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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1-830217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9 16:54: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教师岗位考核办法

(五次教代会通过)

梅河口市第四中学

2010.3

第四中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修订)

(五次教代会通过)

一、政治思想(100分)

(一)依法治校(50分)

1、学习政治理论和贯彻教育方针(10分)

(1)认真学习党和中央及上级有关文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视政治学习,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有明显违背以上要求者,不得评为二等及以上实绩。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正确引导、帮助中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3)政治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请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4)在言行上,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不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扣1-4分,育人意识不强,教育效果较差,不得评为二等及以上实绩。

2、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4分)

(1)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月度考核方案,依据检查人员的实际扣分计算(扣完为止)。

(2)事假超过3天(建房、子女开学就业、直系亲属治病等可放宽到10天),迟到、早退、不签到次数超过8次,不得评为一等实绩;事假超过6天,迟到、早退、不签到次数超过12次,不得评为二等及以上实绩;事假超过9天,迟到、早退、不签到次数超过16次,不得评为三等及三等以上实绩。

天数次数再多且情节严重影响很坏的事业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3)无故旷职半天至1天者,不得评为一等实绩;无故旷职1.5天至2天者不得二等及二等以上工作实绩;无故旷职2.5至3天者不得评为三等及三等以上工作实绩;无故旷职超过3天的为四等,超过5天的事业单位考核不合格。

3、遵守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言传身教(16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发扬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于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身教重于言教得16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3分,有多种情况累计扣分。a言谈不文明,有损教职工形象

b乱抛纸屑和瓜果皮壳,乱放自行车、摩托车、抽游烟等行为

c无理取闹、妨碍学校领导正常公务、干扰学校正常秩序、进入私人住宅闹事

d教职工家庭成员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园内摆摊设点或做其它生意 e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校园内饲养家禽,长瓜种菜,乱倒垃圾和液化汽废液污染学校环境

f学校上班期间,教职工及其家属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或摩托车 g家庭出现吵闹现象,影响校园气氛

h违章用电用水,破坏学校公物,挪用公物,借物不还,自管公物损坏严重、损坏学校绿化等不珍惜公物的行为

i不接受学校合理工作安排,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j有失职行为,并在全校范围内造成影响

k其它违反学校规定教师应该做到的或要求学生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注:凡有c、d、g、i、j之一行为者不得被评为二等及以上实绩,情节严重者为四等,引起严重后果的事业单位考核为不合格。有a、b、e、f、h、k现象且屡教不改的不得被评为一等实绩。

(二)敬业爱生(50分)

1、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歧视后进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得20分。

2、严格遵守《十不准》得30分。

3、违反《十不准》其中一条者,不得被评为二等及以上实绩。有乱收费、体罚学生、推销资料、开班搞有偿家教的一律为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业单位考核为不合格。

二、业务水平(300分)

(一)业务进修(30分)

1、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10分);能按学校安排保质保量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得10分,无故缺席或表现不佳得0分。

2、完成学历进修(以本科为基准)(10分):学历达标或正在参加本科及以上进修的得10分,按学校规定应该参加学历进修而未参加的得0分(教龄不满3年或教龄15年以上的除外),参加进修而未安排好课务的也得0分

3、完成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普通话、计算机、外语等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10分):按学校规定认真参加培训得10分,无故不参加培

训或参加培训表现不佳得0分。

(四)教育工作(60分)

1、关心爱护学生,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对学生中的不良行为,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得60分。

2、有下列情形扣分:

⑴不积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扣1分 ⑵学科教学中不进行德育渗透扣10分

⑶班主任工作闹情绪或任课教师不配合班主任工作,有一次扣10分 ⑷不能完成学校的教育任务,有一次扣10分 ⑸值班检查不到位或到位不履行职责,有一次扣2分

(五)教学(150分)(注:当月学校、年级部加分扣分不重复;加分不超过本项满分;扣分扣完为止),1、教学计划与总结情况(10分):

能认真制定贯彻教学计划得10分,未制定教学计划或制定计划不认真、不切实际得0分,未及时上交教学计划得5分,擅自提前结束或延误教学计划查实一次扣5分(以计划覆盖的人员为依据),未按要求进行总结扣10分,未及时上交总结扣5分)

2、备课要求(40分):

基本分32分,学校或年级部每月业务检查(含课件)有“优”等一次加1分,如扣分则按实扣分。

3、上课要求(40分):

