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海宁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海宁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家长学校的宗旨
在校长室指导下由学校政教处、家长委员会和学生家长参加的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以促进学习型家庭创建的社会组织,是为学生家长学习家庭教育、心理理论与方法,促进家校之间、家长之间良性互动的成人业余学校。
二、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师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为依据,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开展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辅导,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基础知识,传授家庭教育经验,帮助家长逐步树立素质教育观念,逐步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优化家庭环境,构建学习型家庭。
三、家长学校的基本任务
1、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系统介绍学校的发展历史和规划、办学理念和特色、学校规章制度等。
3、比较系统地介绍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引导家长以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孩子,努力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创建学习型家庭。
4、构建家校之间、家长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沟通家长与学校的联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家庭和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度
一、家长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正副教务主任3名,班主任若干名。
1、家长学校校长由学校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担任。
2、常务副校长由政教处主任担任,另一名副校长由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
3、正副教务主任分别由政教副主任和家长委员会副主任担任。
4、各年级的班主任担任家长学校相应班级的班主任。
二、教员由校长聘任,聘任有关领导、专家及在教育方面有特色的家长担任兼职教师。
三、每期教育对象为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并保持相对稳定性。其他年级根据自身特点、阶段任务和特殊需要可开设专题教育班。
第三章 教
学
一、教学内容: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学校教育目标和德育工作计划,制定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
二、教学原则
1、针对性原则:教学中针对家长角色心理、文化程度、家庭教育环境、孩子身心特点选择教学内容和方法。
2、实践性原则:教学活动中,要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进行指导。
3、超前性原则:教育指导要略超前于孩子的发展水平。
4、综合性原则:家长学校的教学要把集体讲授与其他家庭教育指导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探索有效的家长学校办学模式。
三、教学形式
1、讲座形式或集体授课的形式。
2、教师、家长座谈讨论。
3、家长开放日活动。
4、随机咨询指导。
5、大型咨询活动。
6、家访指导。
四、教学内容
1、《学校概况和办学理念》:(1)学校的发展历史;(2)学校的现状和特色;(3)学校的发展规划;(4)办学目标和规章制度。
2、《家长与班主任良性互动》:(1)良性互动的内涵和重要性;(2)良性互动的模式和策略。
3、《当今为人父母》:(1)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作用;(2)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3)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4)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4、《学习型家庭与孩子的健康成长》:(1)学习型家庭的渊源;(2)学习型家庭的基本因素;(3)学习型家庭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4)怎样创建学习型家庭。
5、《帮助孩子尽快适应中学生活》:(1)初中与高中学习生活之比较;(2)初、高中学习生活的特点及适应;(3)家长指导孩子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的策略;(4)初、高中新生不适应症的常见表现及对策。
6、《指导孩子有效地学习》(1)如何进行家庭辅导;(2)指导孩子制订和落实科学的学习计划;(3)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4)怎样培养孩子顽强刻苦的学习意志。
7、《学会生活,学会做人》:(1)教育孩子诚实守信;(2)正确面对孩子的错误;(3)孩子良好的行为规范的培养;(4)教会孩子生活自理,培养勤劳俭朴的习惯;(5)让孩子在挫折中奋起;(6)培养孩子的责任心与同情心;(7)与子女有效的心理沟通
8、《中学生心理特点及青春期教育》:(1)中学生心理特点分析;(2)青春期的行为特征分析;(3)正确引导孩子的异性交往和青春恋;(4)家庭中的青春期教育。
9、《孩子的交往与社会活动》:(1)人际交往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2)指导孩子正确接收、处理、比较各种社会信息;(3)正确引导孩子的择友与交往;(4)让孩子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茁壮成长。
10、《运用法律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1)了解青少年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履行监护人的义务;(2)家庭保护是父母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3)维护青少年家庭中的合法权益;(4)教会孩子自我保护,做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的好公民。
11、《家长教育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分享》
12、《为孩子升学、择业当好参谋》:(1)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2)帮助毕业班的孩子选择好自己的志愿;(3)个人志趣和国家需要;(4)理想的实现需要艰苦的努力。
第四章 考核与评估
一、每期(原则上一学年为一期)家长学校结束前根据开课的内容应进行一次考核(以笔试或小结形式),根据出勤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合格证书。考核不及格或缺席三次以上者,不得发给合格证书。
二、每期家长学校评选出荣誉家长(每班1-2名)予以表彰。
三、每期期末,由教务处对教学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总结。
第二篇:海宁中学家长学校工作总结
家长学校工作总结
我校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强化家长学校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使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真正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现对今年的工作做一下总结。
一、成立组织形成家校共建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了以各级部优秀家长为代表的家长委员会,并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明确本学期家长学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及采取具体的措施,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且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家长们积极献计献策,建立了一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由学校领导、及部分骨干教师来担任辅导员。平时学校有家长开放日,家长可随时来校听老师讲课,并且与学校一道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让家长学校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在实施过程中有布臵、有检查、有总结。为了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一体化,我校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进行沟通,并利用“校讯通”做好家校联系,同家长共同研究教育学生的好方法。班主任及时向学校汇报沟通情况,对好的方法及建议,学校及时采纳。
