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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等17制度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1-937750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6 22:57: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职工考勤等17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制度

1、请假须知:凡请假教师,必须托好(班级、任课、值周、行政„„)工作。受委托人应负责工作,承担责任。

2、请假流程:请假必须在教导处写好假条,写明请假事由、时间和工作委托对象(受托者签名)。请假从一节课起记,由校长批准,教导处负责通知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好工作安排衔接。不履行正规请假手续的教师后果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3、实行教师上班签到制,早读课前十分钟,午后课前十分钟,签到时间十分钟,签后教导处档存。上午最后一节和下午最后一节上课后无课者可离校。

4、教导处负责出操、教师例会、升旗、学生例会及各种集会等统计及早、午签到。

5、缺勤处理:

1)教职工请假扣除日基础工资。2)迟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3)例会、集会、升旗、教研活动、听课评课(以两节计)等请假一次扣除10元,无故缺勤按旷课论处。

4)早、午签到缺一次扣20元。5)辅导、早读旷课一节扣20元。

6)旷课、旷会一节(次)扣50元,无教(学)案上课按旷课论处。

7)严禁随便调课,私自调课按旷课对待。8)提前离校、随意外出按一节旷课论处。

9)各班主任必须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班会,凡班会课无故不到位和不按要求组织主题班会的,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

6、各相关处室、教研组负责考勤,按月进行核实,按月存档信息,按月报教导处进行工资核算。

三、值班工作制度

1、德育处全面负责学校开学的值周及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开学以周为单位安排值周教师;周末及节、假日由门卫值班,寒、暑假由学校安排人员昼夜值班。

2、值周员要按要求全方位检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服从德育处的安排,认真填写、记载值周册,公正、合理给予评估。

3、周一升旗例会由值周教师总结、通报值周的检查及评估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德育处主任总结、通报评优情况,并安排当周的主要工作及周周教师。

4、值周员在值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不得拖延,应及时通报主管领导,以便尽快得到处理或解决。

5、值周员夜晚必须住校,要认真检查学生宿舍的晚睡情况。

6、周末及节、假日各班主任要检查教室及宿舍的上锁情况,对不回家的住校生填写登记表,交回门房管理人员,门卫对住校学生的宿舍重点巡查。

7、寒暑假学校须安排值班人员,重点巡查校园安全,因玩忽职守,造成失盗、汛灾或其它安全事故,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8、做好值班交接手续,周日、节、假日开学时班主任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值班人员或主管领导联系。

五、学生学习制度

1、全体学生在日常学习中应树立勤奋好学、勇于吃苦的良好品质,注重抓好学习常规“五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2、上课前认真预习功课,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学科特点,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预习方法,记录好疑难问题,以便上课注意听讲。

3、上课时要注意力集中,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各种学习活动,尤其应注意掌握学习方法,敢于提问,敢于发表自己的不同见解。

4、课后复习及时,要有针对性,要善于总结知识要点,从而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

5、独立完成当天作业、练习,注意总结解题的方法和规律,养成独立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

6、正确对待考试,不要过分看重考试成绩,而要注意调节自己的心理和情绪,树立自信心。

7、不偏科,不弃学,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学习活动,不断扩充知识,培养自己广泛的学习兴趣,注意发展自己的爱好和特长。

8、善于自学,学会自我管理,不断地培养自己的学习自觉性和学习过程中创新思维的能力。

七、防火、防爆、防盗窃、防中毒、防汛工作制度

1、全体师生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要经常开展专题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要求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自救常识。

2、公共场所、节日联欢活动或其它庆祝活动,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爆竹。

3、学校重点部室必须张贴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配备灭火器等设施。

4、电管员经常检查线路、开关及照明设施情况,发现老化或损坏,要及时更换,严防发生意外。

5、锅炉工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对违章操作或不按要求供暧造成的设备损坏或管线冻坏,购置、维修费由个人承担。

6、门房要加强夜间巡逻,一旦发生重大失盗或刑事案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师生食堂的经营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主、副食的来源要进行监控,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迅速通知有关医疗部门组织抢救,并对有关责任人严厉处罚。

8、汛期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人员责任,出现险情及时报告

九、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规范,不得伪造,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提供虚假会计报表,各种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4、财务人员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范的票据以及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纠正和不予办理。

5、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所有收支票据须经主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入账。

6、实行民主理财,每学期由董事会全体人员参与清理一次账务。

7、校内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借款者,须经董事长批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款额不得超过本人的当月工资数。