能认真贯彻《梅河口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和《第四中学教学要求》,课堂4

效果好且无缺课得40分。无故缺课查实一次扣10分,无准备(如教案)上课查实一次扣10分,考评课被评为“不合格”一次扣5~10分,请假或公出未安排好课务一次扣8分,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体育教师早锻炼、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外活动组织检查不到位或不负责有一次扣5分,教师课堂行为不规范(如拖课、坐着讲课)发现一次扣2分,积极主动为他人代课的加5分(半月以上),考评课被评为“优”一次加2分。(4、布置批改作业的要求(20分):

基本分16分。月度或学期作业检查被评为“优”等有1次加1分。扣分按实际扣分进行(例如批阅量明显不足;作文批阅简单)。

5、辅导、提优、中转优要求(20分):能按学校规定积极辅导学生得20分,无故不完成学校布置的辅导任务查实一次扣10分,补差无学校规定的材料有1次扣5分。

6、成绩考核要求(20分),每次考试能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命题、监考、批阅试卷、统计、分析、上交有关表格等工作得20分。命题不符合要求(尤其命题难度)一次扣5分,试卷未认真校对错误较多有1次扣5分,考试监考迟到扣1~10分。不按规定监考(如检查核对号码及填涂)一次扣5分,漏收试卷有1份扣5分,倒装1份试卷有1份扣5分。批阅不认真、不及时一次扣5分,统计有错误一次扣5分,不按要求分析试卷一次扣5分,迟交有关表格一次扣5分,(六)教研(60分)

1、听课要求(20分):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且记录认真得20分,少听课1节:干部、师傅、徒弟扣2分,其余同志扣1分。多听课加1-3分

2、集体备课要求(20分):按学校有关规定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得20分,无故迟到、早退有一次扣2分,不服从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分工,有一次扣5分。

3、教科研工作的要求(20分):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参与学校课题研究,认真撰写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得20分,未按要求参加有关活动或未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有一次扣5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未按规定组织有关教研活动,有一次扣5分。

三、工作量

(一)工作量(100分)

1、测算公式:F=(S/G)×100分(F为某人工作量分值);S为某人实际周课时数(以教务处课务分工表为准);G:规定周课时数(周一至周五每天的正课)

2、根据教委规定课时数根据中考的实际情况,各科满工作量课时: 语文:12;数学:12;外语:12;物理:12;化学:12;生物:12;政治:12;历史:12。地理:12;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综合课:14

(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未达规定的1/3者,不得评为三等及三等以上实绩;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未达规定的1/2者,不得评为二等及二等以上实绩。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只有规定的工作量的1/4甚至不到,一律为四等(行政班子成员和新上岗的毕业生除外)

四、:工作实绩(500分)

(一)教育效果(100分)

1、具有较好的教育效果(80分)

教学秩序良好,师生关系融洽,学生学习积极性高,转化后进生效果显著,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⑴学校每学期进行两次课堂纪律调查,基本分30分,优秀率(或满意率)在80%以上有一次加20分,优秀率在70~79%以上有一次加16分,优秀率在60~69%以上有一次加12分,优秀率在50~59%以有一次加10分,其余情况得基本分30分(如为班主任则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的调查结果各占一半;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班级取平均数)

⑵任教期间如发生重大教育责任事故(如回避、不配合、遇到重要事情未及时到位、私自赶走学生造成影响等)本项为零分

2、注意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且有明显效果(20分)

所教学生在研究性学习、素质课教学、学科竞赛等方面的有关教学创新活动中取得好成绩。每年依据以上成绩将全体教师分为三等:一等20分;二等15分;三等10分

3、教学效果(300分)(初

一、初二指上下两学期联考;初三指上学期的联考和下学期的中考)

(1)班级名次分(50分)

班级在中考(联考)中班级达标率、考核数均分名次居联校同类班级前1/

5、1/5-2/

5、2/5-3/

5、3/5-4/

5、后1/5分别给本班任课教师加50、40、30、20、10分(最后一名得0分)。

(2)备课组名次分(125分)

所在备课组在中考(联考)中学科有效率和考核数均分处联校同类学校第一名得125分,初三年级处第二、初一初二年级处第二、三名得100分、初三年级处第三、初一初二年级处第四得75分,其余情况得25分。

(3)学科名次分(125)

所带班级学科在中考(联考)中学科有效率和考核数均分名次居联校同类学校同类班级前1/

5、1/5-2/

5、2/5-3/

5、3/5-4/

5、后1/5分别给125、100、75、50、25分(最后一名得0分)。

凡带1 个班或多个班位次均在同类班级后1/5且无进步非末尾成绩的一律评为三等及以下实绩;

