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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11-813540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7 10:54: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吉林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师以外系列)

为了准确客观评价学校各类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聘任、晋升、奖惩和确定待遇等提供依据,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我校专职教师以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职职工;

(二)以A类、B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的职工(不含项目聘用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分层与分类考核的原则。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年度内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管理、服务的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

和贡献;

廉,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

根据人员分类,具体按党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进行考核。依据岗位不同,考核侧重点不同。

(一)党政管理类

党政管理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等的情况。

(二)专业技术类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

(三)工勤类

工勤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服务质量等。

对于有兼职情况的职工,考核其主要岗位履职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的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工作于当年的12月份进行。

五、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

1.学校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领导构成,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结果的确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社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

成,负责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处。

3.各中层单位成立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小组,其中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实施小组由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代表构成,教学科研单位实施小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教师(专业技术)代表构成,负责中层单位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细则

各中层单位实施小组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并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程序

1.各中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初步拟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并将初步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公示有异议的,各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小组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如存在特殊问题,应形成详细书面材料上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工作小组审议,由工作小组确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如有极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中层单位反馈本单位考核结果,同时公布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各单位考核实施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将考核结果告知个人。

六、考核档次及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一)党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专业技术水平一般,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三)工勤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七、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

(一)考核年度内考勤情况差,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不足30个工作日的,旷工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含)、不足15个工作日的,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含)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考核年度内考勤情况极差,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的,旷工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的。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三)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6个月(含6个月,并按足月计算)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

(四)考核年度内新聘的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五)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可依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六)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档次。不足一年的,由挂职单位做出评语,派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七)考核年度内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可根据原部队的鉴定,结合单位工作表现确定考核档次。

(八)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年度考核档次。

(九)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十)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八、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解聘、奖惩、晋职、晋级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常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可正常晋升职务、职级。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基本合格年度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

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扣发本年度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下一年度不予晋升职务、职级,该不合格年度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四)年度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年度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年度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五)连续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低聘一级职务并降低相应的岗位等级;连续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予以解聘。

(六)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务、职级,优先推荐出国进修学习等。

(七)连续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适当增加业绩津贴奖励。

九、申诉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具体办法和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执行。

十、其它

(一)副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掌握在本单位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三)附属医院及其他独立法人单位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

(四)集体人员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年度考核工作 7

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篇:青岛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青岛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促进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强化竞争激励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青岛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青大人字(20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与原则

(一)考核的目的是全面、正确评价教职工在本内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应体现分类管理、按类考核的指导思想,突出体现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社会服务工作等各方面的实绩。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青岛大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教职工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考核工作由学校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办设在人力资源处。

(三)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东校区党工委为考核单位,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所属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主持述职、民主评议和整体考核工作,研究确定所属范围内各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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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受理所属范围内被考核人员的申诉。

考核小组成员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东校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一般为7—11人,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同时确定工作人员1 名,并报学校考核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非事业编制教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下列人员不参加考核:

1、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的省管干部,不参加考核。

2、因非组织原因本在岗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3、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4、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时间安排

教职工考核时间段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中旬进行。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和劳动纪律。根据岗位分类,按教师、教学辅助、管理、工勤技能四类岗位进行考核。

1.教师岗位

教师的考核包含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主要以高水平教学、高水平科研、标志性成果以及相关的重大社会服务工作为主要依据。教师每年须至少完成280标准学时教学基本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教师须完成最低本科生课堂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其中,教授(研究员)每年须至少完成48标准学时;副教授(副研究员)每年须至少完成96标准学时;讲师每年须至少完成128标准学时。

教学科研单位的院长(副院长)、教学部主任(副主任)等双岗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个岗位职责任务。

2.管理岗位人员

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其是否胜任现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进行创新管理的情况。其中兼聘教师岗位的,考核以考核其承担的党政管理工作为主。

学生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工作创新与工作绩效。

3.教学辅助系列岗位人员

教学实验人员主要考核其承担的教学实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教学科研单位中的实验岗位人员每年须至少完成280标准学时教学基本工作量。

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及其他辅助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创新意识和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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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等。

4.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服务质量等。

六、考核等级的评定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他等级不设限额。

(二)各考核等级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教师(含教学科研单位中的实验岗位人员)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其中,教师高质量地完成最低本科生课堂理论课教学工作量;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确定为合格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教师(含教学科研单位中的实验岗位人员)较好地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和最低本科生课堂理论课教学工作量;

(5)廉洁从业。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者;

3、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者;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直接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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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接受工作任务者;

7、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七、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对本人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填写《青岛大学教职工工作进展报告》(附件1)和《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附件2)。

(二)各考核小组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述职,并公开展示被考核人的书面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三)各考核小组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并就出勤情况、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时,参加评议的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单位人数较多的可分批进行。

(四)各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日常表现、个人述职以及民主评议结果写出评语,在学校下达的优秀等级限额内,确定考核等级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五)学校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报告,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六)考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公布考核结果。

八、申诉与复核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考核小组提—

出复议申请,考核小组进行复核,出具书面复核结果并通知申诉人本人。

如教职工对考核小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意见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考核工作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委员会负责复核,并将最终复核意见通知相关学院(单位)和教职工本人。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工资调整、津贴发放、晋级、奖惩、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

1、按照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具备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3、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级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可优先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4、未完成学校规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最低本科生课堂理论教学工作量,扣罚相应岗位津贴。

(二)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

1、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视情况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待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其绩效工资待遇按新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整工作岗位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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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扣罚相应岗位津贴。

3、连续两年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予以解聘。

十、若干规定

1、经组织批准派出挂职、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学习、培训单位出具鉴定材料,本人所在单位考核。

4、调入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鉴定材料,现工作单位组织考核。

5、本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6、本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因院系调整改变隶属关系的,按新的隶属关系考核。个别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由原单位出具鉴定材料,现工作单位组织考核。

8、当年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直接确定考核等次。

9、经批准办理校内退休(养)人员,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前,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可直接确定考核等次。

10、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或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一般性责任事故,但又不够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可实行告诫,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11、在经济活动中涉及10万元以上纠纷,法院立案或正在审—

计过程中,或因其他原因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进行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再予确定。

12、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当年对其进行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标准、程序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考核小组组长是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考核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学校将予以通报。

