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美国学前教育机构有哪些
美国学前教育机构有哪些 [资格考试 ] 收藏 转发至天涯微博
早教,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是充盈大众耳膜的词汇。然而,美式早教和中式早教的指导与执行方法却大有不同。了解美国的早期教育机构设置,相信会让你更好地理解美国的早期教育,或许也会对你教育宝宝有所帮助。
在中国,幼儿教育通常是指儿童入学前的教育,即“学前教育”,教育对象是3~5岁的孩子。当然,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的提法,叫做“早期教育”,指的是对0~3岁婴幼儿的教育,由家庭或各类亲子机构来实施。
在美国,提到幼儿教育时,人们使用的也是“早期教育”(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一词,然而此“早期教育”非彼“早期教育”,它泛指0~8岁儿童的教育。据说,这样的一种划分方式是依据瑞士教育心理学家皮亚杰所提出的认知发展阶段产生的。
根据皮亚杰的理论,8岁以前的孩子具有相似的发展和学习特征,0~18个月的婴幼儿处于感知运动阶段,依靠行动和感知来学习;18个月到8岁以前儿童处于前运算阶段,依靠符号和内在的思维来解决问题,他们的思维受有形物体和眼前事物的局限,容易被表象所迷惑;8岁左右到12岁,儿童则处于具体运算阶段,他们的思维开始变得抽象,能运用初步的逻辑思维去解决问题,并且不易被表象迷惑,但同时也还需要使用有形物体去支持他们的学习。
美国对幼儿教育的界定方式和中国区别很大,不仅教育对象的年龄不同,教育机构的划分也很不一样。由于所服务的对象是0~8岁的儿童,美国的早期教育机构既包括对刚出生到3岁前婴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又包括对三四岁儿童的幼儿园(Preschool)教育以及对5岁儿童的学前班(Kindergarten)教育,还包括对小学1~3年级儿童的学校教育,所涉及的教育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日托中心
美国日托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出生后2周至4岁的儿童,费用主要由家长承担,有时也由家长的雇主负担一部分或全部。这类机构对教师的入职要求较低,教师不一定具有教师资格,主要提供保育服务,不太注重幼儿教育的课程,一日活动以游戏为主。日托中心的服务目的侧重于帮助家长照看孩子,以便家长能安心工作,因此都是全日制的。
二、幼儿园
美国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三四岁儿童,相当于中国的幼儿园小班和中班。教师的入职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具备早期教育或儿童发展专业大专以上的学历,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由于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不是自然获得(即师范学生毕业时自动获得教师资格证),而必须在修读完特定的学分和通过名为PRAXIS的教师资格考试后才能获得,所以拥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意味着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由于服务的目的侧重于儿童的教育,而不是儿童托管,因此,许多美国幼儿园都是半日制的,并且不提供早餐和午餐,孩子需要自备餐点。
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由于早期教育日益受到重视,美国各州掀起了“普及幼儿园”运动,目的是通过立法确定州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义务,其核心内容是加强州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为希望接受学前教育的3岁和4岁幼儿提供免费教育。
在“普及幼儿园”运动的影响下,目前美国至少有42个州设立了政府财政拨款的公立幼儿园。在得克萨斯、康涅狄格和新泽西等州,符合条件的来自于低收入家庭的4岁幼儿可以不用缴纳学杂费;在乔治亚、纽约和俄克拉何马等州,免费的幼儿园面向所有4岁幼儿,其中俄克拉何马州90%的4岁幼儿已接受免费学前教育,乔治亚州70%的4岁幼儿已接受免费学前教育。还有些州已经将免费的幼儿园下延到了3岁幼儿。除了这些由州政府拨款设立的幼儿园,美国联邦政府早在1965年开始便通过“国家开端计划”对贫困幼儿提供免费的幼儿园教育了。
三、学前班
美国的学前班设立在小学里,教育的对象是5岁的幼儿。作为幼儿园和小学的过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虽然处在小学,但针对的对象仍然是幼儿,所以,学前班无论是环境创设、课程设计还是教育方式都无异于幼儿园,这一点有别于中国某些小学当中的那些提前教孩子拼音、识字和算术的“学前班”。
自从1873年圣路易斯的德斯•皮尔斯学校创办了美国公立学校史上的第一个免费的“学前班”,学前一年教育在美国就逐渐成为了一种准义务教育。也就是说,美国的5岁幼儿,只要家长愿意,全部可以就近接受公立小学当中的免费学前班教育。
四、小学1~3年级
美国1~3年级的教师和学前班的教师经常会有岗位轮换,因为他们的教师资格证相同,被称为“k-3年级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小学1~3年级教师和学前班教师的教育技能是相通的,在对待1~3年级的学生时,教师仍然需要想到那些年幼儿童的认知和学习特征。例如美国1~2年级的教师不太强调学生单词拼写是否正确,反而会鼓励孩子自己创编单词,将其视作是一种创造性的表达,这点也和中国的教育理念大相径庭。
严冷,美国新奥尔良大学早期教育学博士,并获得美国路易斯安纳州教育部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目前在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任教,参与儿基会及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等科研项目,在教育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数篇
第二篇:美国的学前教育机构类型
美国的学前教育机构类型
2007-6-11 13:40:38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36美国的学前教育机构类型多种多样,每种类型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儿童保育中心
主要招收从出生至6岁的儿童,以全日制为主,使父母能有机会走出家门去工作,按照父母的经济实力进行收费。儿童保育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少年儿童保育。招收出生6个星期至5岁的儿童,为未婚少年父母照看孩子,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高中学习,接受做父母的技能训练。(2)临时儿童保育。在短时间内照看6岁以下儿童,使父母能够按时去购物、健身、赴约。(3)课后儿童保育。为从幼儿园到小学6年级的儿童提供课后照顾。(4)雇员儿童保育。招收出生6个星期至人小学前的儿童,满足职工保育儿童的需要。(5)营利儿童保育。招收出生6个星期至入小学1年级的儿童,从赢利的目的出发,来对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
(二)学前教育中心
