念,努力进行教学管理改革,且成效显著。认真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努力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组织管理能力强,并能圆满地完成本单位教学任务。
⑵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落实和执行医学院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制定出详细、科学、合理的教学任务实施计划,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保证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重视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建设工作。
⑶教学质量监控
严格管理各教学环节,认真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努力做好教学检查工作,督促并检查、落实本部门的定期听课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积极收集教师和学生的教学情况,并及时向院领导和 医教科反映并协助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管理学术科研成果
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学管理规律研究形成的教研论文以及取得的成果。由医院按规定核实后记入科研成果项目,考核时计入考核表中。
3、教学管理人员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由院党支部考核。
二、考核办法
1、个人总结
教学管理人员要在每学年对自己的教学管理工作、科研工作、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及各类培训情况及成绩等方面全面自我总结,填写教学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
2、医院考核
医院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位教学管理人员的自我总结结合各教研室带教教师的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并将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学术成就及思想政治考评得分进行综合评议,将被考核教学管理人员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
教学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经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院办公室存档。
第二篇:材料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材料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材料管理人员包括材料主管、材料员、采购员、保管员等相关人员,负责全工地材料的组织采购、收发、保管、退还、整理和上报材料资料等工作,是公司控制材料成本的重要管理部门;对材料管理人员按以下条例进行考核:
1、不服从公司领导的指挥和统一安排的: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并追究其责任;多次不服从者降低其工资标准。
2、未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的:每次罚款50元,每月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奖金。
3、有事需请假者实行请假制度并写好假条报公司领导批准,未请假或未经同意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处以日均工资2倍的罚款。
4、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工作需要,未按时上班,有空岗现象的,每次处罚应到岗上班而未按时上班相关人员50元罚款,每月超过两次者取消当月奖金,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加倍处罚。
5、未协助施工现场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取消当月文明施工奖;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
6、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项目部主持的各种会议的,迟到的每次处50元罚款,无故或不请假未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多次不参加者,加倍处罚。
7、发现材料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按材料原价赔偿并处材料原值2―3倍的罚款。
708、因材料组织采购不及时、购买的劣质材料等原因造成停工待料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每次处相关人员100元—1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性质特别恶劣的加倍处罚。
9、发现施工过程中有浪费材料现象的,不制止也不汇报的每次罚款50元。
10﹑采购人员未按公司财务制度领用备用金﹑报销费用的,每次罚款50元。
11、当某一工程部位施工完毕,未及时安排、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将材料收回的﹑清理不彻底的、收回未按规定堆码的,每次每项处50元罚款;多次不改正者,调换其工作并加倍处罚。
12、未及时取得、完善和整理好,上报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及领导所需材料资料的,每次处罚50元罚款,多次如此加倍处罚。
13、因组织采购材料质量而影响工程质量的,根据实际情况处罚相关责任人。
14、材料管理人员账目混乱的,未限量发放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每项处罚相关人员50元罚款,多次如此加倍处罚。
15、伙同外盗及其他人员偷盗公司物料变卖的,故意毁损公司财物的,按所涉数量金额原价赔偿并处2―3倍罚款;数量较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性质特别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多余或不用的周转料未及时组织退还,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处罚。
17、发现材料人员按高于实际价格报销的,收缴高于部分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罚。