(二)将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在岗情况以及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考核结果是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必须本人亲自到所在单位参加考核述职,不能找人替代。个别因公不能参加考核述职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学校考核办公室备案。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述职的,按未参加考核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青岛大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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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58号)、《省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黔人社发[2009]3号)、《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09]4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地教[2009]110号)、《纳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纳雍县财政局、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纳人劳社字[2009]533号)、《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09]125号)精神,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全镇各校(点)分为两类进行考核。中心校、二小、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为一类;坪子小学、咪布小学、水落冲小学、雄块小学、扒那小学、各教学点为二类。其中团结教学点挂靠中心校考核、半坡教学点挂靠坪子小学考核、马家包教学点挂靠独山小学考核、邓家营教学点挂靠水落冲小学考核、中寨和兴文两个教学点挂靠奢沟小学考核。每由中心校行政办绩效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类学校及其校长进行量化考核;各校(点)负责对其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4、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09]125号),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绩效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6、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全镇小学所有在职教职工,以校(点)分类进行考核。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四、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合理的分配,特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陈x

副组长:杨x

成 员:陈x

陈x

五、考核内容

(一)校长

根据《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主要考核校长品德修养、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廉洁奉公、保学控辍、学校稳定、安全保障等实绩。

(二)教师

1、中心校行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工作实绩。

2、班主任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3、任课教师

主要考核师德师表、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出勤情况等。

4、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指工勤人员、“两基”人员、各室管理员等,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等。

六、考核办法

校长以学年进行考核;班主任以月进行考核;教师以学期进行考核,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其他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确定考核时间,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分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校行政办检查的结果为准。

(一)各校点量化考核(校点考核总分=100分×该校教师数–该校扣分分数+该校加分分数)

Ⅰ.学校工作管理

1.校长、教导主任工作

(1)、学校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有计划(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少先队大队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有制度(请假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校房校产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升降国旗制度),有总结(学校工作总结、教导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总结、少先队大队工作总结、安全工作总结)。缺一项计划或制度或总结扣0.2分。

(2)、学校工作及教学管理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工作成绩量化评价表》《纳雍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纳教字[2009]83号)附件《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评估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3)、认真收集整理完成《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所需资料,进行装档,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廉政工作。出现学生或家长等上访一例,经查证上访属实正确,一例扣0.5分。

2、教研工作

(1)有相应的教研组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教研工作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缺一项计划或一次活动、记录扣0.2分。教研活动相关要求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为据。

(2)按要求完成优质课、优质教案、优质论文。一人缺一项扣0.2分。

(3)教研组工作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教研组工作成绩评价量化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有网络的学校,教师要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其中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即: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自己的教学设计、心得、案例、反思、论文等,接受别人的点评,同时在网上浏览别人的文章,进行交流。主要方式有注册自己的网络博客等,在上面进行发帖、交流,且要求每学期发帖不少于4篇以上。差1人无博客或微博,未参与网络教研,一次扣0.2分;一人次发帖差1篇扣0.2分。

3.教师工作

(1)学校建有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差一人档案扣0.2分。

(2)教师要按《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及时完成个人业务资料,以备检查和考核。教案差一节扣0.2分;作业(作文)、作业批改记录、错题收集、单元检测、单元检测质量分析、帮扶记录、被帮扶记录、课外活动记录、班(队)活动记录、家访记录、特困生辅导记录等,差一次扣0.2分;优秀论文、优质教案、教学反思、观课记录、观课体会等差一篇扣0.2分。

4.“两基”工作

(1)按规定完成平时要求的表、卡、册及报表等相关工作,办有夜校,完成脱盲任务。一次未按时完成扣0.2分。

(2)按规定和要求完成招生任务。不按规定招收新生的每人次扣0.2分。

(3)控辍保学。学额巩固率达不到100%的学校,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学额巩固率以学年末人数除以学年初人数(死亡学生、休学学生、转出学生不算流失生,转出的学生必须有中心校行政办出具的相关转学手续,否则,当流失生看待,转入学生分别计入年初年末数)。

5.财务工作

(1)每月公布一次学校明细账目,有清单,缺一次公布清单扣0.2分。

(2)按要求使用财政专用收费票据,报账人员按时带支出票据到中心校行政办报账,未按时报账一次扣0.2分。

(3)财务账目清楚,报账人员账目与中心校行政办会计、出纳不相符一次扣0.2分;学校的财务账目与现金不相符一次扣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6.校房校产管理

(1)按要求搞好固定资产统计工作。不按要求完成一次扣0.2分。

(2)财产损坏未修复(有报废材料有报损报告的除外)一项扣0.2分,以中心校检查结果为准。

(3)有购物登记表及财物借还、发放登记表,并作好相关登记。缺一样扣0.2分,未按时、如实登记一次扣0.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7.安全工作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护校队;按要求拟写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缺一项资料扣0.2分。

(2)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学初、期末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缺一样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3分。

(3)有学校每日安全工作记录和班级每日安全工作记录。缺一样扣0.2分,差一次记录扣0.1分(每天至少一次)。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有记录,定期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有排查统计上报表,建有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缺一项扣0.2分。

(5)针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演练活动,有方案、总结、图片。不开展和资料不全一次扣0.2分。

(6)学校安排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以便于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如因未报、迟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次扣5分,并记学校安全责任人不良工作记录1次。

(7)未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8.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1)学校室内外要随时保持清洁,一个教室或校园内不卫生一次扣0.2分。

(2)室内外美化。一个教室内未美化,不张贴《守则》、《规范》、《安全制度》、《课程表》,学习园地无内容或不充实一次扣0.2分。

(3)校园文化。校园内要求张贴名人画像、名言,无摆摊设点,反之一项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9、“普室”工作

认真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图书借阅率、仪器使用率达标等情况,根据“两室”评估细则考核。未建立档案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10、“远教”工作

按时完成远教资源的下载、培训工作,切实抓好“村校结合”工作,按远程教育和村校结合评估方案考核。未建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按上级相关文件收费,学校、教师无乱收费现象,出现一人次乱收费现象扣2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12、小继教工作

有档案、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按时完成小继教的培训工作,根据小继教工作评估细则考核,一人次差一项扣0.2分。

