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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1-1104287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4 23:35: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202_年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县安帮办:

202_年我乡安臵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臵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2_]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岀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臵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臵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2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

安臵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臵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臵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臵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对照《贵州省202_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2_年,虽然我乡安臵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臵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臵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

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朱明乡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二篇: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0………………

班玛县司法局文件

班司发(202_)36号

班玛县202_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2_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_年11月2日

第三篇: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0………………

班玛县司法局文件班司发(202_)36号

班玛县202_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2_年10月底全县共有29名刑释人员,其中今年新回归社会的1人,均已安置并帮教。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受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乡镇,要求乡镇政府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基本信息做好协查核实、信息反馈工作,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

其家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状况、就学就业情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通过对我县今年以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班玛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抄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县

委政法委苏才华才让书记、县人大才让卓玛副主任、华多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班玛县司法局办公室202_年11月2日

第四篇:司法所202_年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教安置和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所已于近期开展了202_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2_年,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综治委安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通过全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探索出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安置帮教目的。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今年来,我们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安置帮教工作新机制。一是落实制度。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截止现在,我所登记在册的全乡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计()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人,建档率达到1();严格按照安置帮教的工作要求,对刑事解教人员进行月见面谈话,帮教率达到()。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开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全乡现已建立健全帮教组织()个,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名;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月度、季度等考核各村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并实行“三包”(即包安置、包教育、包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二、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我们把乡接关作为刑释解教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我们要求安置帮教组织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回归人员通知书后,要立即着手做接茬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好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回归人员回家后,各村委会帮教工作小组要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安置帮教组织根据回归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三、强化“三项管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回归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一是落实专项管理。对回归人员安置帮教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回归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底数。二是实施规范管理。年初我们就专门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机构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突出重点管理。我们要求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对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 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数,严防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截止目前,我乡的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率为零。

四、切实加强衔接管理,做好重点对象的管控工作

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全乡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的时间,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减少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转化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安帮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人员、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刑释解教人员稳定在基层。

五、落实“三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两劳回归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偏见和歧视,他们往往有自卑心理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各级安置帮教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和教育,让全社会人都正确认识和对待回归人员,并转变对回归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态度。通过宣传,让人们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回归人员感到社会的温暖、信任和关心,从而,让回归人员树立起生活信心,并扬起事业的风帆。二是政策扶持。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在两劳人员回归时就及时告知其国家的安置就业政策,为他们提供最新的市场信息。同时,还协调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协调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其承包田、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解决生活困难。同时公布用工信息,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部分村委会与派出所衔接不好,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较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够有效安置的人数有限,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多数都选择外出务工;有部分 释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各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未形成合力。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针对其重新犯罪后的处罚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视对其思想生活上的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动因。

第二、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有偏见,不利于其安置就业。第三、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现阶段就业压力很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更加困难。由于经费有限,司法所办公条件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一协调好安置帮教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才能统一协调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的相关工作。与民政部门协调好,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二)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抓好,落实好司法所专职人员,才能通过司法所具体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才能保证开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刑释解教人员正面形象,消除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偏见和歧视,鼓励私营企业雇佣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安置率和帮教率。

。。司法所。

。。年。月。日

第五篇:202_年XXXXXX乡安置帮教

202_年XXXXXXX乡安置帮教

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五类外执犯”、轻微违法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回归社会后的劳动就业、接受教育等方面的问题,为他们重走新生之路提供条件和机会,巩固监狱、劳教所改造教养成果,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特签订此帮教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责任民警应做到:

1、坚持文明、耐心教育,促进帮教对象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2、坚持每季度上门帮教,并做好记录。

3、经常了解帮教对象的情况,及时协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二、乡干部应做到:

1、坚持每季度上门帮教,并做好记录。

2、经常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状况,作好引导工作

三、村委会帮教人员应做到: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帮教,用政策、法律、情理进行教育引导。

2、主动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尽力协调、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3、及时了解和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帮其稳定情绪,安心生活。

四、帮教对象的亲属应做到:

1、坚持从精神上鼓励其奋发进取,增强其自尊、自爱、自信。

2、坚持从生活上热情关心和照顾,尽力帮助克服困难。

3、当发现其产生邪念,应及时规劝,全力制止其违法行为的产生和发展,并及时报告村委会。

五、帮教对象应做到:

1、自强自立、认真工作、依法经营、勤劳致富。

2、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虚心接受帮教小组成员的教育,可以主动向帮教人员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

4、不参与有害社会的各种帮派、团伙,积极举报他人的不法行为。

本协议一式五份,片民警、村委会、帮教对象亲属和帮教对象各一份,报乡安置帮教工作站一份。

管区民警(签字): 乡 干 部(签字): 帮教人员(签字): 帮教对象亲属(签字): 帮 教 对 象(签字):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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