凡带多个班级有一个班位次在末尾成绩的一律评为三等及以下实绩。自己所带非接班班级、名次无进步、均分未缩小差距、带一个班最后一名、带多个班囊括后几名的一律被评为四等实绩。

(接班进步者或退步者视进步或退步情况而定而定)(4)体音美等科分值计算办法

A、在市运动会上获同类第一,体育组内相关老师各加70分。全市第一加90分,同类第二加50分,同类第三加30分

B、音体美教师所辅导的学生竞赛成绩全市第一、二、三分别加70、50、30分

五、教研成果分(100分)

(一)课题成果分(50分)

所承担的课题获市级、省级及以上验收通过分别给主要负责人加30、40、50分;给予课题其他负责人分别加25、35、45分;给参加人加20、30、40分。

参加课题研究的积极分子,经常为市办刊物撰写文章、为课题撰稿、有8

文章发表等,由教科室将这些同志按照实际情况分为三等,一等加50分、二等加40分,三等加30分。无任何教科研表现的不加分。

(二)总结、论文分(50分)

1、所撰写的论文发表于市级、省级及以上刊物分别给25、30、35分。

2、主动上交教育教学管理论文或工作总结给15分 本方案从通过之日起实行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第二篇:岗位练兵考核办法

岗位练兵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职工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理论、业务能力、操作技能和调动职工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全面提高 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1、岗位练兵活动应按时开展。不开展活动,一次扣20 元;活动流于形式扣20元;现场抽题对当班人员进行提问,不会的扣20元。

2、不认真组织岗位练兵活动一次扣20元。

3、《岗位练兵活动记录》应如实填写、内容应符合要求。内容不真实、不合格并有空项,一处扣20元。

4、必须有岗位练兵计划,计划中必须有练兵成员、练 兵内容、练兵要求、检查奖惩等。

5、检查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证件不全,查明原因,缺一个扣罚20元。

6、检查岗位练兵台卫生情况,卫生不合格、各种证件 摆放不整齐,一处扣20元。

7、职教员每月检查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填写 岗位练兵检查内容。不检查岗位练兵活动,一次扣10元,检查记录不填写一次扣5元,记录内容不真实一次扣5元。

8、对每月和每季度的岗位练兵要严格考核记录,对迟 到早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的按旷工处 罚。

9、对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员工罚款50元。

第三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总则

为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全处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海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行为规范、出勤情况、业务素质、岗位履职、领导交办工作五部分,标准分100分。其中,行为规范(15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章守法、勤政廉政等。出勤情况(25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包括执行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业务素质(25份)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政治理论、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的知晓度和掌握程度;岗位履职(30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包括完成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依法行政、社会评价、创新工作等)。领导交办工作(5分),主要考核是否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四、考核标准

1、行为规范

⑴按时参加集体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等活动,无无故缺席,坚持做好学习笔记,考核成绩优秀,3分。

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违反机关规章制度,3分。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诚信服务,3分;

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团结互助,合作共事,3分。

⑸工作积极主动,作风踏实,服务热情周到,3分。

2、出勤情况

⑴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无旷工缺岗。

⑵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每次扣0.5分,最多扣25分,年底将考勤累计扣分情况记入考核总分。

⑶病假、事假每日扣0.5分。

3、业务素质

⑴认真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业务知识,在业务考试中成绩优秀。全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乘以百分之二十五计入考核总分,50岁以上开卷考试。

4、岗位履职

⑴岗位履职考核由各股室根据个人本职工作确定,以我单位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要依据,由各股室具体到人,准确体现岗位要求,经领导组审定。

⑵岗位履职由考评分占50%,股室测评30%,群众测评20%。

5、领导交办的工作

⑴领导交办的工作室领导指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岗位职能以外的工作,具有临时性、突击性和不确定性。领导交办工作不设具体考核内容,由分管领导将布置工作记录在案,领导组根据每人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的数量、责任、时限、成绩等方面分档打分。

⑵领导交办工作5分,按好、较好、一般、差分档打分,分别为“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2分以上,由单位领导组打分。

五、加分、减分

1、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减10分。

2、当连续旷工不满10天或当年累计旷工不满20天的,每旷工一天减3分,由各股室、办公室统计。

3、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每次减0.5分,由所在股室、办公室统计。

4、单位集中学习等集体活动时,每一次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减0.5分,请事假每次扣0.3分,无故缺席一次减1分,由单位支部和办公室负责统计提供。