13、文体工作

(1)、有计划、制度、工作总结、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文体活动,作好记录。缺一次活动或记录扣0.2分。

(3)、开齐体育课时,开展好“两操”活动。缺一项扣0.2分。

(4)、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达标率达80%。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4、工会工作

(1)、有各种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缺一项扣0.2分。开展好各种工作,有记录。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无领导小组,无工作计划、总结,无记录,无相关名册等资料,各扣0.2分。

(3)、抓好校务公开工作。无公开栏一次扣2分,内容不充实一次扣0.2分。

(4)、抓好禁毒、反邪教、综治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有活动记录等,差一样资料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5、其他工作

除上述14项工作外,对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新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一次(项)扣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Ⅱ.教育教学实绩

1、教育实绩

(1)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实施德育教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一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他错误言论扣1分;一人参加赌博、或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一次扣1分;一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一次扣1分;一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1分;一人在校园风吸烟一次扣1分;一人在上课时使用通迅工具一次扣1分;一旷课一节扣2分;一人随意调课,停课一次扣1分;一人殴打或辱骂其他教师一次扣2分;一人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5分;一人事假(婚、丧、产假除外)一节扣0.5分;一人病假一节扣0.2分,因患重病在县级以上住院治疗的(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为据)不扣分,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节扣2分,且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故意瞒报、或诱导学生,强制学生不参加期末或年末检测的,一人次扣5分。

(2)德育工作

1.学生遵纪守法。一人次违纪扣0.2分、严重违纪扣0.5分,一人次违法犯罪扣1分。

2.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学生课间操列队进场、退场,大型活动列队进、退场;学生无损坏学校花草和公物现象,无乱丢纸屑现象、无不文明语言行为。反之一人次扣0.2分。

3.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正常,有国旗下的讲话记录。缺国旗下的讲话记录一次扣0.2分。

4.正常开展德育活动,有方案、总结、记录等。缺一样资料记录扣0.2分。

2、教学实绩

考核当年年末(或期末),全镇统一对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综合科等进行检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达全镇总均分的不扣分;学校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低过镇总均分的,中心校、二小低1分扣1分,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低1分扣0.7分,其他完小及教学点低1分扣0.5分,扣分依此类推。

Ⅲ.参加活动及工作完成情况

1、未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比赛、会议等活动的学校,一人次缺旷扣2分、事假扣1分、病假扣0.5分、迟到(早退)扣0.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除外;活动期间,一人次吸烟扣0.2分、手机铃声响扣0.2分、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扣0.2分;无故不参加的学校一次扣3分。

2、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的学校,迟交一次扣0.2分,缺交一次扣2分,经批准不用上交的除外。

Ⅳ.工作实绩加分。

1、在考核当年学校或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每次给学校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当年被评估为国家、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分别加4、3、2、1分,可累计加分。

3、教师在考核当年获国家、省、地、县、镇优秀教师、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表彰,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5、4、3、2、1分,相同奖项从高不从低,只进行一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4、教师在考核当年出版有教育专著或小论文集的,一部给其所在学校加10分。录像课、课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研论文、课题研究等,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件(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3、2、1.5、1、0.5分,现场作课分别加5、4、3、2、1分。抄袭、作弊的除外,且按国家、省、地、县、镇每件(每人次)扣5、4、3、2、1分。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次分别加3、2、1.5、1、0.5分。论文、反思、案例、课题研究等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刊物上发表,每篇按国家、省、地、县、镇级分别加3、2、1、0.5、0.2分。

6、在考核当年,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超过镇总均分的,不分学校类别,超镇平均分1分加1分,依此类推。

7、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在考核当年名列全镇第一名,给该校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二名,给该校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三名,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8、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进步加分:考核当年,学校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与上学年(或学期)相比较,低镇总均分的,缩短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高镇总均分的,拉大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如果上、下学年(或上、下学期)学校的科学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没有差距,则说明学校的学科综合成绩没有进步或者就是退步。

如: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46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51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1分,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缩短了(14-11=3)3分,则学校甲进步了3分,可给学校甲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4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8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6分, 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拉大了(6-4=2)2分,则学校乙进步了2分,可给学校乙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二)中心学校行政办工作人员量化考核(100分)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素质(德)20分、工作能力(能)20分、工作态度(勤)30分、工作实绩(绩)30分。

1、思想素质(20分)

(1)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配、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扣分

A、有辱党辱国行为一次扣10分。

B、有赌博行为(以公安机关处分为准)一次扣2分。

C、与教师打架一次扣2分,挖苦、讽刺、辱骂教师一次扣1分,公共场所说下流话一次扣0.2分。

D、不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各校工作一次扣0.5分。不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反映的情况一次扣0.5分。

E、本人或爱人不按时妇检一次扣5分。

F、学习时看书报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0.5分。

2、工作能力(2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措施具体,方法得当,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中联系校点工作指导记录每学期不少于4次、随堂听课不少于5节。

(2)、扣分

A、不按时拟写主抓工作的意见、制度、总结,分别一份扣0.5分。

B、少会议记录一次扣0.2分(请假或公差除外)。

C、少联系学校工作记录一次扣0.5分,少听一节课扣0.5分(查听课记录)。

3、工作态度(30分)

(1)、要求: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先交假条批准,无假条以旷工计算。分管工作要主动抓具体管,其他工作要协助抓。

(2)、扣分

A、旷工一个扣1.5分;事假每学期超过8个,从第9个起一个扣1分(婚、丧假除外),其中护理自己四大父母、配偶及子女的按病假扣分;迟到或早退一个扣0.5分,病假一个扣0.2分(绝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住院证明或休养证明除外)。

B、不服从领导安排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要有的放矢地抓管,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联系的学校工作成绩有进展。

(2)、扣分、加分

A、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B、在全镇统一测试中,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和上学年(或上学期)自身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的差距相比较,平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差距分拉大1分加1分,缩短1分扣1分。平均分低于镇均分的:差距分缩短1分加1分,拉大1分扣1分。若被扣分的工作员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保住上学年(或上学期)名次或名次进步,则不扣。

5、加分

A、每学期满勤(指本期内从末请过假)加3分。

B、主抓工作获国家、省、地、县、镇级奖励或表彰,一次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C、个人受表彰或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奖,以奖证为准,分别按国家、省、地、县、镇级一次加5分、4分、3分、2分、1分。

