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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系统调研材料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1-1051021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6 21:53: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纳税评估系统调研材料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

纳税评估系统调研材料

近年来,东营市局按照省局的总体要求,将纳税评估系统作为深化征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点基础工作,规范系统操作,注重对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强化生产要素模块维护和应用,有效提升了纳税评估系统的应用能力和税源管理水平,在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和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税收征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东营市局具体做法:

(一)完善机制,规范系统运行

为保证系统运行的规范性,一是市局制定实施了《税收分析评估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系统运行中的职责,全面梳理审核分析、信息采集、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工作内容、要求和目标,加强业务衔接传递,明确各业务环节操作要求,规范运行程序,正确出具税务文书,完善评估检查资料并规范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征管档案资料,防范了税收管理风险。二是进一步完善征管查联动机制和市、县、分局三级纵向互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供疑点对象和案源,税务稽查以“一案三报告”的形式,将有关建议反馈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据此完善措施,组织实施有针对性评估,形成了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引导稽查,以稽查促进管理的良好局面。202_年以来,通过税收分析和评估环节移交稽查部门131户次,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02_.78万元。稽查局向管理部门移交《税收管理问题信息报告》92个。三是市局定期汇总分析全市运行情况,明确问题分布,总结 1 成效,组织讲评,定期通报;县区局根据市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问题进行梳理,对任务做好分解,制定具体的措施指导税源管理单位抓好落实,并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完善管理措施;税源管理单位重点做好落实应用,开展纳税评估、税源分析和调查落实等工作。通过细化职责,加强配合,促进了系统运行的规范化。

(二)强化信息采集,夯实数据基础

为保证系统数据应用的有效性,一是市局对于定期采集数据,进一步规范采集口径,严格采集录入税务登记、税种核定、征收方式、纳税申报以及发票使用等信息,健全基础数据,严把采集关口。充分应用现有系统软件,结合定期发布的《数据处理分析报告》,对信息系统中的垃圾数据和错误数据及时清理和完善。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经营规模、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涉税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督促其依法进行变更的同时,及时做好系统内数据的修改和更新,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二是突出重点,全面强化纳税评估系统个案信息数据采集。针对我局202_年系统个案信息采集率不高的情况,市局在今年预警评估系统讲评培训会上专门组织全市131名税收管理员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在培训会上认真分析数据现状,找出影响数据质量的原因,要求税收管理员确保必采数据按要求及时准确采集,并加强评估系统审核分析模块中数据校验功能的使用,强化数据质量审核,有力地提高了系统个案信息的采集率。202_年1月至7月全市评估系统个案信息采集率为85.89%,同比增长72.36个百分点。

(三)突出重点,深化系统应用

东营市局在重点抓好数据质量,强化信息采集分析的基础上,突出生产要素法深化应用为重点,同时结合专业化管理,强化评估系统应用水平。

一是测算生产要素参数,固化产品模板。我局组织业务骨干选择典型企业进行调查,围绕物耗、能耗、产销率等主要关键点,建立完善了14个行业管理指引和分类监控指标,固化为管理模板。测算分行业或产品的预警参数,调整维护到预警评估系统中。截至目前,在预警评估系统中维护了36个大行业、102个明细行业、1355个到产品的生产要素参数,指导税源管理单位开展评估。在应用过程中要求各税源管理单位要对指引的有效性、参数的准确性进行验证,不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的,要提出调整建议,供市局参考并调整完善。同时,要结合当地税源情况,抓住主体行业和产品,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符合管理需求的管理指引,建立监控指标和参数,维护录入评估系统并加以应用,拓展模板控制的领域和范围。对科学具体、应用有效的管理指引或措施做法,可及时上报市局,市局择优转发,达到成果共享的目的。202_年以来,共评估入库税款1.38亿元,滞纳金850.20万元,减少消费税留抵1422.45万元,抵顶增值税留抵1312.24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6146万元,深化了系统的应用水平。

二是加大耗电模块应用力度。制定了《耗电模块应用管理办法》,重点采集产品产出与电耗关联度紧密的棉花加工、设备制造、机件加工、纺织等行业49073条电力数据,建立对应关系,测算维护收入能耗比参数,有针对性地对457户次纳税人发起评估,评估税款935万元。

三是深化应用,做好结合,进一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

我市作为全省八个试点单位之一,前期确定了市局开发区局和市区局西城分局作为全市试点单位,通过两个单位的试点,已初步搭建了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并取得一定效果。下一步,市局将择机召开现场会,两个单位作经验介绍,为其他单位的推行提供参考。没有试点的单位,要不等不靠,结合当地税源状况,将系统深化应用与专业化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系统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作用。一是要充分利用系统的分类预警机制,积极探索税源科学分类管理的方法和途径。要利用系统分税种、分行业、分企业规模的预警情况,合理确定风险等级,进行风险排序,定期发布风险预警,实施分级分类评估。二是完善运行机制。按照打破管户制度,实施分事项管理的要求,全面梳理税源管理事项,对岗位设臵、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等重新调整,建立岗则体系,完善业务流程,加强部门衔接与配合,努力建立分工合理、协作密切、业务精良的专业化管理机制。三是以系统为抓手,努力实现管理方法的专业化。各单位要把系统作为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源管理的主要抓手,完善当地重点行业或产品的管理模版,测算维护监控参数,充分运用系统提供的方法模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风险等级纳税人的评估工作,努力实现管理方法的专业化。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讲评工作,提升系统应用水平