三、制定家长学校授课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教学任务
学期初根据学校、学生实际,结合县关工委的安排制定了详实的家长学校授课计划,在具体工作中考虑到教师特长,学校及时调整科任教师上课情况,得到了家长学校各位学员的一致好评,从反馈的信息表中可以看到家长们很满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用活动带动工作的开展,密切家校关系
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把握切实有效的教育途径、定期召开家长会。家长会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我校坚持每学期至少 召开一次家长会,会上培训了《今天怎样做家长》讲座,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每次家长会召开之前,教师都认真 备课,把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现阶段的工作目标作为家长会的主要内容。同时严格要求教师,不准把家长会开成成绩报告会或批评会,要求有针对性,确实能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有效的教育方法,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会后,家长根据学习情况,写出了自己 的体会,反应出家长的意见,学校把各班家长的意见汇总,并进行答复。
定期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为了使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了解孩子在校表现,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学校都要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向家长开放课堂。让家长走进课堂与自己的孩子一起上课,让家长亲眼目睹孩子在校学习上的表现,同时观看学校升旗、早操、课间活动、黑板报、宣传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检查执行情况,并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家长开放日”活动让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了,从而增强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尊重和关心,出现了孩子督促家长做模范家长,家长教育孩子做“三好学生”的可喜局面,使学校在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能够扬长避短,向特色学校大踏步行进。
五、提高素质,为孩子树立学习的优秀榜样
学校重视引导家长教育孩子先从自我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感染孩子,树立起作为孩子首任教师的责任感。有的家长在参加家长学校学习后,反思自己在为人处世上的不足和差距,激发起重塑自 我、为儿示范的愿望。同时,信任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基础。家长缺乏对孩子的信任,一味指责、埋怨孩子,会导致亲子关系的紧张,“关闭”了孩子与家长交流的通道。在教学活动中,学校特别强调家长必须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在信任的基础上再循循善诱,经过所有教师的共同努力和家长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我校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办学过程中,我校将进一步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自己,不断探索家长学校办学新路子,密切与家长的关系,为共同培养我国未来的合格公民奋斗不息。
海宁中学家长学校 2015年1月7日
第三篇: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麦玉中学家长学校章程
目 录 家长学校章程 2.组织机构
(1)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2)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3.岗位职责
(1)家长学校校长职责(2)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4)家长委员会职责 4.管理制度(1)家校联系制度(2)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民族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家长学校性质: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成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促进和谐社会、学习型家庭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家长学校的任务: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家长和学校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使之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家长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设校长1名,由学校校长担任;副校长2名,由学校副校长和学生家长代表分别担任;委员由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家长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根据校务委员会职责分工负责。校务委员会下设家庭教育教科研组和教务组,组长由分管家长学校的副校长担任。
第五条
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六条
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十有”:有管理机构,有专(兼)职教师,有教学设备、有校牌、有经费、有计划、有教材、有制度、有考核、有档案。
第七条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要明确家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教科研组、教务处等工作职责。健全家长学校管理、教学管理、考核评比、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八条
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制定家长学校发展规划,每学年要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
第九条
教研要求:家长学校采取集体备课制,共同研讨、优势互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研究,不断提升家教水平。
第十条
教学形式: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家长的需求,采用班级授课制,以专题讲座、观看专家讲课录像、经验交流、个案咨询、互动体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教学。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学习体验与咨询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听课与互动研讨相结合。
第十一条
办班形式:教学班以家长的孩子所在年级班级进行教学活动。特殊情况也可将同年级几个班合为教学班进行教学或学校单位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
教学内容:每次召开家长会或向家长授课是提前相关人员集合集体备课。
第十三条
教学时数:每学年授课不少于8次,每学期4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共计8课时。
第十四条
学制:家长学校学制为三年,家长随孩子入学而入学,随孩子毕业而结业。家长应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学业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五条
学员管理:家长学校以全体在校学生家长为学员,学员实行班级管理,与学生班级相配套。建立学籍花名册,家长填写“家长档案”,按每学年一届建册,审核、结业登记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考勤:家长参加面授时,实行签到计学分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者,不予结业。