(三)校长量化考核

考核工作由中心校行政办公室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长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Ⅰ、个人述职

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会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80%)会议,被考核校长向大会述职。

Ⅱ、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依据校长述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被考核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民意测评表》。

Ⅲ、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对各校(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Ⅳ、校长平时工作考核

1、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折算。

2、加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表彰之一的,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1)学校或学校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学校自主发展成效明显,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为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3、2、1分(可累计加分)。

3、扣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学校校长考核总分中扣分(可累计扣分)。

(1)学校校长因违反党风党纪,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党纪党纪记过以下处分的扣2分。

(2)学校在日常工作接受检查中,有不良记录一次扣2分。

(3)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乱收乱订现象,经检举查实的,一人次扣2分。

(4)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

(5)未按时参加中心校行政办召开的各种会议,旷工一次扣2分,代会(请他人代替参加开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一次有人代会扣0.2分、无人代会扣0.5分,婚丧假、公假除外。

Ⅴ、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得分×60%+《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20%+校长平时工作考核的加分-扣分。

Ⅵ、考核等次的评定

1.考核等次评定: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校长总人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党纪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学校违法违规而受到镇级以上通报处理的;

(5)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Ⅶ、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兑现标准按《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作为校长评先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合格及以上的,按考核等次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或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班主任量化考核(100分)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意识及班级管理的工作质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具体量化考核如下:

Ⅰ、量化办法

1、采用百分制量化

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职责管理+班级管理绩效+奖励加分。

2、考核等次评定

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班级总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中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差等次。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和以德育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考评小组采取师生轮流值周检查、学校领导巡查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2)、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副班主任进行考核,按正班主任60%、副班主任40%或正班主任70%、副班主任30%的比例分配班主任津贴。

Ⅱ、考核标准

1、班主任职责管理(50分)

(1)、开学初,认真制定班、队工作计划, 计划详实具体, 可行性强,学期结束有班(队)工作总结,有德育工作经验文章一篇5分。抄袭计划或总结分别扣2 分。

(2)、班委会和少先队组织健全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队干部会议, 指导班委会、少先队开展工作, 学生干部分工明确, 工作积极主动3分。未组织扣2分,学生干部作用差扣1分。

(3)、按要求上好班(队)会课, 做到每节班会课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 解决一个班级具体问题,并在班(队)手册或日志上做好记录;每学期主题班(队)会不少于 8 次,并有班(队)教案8分。无故挤占班会课每次扣2分,主题班(队)会教案缺一次扣1分。

(4)、对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 积极疏导 , 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积极开展师生谈心活动,有文字记录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促使后进生的转化4分。根据班主任工作记载的情况考核,每少一人扣0.2分。

(5)、按要求认真开好家长会 , 做好家访工作5分。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0%,每少一人扣0.5分。训斥家长或与家长争吵每次扣 2 分。

(6)、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记录2分,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 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0、5分。

(7)、能密切注意和发现涉及班级及学校的恶性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并能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教育和处理 3分 , 拖延或隐瞒不报 1 次扣 1 分。

(8)、积极支持学校组织的学生干部会议或学生值周、值日活动6分。不参加每人次扣 0.5 分、迟到扣0、2分。

(9)、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少队部日志, 内容要充实, 书写要规范, 并按要求及时上交3分。不认真填写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10)、能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师的关系 , 各学科教师能团结互助、相互协作, 形成较好的教育合力 2 分。非语、数、综合学科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完成作业,有两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1—2分

(11)、按要求布置好教室文化环境,定期更换,确保宣传质量。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更换或更新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5分。不更换或更新扣4分。

(12)、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4分,不按时完成, 每超过一天加扣0.5分,借故推委或拒绝一次扣2分。

2、班级管理绩效(50分)

(1)品德教育(15分)

升、降国旗, 无故缺席一人次扣 0.1分, 态度不严肃, 说话打闹者, 每人次扣 0.2 分, 班主任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0.5分。

学生买零食一人次扣1分,乱扔果皮、纸片、塑料袋 , 每人次扣1分 ,不按学校规定进行排队放学, 每次扣 0.2分。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每人次扣 0.2 分,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而发生安全事故 , 每人次扣1—2分 , 情节严重的要追纠班主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生相互打架斗殴 , 受学校批评处理每人次扣 0.5—1分

7学生红领巾佩戴情况不定期检查 , 未佩带一人次扣 0.2分。

8学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衣冠不洁,卫生习惯差,指甲长,每人次扣0.2分。

9违纪且谎报班级的每人次扣5分。

10学生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在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课间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不大声喧哗、怪叫,不玩危险性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2分。

1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做到无事故发生,无违法乱纪行为。反之每人一次扣1—2分。

(2)、学习常规(10分〉

1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 分,旷课1节每人次扣 0.5 分,旷课一天每人次扣1分, 并通报批评。

2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有三个科任教师及以上反映和学校领导巡查问题突出者扣2分。

3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不完成作业,有三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2—3分。

4值周教师抽查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每次扣1分。

5班级学生有凝聚力,班级有榜样,学困生有帮助,晨读时纪律好,班干部履行职责,学生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反之每次扣0.2分。

(3)、环境卫生(15分)

1在黑板、墙壁和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每人次扣 0.2 分 , 涂改通知、撕毁标语, 破坏宣传橱窗者每人次扣 1 分。

2破坏花木或公共设施者扣 0.5—1 分 , 并按被毁物品现价赔偿。

3教室内外责任区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 发现一次扣 0.2 分。

4抓好卫生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有卫生监督员。教室、责任区卫生整洁能保持。学生能打扫到的门窗玻璃不洁净(擦玻璃二楼以上不许到窗外), 讲台、桌凳、门框等有灰尘每处扣 0.2 分。