为把预警评估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预警评估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市、县、分局三级会诊的形式,对系统运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预警评估系统指标解除中发现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剖析,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达到“一家发现问题,多家启发受益”、“一家工作创新,多家应用推广”的目的。一是采取培训式讲评,提升税收管理员系统操作技能。东营市局利用季度讲评,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系统深化应用再培训,着重提高其系统衔接、信息反馈、落实的能力,特别是在评估流程、个案信息采集、行业预警评估方法和模板应用方面的培训。二是丰富讲评内容,以评促学。市局在全面讲评的基础上,定期组织有关业务科室深入到预警评估系统应用水平不高、落实力度不够、复审复查问题较多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督导式讲评,帮助税源管理单位尽快提高系统应用水平。三是强化讲评落实效果。市局对讲评会分析的问题及时形成《预警评估系统讲评材料》的形式下发各区县局,对讲评内容、整改要求、落实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跟踪督察,确保讲评落实到位。

(五)强化复审复查,确保落实效果

为强化评估系统的应用效果,确保评估质量,结合实际深入实施复审复核,在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复审复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全市复审复查由市局预警评估办公室牵头组织,积极探索预警评估系统办公室和稽查部门两级复审复查办法,筛选确定小额解除、整数解除、有正税无滞纳金、重复预警无问题解除等项目,抽取部分疑点信息汇总 5 下发,指导基层深入开展复查复核,加强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系统应用工作。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各税源管理单位普遍采取两级复审复查制,从业务科室和监察室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预警评估系统办公室组织开展复审复查工作。从预警评估系统中抽取疑点指标较多且落实问题较少的预警企业,由稽查局组织进行复审复查。二是在重点确定方面,根据预警评估系统应用中存在着无问题、小额解除、有问题解除比例过低,工作描述简单、评估税款数额较小或与评估结论明显不符的预警评估案件等重要情形,确立复审复查的重点。三是在开展方式方面,采取网上查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既查看微机信息,又查看评估案卷资料;既检查内部工作情况,又深入疑点较大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市局先后下发并督导各税源管理单位对低于100元、300元、1000元解除,202_元和3000元整数解除,三次以上预警无问题解除,有正税无滞纳金解除等639户次纳税人疑点信息进行复查复核,增加评估税款468.77万元。

系统运行以来,全市共确定评估对象18500户次,其中自动承接预警系统16584户次,自定义和专项专案评估1916户次,评估有问题14142户次,有问题比例为76.44%,共评估税款72724.97万元,既促进了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又有效提升了税收征管工作水平。近几年全省优秀案例评选中,东营市国税局报送的案例被省局评为一等奖2次和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

二、纳税评估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预警评估系统应用方面逐步深入开展,运行成效也不断扩大,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 6 题,有长期以来没有彻底解决的,也有伴随着系统深化应用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工作开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

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虽然多次强调,评估工作程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所涉及的文书资料必须齐全,认定事实必须清楚,定性处理意见必须准确,引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规范、完整等等。部分纳税评估流程和文书仍然存在不合规定的方面。如有的评估文书认定结论、处理依据和处理意见描述不清;有的文书约谈举证、自查报告、实地核查等内容过于简单;有的文书评估结论与审核分析提示的疑点问题不一致,并且对这些疑点问题未给出任何解释说明;有的文书引用法律法规具体条款不完整、不正确等;评估流程不规范,个别评估处理案件从审核分析没有经过约谈核实或自查就直接作补税处理。

(二)部分单位预警评估系统运行质量仍然不高

从今年运行的情况看:一是在一般纳税人中个别预警指标预警面居高不下,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二是预警系统有问题解除比例有的未达到标准。个别单位有问题解除比例未达到省局要求的50%;三是从评估进度来看,出现了逾期解除落实预警指标问题。四是小额或整数解除等现象仍然存在。通过提取后台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部分单位小额解除或整数解除等现象仍然存在,需要重点关注。

(三)数据采集工作仍然不到位

一是我市个别单位的个案信息采集率仍较低。从全市 7 范围来看,大多数单位个案信息采集率都高于全省平均,但个别单位低于省局平均值。有的个案采集单缺少采集人或纳税人的签字盖章;有的敷衍应付,对系统提示的一项评估任务需要采集的多份个案采集单,只采集1份,甚至有的没有进行数据采集等;耗电管理模块电力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导入的用电数据存在较大差距,有的未及时测算参数并维护,有的未及时利用电力模块开展评估。

(四)评估模板和方法的应用力度仍然不够

评估模板和方法是系统的核心所在,今年4月市局修订完善了14个行业管理指引,要求各单位及时将行业产品等参数录入到系统中,并通过评估系统自定义开展评估,但应用结果仍然不理想。有的不会或不习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中仍然主要通过手工操作,在通过约谈、自查或实地核查得出结论后,只是将最终结果录入预警评估系统;有的对系统中的某些评估模板和方法不了解、不掌握,不善于利用模板和方法开展评估工作;有些模版的应用效果不明显等。

三、下一步打算

预警评估系统应用是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预警评估系统的运行是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只能加强,不能弱化。

(一)依法规范,进一步完善评估程序

要严格按照省局纳税评估规程以及预警评估管理办法 8 的要求,提高评估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一是规范业务处理流程。为提高灵活性,更加适合不同状况的评估业务,预警评估系统对评估约谈、实地核实环节未作强制要求,但并不代表这两个评估环节可有可无,对案头分析的疑点不能定性的,必须通过评估约谈或实地核实来进一步确认疑点问题所在。二是规范文书应用,对需要进行约谈或实地核实的,必须事先向纳税人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不能简单的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代替,并要有相应的送达回证;《约谈笔录》、《自查报告》、《实地核查笔录》等文书要有纳税人签字盖章;要进一步提高文书内容的准确性,特别是在引用条文、评估内容描述、结论认定等方面要依据充分、事实清楚。三是规范基础资料整理。基础资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决定了纳税评估的执法风险大小,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纳税评估基础资料检查,每个评估案例的文档资料必须规范、完整,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二)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系统的运行质量