5、病假、事假每日扣0.5分,由各股室和办公室统计。

6、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每次减0.5分,缺席的每次减1分,由办公室负责统计提供。

7、违反原则,无故拖延、推诿办案,每次减2分。因业务不熟,使工作出现差错的每起减1分,被服务对象投诉每次扣2分,受到效能办等上级部门、新闻媒体通报批评、曝光,每次扣10分。

8、凡在当年获得市委、市政府综合奖或南通市委、市

政府单项奖加1分,南通市委、市政府综合奖或省委、省政府单项奖加2分,省委、省政府综合奖或国家级单项奖加5分,南通市部门单项奖加1分,省级部门单项奖加2分,国家级综合奖加10分。单位受表彰的给单位负责人或各股室负责人或负责该项工作的直接人员加分,个人受表彰的只给个人加分,以表彰奖励的发文公布时间为准。

9、凡在行政服务中心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获得综合奖的加2分,单项奖加1分,集体受表彰的给集体主要组织人,个人受表彰的只给个人加分。

10、凡在《海门日报》录用每一篇加0.1分,《南通日报》每一篇加0.5分,省级报纸每篇加2分,《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国家级报纸每篇加3分,南通市级杂志上录用每篇加0.2分,在省级杂志上录用一篇加1分,在《中国劳动》、《中国社会保障》等杂志上用稿每篇加2分。

第四篇:岗位考核办法

岗位考核办法

一、岗位工作考核

(一)、司机班工作考核

1、对每台车辆每月提取100个薪点进行浮动,每周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每月统计汇总,按照车辆管理标准评出名次,分别以120、110、100、90、80个薪点考核。

2、每月在全大队范围内对司机进行测评,考核服务质量、工作态度、出车率及满意率,第一名奖30点、最后一名扣10点,以调动司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按时出车,无故未及时出车一次扣20点,出现用车单位要求退车现象一次扣50点。

4、严格进行出车前、回场后巡回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了的及时上报,否则一次扣10点。

5、加班加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奖励20—100点。

6、未经允许私自开车外出或乱开他人车辆,发现一次扣20—100点。

7、按时完成任务,受到大队通报批评一次扣50点,小队通报批评一次扣20点,大队通报表扬一次奖50点,小队表扬一次奖20点。

8、在大型工作中表现突出厂表扬一次奖50点,大队表扬一次奖30点,小队表扬一次奖20点,出现影响集体荣誉一次扣50点。

(二)、维修班工作考核

1、按时进行线路抄表、查表、掐电,统计对比,少一次扣10点,发现错抄、造假、算错每出现一次扣10点。

2、按时进行设备维修保养,配合司机班做好车辆检修维护工作,不配合一次扣10点,对车辆故障情况不及时反馈,少一次扣10点。

3、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和应急任务,工作无特殊情况不落实扣30点,工作完成好受厂、大队表扬奖30点,工作完成质量不高,受厂、大队批评扣20点。

4、工作场地、库房卫生差,物品摆放不整齐,发现一次扣10点。

5、切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各单位干好辅助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一次失误扣10点,出现影响集体荣誉一次扣20点。

(三)、炊事班工作考核

1、炊事员每人每月提取200点进行浮动,考核食堂回收率,以回收85%为基数,正负不超过2%(83%—87%),每高于或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个薪点。

2、每月在全大队范围内对炊事员进行一次测评,内容包括饭菜质量,饭菜价格,服务态度,伙食卫生,技术水平等项目,对测评结果第一名奖30和最后一名扣10点。

3、周一按炊事班人员全部到岗,对食堂进行卫生清理,少一次扣10点,认真做好灶具的消毒工作,每班一次,少一次扣10点。

4、炊管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严禁加工、制作、销售霉变食品,发现一次扣50点,发生一次食物中毒扣除全部岗点,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5、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现场交接,当班的问题当班整改,并签好交接记录,少一次扣10点,未整改一次扣10点。

6、在大型工作中,炊事人员加班加点工作表现突出,根据情况

奖励20—50点。

第五篇:会计岗位考核办法

会计岗位考核办法

以下情况视为工作失责违纪:

1、会计员失责违纪造成的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2、会计员不能保持工作场所卫生整洁。

3、如遇需会计员在岗的临时活动或突发事件,不在岗(节假日不到岗)。

4、工作态度、服务质量遭投诉。

5、拒不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突击性任务。

以上所有失责违纪情况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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