有公立和私立之分。主要招收2.5—5岁儿童,为儿童进入幼儿园和小学1年级作好准备。有的学前教育中心带有家长合作的性质,由家长创办和管理,雇佣家长来做孩子的保教人员,实行民主治园,家长有责任把中心办好。有的学前教育中心是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服务的,在儿童还没有进入幼儿园之前,就对他们实施教育。还有的学前教育中心是由教会资助开办的,由于它强调儿童基本技能的训练等原因,迎合了一部分居民的需要,在学前教育机构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三)幼儿园
是公立学校的一部分,招收4—6岁儿童,主要是为5岁儿童服务,为儿童进入小学1年级作好准备。从幼儿的入园年龄来看,不仅有前幼儿园、初级幼儿园、高级幼儿园,而且还有发展幼儿园,面向那些至少接受过1年以上特殊教育训练的5—6岁儿童,以及蒙台梭利幼儿园,运用蒙台梭利的理论对儿童进行教育。
(四)幼儿学校
有公立和私立之别,主要招收2—4岁儿童。幼儿学校以半日制为主,旨在为母亲不外出工作的儿童服务,作好人园准备。许多幼儿学校注意让儿童在游戏情景中主动学习,但也有的幼儿学校让儿童学习幼儿园的课程,对儿童进行教育训练。由学院和大学创办的幼儿学校,则具有实验性质,注重研究学前教育活动和方法,成为幼教师资培训的基地。
(五)家庭日托
在家庭中为一些儿童提供服务,每个家庭通常只接受4—5个儿童。在自然状态下对儿童进行监护、关心,未来的趋向是为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全美家庭儿童保育协会的成立促使家庭日托成为学前教育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还有入学预备班、早期补偿教育中心、儿童玩具图书馆等学前教育机构。入学预备班是为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作准备的,进班的主要是那些在幼儿园里没有取得什么进步的5—6岁儿童。早期补偿
教育中心是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服务的,帮助他们战胜贫困,作好人学准备。玩具图书馆大多设在教堂、图书馆、购物中心、学前教育中心、交通工具里,为学前儿童、父母及学前教育工作者提供游戏、玩具和其他能用于学习的材料,费用由父母、社区志愿者、使用者等承担。
第三篇: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实行依法办园、依法治教,规范幼儿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前教育纲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名:苏留庄镇中心幼儿园。园址:苏留庄镇苏留庄村。办园性质:苏留庄镇中心学校。幼儿园学制:两年(中班、大班两个年龄段)
第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开发幼儿智力,培养幼儿特长,保证幼儿安全,让家长放心;创办规范特色园。服务于社会,奉献于百姓,让社会满意。
第四条:幼儿园园风:文明、团结、求实、创新
幼儿园师风:敬业、爱业、勤业、乐业
幼儿园教风:严谨、灵活、善诱、开拓
幼儿园学风:勤思、好学、踏实、主动
第五条:幼儿园面向苏留庄村,霍庄村,双庙村,大郭庄村,大兴庄村等4-6周岁适龄儿童,时间在每年的秋季和春季。
第二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在业务上由镇中心校领导,幼儿园园长由镇中心校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七条: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团结领导全体教师全面贯彻学前教育方针。
幼儿园园长的权力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三)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幼儿园在中心学校安排下实行聘任制。
第三章
幼儿园的监督
第九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学质量。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科研为抓手,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育。
第十三条:幼儿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加强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定期为家长提供教育信息和家教咨询,发挥教育网络作用。
第十五条:幼儿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十六条:幼儿园与小学紧密联系,相互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五章
总务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根据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收费,并将一切收费上交索镇中心学校财务部。
第十八条:切实加强校产管理,严防园内资产流失与浪费。
第十九条: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收取幼儿伙食费,按天核算,按月公布,自觉接受家长监督。教工伙食独立核算。
第二十条:加强园舍管理,创设园容美化、园舍绿化、环境净化的良好教育环境。
第六章
教师管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取得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人差异,设计教育教学计划。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关心爱护每一个儿童,尊重儿童的合法权益与人格,促进儿童品德、智力、体质等全面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和幼儿作息制度,促使儿童健康成长。
(五)与家长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家教环境,商讨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第七章
幼儿管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并对幼儿进行生理、心理、安全和健康教育。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保教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保证幼儿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保育。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内禁止吸烟。
申办者:苏留庄镇中心小学
(签章)
2008年4月 8 日
第四篇:美国学前教育现状
论美国幼儿教育的现状