一是切实降低一般纳税人预警面。我市一般纳税人预警面偏高一直以来是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一定要提高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预警面;二是提高对解除期限的重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预警评估系统管理办法》(鲁国税发„202_‟239号)中明确规定:“纳税评估功能模块承接税收分析预警功能模块的评估任务,评估周期为: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征管类分别月度指标1个月,季度指标3个月,年度指标6个月;企业所得税为6 9 个月;出口退税指标统一为2个月”。各单位尤其是税收管理员必须对解除期限进行明确,一定要在《办法》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落实,避免出现超期解除现象。三是加强生产要素法应用,提高个案信息采集率。各单位尤其是未达到全省平均采集率的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个案信息采集率。要进一步规范个案信息采集单的填写,严格控制数据项为零的情况发生。四是要进一步开展复审复核工作,同时做好典型案例的生成工作。按照规范的系统操作程序及时生成典型案例,以利于交流和上报评级。

(三)强化模板应用,提高系统运行效果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各类评估模板的有效利用。一是对于系统中已有的评估方法模板,要进一步加强应用指导和培训,帮助基层评估人员全面理解、尽快掌握;要鼓励税收管理员积极主动研究方法模板内容,使其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充分发挥评估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对于省局即将正式投入应用的111个行业(产品)增值税评估模板,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掌握的基础上,尽快选择利用,并抓好跟踪问效,以便对模板进一步优化完善。三是对于市局下发的14个行业管理指引,要进一步在工作中加以验证,不断修订完善,对功能完善、应用效果好的,市局将积极向省局推荐。

第二篇:浅谈纳税评估--税收调研

浅谈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通过实施纳税评估发现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强化管理监控功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以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错漏,矫正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履行纳税义务的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纳税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1.纳税评估工作的定位不确切。现在的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表现形式为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案头的纳税检查,其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是以查出问题的多少为发展方向。且为了与稽查工作区分,评估过程中一般不调取账簿凭证,不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方式上局限于查对相关经营报表、计算相关经营数据、与企业核实相关疑点等。静态的监督形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实际情况,其结果势必出现难以全面查阅、掌握纳税人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成效不明显。上述评估方式是否可定位为管理式纳税评估;另一种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于税务稽查,但手段及与实际稽查又不完全相同,即可不按稽查工作程序进行,只针对疑点问题核查相关账簿凭证等,局限于个人操作的较浅的核查状态。同时,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无法掌握外部相关信息,形成一些评估盲点。评估人员受相关因素约束,没能全面发挥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纳税人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机会。因此,对纳税评估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定位,即通过评估手段和调查手段,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2.信息资料拥有量不对称。无论采取何种纳税评估工作方式,都离不开拥有翔实的数据资料源,纳税评估过程中力求做到将评估对象的相关经营指标、实现税收指标、各指标的相关峰值等进行充分测算、比对、定量、定性分析,据以找准切入点。由此可见,缺乏足充的数据资料源,纳税评估工作就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现实中常常遇到因信息资料拥有量不对称的窘境,如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银行账户及账号、价格类等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涉税信息。而税收管理员就目前情况看,尚无有效渠道或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获取庞杂的信息,也仅能对纳税人已报送报表信息资料所反映的“税负”等表面问题问题有针对性评估,但由于信息资料源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查找出来,难免出现评估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只有充分掌握了上述各类信息并进行测算、比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评估分析和准确判断。

3.税收管理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无论是从现实税收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看,还是从税收征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看,对税收管理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需要造就综合性、符合型的税收管理工作者,即既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经济理论、财会技能等等,还要掌握税务管理、税收政策、税务稽查、统计分析等相关知识。但现在从事税收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从原岗位技能分离明晰下的专管员制运行一定时期改革后演变过来的,这部分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特点表现为技能的单一性较强,自身后续知识、技能的更新又跟不上纳税评估工作所需技能要求,他们中的税收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评估人员对经营管理、经济理论、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统计分析等知识面窄,技能单一。税收管理员队伍中缺乏足够的专门综合性、符合型的人才在从事纳税评估实践过程中起到言传身教的带动作用,必然造成开展纳税评估的思路不宽、方法不多,效率不高。有的只能完成一般意义上的看看表、对对数、查查票等浅层次评估,无法收集、分析、评估深层次、代表性涉税问题,使纳税评估工作效率和效益难以提高。

二、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之管见.1、要切实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效率和效益,关键在人!只有坚持不懈地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培训教育、评估实务演练等,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政治素养、各类相关知识、税收业务的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纳税评估工作需要评估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知识、财会知识,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要求评估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另一方面,由于需要评估人员进行约谈或举证确认,所以要求评估人员不但要了解企业经营特点,有过硬的业务水平,更要具有很强的职业敏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一定的约谈技巧。这对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较大的挑战。由此可见,只有大量综合素质较高的税收管理员从事评估工作才能促进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此,一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二是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评估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交流总结,使纳税评估人员的评估水平在实务演练中得以普遍提高。三要加强评估工作考核,鼓励先进,带动后进。通过系统的组织学习、培训、交流、考核,进一步提高全体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使评估质量实现稳步提升。

2、努力加快搭建纳税评估信息平台步伐,建立充足的信息资料数据库。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为搭建纳税评估信息平台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多元化、复杂化,当前纳税评估的难点集中体现在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若能尽快将金融保险、海关、工商、民政、统计、审计等等与税务机关充分运用金税工程、CTAIS、纳税评估等软件搭建纳税评估信息平台。对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评估。能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难点问题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数据分析资料。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搭建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平台的涵盖面和数据量,为切实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撑。