8、学校的各种奖励、补助等必须经校长核实,出据附件,经董事长审批后,财务室方可发放。

十一、班费管理制度

1、班费由学校桉规定收取,财务室统一下拔给各班级。

2、班级要建立班费收支明细帐,班费主要用于卫生工具购置、开展各类活动、奖励等使用。

3、各班级班费开支的权限属班主任,账务由一名班干部负责管理。

4、各班主任要按计划合理开支,保证班费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不得开支车费、招待费等。

5、各班级每学期末向学生公布班费的收支情况,余额或超支结转到下一学期,超支不得向学生收取,否则,学校予以通报,并扣除班主任实绩奖100元。

6、各班主任不得借家长会开展捐助班费活动,确有个别家长自愿捐款的,班主任应向学校报告,合理开支。

7、德育处每学期末检查各班级的班费收支情况,并在班主任会上予以通报。

8、更换班主任时,由德育处监督办理班费移交手续。

十三、实验室管理制度

1、教师带领学生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坐好,严禁打闹、喧哗,保持室内肃静。

2、实验前学生要认真检查仪器、药品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完毕,及时清点,如有损坏须报告老师。

3、认真做好实验记录,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实验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报告领导。

4、实验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5、实验产生的有害气体,要及时排放,废液、废渣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不得将含有酸、碱、盐等强腐蚀溶液倒入下水道。

6、节约水、电及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

7、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私自带走。

8、实验结束,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清扫室内卫生,经实验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去。

十五、体音美器材管理制度

1、体音美器材室要建立器材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2、各类器材分类摆放,规范有序,不许乱堆乱放,不许放置其它物品。

3、认真填写器材使用登记表,借还时要认真检查器材,明确责任。

4、器材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及时补齐。

5、易损、易耗器材的报损须填写报损单,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6、加强对贵重器材及不安全器材的管理,不得直接借给学生,必须由专业教师亲自填写使用登记表,并按时交回。

7、器材管理人员不得向校外人员或非专业人员转借器材,一经发现学校严肃处理,并扣除实绩奖100元。

8、器材管理人员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通风,发现发霉物品,要及时凉晒。

十七、小卖部经营管理制度

1、文明经营、遵法守纪、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2、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只在三餐用饭期间经营。

3、不准给学生赊欠钱、物等,不准给学生出卖烟、酒、凶器、腐烂变质食品、烟花爆竹等学校不允许出售的商品。

4、不准给学生藏匿凶器或非法所得钱物。

5、不准给学生提供耍赌、酗酒、抽烟等违法违纪活动条件和场所。

6、不准与学生或学生家长吵架斗殴,不准殴打辱骂学生。

7、不准给社会闲散人员提供任何在校内活动条件,不准让其长时间滞留。

8、对于违反以上条款者,学校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学校与其终止合同。

第二篇: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修订讨论稿)

万源市大竹镇小学校

教职工请假及考核管理制度

(修订讨论稿)

根据《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基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2_]21号)、《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厅、编委办公室、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2_]60号)、《万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长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万教发[202_]20号)、万教发[202_]31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假类别

1、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请病假7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8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2、事假:请事假3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4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每学期事假累计原则上不超过10天。

3、产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产假定为90天。妊娠3个月以内的自然或人工流产凭医院证明给假14 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假 30 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未带小孩的产后给假40天)产假期满因病要继续休养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4、产期护理假:家属产前产后共给假5天,难产或双生增加4天。

5、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由学校审批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双方不在一地居住的,若去另一方,另给予路程假。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死亡,由学校审批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另给予路程假。

二、批假权限

1、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审批。

2、请事假2—3天的由校长审批,4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3、请病假7天及以下由学校审批,8天及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审批。

4、特岗教师病事假5天以内由学校审批,5至10天由市教育局审批,10天以上由达州市教育局审批。

三、请假手续

1、凡需请假必须持书面假条提前1天,按审批权限经过批准,假条交教导处登记,方可生效。

2、因急病或紧急事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电话告知学校并请假,经批准方可有效,返校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时间(返校后三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记。凡由市教育局审批的,必须先由学校签字同意,连同请假条和有关证明上报审批。

3、凡报教育局审批的病假必须附有县级及以上的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和病情检查结果报告单(以便查实或通知其重新诊断),否则不予审批。审批病假期限一次最多只能一个月,一个月满后根据病情如还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再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同时提供入院证明和住院的医药发票或医院出具的住院科室、床号、病历档案号证明(以便查实)。