摘要:在幼儿教育已经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重视的背景下,美国的幼儿教育体系就成为各国效仿的重点,美国的幼儿教育从上世纪 60 年代起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与美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密不可分,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幼儿教育越来越重视,美国幼儿教育已经走在了全球各国幼儿教育的最前边,不断被各国复制效仿。关键词: 幼儿教育 美国 幼儿园 美国是世界上幼儿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教育理念上强调以儿童为中心。在幼儿教育中主要通过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以及充分开发、利用家庭和社区的教育资源对儿童进行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具有不同于别国的幼儿教育特色。美国的教育注重过程和能力的培养尤其是注重对孩子想象力、创造力的培养。
一、美国学前教育机构 美国对幼儿教育的界定方式和中国区别很大,不仅教育对象的年龄不同,教育机构的划分也很不一样。由于所服务的对象是 0-8 岁的儿童,美国的早期教育机构既包括对刚出生到 3 岁前婴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又包括对三四岁儿童的幼儿园教育以及对 5 岁儿童的学前班教育,还包括对小学 1-3 年级儿童的学校教育,所涉及的教育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日托中心 美国日托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出生后 2 周至 4 岁的儿童,费用主要由家长承担,有时也由家长的雇主负担一部分或全部。这类机构对教师的入职要求较低,教师不一定具有教师资格,主要提供保育服务,不太注重幼儿教育的课程,一日活动以游戏为主。日托中心的服务目的侧重于帮助家长照看孩子,以便家长能安心工作,因此都是全日制的。
(二)幼儿园 美国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三四岁儿童,相当于中国的幼儿园小班和中班。教师的入职要求较高,不仅需要具备早期教育或儿童发展专业大专以上的学历,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目前美国至少有 42 个州设立了政府财政拨款的公立幼儿园。在得克萨斯、康涅狄格和新泽西等州,符合条件的来自于低收入家庭的 4 岁幼儿可以不用缴纳学杂费;在乔治亚、纽约和俄克拉何马等州,免费的幼儿园面向所有 4 岁幼儿,其中俄克拉何马州 90的 4 岁幼儿已接受免费学前教育,乔治亚州 70的 4 岁幼儿已接受免费学前教育。还有些州已经将免费的幼儿园下延到了 3 岁幼儿。除了这些由州政府拨款设立的幼儿园,美国联邦政府早在 1965 年开始便通过“国家开端计划”对贫困幼儿提供免费的幼儿园教育了。
(三)学前班 美国的学前班设立在小学里,教育的对象是 5 岁的幼儿。作为幼儿园和小学的过渡,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虽然处在小学,但针对的对象仍然是幼儿,所以,学前班无论是环境创设、课程设计还是教育方式都无异于幼儿园,这一点有。别于中国某些小学当中的那些提前教孩子拼音、识字和算术的“学前班”
二、美国幼儿教育课程
(一)学前艺术教育
1,学前美术教育
(1)创造艺术的目的:增长使用、掌握 美国学前美术教育的目的主要包括:美术材料的技能; 学习用创造性的和不寻常的方式使用材料;更强烈地参加美术 创作;在美术阶段上表现出进步,发展有目的工作的能力,以 及通过视觉艺
(2)通过欣赏视觉艺术的经历,儿童承认和尊术组织和表达思想和感情的能力。重自己的和 其他人的艺术工作;理解“艺术家”的概念;表现出对美术作 品中
不同观点的接受能力;领悟环境中的视觉联系;通过观察 环境和艺术作品熟悉艺术内容――线、平衡、颜色、形状、质 地等。
(3)谈论和评价艺术的目的尊重其他儿童和其他人创造的艺术作品是艺术教育的一 个目的,儿童应在以下能力上有所增长:讨论艺术家如何创造 艺术作品;命名和讨论艺术的内容――线、颜色、质地、形式、形状;领悟美学联系、发展美学意识。
2,学前科学教育 科学对于儿童是一个积极的过程。它包括思维、解决问题 和形成概念。这意味着儿童要有作用于环境、发现问题并试图 解决问题的机会。当儿童有机会运用科学家的方法时,儿童观 察、推论和分类的技能便得到发展。科学也有内容,儿童应有 均衡的生物科不和自然科学的知识。教师要以促进儿童思维、解决问题和形成概念能力的发展的方式,向儿童介绍生物科学和自然科学。在美国的学前教育中,自然科学的教育是介绍性的,是向儿童介绍物质世界。教育不是教科学的概念和原理,而是给儿童提 供作用于物体和观察物体如何反应的机会,这为物理和化学学习奠定基础。在自然科学方面,学前科学教育包括向儿童介绍 天文学、化学、气象学和物理学中的概念,教师应以让儿童观 察、推论、分类、交流和思考的方式,向儿童介绍概念,促进 儿童自然科学概念的发展,学前儿童的科学经验仅仅是介绍性的。教师有责任向儿童 介绍一部分科学的内容。儿童的经验是以后形成科学概念和获 得抽象知识的基础。
3,学前数学教育 在美国的学前教育中,数学教育的目的在于:当儿童思考 数学时,使儿童有各种机会去动手,操作和探索材料;让儿童 参与使儿童从依靠物质世界转入抽象世界的活动;让儿童有发 展分类、比较、序列、度量、图解、点数和进行数运算技能的 机会。教师在数学教育中的作用是非常积极的。要为儿童选择探索的材料,评价儿童的进步;要用语言描述儿童的活动,向儿 童提供刺激思考的问题;指导儿童进行其它活动等。
4,学前社会性学习社会性学习是课程的一部分,它涉及学习人、人与其他人、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社会性学习也是向年学前童传递一种文 化或生活方式。通过社会性学习,儿童开始发展自我了解,它 是儿童了解其他人和学习世界的基础。在美国的学前教育中,学前社会性学习的目的包括:促进 他们自尊心和自我价值感发展的经历。教师要设计活动促进儿 童自我意识的发展;发展交流、分享和与其他人合作的能力; 增加有关其他文化和种族的知识;学习认识世界上人们的相同 之处;发展尊重其他人的差异和文化独特性的能力;增中对社 会、世界的理解。包括历史、地理和经济领域的概念。儿童的自我形象,是他们形成所有与他人和世界未来关系的基 础。所以,促进儿童自尊的发展,贯穿于整个教育之中。教师 要组织活动,促进儿童接受物质自我和精神自我。由于强烈的自我感觉,儿童准备学习去生活、交往、合作 和与其他人分享,不仅包括他们环境中的其他人,也包括生活 在很远地方的人们。多元文化教育教儿童熟悉各种文化,并尊 重差异。多文化教育不能与课程的其它部分进行,它应综合汇 入整个学前教育之中。儿童学习自己和其他人的需要,与他们发展对世界理解的需要 不可分割。当儿童获得一定的社会科学知识,他们能更有安全 感地去利用机会、探索和学习。教给儿童社会科学知识,可通 过经济、地理和历史学科中的关键概念来进行。儿童通过直接 经验学习概念。参观、访问和邀请客人到教室,是向儿童介绍 社会复杂性的一种建设性方法。
三、美国学前教育师资