3.提高信息采集、信息整合、信息分析运用能力。一是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相关单位或部门为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平台提供保障机制,同时还要通过完善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CTAIS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系统、进出口退税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四是要不断优化完善自身纳税评估操作软件,增强自动对比、计算功能实现快速、准确查找疑点问题。即根据每个不同行业,自行采集输入有关设备的产出量、耗用原材料、电、煤、工资等指标以及产品的正常价格,取行业平均数,计算出应有的销售收入和税负,对成本利润率、毛利率、税负差异率、库存变动幅度、应收应付账款变化幅度等疑点数据自动筛查,找准被评估

对象。

4、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将纳税评估寓于纳税服务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能较好地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从而能有效地及时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他们正确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同时,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对方说明、解释,并将评估结果通报被评估对象的过程,也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帮助他们提高正确理解和正确履行涉税事项的有效的途径。纳税评估对非主观故意偷税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式,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倡导的实事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和方法。解决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及时、不准确、财务核算不正确等因素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对案情分歧而产生直接冲突的可能,起到了服务纳税人、不断优化治税环境的作用,促进纳税人依法明白纳税、正确纳税、诚信纳税。

第三篇:国税系统纳税评估经验材料(范文)

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监控管理,对税收征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环节。在国内,它尚是一种新兴的税收管理方法,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创新和规范。我分局自在全市国税系统率先组建纳税评估专业机构以来,确立新思路,引入新手段,大力构建纳税评估工作新体系,取得较好成效,主要体会和做法是:

一、落实三项措施,规范评

估运行机制

一是精心配置,优化组合。分局从各科精心挑选一批懂税收、会财务、精通计算机应用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作用,达到人力资源的最优组合。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利用省局、市局的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进行学习和讲评;加强评估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包括财务知识、税收知识,以及分析能力、约谈技巧;认真学习纳税评估软件,熟悉各项评估指标,要求每位评估人员能够熟练自如地运用评估软件。

三是建立机制,加强考核。为统一认识,规范操作,分局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范要求,并借鉴靖江、姜堰等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泰州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工作规程充分考虑评估人员的数量和业务素质,科学地设置评估组织岗、分析岗、调查岗、约谈岗、复核岗,明确细化各岗位操作管理权限。分局专门成立评估工作考核小组,按月定期逐项考核,实行实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资料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

二、抓好三个关系,促进评估工作深入

我分局纳税评估工作,在紧扣对象确定、评估分析、约谈说明、评估处理等关健环节的基础上,兼顾一般,注重实效,着重处理好三个方面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算机分析与人工分析的关系。在评估分析环节,通常是依靠计算机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面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还需要做进一步人工分析。我们的做法是:首先对计算机自动比较分析生成的零负申报问题,以及发票查询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性的评估分析,以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增抵扣进项税额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事先计算机形成的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将企业当期申报数据的变动率与之反复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和勾稽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评估约谈与实地检查的关系。约谈说明时,可采取当面、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为确保约谈效果,分局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科人员与调查执行科人员采取实地勘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产品移送销售渠道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财务费用、包装物等与产成品的配比关系,通过使用的包装物数量核算产出的产成品的数量,或通过机器设备的功率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出产成品的数量,然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与实际库存不符的,应进一步明确产成品的去向,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如在评估泰州市泰森橡塑厂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接受18份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涉税金额较大。经实地勘察,该厂实际并不需要发票所列举的废旧物资,因购进其他原料未取得发票就让其关联企业(某废品收购站)虚开废旧物资发票进行抵扣。该案移送稽查进一步处理,查补税款8.4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5.9万元。在评估处理环节,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及实地勘查过程中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评估对象存在的疑点问题,按照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中评估处理的原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关系。纳税评估与稽查在案件来源、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检查的方法、程序和手段上都有较大的不同。纳税评估主要是点和面上检查,可运用征管法赋予的调查举证手段和方法。稽查是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过程和结论具有强制性,起到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是纳税评估工作效果的保证。10月以来,我分局评估科移送稽查立案查处63户,经稽查部门查补增值税款100多万元,加收滞纳金、罚款19万元。其中,泰州市商业物资供销总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为突出。经查,自3月

至4月以于杰为首的犯罪分子,通过票贩子非法购买手工版专用发票123份,虚列进项税171万元。再以销售钢铁、煤炭名义,按票面金额7%-9%的比率收取手续费,虚开电脑版专用发票268份,涉税金额1297万元。正是由于评估终结后及时启动稽查程序,此案一举告破。

三、坚持三个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能

纳税评估是按照新

《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方面的要求而实施的一项新的工作,是实现在征管中服务,在服务中征管的一种尝试。分局紧紧围绕此宗旨和目的,在评估实践中努力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评估与税法宣传辅导相结合。在评估对象确定后,通过下发资料、约谈等形式向评估对象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宣传诚信纳税的必要性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出现偏差及财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给予辅导建议,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企业根据建议自查自纠,为纳税人提供周全而有效的预警服务。

二是评估与总结相结合。在一阶段评估终结后,认真总结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情况进行系统的归纳和分类,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各企业。同时,将有代表性和突出性的偷逃税问题,通过编制案例的形式,在税法公告栏内进行曝光,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和处理情况公布于众,以防止今后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是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对在评估中发现的征管上的漏洞和不足,评估科以《征管建议书》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各调查执行科,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功能。