5墙壁有乱写乱画现象每处扣 0.2 分。桌椅排列不整齐、桌面有灰尘、抽屉有果皮、食品包装袋分别扣0.2 分。

7教室及其过道地面不清洁,有废纸杂物、口痰等扣 0.3 分。

8卫生工具放置散乱无序扣 0.2 分。垃圾箱超过一天无故不清理的扣 0.5 分 , 两天不清理加倍扣分。

(4)、两操与艺术(10 分)眼保健操认真、到位、安静2 分 , 无故不做一人次扣 0.2 分。各种集会时班主任自始至终参加,会风好。课间操按时集合, 集队做到快、齐、静, 动作整齐到位, 组织学生出场有序不拥挤2 分 , 无故不做每次扣 0.5 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体艺活动2 分 , 被学校选取而不积极参加的每人次扣 0.5 分。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科学习竞赛、征文、音乐、美术、书法、运动会等比赛 2 分,每缺一次 0.2分。

Ⅲ、奖励加分

1、班集体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 1 分, 每月封顶 5 分。

2、班集体获国家、省、地、县、镇表彰,分别加5、4、3、2、1分。

3、优秀值周学生、优秀播音员、优秀少先队干部每人次加 0.2 分 , 每月封顶 5分。

4、学生获镇、县、地、省、国家奖励。获奖一人次分别加1、2、3、4、5分。

5、学生个人好人好事被学校通报表扬每人次加0.5分, 每月封顶 5分。

Ⅳ、一票否决

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无法开展工作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者。

(6)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7)教室内外卫生脏、乱、差,学校两次提出整改后,仍不达标者。

(8)被投诉,经查实,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声誉者。

第四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全镇各校(点)分为两类进行考核。中心校、二小、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为一类;坪子小学、咪布小学、水落冲小学、雄块小学、扒那小学、各教学点为二类。其中团结教学点挂靠中心校考核、半坡教学点挂靠坪子小学考核、马家包教学点挂靠独山小学考核、邓家营教学点挂靠水落冲小学考核、中寨和兴文两个教学点挂靠奢沟小学考核。每由中心校行政办绩效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类学校及其校长进行量化考核;各校(点)负责对其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4、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09]125号),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绩效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6、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全镇小学所有在职教职工,以校(点)分类进行考核。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四、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合理的分配,特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组 长:陈x 副组长:杨x 成 员:陈x 陈x

五、考核内容

(一)校长 根据《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主要考核校长品德修养、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廉洁奉公、保学控辍、学校稳定、安全保障等实绩。

(二)教师

1、中心校行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工作实绩。

2、班主任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3、任课教师

主要考核师德师表、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出勤情况等。

4、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指工勤人员、“两基”人员、各室管理员等,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等。

六、考核办法

校长以学年进行考核;班主任以月进行考核;教师以学期进行考核,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其他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确定考核时间,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分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校行政办检查的结果为准。

(一)各校点量化考核(校点考核总分=100分×该校教师数–该校扣分分数+该校加分分数)ⅰ.学校工作管理

1.校长、教导主任工作

(1)、学校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有计划(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少先队大队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有制度(请假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校房校产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升降国旗制度),有总结(学校工作总结、教导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总结、少先队大队工作总结、安全工作总结)。缺一项计划或制度或总结扣0.2分。

(2)、学校工作及教学管理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工作成绩量化评价表》《纳雍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纳教字[2009]83号)附件《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评估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3)、认真收集整理完成《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所需资料,进行装档,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廉政工作。出现学生或家长等上访一例,经查证上访属实正确,一例扣0.5分。

2、教研工作

(1)有相应的教研组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教研工作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缺一项计划或一次活动、记录扣0.2分。教研活动相关要求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为据。

(2)按要求完成优质课、优质教案、优质论文。一人缺一项扣0.2分。

(3)教研组工作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教研组工作成绩评价量化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有网络的学校,教师要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其中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即: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自己的教学设计、心得、案例、反思、论文等,接受别人的点评,同时在网上浏览别人的文章,进行交流。主要方式有注册自己的网络博客等,在上面进行发帖、交流,且要求每学期发帖不少于4篇以上。差1人无博客或微博,未参与网络教研,一次扣0.2分;一人次发帖差1篇扣0.2分。3.教师工作

(1)学校建有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差一人档案扣0.2分。

(2)教师要按《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及时完成个人业务资料,以备检查和考核。教案差一节扣0.2分;作业(作文)、作业批改记录、错题收集、单元检测、单元检测质量分析、帮扶记录、被帮扶记录、课外活动记录、班(队)活动记录、家访记录、特困生辅导记录等,差一次扣0.2分;优秀论文、优质教案、教学反思、观课记录、观课体会等差一篇扣0.2分。4.“两基”工作

(1)按规定完成平时要求的表、卡、册及报表等相关工作,办有夜校,完成脱盲任务。一次未按时完成扣0.2分。

(2)按规定和要求完成招生任务。不按规定招收新生的每人次扣0.2分。

(3)控辍保学。学额巩固率达不到100%的学校,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学额巩固率以学年末人数除以学年初人数(死亡学生、休学学生、转出学生不算流失生,转出的学生必须有中心校行政办出具的相关转学手续,否则,当流失生看待,转入学生分别计入年初年末数)。5.财务工作

(1)每月公布一次学校明细账目,有清单,缺一次公布清单扣0.2分。

(2)按要求使用财政专用收费票据,报账人员按时带支出票据到中心校行政办报账,未按时报账一次扣0.2分。

(3)财务账目清楚,报账人员账目与中心校行政办会计、出纳不相符一次扣0.2分;学校的财务账目与现金不相符一次扣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6.校房校产管理

(1)按要求搞好固定资产统计工作。不按要求完成一次扣0.2分。

(2)财产损坏未修复(有报废材料有报损报告的除外)一项扣0.2分,以中心校检查结果为准。

(3)有购物登记表及财物借还、发放登记表,并作好相关登记。缺一样扣0.2分,未按时、如实登记一次扣0.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7.安全工作(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护校队;按要求拟写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缺一项资料扣0.2分。

(2)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学初、期末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缺一样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3分。

(3)有学校每日安全工作记录和班级每日安全工作记录。缺一样扣0.2分,差一次记录扣0.1分(每天至少一次)。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有记录,定期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有排查统计上报表,建有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缺一项扣0.2分。

(5)针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演练活动,有方案、总结、图片。不开展和资料不全一次扣0.2分。

(6)学校安排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以便于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如因未报、迟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次扣5分,并记学校安全责任人不良工作记录1次。