(一)美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 美国学前教育在国家政策的重视和指导下,其师资培养方式不断改革并日趋完善,已经形成一个起点高、体制完备、操作性强的幼儿教师教育培养体系。具体来说,美国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1,职前培养 美国学前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重视普通知识、教育专业与技能知识及实践操作能力的学习与掌握。近年来,对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视使美国学前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评价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由强调知识掌握以及学习成果的内部评价,转变为强调学生的实践表现与理论运用,以及强调学生与儿童相互交往、个性化指导的外部评价。实践技能的评价由学生的田野经历表现与实习表现组成,其中田野经历是学生每学期被分配在各幼教机构进行实践、观察、调查与反思的经历,其目的在于让学生在与儿童、家长、同事、社区机构的互动中获得知识、技能与专业态度,一般为 290 个学时。实习则是学生在校的最终职业准备期,实习生在实习导师的指导下逐步独立地进入实际教学环境,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实习时间一般要求达到 500 学时左右。对学生田野经历与实习表现的评价都极为重视学生展示的各种实践能力,如对儿童个性和发展的理解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和实际教学的能力、与儿童或家长沟通的能力等。2,新教师入职培训 新教师入职培训从上个世纪 80 年代以来在美国开始倍受重视,原因在于一方面大量研究表明新教师在进入真实教育情境时都会遇到很多问题,对新教师的自信心、教学实践和教学效果等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其职业选择和专业发展;另一方面美国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取消了终生制的教师证书,而改为进阶式的体系,新任职时所取得的幼儿教师执照只是临时证书,有效期只有两至三年时间,由此新教师自身也有迫切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愿望,以便通过下一阶段的执照考试。新教师的入职培训由各州教育部门管理,具体由幼教机构或当地学区的教育督导负责,一般采取以下形式:教学导师制,又可分为非正式导师制和正式导师制两种形式。非正式导师是临时性的,由幼教机构指派或由新教师自选。正式导师则由幼教机构或学区指派,负有明确责任和义务,包括教学示范,对新教师进行教学、互动、家长沟通等方面的指导,使新教师尽快获得有关教学环境的管理知识、师生相处的方法以及与家长沟通的技巧;目标介入式培训,这种形式期限较短,内容均与教学实际相关;督导评价,即通过观察新教师的实际教学过程,对其教学能力进行适时评价和及时反馈,促进新教师教学技能的丰富与提高,一般一年中有三四次这样的评价。除以上这些形式,新人职的幼儿教师还可加入一些专业团体机构,通过与专业成员的互动得到相应支持,帮助自己解决新人职工作中的问题。新教师的入职培训一般历时两三年,以新教师获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为准。
3,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培训 美国幼儿教师接受的专业发展培训主要有:第一,教育资源与咨询部门设立的教师专业发展小组提供的培训。第二,学区根据不同的主题设立不同的小组开展培训。第三,社区大学或四年制大学提供的培训课程,以满足个人导向的专业发展为主,可以为没达到学士学位的在职幼儿教师提供培训和课程,使其最终能达到合格学历要求。第四,观察与评价模式,即通过现场督察、同行指导和教师评价等方式,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评价人员包括园长或校长、同行等。第五,探究培训模式,包括教师研究小组、教师调查、教师合作组等,重视在职幼儿教师就自身教学中的一些问题开展研究。由于这种方式能更积极地促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与解决问题,从而走向积极主动的教师专业发展道路,因此,探究式的教师专业发展方式近年来倍受推崇。
(二)美国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的特点
1,政府立法确保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实施 20 世纪 80 年代,美国政府开始相继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师资培养,2002 年颁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建议各州学前教育师资在 2006 年之前达到学士学位水平,2008 年重新签发生效的《高等教育机会法》对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独特性与重要性给予明确的法律规定,指出要加强与确保不同阶段学前教育师资培养的实施。由此,既保证了各州确实有效开展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也保障了学前教师教育培训项目资金来源。美国政府还通过对各种培训、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制定严格要求和目标来保证学前教育教师培训质量,以确保幼儿教师有充足的时间与资源更新自己的知识、观念和实践,从整体上提升学前教育教师质量。采用“标准化”评估体系保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质量 美国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多采用非营利性权威专业团体机构所开发的教育标准为评价准则,以确保师资培训质量。如学前教育教师职前培训的评价细则根据美国幼儿教育领域权威专业机构“全美幼儿教育协会”简称 NAEYC,制定的“幼儿教育职业准备标准”来实施。NAEYC 为培养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正规高等教育分别设计了三种职前标准,初级许可证标准,本科水平、高级许可证标准研究生或博士水平、副学士学位标准,专科水平。这三套职前标准均包含了五项幼教职业候选人在知识与能力方面的核心标准以及不同层次的附加标准并根据不同的实践表现分成了优秀、熟练、发展、基础四种水平。职前培训结束时准幼儿教师至少要达到熟练水平。对于新教师入职培训标准美国大部分州参照或采用“美国州际新教师评估与支持联合会”简称 INGASC 提出的 10 条标准。INGASC 在严格区分新教师与高素质教师在各项素质方面的差异的基础上从知识、专业态度与实践操作三个维度对新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培训一般以极具权威的专业团体“全美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简称 NBPTS制定的“优秀学前教育教师标准”为评价准则。这一标准突出“优秀”二字以专业素养研究为依据、以高质量教育实践为目标既规定了优秀幼儿教师应具有的静态的、结构性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又明确了其应具备的动态的、过程性的专业态度与能力,其评价方式以专业行为为核心,各个评价维度相互衔接形成了有机的评价体系,其权威性得到广泛认可。不同阶段的培训与不同层次的标准化评估体系紧密结合,一方面为各阶段的培训提供了具体内容、目标及要求方面的参考,使各阶段的培训有规律可循、有准绳可依,具有极强的操作性与实用性另一方面适应了美国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机构与多层次幼儿职业从业者的需求。这些评估体系不约而同对表现性评价方式与教师实际教学实践表现的重视,保障了不同阶段师资培养的质量。教师培训与教师资格认证制相结合 以资格认证提升学前教育教师质量。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美国法定的职业准入制度,对想要从事幼教这一职业的人来说,必须取得如下进阶式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方能进入并从事这一职业,幼教执照→教师资格证→初级、中级资格证→国家高级教师资格证。幼教执照是进入学前教育行业的基础执照,由各州颁发。一般是学生在校时通过以 NAEYC 所制 51 定的职前教育标准为准绳的学校评价,取得相应学位后,再通过州一级的学识与能力考试,获得幼教执照。幼教执照为美国学前教育师资划定了基本水平线,保障了学前教育师资的基础质量,但它只是行业准入的标志,其有效期只有两三年时间。教师资格证是幼教行业内部对幼教工作者技能水平的初步认证,由专业团体颁发且各州承认,但也不具备终生性因为美国法律规定教师资格证要在一定时限,35 年,后再次接受评估或更新。获取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途径如下,具有幼教执照的新教师加入州或学区的新教师培训计划,达到 INGASC 所制定的标准