四、实施三条举措,不断创新评估工作

一年多来,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经历一个从认识到实践,从总结到改进,从完善到提高的演变过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也是不容忽视的,如评估技能有待提高,评估指标有待完善等。展望今后的评估工作,我们决心落实好以下三条措施,不断创新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

一是实行评估项目化管理。纳税评估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我们已计划对各个阶段的工作逐项细化,列举各个评估环节工作重点,设置专门人员操作管理和复核,同时要求评估人员按阶段上报评估工作进程,提高评估工作效率。

二是拓宽评估监控面。当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评估,同时构思要在此基础上使纳税评估系统涵盖所有税种,贯穿征管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实现对纳税人的综合管理和全面监控,实现对征管业务的全面监控。

三是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主要以工作业绩来考核纳税评估工作,包括辅导企业自查补申报税款数、移送稽查立案检查数、已评估对象未发现重大偷税案件等业绩指标。

第四篇:纳税评估

第九章、纳税评估管理

一、填空题

1、纳税评估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估对象确定、疑点问题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2.纳税评估工作按照_______________原则和____________责任展开。(属地管理、管户)

二、选择题

1.纳税评估评估对象的来源:(ABCD)A、人工经验判断

B、零(负)申报、亏损、低税负申报的纳税人检索(连续三个月)C、与同行业同类型纳税人上下峰值进行横向对比检索 D、其他部门或环节转入的评估对象

2.筛选评估对象,应参照纳税人(ABCD)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A、所属行业 B、经济类型 C、经营规模 D、信用等级 3.下列哪些纳税人应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AD)A、重点税源户 B、特殊行业的企业 C、零税负企业 D、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企业

4.税收管理员应当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对纳税评估对象纳税申报的(AB)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并初步判定纳税人存在的疑点项目和问题。

A、真实性 B、准确性 C、合法性 D、有效性

5.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ABCD)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A、当期数据 B、历史平均数据 C、同行业平均数据 D、其他相关经济指标

6.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批准内容审核,主要核实延期的(ACD)等。A、延期的真实性 B、延期的合法性 C、批准延期的时间 D、预缴税款情况

三、判断题

1.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一律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错)

2.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对)

3.纳税评估中所涉指标和指标运用方法可以对纳税人说明。(错)

4. 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法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错)5.纳税评估约谈的对象必须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错)

6.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对)

四、简答题

1.纳税评估的主要数据来源有哪些?

答: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预警值;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五、分析题

请根据甲公司12月份毛益率和销售额变动率指标情况分析该公司存在的问题。

本期 上年同期

甲某公司毛益率 8% 10% 同行业平均毛益率 14% 10% 甲公司销售额变动率 22% *

答案:该公司月份的毛益率8%低于同行业平均毛益率l4%,说明甲公司的毛益率水平不正常;销售额比去年增长了22%,毛益率却比去年下降了2%,通过配比分析,则进一步表明该公司的毛益率指标不可信,有存在瞒报收入、账外收入的情况及其他申报收入不实或成本不实等嫌疑。

2、评估人员以202_汇算清缴为切入点,收集企业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及企业所得税事项备案等资料。结合日常房地产行业管理信息对上述资料进行准确性、逻辑性分析,重点对往来款项、收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进行分析,查找造成亏损的原因和评估疑点指标。评估人员确定了应付款项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税金及附加变动率等重点评估指标,并发现应付款项变动率是变化最多、最大的指标。评估人员采取的方法是选择几家房产企业进行剖析,相关异常指标列示如下:

(1)F公司疑点。202_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变动率为1159%。根据日常管理了解的信息,该款项主要是用于筹集主楼的建造成本,并且该公司辅楼与裙楼建造在前,主楼建造在后,两者建在同一个地块上,公共部分成本合理是否分摊是评估关注点。

(2)Y公司疑点。202_年往来款项大,且长期挂账,其应付款项变动率与销售成本变动率配比差异达14倍;202_年~202_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变动率为-70%,与销售收入变动率的44%呈反向波动。同时,会计报表附注披露:Y公司与香港C公司联合开发雁鸣山庄,202_年9月已销售完毕,到202_年底尚未结算,Y公司未就此项目所得申报纳税。

(3)J公司疑点。其他应付款6.2亿元,数额巨大,且202_年较202_年增长幅度达65%,引人关注。财务费用2423万元,与经营收入611万元不配比。J公司无在建项目,对其大额资金往来项目需要进一步评估。

(4)H公司疑点。202_年末应付款项较高,为3435万元,与当年703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不配比,且变动率为-66%,应重点关注。

请分析这几家房地产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选择题(前两题单选,后四题多选,每题2分)

1.税务机关在对评估对象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D)情形,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并注明“未发现违法行为,审定后归档”的建议。

A.纳税人拒绝主管国税机关约谈建议或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约谈承诺的

B.纳税人在约谈说明中拒不解释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或对评估人员提出的问题未能说明清楚的

C.约谈后同意自查补税,或者选择以自查补税代替约谈说明,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自查补税且无正当理由的

D.疑点全部被排除,未发现新的疑点

2.纳税评估约谈说明时采用当面说明形式的,原则上要有(B)评估人员同时参加,并做好《纳税评估约谈说明记录》。A.一名 B.二名 C.三名

D.纳税人申请

3.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有(AC)。A.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B.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 C.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D.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3.加强税源分析与税源动态监控,按照(ABCD)、时限等对所辖税源实施结构分析监控。A.地区 B.行业 C.企业 D.税种

5.纳税评估评估对象的来源:(ABCD)A、人工经验判断

B、零(负)申报、亏损、低税负申报的纳税人检索(连续三个月)C、与同行业同类型纳税人上下峰值进行横向对比检索 D、其他部门或环节转入的评估对象

6.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ABCD)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