(7)未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8.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1)学校室内外要随时保持清洁,一个教室或校园内不卫生一次扣0.2分。(2)室内外美化。一个教室内未美化,不张贴《守则》、《规范》、《安全制度》、《课程表》,学习园地无内容或不充实一次扣0.2分。

(3)校园文化。校园内要求张贴名人画像、名言,无摆摊设点,反之一项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9、“普室”工作

认真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图书借阅率、仪器使用率达标等情况,根据“两室”评估细则考核。未建立档案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10、“远教”工作

1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按上级相关文件收费,学校、教师无乱收费现象,出现一人次乱收费现象扣2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12、小继教工作

有档案、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按时完成小继教的培训工作,根据小继教工作评估细则考核,一人次差一项扣0.2分。

13、文体工作(1)、有计划、制度、工作总结、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缺一项扣0.2分。(2)、开展好文体活动,作好记录。缺一次活动或记录扣0.2分。(3)、开齐体育课时,开展好“两操”活动。缺一项扣0.2分。(4)、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达标率达80%。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4、工会工作(1)、有各种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缺一项扣0.2分。开展好各种工作,有记录。缺一项扣0.2分。(2)、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无领导小组,无工作计划、总结,无记录,无相关名册等资料,各扣0.2分。(3)、抓好校务公开工作。无公开栏一次扣2分,内容不充实一次扣0.2分。(4)、抓好禁毒、反邪教、综治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有活动记录等,差一样资料扣0.2分。(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5、其他工作

除上述14项工作外,对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新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一次(项)扣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ⅱ.教育教学实绩

1、教育实绩

(1)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实施德育教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一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他错误言论扣1分;一人参加赌博、或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一次扣1分;一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一次扣1分;一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1分;一人在校园风吸烟一次扣1分;一人在上课时使用通迅工具一次扣1分;一旷课一节扣2分;一人随意调课,停课一次扣1分;一人殴打或辱骂其他教师一次扣2分;一人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5分;一人事假(婚、丧、产假除外)一节扣0.5分;一人病假一节扣0.2分,因患重病在县级以上住院治疗的(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为据)不扣分,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节扣2分,且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故意瞒报、或诱导学生,强制学生不参加期末或年末检测的,一人次扣5分。(2)德育工作

1.学生遵纪守法。一人次违纪扣0.2分、严重违纪扣0.5分,一人次违法犯罪扣1分。2.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学生课间操列队进场、退场,大型活动列队进、退场;学生无损坏学校花草和公物现象,无乱丢纸屑现象、无不文明语言行为。反之一人次扣0.2分。3.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正常,有国旗下的讲话记录。缺国旗下的讲话记录一次扣0.2分。4.正常开展德育活动,有方案、总结、记录等。缺一样资料记录扣0.2分。

2、教学实绩

考核当年年末(或期末),全镇统一对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综合科等进行检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达全镇总均分的不扣分;学校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低过镇总均分的,中心校、二小低1分扣1分,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低1分扣0.7分,其他完小及教学点低1分扣0.5分,扣分依此类推。ⅲ.参加活动及工作完成情况

1、未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比赛、会议等活动的学校,一人次缺旷扣2分、事假扣1分、病假扣0.5分、迟到(早退)扣0.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除外;活动期间,一人次吸烟扣0.2分、手机铃声响扣0.2分、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扣0.2分;无故不参加的学校一次扣3分。

2、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的学校,迟交一次扣0.2分,缺交一次扣2分,经批准不用上交的除外。ⅳ.工作实绩加分。

1、在考核当年学校或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每次给学校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当年被评估为国家、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分别加4、3、2、1分,可累计加分。

3、教师在考核当年获国家、省、地、县、镇优秀教师、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表彰,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5、4、3、2、1分,相同奖项从高不从低,只进行一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4、教师在考核当年出版有教育专著或小论文集的,一部给其所在学校加10分。录像课、课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研论文、课题研究等,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件(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3、2、1.5、1、0.5分,现场作课分别加5、4、3、2、1分。抄袭、作弊的除外,且按国家、省、地、县、镇每件(每人次)扣5、4、3、2、1分。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次分别加3、2、1.5、1、0.5分。论文、反思、案例、课题研究等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刊物上发表,每篇按国家、省、地、县、镇级分别加3、2、1、0.5、0.2分。

6、在考核当年,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超过镇总均分的,不分学校类别,超镇平均分1分加1分,依此类推。

7、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在考核当年名列全镇第一名,给该校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二名,给该校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三名,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8、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进步加分:考核当年,学校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与上学年(或学期)相比较,低镇总均分的,缩短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高镇总均分的,拉大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如果上、下学年(或上、下学期)学校的科学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没有差距,则说明学校的学科综合成绩没有进步或者就是退步。

如: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46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51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1分,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缩短了(14-11=3)3分,则学校甲进步了3分,可给学校甲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4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8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6分, 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拉大了(6-4=2)2分,则学校乙进步了2分,可给学校乙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二)中心学校行政办工作人员量化考核(100分)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素质(德)20分、工作能力(能)20分、工作态度(勤)30分、工作实绩(绩)30分。

1、思想素质(20分)(1)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配、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2)扣分

a、有辱党辱国行为一次扣10分。

b、有赌博行为(以公安机关处分为准)一次扣2分。

d、不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各校工作一次扣0.5分。不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反映的情况一次扣0.5分。

e、本人或爱人不按时妇检一次扣5分。

f、学习时看书报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0.5分。

2、工作能力(20分)(1)、要求:对分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措施具体,方法得当,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中联系校点工作指导记录每学期不少于4次、随堂听课不少于5节。(2)、扣分

a、不按时拟写主抓工作的意见、制度、总结,分别一份扣0.5分。b、少会议记录一次扣0.2分(请假或公差除外)。

3、工作态度(30分)(1)、要求: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先交假条批准,无假条以旷工计算。分管工作要主动抓具体管,其他工作要协助抓。(2)、扣分

a、旷工一个扣1.5分;事假每学期超过8个,从第9个起一个扣1分(婚、丧假除外),其中护理自己四大父母、配偶及子女的按病假扣分;迟到或早退一个扣0.5分,病假一个扣0.2分(绝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住院证明或休养证明除外)。b、不服从领导安排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1)、要求:对分管工作要有的放矢地抓管,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联系的学校工作成绩有进展。(2)、扣分、加分

a、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b、在全镇统一测试中,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和上学年(或上学期)自身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的差距相比较,平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差距分拉大1分加1分,缩短1分扣1分。平均分低于镇均分的:差距分缩短1分加1分,拉大1分扣1分。若被扣分的工作员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保住上学年(或上学期)名次或名次进步,则不扣。