后,再经过州一级评估体系的课堂评价,合格即可获得由 INGASC 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成为进阶式教师资格证的起点。美国幼儿教师的最高资质是由 NBPTS 颁发的国家高级教师资格证,所有州不仅予以承认,而且对持国家高级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给予优惠政策。国家高级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不受限制,但评价非常严格,具有一定资格的教师加入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习,取得相应资格后向 NBPTS 提出申请,而后由 NBPTS 采用个人教学档案袋评价方式,在其教学评估中心对申请者连续几个月的教学实践和教学表现进行考察与评定,对最终认定达标者,NBPTS 会颁发国家高级教师资格证。
四 美国学前教育特点
(一)学校和班级文化落在实处 美国学校的硬件建设充分体现杜威的实用主义,我们所到的加州的中小学都是“五无”学校:无校门、无保安、无围墙、无标志性建筑、无题字。但当我们一走进校园,走进班级,马上就被现代的、浓郁的文化氛围所感染。教师的办公室就在教室的角落。办公桌虽有些零乱,但非常具有个性与特色,上面摆放着家人的照片或喜爱的东西。教室内墙上挂的是学生的各种作品、班规班训、名言警句。教室里一般会有三五台电脑以供师生随时上网查找资料。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形式主义的东西,最主要的特色是“实”。
(二)道德修养与爱国主义的渗透 美国的道德修养教育,体现在学校的各个方面、各个细微的地方。每间教室或重要的地方,都悬挂美国国旗,学生每天面对国旗宣誓,国家意识处处得到体现。道德的培养,在很大程度是依赖宗教的力量。在学校和班级,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非常具体。在美国的公民教育中,公正、责任、尊敬、合作、自律、信念、友好等观念,是非常重要的个人品质,是学校、社会、家庭对孩子的一致要求。美国学校不仅要求教师以专业工作者的形象出现,而且要求教师以道德榜样的形象出现。为了充分发挥教师的道德教育作用,树立教师的道德形象,美国学校重视对教师进行道德教育的训练,以增加教师的必要知识并提高技能,更好地履行道德教育的职责,发挥教师的榜样示范作用。
(三)鼓励学生自信、自主、个性、创新 在课堂上,我们听到美国教师用得最多的词语是:“very good”“good job”“excellent”“wonderful”等等。教师经常在每个细节和环节上鼓励学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在课程设置上,学校设立学生自主选择课程体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与爱好选择必修课以外的课程。学校针对学有余力或是有学习困难等不同程度的学生,开设了相应的课程,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教学。在日常教学中,教师欢迎学生有不同的判断与见解,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敢于提问,明确提出培养“善于提问题”的学生,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支持学生进行小发明、小创造等,为学生提供创新的时间和空间,锻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未来社会的能力。
(四)课堂教学通过小组合作,重平等、重过程、重体验 美国中学生没有固定的班级概念,大家各自按照自己所选修的课程去上课。下课后,学生在各个教室之间匆忙奔走,根本没有时间在教室或楼道里追逐打闹。下课时,教师站在门内让学生先走。楼道里,教师侧身给学生让路。不过,学生不会对此熟视无睹,一般都会轻声致谢,也会主动为过往的教师开门。即使是生源不太好的学校里,学生依然是那样彬彬有礼。对学生的尊重,表现在课堂上,教师常常“蹲”下来与学生平等交流,很让我们惊讶和感动。对学生的尊重,也表现在对学生成就和能力的肯定上,许多学校的楼道里,可以被利用的地方都展示着学生的作品或记载着学生的荣誉。
(五)学校、家庭、社区的完美结合 在每学期开学时,学校邀请每个学生家长根据自己的能力水平和家庭情况,志愿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的学校还规定每个学生家长义务工作 20 小时。在美国,家长都非常踊跃,几乎每天都有家长和社会志愿者走进课堂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提供一定的帮助或协助教师组织好学生的各项活动。教 师 定 期 把 学 生 的 各 科 学 业 情 况 用 四 个 等 级 — — 低 限 标 准(limitedprogress)、期望标准(expected progress)、达到标准(meeting standard)、超过标准(exceeding standard)的评价方式使家长了解学生成长和学业情况,以利于他们及时与学校沟通,这点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学校所在社区的资源,全部免费向学校、教师、学生开放,并全方位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五 结语 美国幼儿教育非常注重幼儿动手能力的培养,齐全的教育机构,严格的师资考核标准,学校、家庭、社区的完美结合在幼儿教育中,使美国幼儿教育一直走在全世界幼儿教育最前端。纵观我国幼儿教育,虽然近几年在政府管理和民众的参与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幼儿教育作为教育体系基础的基础,必须重视起来,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未来充满希望,在世界大潮流中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钱雨,美国学前教育课程评价研究项目的背景、内容、实施及其启示J,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2008(7)
2霍力岩,学前比较教育学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3 J/OL 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甘肃联合大学学生毕业论文
