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2号文库
危化品总结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11-915376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8 16:47: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危化品总结

关于上报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202_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开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局《关于青海省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202_]44号)和《青海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工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隐患治理第二阶段工作方案》(青安监二[202_]108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着力抓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切实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监管措施,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

(一)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1、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3、督促各类从业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泄漏、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二)督促企业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

1、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工艺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习惯违章,纠正靠“经验”走捷径等不良行为,做到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操作专心、精心、细心,不出差错;大力提倡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不串岗、脱岗、睡岗。

3、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其他从业人员也要接受相应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投入,及时消除隐患。

2、督促做好岗位交接班(或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巡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和备案制度。制定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提高应急能力。

回顾前一个时期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过程,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成立成员 专项行动一开始,我局贯彻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全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专班,抽调地了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城建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专项行动。专题研究了行动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办法,明确要求要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治理到位。二是自查、抽查相结合,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我们涉及本次隐患排查单位较多,涉及面较广。共涉及企业53家,液化气站,加油站9家,烟花爆竹经营户21家,建筑工地20多处,学校、幼儿园10多家。针对点多面广的特点。

二、烟花爆竹

1、坚持以防范严控事故为工作主线,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一线监管,深入推进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出现整改隐患、高温季节停产期间无人监管的现象。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整顿实施前。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2、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高温季节的销售措施。凡发现未执行高温季节销售措施而违规生产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成停产整顿,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执行停产整顿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3、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仓储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库房安全条件、储存情况重点环节,认真整改隐患、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

4、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打非”工作,尤其要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手工和经营企业非法“走私”贩运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在烟花爆竹产销旺季来临之际,对烟花爆竹“打非”重点地区以及发现有关线索的地区业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予以整治。

三、危险化学品

1、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要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监局要重心下移,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的详细档案,掌握本地企业基本情况、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现状、应急救援预案、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等。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的企业,要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

2、狠抓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按照《青海省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化工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停产或关闭,促进生产工艺落后、设备严重老化的化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制定计划进行转产或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化工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的条件和措施,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坚决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动态,正确予以引导,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许可。对没有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从业单位,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第二篇:危化品总结

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总结

新东股份 王保才

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泄漏、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二、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增强管 1 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习惯违章,纠正靠“经验”走捷径等不良行为,做到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操作专心、精心、细心,不出差错;大力提倡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不串岗、脱岗、睡岗。

3、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其他从业人员也要接受相应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岗位、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投入,及时消除隐患。

2、督促做好岗位交接班(或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巡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和备案制度。制定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提高应急能力。

回顾前一个时期,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只有国家法治健全了,企业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地指导帮助,企业就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从“他则”到“自责”,从“他律”到“自律”,从“被责任”到“我承诺”,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标就能实现。

第三篇:危化品总结

质监处危化品整治方案

1.根据省安委会、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浙江林江化工“6.9”燃爆事故教训及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单位依据通知制定了本单位的活动方案。

①组织岗位人员进行危化品知识的学习,提高认识; ②组织全体在岗人员观看视频,吸取事故教训总结经验; ③总结本职工作,熟练掌握本岗位危害辨析,掌握相关技能;

④举行相关的应急演练,有备无患;

⑤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加深所有人员对本岗位所涉及的危化试剂的深入了解,做到有效管控;

⑥依据《分析操作规程》,对岗位人员在分析操作中的细节进行强化,确保危化试剂在使用过程中的合理使用,保证岗位人员人身安全。

2..由于化验室分析所涉及的危化品试剂较多,专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对危化品试剂分类存放,完善对试剂库台账、领用记录并在配目处悬挂,3.定期检查、加强通风、消除隐患。剧毒试剂专门存放于保险柜中,认真落实 “双人同责、双人管理、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规定。并时刻处于视频监控之下,有效的对毒害品进行监管。4.对于各岗位使用危化试剂产生的废液排放,各技术员专门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措施和制度,将废液进行收集无害化处理后,定期专人对废液进行处理和销毁,做到了污染试剂的零排放。

5.,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大整治。领导带队,总监主导,安全员监督,各组长和技术员随检,对化验室重点岗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防护器材、消防器材、污染排放进行逐一细致的检查,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危化品使用的监管力度,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在岗人员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质监处 202_/9/14

