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前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学前资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学前资助工作是一项惠及学前困难学生的民心工程,它能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前资助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根据《浦北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202_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对学前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系统。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校于202_年秋季学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年级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前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村委支书为副组长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学前资助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202_年秋季学期我校根据“浦北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学前资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了《石凉小学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了我校学前资助工作流程,明确的具体负责人员的职责。
二、大力宣传资助政策。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我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的贫困生信息的筛查和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重大缺漏。认真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和感恩教育
工作。此项资助政策下来,我校就组织教师开会,明确上级文件精神,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努力学习,改变命运,认真用好党和政府的关心与资助政策,确保资金用在学习上,能知感恩与回报,能化感恩之心为动力,努力尽绵薄之力,关心身边其它人,将爱心传递给每个需要的人。
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重在表现,对资助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入资助范围。
四、规范工作流程
制定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流程:
(1)以学校为单位,由副组长陈勇同志负责接收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和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
(2)学校组织老师对本校学前班受助学生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装订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安石中心小学进行复审;
(3)经安石中心小学审核后,由副组长陈勇同志根据审核情况单独告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如有学生异议可向学校提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最终审核。
(4)将学生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和公示等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5)整个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的保密。
五、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的流程。申报、公示、上报及受助监护人签名、学校负责人签名发放的工作环节,资金一律经由安石信用社直
接打进受助人存折,确保资助款到学生手上。
六、我校今后要进一步用好国家政策,确保经费来源,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好事做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关贫困生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做到有据可查,笔笔落实。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校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孩子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受助学前幼儿名单:
第二篇: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下面对202_年春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_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74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2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60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幼儿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家庭幼儿评审领导小组
3、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幼儿,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幼儿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幼儿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贫困幼儿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幼儿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学校将“关爱贫困儿,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幼儿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幼儿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五、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园幼儿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努力开创幼儿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幼儿”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第三篇:学前资助自查报告
三中心小学扶助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了做好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金真正落到实处,不遗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我们作了认真的自查,现汇报如下: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幼儿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成立了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武平女为组长,以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各班都成立起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管理和资助体制。由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小组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幼儿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幼儿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息。
4、我校幼儿资助主要用于减免保育费,每生每学期250元,已全部按时到位,足额发放到幼儿手中。
贫困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关怀的民心工程,我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改变每个贫困家庭的命运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202_-202_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2_-202_学前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和中心校的要求,对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学前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202_秋-202_春学年,我园共有学前儿童36人,接受资助资金的儿童4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4000元。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村支书任副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制定方案,研究对策。根据上级要求,学校组织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上级关于学前教育资助文件,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3.广泛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宣传工作。学校公示栏张贴上级宣传资料,还利用升旗仪式讲话和班会等方式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4.调查摸清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先调查学前儿童家庭经济情况,摸清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人数及困难程度等情况。
5.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及要求
(1)政府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每年申请一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家长要如实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到所在的村委会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因重大意外致贫家庭的子女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证明。
(2)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人员由校长、村委支书、班主任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通过邮政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发放给受助儿童监护人,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儿童家庭,没有截留、挪用,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202_年秋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为4人,其中一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400元;202_年春季学期我校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人数分别是4人,其中一档2人,补助标准600元/人/期,二档2人,补助标准400元/人/期,补助资金共40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四、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
下一步加大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的宣传,做到家户喻晓,是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但我校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每位需要资助的幼儿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五、下一步打算。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第五篇: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马村镇中心小学
202_-202_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县教体局要求,我校认真对本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黄义海;副组长:常春灿,邓焕珍;组员:丁瑞青、索焕云、楚秀平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教体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总之,我校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