18﹑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多次出现类似错误,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重庆卓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_年2月
第三篇:1-4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切实把安全工作搞好,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为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健全保证体系,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成员的安全委员会,总公司设质安处,负责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对安全问题进行反反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二、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质安处主管安全的处长进行考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由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总公司质安处。
三、为使考核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决定考核方法以评分方式进行,每项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每次给予500元经济处罚,95分奖励10元,100分奖20元,三次不合格者撤销其职务。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项目经理
⑴未执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该项得0分。⑵安全管理要求无针对性扣5分,未提出扣10分。⑶对公司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落实不细扣5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未执行扣10分,执行不严扣3分。
⑷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扣20分,对检查出的问题不整改扣10分,整理不及时扣5分。
⑸发生事故瞒而不报扣20分,未及时上报扣10分,不认真吸取教训扣5分。
2、施工员
⑴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30分。安全技术交底不细、针对性不强扣5分。
⑵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未组织验收就使用扣40分,验收不全扣10分,验收不合格,不经整改就使用扣10分,整改不及时扣3分。
⑶出现违章指挥扣50分。
⑷不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对工人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教育各扣5分。
⑸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扣10分,发生工伤事故不立即上报扣10分,不积极参加调查处理扣5分。
3、安全员
⑴在工地安全检查中对查出问题不解决扣10分,不及时解决扣5分,未作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扣3分。
⑵工地安全宣传教育无措施扣10分,措施不全扣5分。⑶不参与消防和保卫小组扣5分,工作不积极扣3分。⑷未报工作事故报表扣5分,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不及时扣3分。
4、技术员
⑴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无可行性和针对性扣10分,可行性、针对性不强扣5分,无季节性施工措施扣10分。
⑵施工中检查出现的问题,不进行解决扣20分,不及时解决或处理不彻底各扣5分。
⑶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未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扣5分。
⑷对不符合标准的防护设施、设备的进场不进行制止扣10分。
5、安全资料员
⑴对省、市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检测验收标准、规范、规定不熟悉扣5分。
⑵现场安全资料整理不及时、不正规扣10分,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扣10分,项目不齐全,每缺一项扣5分,签字盖章不齐全每缺一处扣3分,字迹不认真扣5分。
⑶不合格资料入档的扣10分。
⑷各种资料管理不严,未经领导同意就将资料随便借给他人扣10分,造成遗失或损坏的扣20分。
6、急救员 ⑴急救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本项不得分。
⑵急救员对现场紧急救护技术掌握不熟练扣20分,对各种疾病及预防知识不进行宣传教育扣10分,宣传教育不贯彻,仅限于形式扣5分。
⑶发生工伤事故对现场保护不力扣5分,对病人未进行必要救护扣10分。
⑷对事故情况及抢救措施未做记录扣10分,记录不全、不细各扣5分。
7、保卫人员
⑴现场保卫人员(夜间)有睡岗现象扣20分。⑵不按时开、关大门扣10分。
⑶对现场来访人员不进行登记扣10分,登记不认真扣5分,发现有偷盗情况不及时报警扣10分,发生偷盗事件后不如实反映情况,不协助公安人员办案扣10分。
8、炊事员
⑴炊事员无体检合格证、健康证该项不得分。
⑵炊事员在工作时不穿工作服扣10分,穿凉鞋、拖鞋扣5分。
⑶饭菜用盐要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碘盐,否则扣5分。⑷生熟食品未分开放置扣5分,生熟菜板、刀具未分开扣3分,用施工用水洗菜、做饭扣10分,将隔夜菜饭再次发给职工食用扣5分。⑸食堂内不及时清理,不卫生清洁扣10分。⑹在食堂内住宿扣20分。
⑺做出的饭菜因质量不好职工连续反映2次扣10分。
9、机管员
⑴未制定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本项不得分,未制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扣20分。
⑵发现违章使用机械不制止扣10分,对机操工未进行机械交底扣10分,交底无针对性,不具体扣5分。
⑶班前不对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扣10分,检查不认真不全扣5分,对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扣5分。
⑷无班前会扣10分,班前会无针对性扣5分。
⑸发现机械带病运转扣10分,对机械故障不及时处理扣10分。
10、瓦(混凝土)工组长
⑴不执行安全交底扣10分,安全交底执行不认真扣5分。⑵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扣10分。对新职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无针对性、不具体扣5分。
⑶班前不进行安全检查扣10分,检查不认真不全扣5分,对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扣5分。