第四篇:危化品作业指导书

浙江天河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危化品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版 本:编 写:审 核:批 准:发布日期:生效日期:1.目的

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管理,防止危化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化品贮存和管理。3.相关文件

3.1 《爆炸物品管理规则》 3.2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危险货物包装标识》

3.4 《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4.作业指导

4.1 危化品范围和分类

4.1.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化品。

4.1.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4.1.3危化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4.1.3.1爆炸品

4.1.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4.1.3.3易燃液体

4.1.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1.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4.1.4危化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4.2 采购

4.2.1危化品的采购与审批流程

生产部每月底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向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提出下月危化品使用计划;危化品仓储账目管理员每月底向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危化品库存量;生产副总根据危化品使用计划和库存量制订、下达月度采购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专职采购员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执行采购。

4.2.2 危化品必须由公司专职采购员负责采购。专职采购员采购危化品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危化品合法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公司采购,并应及时向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报告采购计划执行结果。

4.2.3 采购员所采购的危化品应有相应的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危化品的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等内容,否则不准购买。

4.3 入库

4.3.1 危化品入库时,公司安保部门负责人、危化品管理员和危化品仓储账目管理员应该到场。

4.3.2 公司安保负责人负责危化品卸车入库时的安全组织工作,危化品管理员负责危化品卸车入库时的安全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安保负责人和危化品管理员应对待入库的危化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3.3 危化品入库期间,公司主管生产、安全、工艺的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当值。

4.3.4 危化品入库时由安保负责人、危化品管理员和仓储账目管理 3 员按合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填写入库单。验收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3.5 危化品入库期间,公司保安应挂出机动车辆绕行警示牌,与运输危化品无关的机动车辆不得驶过危化品库15m范围内的厂内道路。

4.3.6 进入危化品库区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4.4 贮存和保管

4.4.1 危化品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距库区15米范围内禁止使用电焊、燃放烟花爆竹。

4.4.2 贮存量较大的危化品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4.3 危化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4.4 对不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要安排不同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危化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4.5 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4.6 危化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应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 4 量的消防设施。

4.4.7 危化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4.8 危化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4.9 与危化品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危化品库区。4.5 申领

4.5.1 危化品的申领,由车间负责人填写危化品领料单,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签批,由车间负责人或由其指定专人负责领取。

4.5.2 危化品的申领,原则上必须用多少领多少。不适宜由车间保存的危化品,车间多领用不完的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及时亲自送回危化品仓库。

4.6 出库

4.6.1危化品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a.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4.6.2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不得带入火种。

4.6.3 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6.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6.5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4.6.6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6.7 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6.8 危化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符。4.7 危化品的使用

4.7.1 使用危化品的装置,应根据其种类、性能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4.7.2 根据生产需要,可由生产车间存放的危化品,应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4.7.3 危化品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危化品,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7.4 不得在有危化品的场所饮食。危化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

4.7.4 包装危化品的容器,必须存放于专用的场所,不使用时必须上锁。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

4.7.5 储存危化品的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7.6 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4.7.7 危化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 6 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4.7.8 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7.9 危化品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4.7.10 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4.7.11 车间每次使用危化品,必须填写危化品使用情况记录单,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名后,交公司安保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名、备案。

4.8报废处理

4.8.1 危化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4.8.1.1 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4.8.1.2 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4.8.2 危化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4.8.3 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4.8.4 公司生产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5.登记

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危化品使用登记的工作由公司安保部门负责。6.相关记录

6.1 危化品登记台帐;

6.2 危化品领料单; 6.3 危化品使用情况记录单; 6.4危化品报废处理表。7.样表

第五篇:危化品管理制度

危化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 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 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4.8.3 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8.10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

4.8.12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

5.装卸运输

5.1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

5.2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3化学危险品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5.4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5.5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5.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

5.7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车

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

5.8装运爆炸、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8.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和脚踏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氯化钾、氯化钠等氧化剂和铁桶包装的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时,不得用铁板车及汽车挂车。

5.8.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5.8.3高温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有防晒设施。

5.8.4装运电石等忌水物品时,应要有防雨设施。

5.9公司销售部对来公司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检查运载工具外观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

6.报废处理

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

6.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6.2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6.3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6.4公司生产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危化品总结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