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重抢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危重抢救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严重,随时可能发生生命危险的病人,如呼吸困难、突发昏迷、心跳骤停、大出血者等。危重病人抢救护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病人的生命安危,是医疗、护理工作的重点。
1. 病情危重和抢救者须安置在抢救病房。
2. 遇有大批病人和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医务科,由医院组织专科医师和护士共同抢救。
3. 抢救工作要及时、准确、有效。抢救人员要求有较强的抢救意识,技术熟练、动作敏捷、思想集中、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
4. 抢救程序要严谨,明确分工,紧密配合。急救室或监护室内有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预案。一切抢救工作均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要注明执行时间。
5.抢救药物、器材应做到“五定”即定位、定数量品种、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用后及时补充,有记录并保持备用状态。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遇特殊抢救情况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要复述2遍,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避免有误,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7. 保留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至抢救结束,以便查对和补开医嘱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8.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客观书写抢救护理记录,补记抢救记录应在6小时内完成,并注明补记时间。9. 抢救和有特殊处置的病人进行输助检查或转运过程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确保病人安全。
10. 定期对疑难、危重、抢救病人的工作进行讨论、分析和总结。
11. 做好抢救后物品的清理、消毒、补充,检查的急救设备还原成备用状态。
12. 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第二篇:危重病人抢救和管理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管理工作,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水平,同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成立危重病人抢救工作领导小组
二、危重病人的报告制度:
1、下病危通知书的病人数每日须报信息室,由信息室进行统计并上报医教科。
2、科内病人病情发生恶化时,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要及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患方进行通报、解释。
3、认真遵守医院规定的危重病人报告制度,凡新入院的危重病人,在下病危通知书后24小时内必须由本院执业医师填写《医院危重病人报表》报医教科备案(节假日报总值班),对再次出现病情危重者,需重新填写此表再报。
三、危重病人的科室管理:
1、对于危重病人,必须由本院主管医生向病人家属进行病情告之,并将谈话内容记录在病历上再让家属签字,同时下病危通知书,病危通知书上也须有家属签字。
2、加强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巡视,主管医生应主动常规检查病人每日不得少于三次(节假日可由值班医生代查),病情突然恶化时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必须及时到场检查及诊治病人,并立即向上级医生汇报。上级医生在检查病人后应对诊疗方案作出必要调整,同时在病程记录上要详细记录抢救的时间(具体到分钟)、抢救的经过及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姓名和职称,也要记录在现场的病人家属姓名及关系,并记录他们对抢救工作的意愿、态度和要求等(家属签名为证)。
3、临床科室对危重病人必须严格实行三级医生负责制,科室主任及副主任必须对全科危重病人全面了解熟悉和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查房,制定积极的抢救措施,并做好病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
4、对于危重病人,必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组织科内讨论并在病历上有记录,讨论内容应包括:讨论日期、讨论地点、参加人员及人员的技术职称、主管医生对病情和诊治方案的介绍、各级医生的意见、科主任(或副主任)的总结意见、记录医生签名。
四、危重病人的会诊和转科:
l、严格执行医院会诊制度的规定,申请会诊应由主治医师提出,会诊单由住院医师填写;如指明请某主任或专家会诊,应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签名。申请会诊单要求有如下内容:(1)请求会诊科室名称;(2)简要介绍患者病情及诊治经过;(3)所出现的他科症状、体征,有关检查结果及初步意见;(4)请求会诊的目的。接到普通会诊单的科室一般应24小时内完成会诊,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进行;会诊医师会诊后,应书写会诊意见、签名并注明会诊日期;若需院内外大会诊,可由医教科协助组织并进行记录。
2、危重病人如需转科,必须先请相关科室会诊以明确诊断,并征得相关科室同意,必要时由医教科进行协调;决定转科后由转出科室医师书写转科记录(应包括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由转入科室医师书写转入记录(应包括转入诊疗计划);要求转科在24小时内完成,转出转入日期应一致。危重病人转科途中由医护人员陪同,同时做好必要的抢救准备,转入科室须积极做好接诊工作。
五、危重病人的管理:
1、医教科将加强对全院危重病人的动态管理工作,每天对汇总的《医院危重病人报表》进行分析;对全院的危重病人以电话询问、跟随科室查房、病历检查等形式进行具体管理。
2、医教科将危重病人及有发生医疗纠纷隐患病人的情况及时汇报院领导,使院方能提前介入,做好防范工作。
3、医教科必要时可邀请专家督导组进行技术指导,并做好院内外大会诊、大抢救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三篇: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希各科遵照执行。
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
费。
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 1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方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2、科室实行医生和护士24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3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4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送检查科进行梅毒、艾滋和肝功能的监测。5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6时,必须向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同时上报业务院长,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工作程序
1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2、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边抢救病人同时电话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开通绿色通道,书面审批后面补办,尽可能留取病人有效证件,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由急诊值班医生在申请单、处方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并填写好“绿色通道专用本”上的各相关信息。各相关科室凭“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办理,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查治疗项目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血库及时提供急救用血,麻醉科和手术室提供手术平台。经“绿色通道”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缴费的原则继续给予救治,办理入院时在入院证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送病人到病房时,跟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急诊科值班护士除按急诊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外,还应详细记录各种检查项目、使用的药品和材料等,还有医生所开的检查单、处方和所用材料的收费单保管好,以作为催缴费用的依据。
3、首诊医生要执行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陪同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患者的任务。
4、急诊科应向急诊科主任报告病人的详细情况,病情危重者科主任必须到场,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各种急诊抢救小组参加抢救。
5、对需住院、紧急手术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到达,并当面完成与下一个科
室的患者病情的交接工作。
6、对需做各种辅助检查确诊的危重患者,必须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
7、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
8、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10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科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9、收费室及药房,应尽快完成“绿色通道”收费、取药工作。
10、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接受标本和患者。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超声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
11、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急诊科医师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
