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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11-701554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8 19:57: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十里沟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并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的意见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组织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义林

组 员:李涛 金日明 韩英章 徐夏梦

四、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1.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重点考核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五个方面。“终身学习”考核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考核时间与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写成书面述职材料。以小组为单位作师德述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级。

4.考核领导小组向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签字确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条件;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定为“不合格”。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评选骨干教师称号、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过程中,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在备课上课中、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中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他商品,从中获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7.其他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的.十里沟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十里沟小学 2017.2

第二篇:xx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xx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教师思想素质,在社会、家长、学生中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师德考核和评议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档案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教育局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以廉政建设、为人师表、规范收费、关爱学生、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内容。建设一支师风正、师德高的教师队伍,真正做到保障学生安全、关爱学生身体、教育学生做人、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能力。实现社会满意教育,家长满意学校,学生满意教师这一目标。

二、考核办法与步骤:

1.教师师德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结束后将教师师德考核结果纳入考核量化评分,并归入教师个人档案。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平时教师师德情况记载和学师德考核。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员:xx

3.如教师出现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该教师师德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

(1)教师所管理的班级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不能评为优秀。

(2)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不能评为优秀。

(3)被家长投诉到市教育局及以上单位的不能评为优秀。

(4)一学期内请假超过十五天的不能评为优秀。(产假及公假除外)

(5)满意度测评最差的班级,语数英老师不能评为优秀。

4.其余教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累计加分

(1)教学成绩方面

(2)发表论文情况。(每人每年至少发表一篇论文)

(3)指导学生获奖情况。(每人每年至少指导学生获得一件县级以上荣誉)

(4)常规检查情况。

(5)考勤情况。

(6)满意度测评情况。

第三篇:付家庄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付家庄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幼儿园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师德评价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级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考核内容

1、学科教师: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工作作风及廉洁从教等八个方面考核。

2、教辅人员: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务育人、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及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考核。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师德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采取评议考核和日常记录考核的方式进行,师德考核每学期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

(二)考核程序

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1、评议考核(100分):考核采取中层以上干部评议、教师互评、家长评议的方式进行。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考核,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考核。家长评议由学校采取召开家长会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评议的家长应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2。评议考核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具体组织。

(1)《教职工师德考核民主评议票》分中层以上干部评议(A票)和教师评议(B票)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对应100、85、70、50分计算分值,《教职工师德考核家长测评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分别对应100、80、50分计算分值。中层以上干部评议、教师评议、家长评议按照4:3:3的比例计算原始成绩。

(2)教辅人员根据《教职工师德考核教辅人员评议票》进行评议,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对应100、85、70、50分计算分值。中层以上干部评议、一线教师评议和教辅人员相互评议按照三个评议层面5:3:2的比例计算原始成绩。

2、日常记录考核(100分):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按照《临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细则》及《临朐县中小学教辅人员师德考核工作细则》所有项目,落实专人记录每一位教师表现情况,每月一次进行记录,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汇总学期两个季度情况即为日常记录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计算:师德考核成绩按照评议考核占40%,日常记录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两项相加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师德考核等次确定

1、考核结果划分。师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采用百分制考评,90分(含90分)至100分为优秀,60分(含60分)至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比例规定。根据潍坊市教育局潍教字[2011]9号文件规定,师德考核优秀率不得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30%,对教育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在85%以上的学校提高师德优秀教师的比例,“满意”等次每提高1个百分点“师德优秀教师”指标增加2%。对教育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在85%以下的学校降低师德优秀教师的比例,“满意”等次每降低1个百分点“师德优秀教师”指标降低2%。

3、根据有关规定,学期内存在下列行为的,考核结果按以下规定处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1)违犯《关于从教行为“八严禁”及监督惩戒办法》和《教育系统严格控制饮酒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擅自停课、旷课的;

(4)在招生、考试、评优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有宣传宗教,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行为的;