第五篇:赣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赣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和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学前教育及其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对儿童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 积极发展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的,面向全体学龄前儿童的学前教育。倡导和支持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第五条 采取措施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依法举办或者捐助学前教育事业。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以捐资、赠物等形式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学前教育责任
第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学前教育水平。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要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要举办发挥示范作用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采取多种形式保证辖区内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要举办发挥示范作用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城镇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在社区内开展学前教育活动。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是辖区内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学前教育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设置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前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及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建设、规划、土管、财政、物价、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以及妇联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为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各级妇联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为社区内未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从事家庭看护学龄前儿童的从业人员提供学前教育的指导与服务。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学龄前儿童的教育负有首要责任,应当为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与学前教育及其相关的机构互相配合,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第三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教育、规划等部门科学合理地规划辖区内学前教育布局。学前教育规划须经县级人大常务会批准,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一条 学前教育规划编制要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居住区范围、人口规模等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规划编制中既要充分考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也要将民办和社会捐赠学前教育资源纳入其中。
第十二条 学前教育规划必须纳入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在城市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必须充分考虑学前教育的布局。
第十三条 学前教育设施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应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设立与撤销管理
第十四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设立和撤销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对符合办园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颁发办园许可证。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在取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后,还应到同级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十五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人事独立、经费独立、园舍独立。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不得举办学前班和小学附设幼儿园。
第十六条 设置学前教育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基本的办园条件
1、选址:学前教育机构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学前教育机构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噪音,园舍坚固、安全、适用。
2、占地面积:城市幼儿园在园幼儿人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平方米;乡镇、农村幼儿园在园幼儿人均占地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园舍: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有活动室、教师办公室、保健室、盥洗室、水冲式儿童厕所等各种用房。学前教育机构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城市幼儿园人均园舍面积不少于8.8平方米,乡镇、农村幼儿园人均园舍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4、活动室:在园幼儿人均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5、室外活动场地:在园幼儿人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绿化面积不少于占地面积的10%。
6、办学规模:幼儿园的规模原则上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2个班。按有关规定招生、编班。
7、班额: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