4、因事因病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假满前持相关手续按批假权限向学校申请续假。

5、假满后必须及时返校销假,恢复工作或接受新的工作安排。

6、坚决不允许未经学校或教育局同意就离开工作岗位的“霸王假”存在,一经发现,以旷工处理,按规定扣发工资,并纳入绩效考核。若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四、请假后的待遇

1、婚假、产假、丧假、产期护理假,按有关规定,工资及其它待遇照发。

2、矿工一天扣100元,不假外出3天后停发工资,超过15天还未返校按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处理。

3、病假:三天以内不扣,三天以后未住院的每天扣绩效工资20元。住院病人在1-2个月扣绩效工资20%。病假超过2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龄10年以下的工资发;当年绩效工资扣40,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龄10年以下的工资发70%,10年以上的发80%;病假1年以上,本人申请,由本人申请,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体检,确属丧失劳动能力的,按退休或退职处理。

4、事假:全学期累计事假10天以内,2天以内不扣,2天以后每天扣绩效工资50元;从第11天起,每天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数(按工资卡上实发工资数额计算。1个月内累计超过15天及以上,除按本人日平均工资数按天数扣发工资外,并扣发该月全部绩效工资(含班主任津贴)。

5、周末会或全镇教职工会议、政治学习会事假1次扣2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无故缺席1次扣50元。无故缺课一节扣50元,五、请假结果运用

1、在评职钱一年(以评审时间为准,前推一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当年不参加职称评审。

2、事假一年累计超过30天,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当年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发给绩效工资,不得正常晋升工资档次。连续两年不合格可予以降职、低聘或解聘。

3、病假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之工龄应合并计算。

4、特岗教师事假1年累计不超过20天,逾期取消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协议。因病在3个月内无法治愈或治愈后不适宜继续参加服务工作的,凭医院证明,终止服务协议。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人在校但不上班工作的。

2、请假尚未批准,擅自不到岗。

3、请假到期,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岗接受工作安排的。

4、无特殊理由,不按调令规定的时间报道的。

5、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算1个旷工(说明:开会或学习等活动时间安排为1天的,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不再算迟到或早退,而算缺席;活动时间在半天以内,如一节课、周末会等,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3、一学期累计:旷工1个月以上,除扣发当月工资外,扣发全学期所有绩效工资,考核为不合格,两年内取消评职及评优选模资格。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并扣绩效考核量化分0.2分。

5、无故缺课一节扣50元,并扣绩效考核量化分0.2分;周末会或学校其他半天以内的会议无故缺席1次扣50元,并扣绩效考核量化分0.2分。

七、健全考勤登记管理

1、学校由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假条经批准后,交登记人员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并安排人员代课(临时安排代课的教师由学校按一定标准发放超课时补贴)。

2、考勤登记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如需更正,必须由校长、教导主任签字负责。

3、村小教师考勤由负责人负责,联系该村校工作的学校行政人员每月抽查1至2次,并将联系情况于月底前书面报教导处汇总,报告材料存档备查,作为今后考核相应人员工作的参考依据。

4、坚持请假登记情况周小结、月公布。考勤登记情况每学月统计一次,其资料经

教导处确认无误签字或盖章后转行政办室存档备查。

八、连续请假时间计算方法

从请假之日起到销假之日为请假时间,凡请假期间遇双休日、寒暑假等法定节假日,一并算假,不另行补假。

十、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的病假处理,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酌情放宽,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本实施意见于年月日,教师代表(应到人,请假人,实到 人)大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于 年 季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在大竹镇中心小学校行政。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第三篇: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进而形成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学校实行坐班制,所有教职工都应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到校上班,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按时签到签退。签到时间截止到预备铃响结束,铃响后到校者视为迟到;签退时间由放学铃响开始,放学前未请假离校者视为早退。

2、当天的值班领导负责考勤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签到地点组织教职工签到、签退,并不定时抽查教职工在岗情况。

3、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集体学习、重大活动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二、请假

(一)事病假

1、事假。教职工每学期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7天。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核后,15天以上报请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批。

2、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须携带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处方笺和交费凭证及本人申请于休假3天以内请假,经核实确需病休的方能准假。教职工请病假30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批;30天及以上的由学校审核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备案。

3、婚丧产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婚假5天;父母(公婆)病故,准假5天,祖父母(包括婆家)病故准假3天,其他家庭成员病故准假1天;女职工产假6个月。