(6)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7)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8)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11)离岗人员不参加师德考核,无违纪违法情况的,可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犯《关于从教行为“八严禁”及监督惩戒办法》和《教育系统严格控制饮酒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两次以上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3)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两年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违规举办辅导班被市县教育局查实并通报批评的。

(四)公示

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师德档案,并将师德优秀教师报教育局备案。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五)反馈

学校对考核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向教职工本人反馈,对师德考核成绩较差的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教职工根据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

三、师德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成绩直接作为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中“德”的成绩。

2、师德考核内两次均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工作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在县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等评优评选中,评选周期内的上学期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取消评选资格。师德考核优秀者,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取消所有评先树优资格,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职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四、档案管理

学校健全师德考核档案管理制度,逐人建立师德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师德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各级师德建设相关文件、通知;

(二)本单位师德教育活动计划、总结、日常记录材料、会议记录、典型材料等;

(三)临朐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考核登记表;

(四)教师受表彰或处分的相关材料。

五、组织领导

学校要切实加强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本校师德建设情况。对本校教师在师德方面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抓好落实。

付家庄小学 2011.4.20

第四篇:祝冯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祝冯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促进我校教师行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2015‟7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以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批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师德考核工作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对象

祝冯中心小学全体教师

三、考核原则

师德考核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民主性原则,充分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和学校等各方面的意见。二是公正性原则,坚持公开、公正,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不以偏概全。三是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促进教师成长。

四、师德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依法执教(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3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3分)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强化学生法制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2分)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有计划开展教学教研活动。(2分)

(二)爱岗敬业(15分)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堂时间,不超量布置作业,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认真批改学生作业。(2分)

2.转化后进生有计划、有记录,效果明显。(3分)

3.节假日、寒暑假不组织学生补课、辅导。(2分)4.不乱印滥发各类复习或辅导资料。(2分)

5.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2分)

6.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学说。(2分)

7.视职业为事业,不迟到、不早退。(2分)

(三)关爱学生(15分)1.关心爱护学生,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注重研究分析每个学生特点,耐心教导学生。(3分)

2.不体罚、变相体罚、侮辱、伤害学生;不透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不用言语侮辱、伤害学生的人格。(3分)

3.科学使用评价方法,公正、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身心发展的水平与特点。(3分)

4.不向学生、家长公布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2分)

5.不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不剥夺学生上课、参加考试的权利。(2分)

6.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分)

(四)严谨治学(10分)1.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明确任教学科目的要求及学科结构。

深入钻研教材,明确重点、难点。(1.5分)

2.认真分析和了解学生的认知水平,善于运用教育科学知识和有效方法去教育学生,不断改进教学方法。(1分)

3.加强业务学习,拓展专业知识面。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修。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教育理论专著并坚持写读书笔记。(2分)

4.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1.5分)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认真完成听课任务。能承担学校安排的教科研工作。(1.5分)

6.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效果。(1.5分)7.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总结。(1分)

(五)团结协作(10分)

1.严以律已,正确对待自己,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2分)

2.顾全大局,工作服从分配。(3分)

3.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不传播不利于团结的言论。正确看待同事的成绩。(3分)

4.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大家支持,形成教育合力。(2分)

(六)尊重家长(10分)

1.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2分)

2.主动家访,对本班学生每学期家访一次以上。(2分)3.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家长会、家长座谈会。(2分)

4.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所有家长。(2分)

5.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提高家庭教育艺术。(2分)

(七)廉洁从教(15分)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利用职责之便搞“学钱交易”。(3 分)

2.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教辅资料,不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3分)

3.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3分)

4.不违规带生(家教),不参与、不介绍学生进午托班、辅导班,节假日、寒暑假不组织学生补课、上新课。(2分)

5.工作时间不参与经商、炒股等。(2分)

6.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考试不徇私舞弊;(2分)

(八)为人师表(15分)1.言行举止文明、规范,符合教师职业要求。(2分)2.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1分)