8、办园经费:中心城区幼儿园不少于5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8万元),县城幼儿园不少于2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5万元),乡镇幼儿园不少于8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2万元),村一级幼儿园不少于5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1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二)具备基本的办园设施
1、幼儿一人一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供幼儿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有防暑降温、防寒取暖设备。
2、有治疗一般外伤的药品,城市、县城及具备3个班以上规模的乡镇幼儿园,保健室应配备儿童体重秤、视力表、体温计、诊视床等必要的医疗器械和用具。
3、有户外大型运动玩具,城市、县城不少于5件,乡镇不少于4件。
4、有良好的照明、通风设施,有符合标准的配套幼儿桌、椅、床,有必要的玩具和开放的玩具橱(室内桌面玩具城市人均3件以上,农村人均2件以上);有彩电、DVD、电脑等设备。
5、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2册以上。
6、有独立的厨房,食堂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有炊用器械、防鼠、防蝇、防尘及消毒设备等,幼儿餐具数量充足。
7、接送幼儿的车辆应有公安车管部门的安全检查证明,驾驶员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驾驶证。
(三)具备基本的师资队伍
1、必须配备合格的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保安员等工作人员。
(1)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应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有3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并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教师应持有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证。配备标准为每班2名教师。
(3)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岗前培训,具有一定的保育知识。配备标准为每班1名保育员。
(4)保健员应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取得卫生部门的资格认可。幼儿人数在200人以上设专职保健人员1名,200人以下设兼职保健员1名。
(5)保安员应身体健康、素质较高、能胜任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幼儿园要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警用器械等。保安员配备标准为:100名幼儿以下的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保安,100-500名幼儿的幼儿园至少配备2名保安,500名幼儿以上的幼儿园至少配备3名保安。
2、教职工应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工作。
3、民办幼儿园应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落实相关社
会保险。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学前教育机构,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举办者和拟任管理人员证明材料;
(三)拟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教职员工的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
(五)园舍场地证明;
(六)办园资金证明;
(七)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
(八)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合格证明。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还应当提交民政部门的名称核准证明。联合举办幼儿园的,还应当提交联办协议书。
第十八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设立、变更、终止幼儿园的申请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对审核批准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举办者凭许可证到民政部门注册。未取得办园许可证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九条 对目前已经设置和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要进行全面整顿和清查,符合办园条件的,应立即补办相关手续,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许可证;不符合办园条件的,限期3个月整改,对限期整改仍达不了要求的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要坚决取缔。
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办理。
第二十一条 对经过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实行等级管理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其办学资格。
第五章
教职工编制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编制管理部门共同实施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编制管理。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配备比例,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人劳编[1987]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园长: 4-9个班设园长1人,副园长1人;10-12个班设园长1人,副园长1至2人。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2.5人。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1人。
医务人员:全日制3-6个班的幼儿园配1人,6-12个班的配2人。
其他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