(二)因公外出须经校长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但不作事病假对待。

(三)请假程序

1、中层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教师请假不能上课者,一天内(含一天)经教务处调课并备案,由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经教务处调课并备案,由校长批准;后勤人员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由校长批准。

2、教职工请假要认真填写请假条,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存档,以便统计考勤。请假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前请假,确因急事不能到校请假者,事后必须补上,不补者视为旷工。

三、奖惩

1、每月按时上班,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情况的为满勤,按每月40元发放考勤奖,并计满勤量化积分300分。

2、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量化积分5分,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对待,每旷工一次扣量化积分50分。每学期旷工累计两天(含两天)以上者,年终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为优。

3、中间抽查发现不在岗者按缺岗处理。缺岗教师向校长办公室说明原因的,每次扣量化积分10分;缺岗教师未向校

长办公室说明原因的,作旷工处理。

4、不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作如下处理:因事临时请假不能参加者,每次扣量化积分10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每次扣量化积分20分。

5、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月只允许请假一天,仅扣发当月考勤奖10元。每超一天扣量化积分30分(请假半天的折半计算)。请假一天以内的,事假人自己找人代课,学校不发代课教师补助费;超过一天的,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每学期事假累计7天以上的,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定为优。

6、教职工请病假原则上每月累计不超过两天,仅每天扣发当月考勤奖10元。每超一天扣量化积分20分。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的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每学期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不能评优、评先进,考核不能定为优。

确属重大疾病者,由学校视其情况研究酌情处理。

7、因公请假的教师,由学校调课,发代课教师补助费每节5元。

四、几点说明

1、接送学生或家中子女就读初

三、高三者,在没课的情况下可提前20分钟离校(学校集体活动除外);哺乳期间的教师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半小时的喂奶时间。相关人员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备案后方可执行上述规定,否则按早退或不在岗对待。

2、学校将教职工轮流值班情况纳入考勤管理,发现不按时值班或值班不认真者,亦按缺岗对待。

3、考勤以签到表为准,忘记签到(退)者,需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旷工。

4、因临时、突发事件,确需本人处理,且时间较短、不足一小时的,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并填写临时请假出入凭条,将出入凭条交传达室保卫人员后方可离校。返回后,将出入凭条交相关处室负责人手中,以便统计离返校时间。当月临时外出时间累计不足半天的,不计入考勤,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半天对待。

5、考勤请假情况一月一汇总,月末办公室按照1量化积分1元的标准扣发考勤奖,考勤奖为负数的按1分1元向学校缴纳代课费,逾期不缴的,则从其其它补助或工资中扣除。当月汇总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应得考勤奖原则上当月发放。

6、所扣个人量化积分可为负数,学期末求平均数计入个人总量化积分。

第四篇: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学校为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师实行任课、任班负责制为主的坐班制。确需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在不误工作的前提下允许处理,但必须向教务处请假,并予记录,不算缺勤。

2、行政、后勤及教辅人员实行严格坐班制,按要求出满勤、出满点。

3、教职工考勤由教务处考勤,考勤实行签到制。教研组内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考勤,班主任会议、政治学习、全校大会、公益劳动等由德育处考勤。

4、党、团组织生活由党、团组织负责考勤。

5、特殊岗位校长批准灵活出勤制。

6、考勤属于考核教师、职工工作的重要方面,是评定职称、评选先进、晋级的重要依据,各级考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

二、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履行手续,请假一律凭请假条,补假、捎假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2、因病请假,一周以内须有乡级医院诊断证明,一周以上须有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因事请假,必须有充足理由;探亲假由本人向校长提出申请,按文件规定办理。

3、请假程序:由本人持假条——有关领导或负责人批准(校长、主任、教研组长等)——考勤员登记。

4、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一学期事假三天,除事假外,其余种类假(病、婚、丧、探亲假等)的计算按实际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寒暑假)连续计算。

5、教职工假期结束后,本人向教务处销假,由教务处安排工作。

6、教职工因故需延续假期,必须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

7、教职工无故旷课一天,扣除其两倍日平均工资,无故旷工半天扣其一天工资,无故旷课一节扣其半天工资。政治学习、集

会、各种大型活动、升旗仪式没有充分理由不参加者,按缺勤半天或一天处理。

三、假期审批

1、教师因不能参加教研组内活动半天以内由组长批准。(不含请假影响上课和校领导临时安排工作除外)

