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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业股份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4-673632 1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3 22:15: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管业股份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

JH管业股份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

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义

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由安全监督办公室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工作结束后,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1、安全监督办公室应及时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逐项登记建档。

2、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1)辨识、分级记录;(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11)其他文件、资料。

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与检查

1、定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实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制度,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对承包的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4、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告知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报警、联锁、仪表、监视器等设备设施进行监控。

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6、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毒物过滤器、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进行维护或检测检验,确保安全有效。

7、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9、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车间主管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区各种作业管理制度等执行实施。

(3)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

(5)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6)公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车间及班组对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准确。

(7)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有关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8)重大危险源区域内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9)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关具体要求,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安装易燃、易爆、易中毒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义

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由安全监督办公室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工作结束后,出具《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1、安全监督办公室应及时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逐项登记建档。

2、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1)辨识、分级记录;(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11)其他文件、资料。

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与检查

1、定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实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制度,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对承包的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4、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告知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报警、联锁、仪表、监视器等设备设施进行监控。

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6、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毒物过滤器、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进行维护或检测检验,确保安全有效。

7、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8、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9、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车间主管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区各种作业管理制度等执行实施。

(3)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

(5)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保障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6)公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车间及班组对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准确。

(7)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有关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8)重大危险源区域内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动火管理制度。

(9)根据国家规定和有关具体要求,在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安装易燃、易爆、易中毒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八、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篇: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各项目部、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部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部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 各项目部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 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大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当重大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篇: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3 定义

重大危险源: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于生产、加工处理、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活性化学性和有毒物质超过生产场所和储存区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装置,一律评为重大危险源。4 职责

4.1 安委会负责,协同技术、制造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4.2 安委会负责,组织技术、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建档。

4.3 安委会负责,组织技术、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

4.4 安委会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培训教育。

4.5 安委会负责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6 安委会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 工作程序

5.1 执行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参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实施。5.2 辨识过程由安全科负责,技术、制造部协同。5.3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过程

5.3.1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例举的危险化学物质名称,对应公司目前使用原辅材料名,进行危险物质的辨识,对属于需要实施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作成『危险物质清单』。5.3.2 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确定

对照『危险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日常存储状况,进行生产区、储存区的确认。

5.3.3 区域最大存储量的计算确认

对确定的生产区、储存区可能存放的危险货物,按生产过程用量、每次采购量大小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3.4 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对照标准中临界量值,对危险物质进行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计算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

5.3.5 参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对公司内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界定。

5.4 重大危险源管理

5.4.1 安委会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汇总统计在重大危险源清单中,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4.2 由安委会负责制作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4.3 由安委会负责,协同技术、生产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状况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应辨识结果,再次制作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4.4 由品管部负责,对属于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等进行定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提交安环科确认。

5.4.5 由安委会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进行安全性的检查;生产部门须明确责任者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日常、定期安全性检查。具体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5.4.6 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5.5危险源区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5.1 按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中规定,对危险源区作业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

5.5.2 部门责任者和岗位人员须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

5.6 重大危险源的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

5.6.1 安委会负责对建立的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相关知识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5.6.2 安委会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性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6.3 安委会须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且每年实施二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演练过程须进行评估,并做好演练评估记录。

5.6.4 安委会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第四篇: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3、职责

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公司安委会组织各部门及车间危险源辨识工作,按照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确定出重大危险源。4.2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 公司组织专人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

4.2.2 现场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4.2.3 加强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检察人员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专管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仓管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并监护。4.2.5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针对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4.2.6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第五篇: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AQ 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2.5 重大危险源

5.2.5.1 企业应按照GB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5.2.5.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5.2.5.3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5.2.5.4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2.5.5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5.2.5.6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5.7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二、其他标准

AQ 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案例)1目的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全面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3.2安环部

3.2.1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2.2组织制订并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及公司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3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相关工厂(部门)

3.3.1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 3.3.2建立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的档案;

3.3.3制定并完善工厂(部门)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3.4其他部门 生产部、设备部、电仪厂等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各自的管理职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4控制程序

4.1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公司现有重大危险源

处,详见附表。

4.2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后,应对其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将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4.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和管理。

4.3.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

4.3.2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记录。

4.3.3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4.3.4设备部及有关工厂(部门)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帐中记录。4.3.5相关工厂(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4.3.6职能管理部门及有关工厂(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a.工厂(部门)第一责任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b.重大危险源具体负责人每周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每天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班组员工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c.生产部、设备部、安环部、电仪厂等职能管理部门每月至少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

4.4安环部、工厂(部门)分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安环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将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重大危险源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重大危险源报表; b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c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d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评估)报告; e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f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4.5安环部至少每两年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完善相关的监控措施。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b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情况。c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d重大危险源单元划分与等级确定。e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f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g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h应急救援措施、应急能力和预案效果评价。i评价结论与建议。

j与安全评价有关的其他内容。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客观公正、建议措施具体可行。

4.6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相关工厂(部门)必须立即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期限等,整改期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7安环部组织制订公司级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工厂(部门)具体制定重大危险源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厂(部门)每年应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演练前应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规模、方式、范围、内容。演练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评估、总结,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将修订情况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b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c应急能力评估与物资装备保障。d应急设备与设施。e报警、通讯联络方式。f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g保护措施与程序。

h事故发生后的恢复与程序。i培训与演练。

公司应建立应急自救队伍,配备必须的应急器材、设备和所需的应急物资。并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避险方法等应急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及其人员;

4.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贮存设施、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应符合政府制定的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十条及国家有关安全防护距离的规定。5支持/相关文件

5.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

5.2《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

5.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规定

管业股份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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