⑷无班前会扣10分,班前会无针对性扣5分。
⑸发生事故不保护现场扣10分,不及时上报扣10分。
⑹不执行瓦工安全操作规程本项不得分。
11、钢筋工组长
⑴不执行安全交底扣10分,安全交底执行不认真扣5分。⑵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扣10分。对新职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无针对性、不具体扣5分。
⑶班前不进行安全检查扣10分,检查不认真不全扣5分,对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扣5分。
⑷无班前会扣10分,班前会无针对性扣5分。⑸发生事故不保护现场扣10分,不及时上报扣10分。⑹不执行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本项不得分。
12、木工组长
⑴不执行安全交底扣10分,安全交底执行不认真扣5分。⑵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扣10分。对新职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无针对性、不具体扣5分。
⑶班前不进行安全检查扣10分,检查不认真不全扣5分,对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扣5分。
⑷无班前会扣10分,班前会无针对性扣5分。⑸发生事故不保护现场扣10分,不及时上报扣10分。⑹不执行木工安全操作规程本项不得分。
13、架工组长
⑴不执行安全交底扣10分,安全交底执行不认真扣5分。⑵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扣10分。对新职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无针对性、不具体扣5分。⑶班前不进行安全检查扣10分,检查不认真不全扣5分,对查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扣5分。
⑷无班前会扣10分,班前会无针对性扣5分。⑸发生事故不保护现场扣10分,不及时上报扣10分。⑹不执行架工安全操作规程本项不得分。
14、消防人员
⑴消防人员未按公司规定对“禁火区”进行检查扣20分,对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扣10分,处理不彻底扣6分。
⑵对在禁火区吸烟人员不制止扣20分。
⑶消防人员未对现场人员进行消防教育扣10分,教育无针对性扣5分,教育不及时扣3分。
⑷消防人员未积极学习消防知识扣3分,对消防知识掌握不熟练扣5分。
⑸消防人员在禁火区内吸烟该项不得分。
15、现场电工
⑴现场电工未持证上岗的该项不得分。未经安全处认可就任用的扣10分。
⑵对现场用电未按三级用电两级保护的原则进行设置扣15分,对现场用电不经常检查扣8分,对各漏电保护器未进行测试扣8分,测试记录不全扣5分。
⑶对现场职工未积极宣传安全用电知识扣3分,未对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5分。⑷未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10分,未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扣分,贯彻不彻底扣3分。
⑸未按照建设部JGJ46-202_临时用电规范进行施工扣10分。
16、质检员
⑴未执行工程质量方针、政策,该项不得分。未进行项目部的质量检查工作扣20分。
⑵未制定项目部质量规定,未组织汇编质量措施计划扣10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监督检查执行扣5分。
⑶对查出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扣5分。⑷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不仔细扣3分。⑸未组织和调查质量安全事故扣5分。
⑹未定期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扣5分。⑺未执行工程质量资料的检查监督工作扣10分。
17、保管员
⑴保管工作中不认真不仔细扣5分,库存材料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扣5分。
⑵进出材料未进行交接班手续扣20分。
⑶仓库材料分类归放不仔细扣3分,警示挂牌不全扣3分。⑷对使用后交换的电器工具、机械未检查扣10分。⑸仓库内材料摆放不整齐、整洁扣3分。
18、班组安全员
⑴未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扣10分,组织不认真扣5分,未作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扣3分。
⑵对新职不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扣10分,教育无针对性、不具体扣5分。
⑶不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对工人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教育各扣5分。
⑷未检察监督本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扣10分,监督不彻底扣5分。
⑸发生事故不保护现场扣10分,不及时上报扣10分。
19、特殊工种
⑴未持证上岗的该项不得分。未经安全处认可就任用的扣10分。
⑵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扣10分,执行不认真扣5分。⑶各种机械设备未定期进行检查扣10分,对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维修扣10分。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扣20分,机械设备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扣10分,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扣5分。
⑷下班前未检查作业现场扣10分,使用的电器未及时断电扣10分,机械未盖好下班扣5分。
⑸施工中检查出现的问题,不进行解决扣20分,不及时解决或处理不彻底各扣5分。
20、工地安全值班员 ⑴不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对工人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不制止、不教育各扣5分。
⑵发现隐患上报不及时扣10分,处理不及时扣10分。⑶未检察监督职工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扣10分,监督不彻底扣5分。
⑷未检查食堂饮食卫生扣10分,检查不及时扣5分。⑸安全检查未作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扣3分。
21、工会劳动保护组长
⑴未执行《劳动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本项不得分,执行不认真扣20分。