12、对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有3名以上
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
科或总值班,必要时报告业务院长或院长,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必要时转院治疗。
13、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需要紧急手术的急危重病人须遵循以下条款实施救治
⑴专科医师于决定手术治疗后立即用电话通知手术室,手术室当班护士应记录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诊断、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手术组人员、通知人姓名等。
(2)急诊科当班医师或专科医师应在5分钟内开出术前医嘱,2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
(3)术前医嘱由急诊科当班护士在10分钟内完成。(4)手术室接到手术通知后立即通知麻醉师,麻醉师必须在20分钟内完成各项准备。
(5)急诊科派护士与专科医师一道将病人送入手术室,并与手术室护士、麻醉师当面交接班。
(6)所属科室负责通知家属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并协助催交医疗费用。
(7)手术完成后病人入住相应专科科室,如有争议由医务科裁决。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
1、急诊科要尽可能详细登记通过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诊时间、详细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患者最后的去向,包括转诊科室和死亡等资料,每月将详细资料上报
医务科。
2、医务科要加强协调管理急诊绿色通道,每月审查急诊科上报的资料,定期追踪检查,进行急诊绿色通道医疗质通道工作不断完善。
3、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必须追究责任,每次扣500元。
4、急诊科当班医师有权根据绿色通道服务人群条件决定病人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后由当班医师补办书面申请。其它科室书面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书面批准绿色通道申请后开放绿色通道。
5、如需紧急抢救或紧急手术,但经费一时确有困难者,可根据情况开通绿色通道,事后由患者家属及时补交诊疗或住院费用,相应科室协助催交。
6、各科室要做好在“绿色通道”发生的所有检查项目经费登记,当确无法催缴病人费用时,在“绿色通道”发生的所有项目经费经医务科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不扣相关科室成本。
7、“绿色通道”专用章使用权为当班医生。各班次严格做好交接,严格按规定使用,对于印章丢失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催缴费用由当班医护负责,擅盖“绿色通道”专用章者每次扣当事人500元。
8、医务科对“急诊绿色通道”病人进行详细查对并登记,做好“急诊绿色通道”病人的审批工作,节假日可事后补办审批。
六、本规定下发文后即执行。
第四篇: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朱庭炳
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
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
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
护理部主任
王
涵
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
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
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
长:陈兴伦
外科副主任医师
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
妇产科主治医师
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
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
妇产科主管护师
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
内科副主任医师
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
麻醉科医师
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
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
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
检验主管技师
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
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
徐仲举
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
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
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
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
妇产科医师
李
琳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云南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做好逐级和预约转诊工作。对病情危重/特殊,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1.我院是高危孕产妇急救指导中心,承担本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下级医疗机构转送到我院的危重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急危重孕产妇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指导下级医院对急危重孕产妇开展救治工作任务。
2.转诊病人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含下级医疗机构转送或其它途径进入)必须优先安排,及时救治,不得推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特别不得以床位紧张等客观原因拒收病人,否则一经查实,对相
关人员从重从严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危重孕产妇转诊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实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1.妇产科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做好工作台账。
2.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3.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地西泮、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
科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血液科保证储备急救用血。
4.医务科和妇产科建立与辖区内转诊单位的联系,明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5.接到急救电话,了解病情后迅速组成抢救小组,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赶赴现场按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的实施抢救或转运。病人送达后5 分钟内由当班医师最高职称负责组织抢救,抢救的同时报告科室领导/组长/医务科或院领导。
6.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7.对每例抢救病人均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部门科室必须认真落实。以前的相关制度照执行,与之不符的执行本制度。
2012年12月10日
第五篇: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1、危重病人入院、转科由所在科室的护士,先电话通知接受科室,并护送病人至病房。接收科室护士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医生、准备好病床及抢救物品,并做好病人病情交接。
2、护士应熟悉所管危重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及护理,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做好相关急救准备。如患者病情变化,应立即通知医生处理,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地书写护理记录。
3、实行危重患者护理质量三级控制,责任护士和责任组长负责全面评估患者护理问题、制定详细的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并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需及时查看危重患者护理工作落实情况。对病情复杂、护理难度大,涉及多个专业科室护理的危重患者,科室需上报护理部,必要时组织全院护理专家实行全院护理会诊。
4、实行危重患者主管护士参与医疗查房制,以利于制定正确、科学、合理的护理计划。
5、危重病人出科做任何检查应由医护陪同前往。
6、配合医生抢救时,护士应做到沉着、冷静、敏捷,并注意语言严谨,避免引起纠纷。危重病人抢救时,尽量避免病人家属在场,以免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必要时通知家属,听取家属意见。
7、护士下班前除做好护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病情、治疗、观察重点,向下一班护士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
危重患者护理常规
1、将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室,佩戴手腕识别带,穿病员服,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安静、整洁,温湿度适宜。
2、根据病情酌情给予合适的卧位,使病人舒适,便于休息,对于昏迷神志不清,烦躁不安的病人,应采用保护性措施,给予床栏、约束带、压疮防治垫等。
3、严密观察神志、瞳孔、生命体征等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报告医师,给予及时处置。
4、保持静脉通道畅通,遵医嘱执行各项治疗、给药。
5、加强基础护理工作,病人做到“三短六洁”,使病人清洁舒适。
6、视病情给予饮食指导。
7、保持大小便通畅。
8、保持各导管通畅,妥善固定、有标识、防脱落、扭曲、堵塞,同时注意无菌操作,防止逆行感染。
9、心理护理:加强巡视,关心病人,多与病人沟通交流,消除病人恐惧、焦虑等不良情绪,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