5、加分 a、每学期满勤(指本期内从末请过假)加3分。

b、主抓工作获国家、省、地、县、镇级奖励或表彰,一次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三)校长量化考核

考核工作由中心校行政办公室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长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ⅰ、个人述职

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会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80%)会议,被考核校长向大会述职。ⅱ、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依据校长述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被考核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民意测评表》。

ⅲ、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对各校(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ⅳ、校长平时工作考核

1、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折算。

2、加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表彰之一的,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1)学校或学校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学校自主发展成效明显,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为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3、2、1分(可累计加分)。

3、扣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学校校长考核总分中扣分(可累计扣分)。

(1)学校校长因违反党风党纪,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党纪党纪记过以下处分的扣2分。

(2)学校在日常工作接受检查中,有不良记录一次扣2分。

(3)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乱收乱订现象,经检举查实的,一人次扣2分。

(4)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

(5)未按时参加中心校行政办召开的各种会议,旷工一次扣2分,代会(请他人代替参加开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一次有人代会扣0.2分、无人代会扣0.5分,婚丧假、公假除外。ⅴ、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得分×60%+《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20%+校长平时工作考核的加分-扣分。ⅵ、考核等次的评定

1.考核等次评定: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校长总人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2)考核对象个人受党纪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4)学校违法违规而受到镇级以上通报处理的;

(5)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ⅶ、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兑现标准按《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作为校长评先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合格及以上的,按考核等次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或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班主任量化考核(100分)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意识及班级管理的工作质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具体量化考核如下: ⅰ、量化办法

1、采用百分制量化

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职责管理+班级管理绩效+奖励加分。

2、考核等次评定

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班级总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中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差等次。(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和以德育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考评小组采取师生轮流值周检查、学校领导巡查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做到公平公正。(2)、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副班主任进行考核,按正班主任60%、副班主任40%或正班主任70%、副班主任30%的比例分配班主任津贴。ⅱ、考核标准

1、班主任职责管理(50分)(1)、开学初,认真制定班、队工作计划, 计划详实具体, 可行性强,学期结束有班(队)工作总结,有德育工作经验文章一篇5分。抄袭计划或总结分别扣2 分。(2)、班委会和少先队组织健全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队干部会议, 指导班委会、少先队开展工作, 学生干部分工明确, 工作积极主动3分。未组织扣2分,学生干部作用差扣1分。(3)、按要求上好班(队)会课, 做到每节班会课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 解决一个班级具体问题,并在班(队)手册或日志上做好记录;每学期主题班(队)会不少于 8 次,并有班(队)教案8分。无故挤占班会课每次扣2分,主题班(队)会教案缺一次扣1分。(4)、对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 积极疏导 , 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积极开展师生谈心活动,有文字记录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促使后进生的转化4分。根据班主任工作记载的情况考核,每少一人扣0.2分。(5)、按要求认真开好家长会 , 做好家访工作5分。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0%,每少一人扣0.5分。训斥家长或与家长争吵每次扣 2 分。(6)、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记录2分,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 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0、5分。(7)、能密切注意和发现涉及班级及学校的恶性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并能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教育和处理 3分 , 拖延或隐瞒不报 1 次扣 1 分。(8)、积极支持学校组织的学生干部会议或学生值周、值日活动6分。不参加每人次扣 0.5 分、迟到扣0、2分。(9)、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少队部日志, 内容要充实, 书写要规范, 并按要求及时上交3分。不认真填写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10)、能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师的关系 , 各学科教师能团结互助、相互协作, 形成较好的教育合力 2 分。非语、数、综合学科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完成作业,有两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1—2分(11)、按要求布置好教室文化环境,定期更换,确保宣传质量。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更换或更新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5分。不更换或更新扣4分。(12)、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4分,不按时完成, 每超过一天加扣0.5分,借故推委或拒绝一次扣2分。

2、班级管理绩效(50分)(1)品德教育(15分)

升、降国旗, 无故缺席一人次扣 0.1分, 态度不严肃, 说话打闹者, 每人次扣 0.2 分, 班主任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0.5分。

学生买零食一人次扣1分,乱扔果皮、纸片、塑料袋 , 每人次扣1分 , 不按学校规定进行排队放学, 每次扣 0.2分。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每人次扣 0.2 分,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而发生安全事故 , 每人次扣1—2分 , 情节严重的要追纠班主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生相互打架斗殴 , 受学校批评处理每人次扣 0.5—1分 7学生红领巾佩戴情况不定期检查 , 未佩带一人次扣 0.2分。

8学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衣冠不洁,卫生习惯差,指甲长,每人次扣0.2分。

9违纪且谎报班级的每人次扣5分。

10学生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在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课间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不大声喧哗、怪叫,不玩危险性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2分。

1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做到无事故发生,无违法乱纪行为。反之每人一次扣1—2分。(2)、学习常规(10分〉

1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 分,旷课1节每人次扣 0.5 分,旷课一天每人次扣1分, 并通报批评。

2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有三个科任教师及以上反映和学校领导巡查问题突出者扣2分。

3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不完成作业,有三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2—3分。4值周教师抽查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每次扣1分。

5班级学生有凝聚力,班级有榜样,学困生有帮助,晨读时纪律好,班干部履行职责,学生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反之每次扣0.2分。(3)、环境卫生(15分)

1在黑板、墙壁和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每人次扣 0.2 分 , 涂改通知、撕毁标语, 破坏宣传橱窗者每人次扣 1 分。

2破坏花木或公共设施者扣 0.5—1 分 , 并按被毁物品现价赔偿。3教室内外责任区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 发现一次扣 0.2 分。4抓好卫生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有卫生监督员。教室、责任区卫生整洁能保持。学生能打扫到的门窗玻璃不洁净(擦玻璃二楼以上不许到窗外), 讲台、桌凳、门框等有灰尘每处扣 0.2 分。