3.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1分)

4.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1分)

5.在工作时间不打扑克、搓麻将、打电子游戏、上网聊天。(3分)

6.不在课堂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1分)7.不参加赌博、变相赌博、迷信等活动。(2分)8.不在工作日饮酒,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酗酒。(2分)9.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2分)

五、考核的方法

1.教师师德考核分学期进行阶段测评,每年底进行年终总评。

2.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自评占10%,教师互评占20%,学生评价占20%,家长评价占10%,校级考评占4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我校根据自身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等,进一步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加分减分事项:各项荣誉,先进事迹,考勤,检查评定,家长和社会各界表扬感谢、批评意见,上访信件,投诉等项目可在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予以加、减分体现。具体加、减分细则由我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师风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审议并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7个工作日;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后存入个人档案。

5.备案存档。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师德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按搜集归档,建立师德考核工作档案,交学校档案室妥善保管,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4.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

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

第五篇:小学教师考核办法

天井学校教师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管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并为其晋升、聘任、调整工资待遇以及奖优罚劣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凡能量化的要全部量化,按量计分。不能量化的,先定性,后定量。

(二)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要明确考核的责任人,认真抓好平时考核,为学期考核及年终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要把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方面,真正把教职工的注意力吸引到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二、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教职工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具体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出勤、工作实绩等。

(一)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10分)。

思想政治表现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可在本人自评、教职工互评的基础上,由学校考核小组确定等次,并折算成相应的分数。

考核的内容为:遵纪守法;思想素质与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心学生;事业心与责任感;学习态度;服从分配等。

(二)工作能力的考核(30),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着重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能力。

(1)备课与上课(10):认真钻研教材、大纲及课程标准,准确理解、把握教学目标和实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认真实施课堂教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注意面向全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布置、批改作业和辅导(6分):适量、及时布置作业,及时批改作业;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学生进行辅导。(3)学生评价与教科研任务(5分):根据教学要求,科学地评定学生的成绩;根据学校教科研工作计划,确定、承担教科研课题,参加、组织教科研活动;完成听课和应承担的公开课任务等。

(4)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4分)。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和校本培训内容,不断更新知识和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能力。

(5)课改理论与实践。(5分)

(三)工作出勤(10分)

按教师一学年实际出勤的分值(不含早到)计算,公式为出勤分值=实际出勤的分值÷应出勤分值×10 有下列情形的,工作出勤不给分:(1)旷工半天及以上(2)事假七天及以上(3)病假半年及以上

(四)工作实绩的考核(50分)。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考核内容与分值如下:

(1)教育(10分):以班级管理和德育教育为主要考核内容。对班主任的考核包括教育思想、教育方法、班集体建设情况以及家访、后进生转化等;对科任教师的考核包括教书育人、后进生转化、与班主任配合等。

(2)教学(30分):根据所任教班级和学科的具体情况,以一年来的教学成绩(进、退)为主要考核内容,也包括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习习惯、素质发展状况和学生、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等(根据调查)。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分;每后退一个名次,减1分。保持的,加1分,其中保持第一名的加2分。本无法考核进退的,期末考核“A”为31分,“ B”为29分,“C”为27分。

(五)对有以下情况的教师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或有其他侵害学生的不良行为(2)参与赌博,情节严重的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3)教育教学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4)凡在学校学科教学质量监测中有弄虚作假,不论情节严重,经查实的责任人。

(5)其他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考核结果及使用

在分项考核的基础上,每学期、每必须作出综合考核结果。其中思想政治表现占10分,工作能力占30分,工作出勤占10分,工作实绩占50分,其他加减分按教师实际计分,并入教师总得分。

四、考核程序

(一)拟定并公布考核实施方案。

(二)个人总结,自我测评。

(三)教职工互评。

(四)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考评,得出综合考核分数,上报学校聘评领导小组,并公示一周。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规定时间(接到书面复核申请起三天)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聘评领导小组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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