⑵无工会保护工作各种制度扣20分,各种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⑶未及时对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及培训扣10分,教育及培训无针对性、不具体扣5分。
⑷群众监督的各种计划、检查、建议未落实扣10分,落实不彻底扣5分。
⑸文明施工及职工保障工作未搞好扣10分,未及时检查监督各班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工作扣5分。
22、劳动保护检查员
⑴未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扣10分。⑵未落实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劳动卫生规划和措施扣10分,落实不及时扣5分,未具体安排扣5分。⑶职工代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巡视检查活动未做记录扣10分,记录不及时、不认真扣5分。
⑷群众监督的各种计划、检查、建议未落实扣10分,落实不彻底扣5分。
⑸对工人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不制止、不教育各扣5分。⑹组长下达的任务未落实扣10分,落实不及时扣5分。
第四篇: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办法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总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健。为了确保公司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二、考核目的考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激励公司安全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三、考核对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即质安经理、经营部、质安部、财务部、办公室、质安员。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操作工人、财务人员。
四、考核办法
实行逐级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公司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对项目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实得分90及其以上者为优秀,70一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奖罚办法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考核中,连续两次考核被评为优秀者,进入公司评优评先候选名单,考核不及格的按照扣分项目罚款。
第五篇: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正确考核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表现,提高高管人员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范围为集团本部各部门(室)、各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总裁(含)以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长和不具有上述行政级别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三条 各次考核由董事会组织,形式为“月考核、季测评、年述职”,考核的时间和次数为:
1、月考核:共8次,时间分别在1月、2月、4月、5月、7月、8月、10月、11月的集团月例会。
2、季测评:共4次,时间分别在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的集团季度例会和第4季度末(12月)。
3、年述职:共1次,时间在股东大会。
第四条 考核的方式为高管进行个人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陈述个人在当月(季、年)中的工作表现,内容围绕“德(个人的意识和价值观修养)、能(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提高和管理思路创新)、勤(个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纪律)、绩(个人的工作成绩和目标完成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要切实可靠,用具体数据和事例说明,不得有空话、套话。
第五条 对高管的月考核由董事会进行考核,季度测评和述职由全体股东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评价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于现场公布。
第六条 集团公司将根据考核的结果,对高管进行相应的奖罚,具体
办法如下:
1、在一年中,如高管连续两次或累计超过三次(含)的月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取消其参选优秀执业经理人的资格。
2、如在季度测评中,有超过5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不合格”,则公司在下一个季度对该高管执行试用期工资;如在一年中,在超过两次(含)季度测评中,有超过5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不合格”,则董事会对该高管给予降职处理。
3、如在述职中,有超过5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不合格”,则公司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对该高管执行试用期工资,同时,董事会可酌情给予其降职或解聘处理。
4、在每的处罚施行后,即不再累计;受到本条2、3款所述处罚的高管,不得参选优秀执业经理人。
5、如在季度测评中,有超过8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优秀”,则公司对该高管给予3000-5000元的现金奖励;如在一年中,在超过三次(含)季度测评中,有超过8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优秀”,或在述职中,有超过90%(含)的股东给予某高管的评价为“优秀”,则该高管自动当选该优秀执业经理人,公司给予其5000-10000元现金奖励,董事会可酌情给予其升职奖励。
第七条 在各次考核的过程中,监事会要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考核的公开和公正;集团综合管理部要配合董事会组织和实施各次考核。
第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于202_年()月()日颁布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