5墙壁有乱写乱画现象每处扣 0.2 分。桌椅排列不整齐、桌面有灰尘、抽屉有果皮、食品包装袋分别扣0.2 分。7教室及其过道地面不清洁,有废纸杂物、口痰等扣 0.3 分。8卫生工具放置散乱无序扣 0.2 分。垃圾箱超过一天无故不清理的扣 0.5 分 , 两天不清理加倍扣分。(4)、两操与艺术(10 分)眼保健操认真、到位、安静2 分 , 无故不做一人次扣 0.2 分。各种集会时班主任自始至终参加,会风好。课间操按时集合, 集队做到快、齐、静, 动作整齐到位, 组织学生出场有序不拥挤2 分 , 无故不做每次扣 0.5 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体艺活动2 分 , 被学校选取而不积极参加的每人次扣 0.5 分。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科学习竞赛、征文、音乐、美术、书法、运动会等比赛 2 分,每缺一次 0.2分。ⅲ、奖励加分

1、班集体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 1 分, 每月封顶 5 分。

2、班集体获国家、省、地、县、镇表彰,分别加5、4、3、2、1分。

3、优秀值周学生、优秀播音员、优秀少先队干部每人次加 0.2 分 , 每月封顶 5分。

4、学生获镇、县、地、省、国家奖励。获奖一人次分别加1、2、3、4、5分。

5、学生个人好人好事被学校通报表扬每人次加0.5分, 每月封顶 5分。ⅳ、一票否决

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无法开展工作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者。(6)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7)教室内外卫生脏、乱、差,学校两次提出整改后,仍不达标者。(8)被投诉,经查实,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声誉者。

第五篇: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及考核实施办法

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及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强化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现就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关计划的制定、实施、督查、督促工作。

第二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舆论宣传,拟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师德师风考核;负责接受师德师风考核过程中的申诉,以及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第三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小领导班子成员、当地村委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参加。

第四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及师德师风考核实施细则,并督促计划的落实。要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党务、党风廉正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范畴。

第五条:设立师德师风奖,在每年教师节期间,对师德师风建设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大力表彰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推广学习。

第六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应当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接受各方的监督。

第七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对工作高度负责,采取切实具体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第八条:全体教职工要自觉增强师德意识,树立良好师风,铸造师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九条:师德考核与考核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十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由四部分组成,教师评价占10%;学生评价占10%;学校评价占20%; 本人职业道德考核得分占60%。

(1)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百分制)乘以10%后所得分值作为教师评价成绩。

(2)在教师教学范围内,以百分制就教师师德情况在学生中进行普查或抽查测评,后勤人员、管理人员在其服务的管理对象中测评。测评结果乘以10%后所得分值作为学生评价成绩。

(3)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每位教师就师德师风情况以百分制投票打分,平均得分乘以20%所得分值作为单位评价成绩。

(4)职业道德量化考核由师德师风考核小组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总成绩乘以60%所得分?将作为本人职业道德量化考核得分,具体考核按细则及说明。

(5)上述四项分值总和即为教师该师德师风考核得分结果。第十一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85分以上为优秀;70分-84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对在师德师风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按学区要求定位学期“重点教师”。

第十三条:在师德师风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按学区要求定位学期“重点教师”。

⑴公开散布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言论;⑵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并在学生中和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3)工作失职,出现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4)为谋私利在各类学生证书

(件)、教学成绩等方面弄虚作假的;(5)有严重违纪事件受到查处的。

(6)违反教体局“八条禁令”者。

第十四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由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并在全体被考核对象会议上宣布,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第十五条: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及复审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学校向学区领导提出审核,复审结果为最终裁决。师德师风考核表由单位考核小组审核盖章后交学区存档。

第十六条: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被“一票否决”的,当年专业技术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对本人作出如下组织处理:

(1)情节轻微者,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情节较重者,除在全校通报批评外,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3)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定职称和学校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对树立为师德标兵的教师,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即日起试行,以前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学习英模教师,弘扬伟大师魂”为主题的师德师风

教育活动个人工作整改方案

一、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指出的要求。是的,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师德师风,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即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作为教师,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正确的教育思想,从各方面都做到典范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对照自己,发现自身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作经验不足

由于是刚进行学校管理工作,没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专业知识上也缺乏实践,对于学习的理论知识还理解的不够彻底。所以我也提出改进措施:

整改措施:

1、深化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教育理论。不断地像其他前辈请教,探索新知识,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提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

2、刻苦钻研,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虚心求教,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3、坚持学习教育教学知识,多听课,多动笔,不断给自己充电,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4、主动,积极的做好本分工作,发扬奉献精神。

整改问题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也许是每天都在做着同一件事,有时会感到厌烦,对于新事物的出现,只会有一时的新鲜感,时间一久,又会厌烦,做事情都抱着混的态度,不会认真的做事。因此,我为自己定了一些改进方法:

整改措施:

1、认真对待任何事情,不报应付的态度,脚踏实地,多花心思的去做事情。

2、做事的时候,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有创意,对待问题从深层次分析,思考深刻,不把工作当作一种负担,时刻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3、工作中时刻剖析自己,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写好反思。做事情都遵守精细化原则,要做就要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不抱“混日子”的想法,用“精细化”来严格要求自己。

整改问题四:没有和其他任课老师密切联系,沟通

由于刚到学校不久,对于其他老师都不是很熟悉,和他们接触的机会也不多,所以,和他们联系的时间也很少,只是在办公室里老师才会经常沟通。为此,为了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为了能够多增长一点见识,也为了增进和其他任课老师的关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和他们对联系、多沟通。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整改措施:

1、学会接人待物,尽可能和其他老师成为朋友,团结友爱,虚心请教,积极进取。

2、在个人独处的时候,对自己的要求不放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多和老师交往,谈心。

3、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热爱本职工作,遇到问题多看多想多问,像周围的老师请教,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

通过这次师德师风的自查自纠,我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多的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的改进,我要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提高教学效率。但是,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坚持不懈,花更多的精力,需要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大胆实践,勇于创新,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平,为教学服务,为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服务。

“学习英模教师,弘扬伟大师魂”为主题的师

德师风教育活动个人工作整改方案

黑山大庄小学

赵永平

2009年5月18日

吉林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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