2、教师请假半天由教务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书记审批,三天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产假、婚假、丧假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教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及无特殊情况超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均视为旷工,由考勤部门记入考勤册。

喀什乡中学

202_年8月 19日

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喀什乡中学

202_年8月 19日

第五篇:幼儿园考勤等制度

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无故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带班人员不准随便离开幼儿。

2.正确处理好园务与家务,工作与休息的关系,因事因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工本人看病,须事先做好请假手续。去当地医院就医,不超过1个半小时的不作缺勤。家属看病需要陪同的一律作事假或特假处理。每学期事假不超过5天。

3.如有突发性事情或急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先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上班前向园长请假,经批准方为有效。回园后应在当天按规定到值班领导处办理补假手续;如没有电话,应委托别人代替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4.园长请假无论时间长短,要直接向校领导请假。

5.上班期间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办公制度,无事不串班、不串室、不大声喧哗、不擅自离开幼儿园。

6.严格按交接班规定的交接班,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以免中间悬空时间产生。

7.认真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活动以及园部安排的工作。

8.有事外出的职工到门卫室登记,不参加政治学习、园部会议活动的满2次作缺勤半天处理,迟到早退,中途外出(不包括公事外出)累计时间满4小时的作半天处理,4次不到位的作缺勤一天处理。

9.不得擅自调课,如因公因私调课,必须经园长批准。

10.凡节假日,经园部领导安排加班工作的,由园部出具证明可作调休,也可用予抵销病事假。凡调休补休者必须由园部领导统一安排考虑,以免影响全园工作。

11.教职员工的婚假、产假、事假期限,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教职员工因公出差也要向园部领导请示。

12.为了鼓励教职员工,忠予职守,多作贡献,关于病事假奖金的发放,按照有关文件执行。病事假工资奖金扣款,按有关规定。

13.园部设立每月月勤奖和学期考绩奖,以资鼓励教职员工不无故缺勤,坚守岗位,做好工作,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和有影响幼儿园声誉者经园部决定给予恰当处罚,保教工作成绩显著者园部给予一定奖励。

交接班制度

1.各班老师要按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准确。

2.上下午老师需交接幼儿出勤人数、健康情况、服药幼儿姓名、次数、数量、时间、家长嘱托内容,中途接走的幼儿姓名及提醒接班老师应注意或需要做的事,老师根据交接班记录及口头介绍接班。

3.家长来接孩子时,老师必须见到家长才能放孩子,是谁接走的记清记准。

4.如果家长委托别人接孩子,必须接到本班老师的说明,否则不准接走。

5.值班老师要把全园没接走的孩子总数点清,把幼儿组织到老师的视线内活动。

6.领导要每天审阅交接班记录情况,工作做的好的要给予表扬。

家园联系制度

1.每学期召开家长会,一是汇报工作;二是听取意见,取得家长配合,改进工作;三是向家长宣传保健及膳食营养知识。

2.利用宣传栏及时向家长宣传、介绍幼儿在园情况,对有病的幼儿当面向家长交代采取措施。

3.老师应采用多种方式和家长联系,如向家长发信、短信的方式和家长联系。

4.与患儿家长经常联系,问讯患儿病情,指导家长做好护理患儿知识和方法。

5.设幼儿园开放日,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园内情况,了解老师的工作情况,征求家长对本班的意见。

6.邀请有代表性的家长参加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伙食会、管委会、安全会等。

7.家访工作:有刚入园的新生,本班老师要普遍进行家访,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并使孩子熟悉老师,每学期进行10次以上家访,除了解孩子在家情况及家长的教育方法外,老师还要向家长汇报孩子在园内的情况,家访后有记录。

8.每周食谱和每季度营养计算结果向家长公开。收好幼儿的中药、中成药、西药,并按时为幼儿服药,中药烫后为幼儿服,并做好记录。

教职工学习制度

1.根据国内外幼教新形势结合本园具体实际,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提高自身能力。

2.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每周一集中学习1小时。集中学习的时间安排应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

3.教职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隔周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一次,交流幼教信息。业余时间教师认真阅读幼教理论书籍、刊物,积极撰写教育反思,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设计活动方案,突出重点,突破

难点。

6.全体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态度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学习时间不干其他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7.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要备好有关学习的资料,认真讨论,积极发言,做好学习记录。

8.行政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教师、职工的业务进修,要视学校具体情况,帮助教职工解决好在职进修的困难,积极为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9.按时完成学习时布置的学习任务。

教职工考勤等17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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