A、当期数据

B、历史平均数据

C、同行业平均数据 D、其他相关经济指标

二、判断题(每题2分)

1.在一个内,发现评估对象在以前纳税评估时已被发现并得以纠正的问题再次发生的,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意见。()

2.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

3.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4.纳税评估中所涉指标和指标运用方法可以对纳税人说明。(X)

5. 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法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X)

6.纳税评估约谈的对象必须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X)

7.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三、简答题(每题10分)1.简述纳税评估基本流程

采集信息 确定评估对象 案头分析 约谈举证 调查核实

结果处理

2.简述纳税评估结果处理

提请其自行改正

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移交稽查处理

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提交上级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3、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

(1).两者的实施主体不同。纳税评估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的实施主体也可以是上级税务机关。而税务稽查的实施主体则是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即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2)两者的属性不同。纳税评估不是行政执法行为,而且目前也不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它只是税务机关为提高自身工作质量和优化纳税服务所开展的一项内部管理手段和方法,对于涉税违法行为,它提供的是一种预警和告诫,是在稽查查处与日常管理之间建立一个较宽的缓冲带,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能的违法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与税务稽查的打击性相比,纳税评估更多地体现服务性。税务稽查不仅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也是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一种法定程序,它侧重于对涉税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戒,带有明显的打击性

(3)两者的职能不同。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虽然在促进收入增长、监督税收征纳、双方税法遵从方面有着共同的职能,但是在其他职能上,两者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通常而言,纳税税务稽查还具有惩处职能、教育职能,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教育其他的纳税人守法,这两大职能是纳税评估所不具备的。而另一方面,纳税评估则具有较强的服务职能,这又是纳税评估所不具备的。

(4)两者的程序不同。税务稽查具有严密的程序规定,并且在每一个程序中,都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送达规定的税务文书,如检查前应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前应下达调账通知书等,这些文书都是法定的。纳税人通常不能拒绝这些文书,并且需要按照文书的要求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果程序有误或缺少规定的文书,税务稽查就可能归于无效,税务机关将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纳税评估虽然也有一系列的程序要求,但是这些程序都是内部性程序,不是法定程序,在整个过程中也没有法定的文书。纳税评估过程中的文书除《询问核实通知书》、《纳税评估建议书》外,其余均为税务机关内部使用文书,《纳税评估建议书》也只是对评估对象的建议而不是法定文书。纳税人不仅可以不接受这些建议书,而且也可以不按照建议书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处理。

(5)两者的实施形式不同。纳税评估的最基本原则就是案头评估,即税务机关一般是通过案头信息与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在税收义务履行方面存在的疑点,然后要求评估对象做出解释或说明,直至疑点消除,原则上只能在税务机关内部进行。当然在案头评估不能有效排除疑点时,税务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调查。税务稽查既可在税务机关内进行调账检查,也可依法进入涉税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6)两者的约束力不同。由于纳税评估并非法律所规定,也不是税收行政执法行为,因而其结果不能对纳税人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如果纳税人采取不配合、不接受的行为,税务机关除了可以采取税务稽查等进一步的管理措施之外,不能运用行政权力,特别是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但是税务稽查就不同了,纳税人不仅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稽查,而且还有配合和协助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被课处行政罚款等等

(7)两者适用的原则具有很大的差别。纳税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纳税人的假设和怀疑基础上的,特别是首先假定纳税人对税法的不遵从,在纳税评估中可以大量使用推理,也无需证据,甚至还可以猜测就可以得出结论。但是税务稽查就不行了,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不能使用假设和推理,更不能猜测,一切都必须凭证据说话,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都不能对纳税人下结论,特别是不能认定纳税人违法。

第五篇: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一项国际通用的税收管理方式,几年来国税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取得了明显成效,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纳税评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现行

纳税评估的定位、指标设置以及财务信息收集等方面尚存在缺陷和不足,较大程度上制约着纳税评估功能的发挥。现将笔者在基层税务工作亲身实践中的有关问题与各位同仁探讨。

一、现行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缺陷

(一)现行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缺陷

1、现行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税负率分析指标、销售额变动率分析指标、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配比分析指标、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指标、销售成本率分析指标、单位工资销售额分析、单位动力支出销售额分析指标、单位运费支出销售额分析指标、变动率配比分析指标、销售额变动率与销售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指标、销售毛益率变动幅度与税负率变动率配比分析。税负率分析指标是企业税负的综合性指标,影响税负率因素主要有产品价格、产品外购材料价格和耗用量、外购燃料价格和耗用量、外购动力价格和耗用量、产品品种结构、存货、少计销售、多计进项等,其中的某一项因素变动,都会直接影响税负率。假如有A公司、B公司、C公司三家公司生产同一产品空心胶丸,假定生产每万粒空心胶丸成本耗用外购材料、燃料、动力为30元,工资、折旧、福利、其他为15元,每万粒空心胶丸销售不含税价格A公司50元,B公司75元,C公司90元,销售每万粒空心胶丸税负率A公司6.8%,B公司10.2%,C公司11.33%,三个公司每万粒空心胶丸平均税负率9.88%,按现行税负率分析方法,A公司税负率低于平均税负率30%,被列为疑点企业。同样其他因素变动,也会引起税负率变动。税负率指标存在缺点:影响税负率因素很多,税负率是综合性指标,某企业税负率偏低或偏高可能是其中某一个因素、某二个因素或更多因素影响的结果,同一行业不同企业由于经营方式、成本利润上的差异等等都会引起税负率变动,评估人员仅凭税负率指标,是无法判断究竟哪些因素影响了税负率的高低。评估人员都无法弄清楚这些,被评估企业凭什么要告诉评估人员引起税负率高低的真正原因呢? 增值税其他指标存在缺点:(1)销售额变动率分析指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价值规律作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销售额变动客观存在,当然不能完全排除主观因素存在,例如某企业某产品市场畅销,销售额变动率高,能说明什么问题?销售额变动率高税负率一定高吗?(2)从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变动率配比分析指标到销售成本率分析指标等五个指标,这些总量相对指标,内含诸多不能确定因素影响,不可能得出确定结果,也不能成为评估人员提供类推依据。(3)单位工资销售额分析、单位动力支出销售额分析指标、单位运费支出销售额分析指标,是评估指标中的亮点,因为它已涉及到评估实质问题,为评估提供了有可比性和可分析性,但是企业提供基础资料中没有单独工资支出、动力支出、运费支出等基础数据供评估软件分析使用,有用还是等于没有用。