第二十四条 县级政府要落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编制,对现有核定空编的教师在三年内分期分批补充到位。编制管理部门应对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编,人事、教育部门要及时补充空编人员。
第二十五条 教育部门要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编制管理,监督民办幼儿园按要求配齐教职工。
第六章
教育资源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要办好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公办幼儿园园均覆盖人口4万人以下。
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优先用于改扩建幼儿园,促进公办幼儿园合理布局。因网点调整、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其它原因撤并的公办幼儿园资源,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处置,置换资金全部用于发展学前教育。
第二十八条 新建300户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公建配套建设幼儿园。公建配套幼儿园属公共教育资源,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幼儿园产权登记手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严禁开发商私自将配套幼儿园转让或租赁给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九条 公办幼儿园的园舍必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租赁场地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在申请办园登记中也要出具租赁场所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坏学前教育设施;不得在幼儿园等教育用地范围内兴建与教育无关的建筑;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教育用地周围兴建妨碍学前教育机构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设施。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幼儿园园舍安全检查,做好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的防范。
第三十二条 严格执行卫生部和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慢性传染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疾病患者,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第三十三条 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共同做好幼儿的防疫和保健工作。幼儿园要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建立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 学前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学龄前儿童的人格和权利,爱护学龄前儿童。严禁歧视、侮辱、虐待和体罚学龄前儿童。
第三十六条 学前教育机构用于接送幼儿的校车,应当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况进行核实,并设置统一的校车标志。学前教育机构聘用的校车驾驶员,应当报所属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资质进行核实。
第三十七条 重视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安全演练,教育幼儿掌握必要的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的逃生方法。
第八章 经费保障与收费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内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长。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公办幼儿园园舍建设投入,改善办园条件。按时足额核拨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工资,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福利待遇。
第四十条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积极安排资金,改善办园条件。保障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教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 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各级物价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根据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和等级办学,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同一县(市、区)域城镇或农村、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幼儿园,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外收取费用。
利用国有资产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自行提出收费标准,报同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 学前教育机构收取的幼儿膳食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定期公示。
第四十三条 学前教育机构支付的公用事业费(供水、供电、燃气、排污、垃圾处理费等)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依法保障学前教育机构的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学前教育机构的正当权益。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虐待、歧视、侮辱、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龄前儿童的;(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做教具、玩具的;(三)违反安全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对传染性疾病防患不力,造成大面积疾病传播的;(五)克扣、挪用学龄前儿童伙食费的;(六)违反有关规定收费的。
第四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