(二)现行所得税评估指标体系存在的缺陷

现行所得税评估指标包括收入成本率分析指标、收入费用率分析指标、收入利润率分析指标、限额提取分析指标等等,其中收入成本率分析指标、收入费用率分析指标、收入利润率分析指标都是综合性指标,影响指标因素很多很多,这样的指标进行比较,仅能显示数值大小高低,它并不能揭示实质性影响因素,根本没有参考价值。影响收入的因素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等,其中某一(或更多)因素变动,都有可能影响收入,再说又有谁能肯定被评估企业没有少报收入,否则就只要对成本、费用、限额提取进行评估分析。如果被评估企业收入不真实,假定成本费用真实,就有可能影响收入成本率、收入费用率、收入利润率。影响成本的因素济内容有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其他支出,其中某一(或更多)因素多结转或少结转变动,都有可能影响成本高低。影响费用的因素有产品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大类,包括项目包罗万象,各企业发生的费用各不相同,客观上存在着很大差别,收入费用率高低,无法判断费用发生是否真实合法。利润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价格,自由交易,不存在法定利润率,收入利润率指标还有多大参考价值。

(三)增值税评估软件和所得税评估软件分灶吃饭,增值税评估指标和所得税评

估指标各行其道。增值税评估指标偏重于税负率指标分析,所得税评估指标偏重于利润率指标分析,没有把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关系有机结合起来。综上所述,现行评估指标缺陷:(1)指导思想上的重“税”轻“本”,忽视对评估对象的监督。反映在评估指标重评估对象财务结果的监督,疏于对评估对象生产

经营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缺乏对评估对象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督指标体系。(2)指标分类不严密。罗列综合指标一大堆,缺乏科学分类,综合指标内在众多不确定因素,杂合多标准,比了半天,说明不了什么问题。(3)指标设计上使用了不当的假设。例如某评估对象税负率指标,只有当某评估对象应纳税税额确切,销售额确切的情况下,才有确切的税负率。如果认为假定均为确切真实,那么评估部门就没有必要对某评估对象进行评估了。如果某评估对象应纳税税额可能不确切,或者销售额也可能不确切,那么税负率也是不确切的,二个或更多个税负率不确切评估对象能比较出确切的结果吗?

二、完善纳税评估体系的设想(一)建立以成本要素为核心的评估指标体系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必须能监督纳税人生产过程和结果。产品成本核算是生产过程在财务上的集中反映,如果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不能对纳税人产品成本核算进行监督,就无法判断纳税人生产结果是否真实。工业企业的生产过程,既是产品的生产过程,又是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过程。产品成本是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核算企业经济效益的一个综合指标。产品成本核算,能使企业生产消耗的价值足额合理地得到补偿,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可以寻求降低生产耗费途径,提高产品竞争能力;为企业制订产品市场价格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发现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促使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产品成本计算,需要对生产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生产费用经济内容可分为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工资、折旧、福利、其他,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计算出单位产品成本及其外购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工资、折旧、福利、其他耗费组成。单位产品成本为企业进行成本分析、编制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计划提供了依据。我们认为单位产品成本及组成分析也是纳税评估核心内容,建立以成本要素为核心的评估指标体系。即单位产品外购材料指标、外购燃料指标、外购动力指标、工资指标、折旧指标、福利指标、其他费用指标,要从耗用数量和价格变化二方面进行分析。例如甲、乙企业为同一行业生产同一产品,甲企业增值税税负率为5%,乙企业增值税税负率3%,税负率有差异,必定有原因。如果以目前总量评估指标体系,无法说明甲企业税负率比乙企业税负率高的原因。如果能取得统一口

径的被评估对象主要产品单位成本项目的构成资料,如按经济内容分为外购材料、燃料、动力、工资、折旧、福利、其他,通过耗用和价格逐项比较,肯定能发

现差异项目及数值,再根据评估典型调查掌握的数据进行比对,进而分析判断甲、乙企业有否存在少交或漏交税款情况。对应的收入主要是销售额同样要按单位产品数量和单价设置指标,与成本指标进 行比对,分析收入与成本是否相符。对所得税还应对费用项目限额提取进行评估 分析。

(二)、巧用杜邦分析体系进行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分析

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指标通常按照类别设置为资产类、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和收益类,而各类评估指标往往只关注单一会计要素的变动,比如销售收入变动率、成本费用变动率、收益变动率、资产周转率等,即使增加了相应的配比分析,也仅仅局限在一些简单的要素之间的横向数据对比,这在无形中割断了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企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处于实际运行的、庞大的物理、社会、经济统,它的各项财务指标亦是复杂的、彼此关联的、纵横交错的。所得税纳税评估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关键于指标的设置和预警值的界定,而指标的设置合理与否,取决于对企业经营和财务运作的了解以及科学的报表分析方法的运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强调对指标的层层分解和综合运用。这种财务分析方法从评价

企业绩效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的指标——权益净利率出发,层层分解至企业最基本生产要素的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构成和企业风险,从而大大满足税务人员进纳税评估的需要企业纳税能力的高低与权益净利率密切相关,因为债务融资的成本——利息属税前扣除项目,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税基,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就是权益净利率,即所有者权益创造的净利润。权益净利率由三个因素决定——权益乘数、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三个比率间接反映了企业的财务费用发生情况、销售收入的实现和成本费用的扣除比例、资产管理能力和实现销售收入的潜力。这样分解之后,可以把权益净利率这样一项综合性指标和企业的纳税能力联系在一起,从而帮助税务人员审核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下面通过案例分析,来说明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的运用。

若一个企业当年应纳税额比上一明显减少,我们该如何进行纳税评估呢?根据杜邦财务分析体系首先可以计算出该企业当年的权益净利率,并与同期同行业企业进行横向比对以及与历史同期水平进行纵向比对,若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和历史最低水平,则应引起税务人员重视——是否存在故意偷逃税行为?其次,对权益净利率进行层层分解,分别计算出当年的权益乘数、销售净利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为评估结果处理提供依据:

1、权益乘数偏小所致。权益乘数主要受资产负债率影响。负债比率越小,权益乘数越低,说明企业实行保守的负债经营,财务费用的发生在当期应该比较小。若该企业确实奉行偏低的财务杠杆政策,缩减负债,权益乘数与去年相比明显降低,但财务费用却大大增加,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也较大,说明该企业很可能采用税前多列支财务费用的方法偷逃税款。

2、销售净利率偏低所致。销售净利率的分析需要从销售额和销售成本两个方面进行。这个指标可以分解为销售成本率、销售其它利润率和销售税金率。销售成本率还可进一步分解为毛利率和销售期间费用率。若企业销售净利率偏低主要受销售额影响,那么应进一步分析企业的应付账款等往来账户的数额变化,判断其是否把销售收入虚挂往来账户,从而达到隐匿销售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若销售净利率偏低主要受销售成本影响,该期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但主要原料的市场价格未发生显著变化,则应怀疑存在多列支成本的问题;若在毛利率变化不大时净利率异常降低,则应怀疑是否存在多列支期间费用的问题。

3、总资产周转率偏低所致。总资产周转率是反映运用资产以产生销售收入能力的指标。对总资产周转率的分析,则需对影响资产周转的各因素进行分析。除了对资产的各构成部分从占用量是否合理进行分析外,还可以对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有关资产组成部分的使用效率进行分析。若导致总资产周转率偏低的原因是应付账款周转减慢,而该企业的产品在供不应求的情况 下销售收入没有明显增加,则企业可能存在将销售收入挂入应付账款账户以逃避税款的问题;若导致总资产周转率偏低的原因是应收账款周转减慢,则可能存在关联企业挪用资金、转移税负的问题,税务人员应重点审查其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导致总资产周转率偏低的原因是存货周转减慢,税务人员应该实地盘存企业存货,看其是否虚增存货或改变存货计价方法,人为降低存货周转速度。

(三)、将增值税和所得税相结合,丰富纳税评估方法

1、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是个效率指标。从广义上讲,企业的投入产出既包括货物流的投入产出,如投入一定量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能够产出一定量的产品等,也包括资金流的投入产出等等。从狭义上讲,企业的投入产出仅指货物流的投入产出。目前纳税评估主要侧重对企业的货物流信息进行分析,即狭义的投入产出法,就是根据企业评估期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及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测算分析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评估期产品数量=当期投入原材料数量×投入产出比

差异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根据已确定的行业或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及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的耗用数量,测算产品生产数量,与企业账面记载产品产量相比对,同时结合产品库存数量及销单价等信息进行关联测算,并与企业实际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对比,查找企业能存在的问题。

2、能耗测算法

能耗测算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其中耗电、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取得,属于第三方数据,数据可信度高,相对较为客观。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能耗量÷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

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评估期销售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适用税率(征收率)差异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根据生产耗用的电力、水、煤、气等能量耗用定额指标,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企业纳税疑点和线索的方法。

3、毛利率测算法

毛利是指商业企业经营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毛利率是毛利额与商业企业经营收入的比率。毛利率法就是以企业的毛利率与行业(商品)毛利率相对比,筛选出差异幅度异常的企业,通过有关指标测算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并与企业申报信 息进行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

毛利差异率=(企业毛利率-行业或商品毛利率)÷行业或商品毛利率×100% 对毛利差异率不正常的纳税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1)审查企业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其它应付款等科目。若期末余额长期过大,则有销售挂账隐瞒收入的嫌疑。然后,对企业的资产结构和存货结构是否合理进行分析,商业企业库存商品占流动资金比例长期较大,且库存量逐期增大,则说明企业可能有虚增库存,多列进项的嫌疑。(2)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内企业供货方的抄税信息,与企业的认证信息进行比对,如其取得的进项发票未入账抵扣,则企业有购进货不入账,销售不开票,进行账外循环的可能。(3)在企业毛利率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应运用费用倒挤法等,结合有关指标,测算企业的的应税销售收入及应纳税额是否异常。同时,应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取得返利未抵减进项税额的情况。评估

人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企业的返利情况信息:供销双方的返利协议;在供货方的配合下,取得其对客户的返利规定;结合企业财务资料,重点审查企业的费用账户、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判断是否将返利冲减费用或抵顶应付账款或增加预付账款等等。

上述三种分析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孤立应用,应结合税种、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规律综合运用,从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三个方面,分析纳税人经济活动的轨迹,判断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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