第十七条
师资: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以本校教师为主。各班主任即为家长学校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适当邀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和教子有方的家长。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
教学经费:学校适量拨给教学经费,并通过各种渠道筹措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家长学校办公费、购置印发资料及奖励优秀家长等。
第十九条
教学设备: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器材和教学资料的配备,满足教学需要。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建立并规范家长学校档案。档案资料要齐全规范,按统一规定目录,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统一规章有相悖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组织机构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书记:王德鲁
副校长:库那吉·莫明
委
员:艾尼江·玉素甫,吐尔逊江·阿布都热依木,买买提提名,阿比但·吾马尔,吐尼沙·毛拉洪,艾来提·沙比尔,艾力江·米曼,阿布力米提·苏皮,亚力坤·吐尔逊,买买提江·塔力甫,各班班主任。
顾
问:吐尼沙·毛拉洪 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主 任:库那吉·莫明
副主任:艾尼江·玉素甫,吐尼沙·毛拉洪,依马木·加马力
成 员:尼扎洪·吾路格,力提甫,阿布都热合曼,阿不力米提,艾尔肯·孜帕尔,阿吉买提尼亚孜,阿不都卡德尔·买买提,吉力力艾买提,木合塔尔,阿布都克依木,吐尔逊江·阿布都热依木,买买提提名,阿比但·吾马尔,吐尼沙·毛拉洪,艾来提·沙比尔,艾力江·米曼,阿布力米提·苏皮,亚力坤·吐尔逊,买买提江·塔力甫,各班班主任。
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组
长: 吐尼沙·毛拉洪 副组长:阿比但·吾马尔
成 员:库那吉·莫明,艾尼江·玉素甫,吐尔逊江·阿布都热依木,艾来提·沙比尔,艾力江·米曼,亚力坤·吐尔逊,买买提江·塔力甫,各班班主任。
三、岗位职责 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领导和组织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总结家长学校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建设团结、服务、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
3、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
4、确定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分层规划。审核、确定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5、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6、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管理学校。
7、组织与协调校外有关部门和学生家长的关系,搞好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教育,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8、负责审核家长学校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1、认真执行《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探究家长学校教育的规律。
2、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年级、班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及时交换意见,提高教育质量。
3、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负责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比,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
4、负责日常教务工作,领导和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家长学校课表安排、学员注册登记、学籍管理、考勤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评估制度、优秀家长考核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任课教师会议,开展家长咨询活动,配合家庭、社会共同教育学生。
6、及时向校长反馈教学情况,听取校长的改进意见,并及时改进落实。
7、每学期对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一次书面总结,组织教师总结教学经验。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
1.课题立项:结合本校家庭教育的实际,确立微观而亟待解决的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积极申请立项并实施研究。
2.课程研究:
(1)定期研究家教教材,明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做好教学引领。(2)每学期开展全员参与的课题研究活动2—3次。
3.培训师资: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进度定期培训授课教师,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研究、把握、处理、应用教材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
4.及时调研:
(1)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深入课堂随家长听课,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2)定期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根据个别特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
5.成果推广:
(1)及时总结家教研究的优秀成果,认真总结、归纳、升华探索到的较成功的家教课堂教学方法和优秀家教经验,并及时推广。
(2)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在教师备课审批过程中,初评优秀教案,通过具体的课堂教学,考察教育效果,学期结束进行终结评选,并刊登印发予以推介宣传。
(3)推介家教课堂的优秀教法、家庭教育的成功案例、家教心得、家教存疑探讨等。
6.档案建设:研究档案资料建设,立足于反映研究的过程、体现研究的全貌、证明研究的成果。主要包括计划性资料、基础性资料(如调研问卷、访谈笔记、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等)、过程性资料和总结性资料。
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家长委员会性质、任务
家长委员会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促进学校、家庭、社区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在学校的指导下,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沟通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关注学生安全;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协助办好家长学校,调动家长积极性,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实际困难。
二、家长委员会职责
1、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协助学校落实教学工作计划,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2、理解学校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并协助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所在的机关、厂矿、社区等单位,发动这些单位的力量帮助学校,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学校发展。
4、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动态,收集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校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解决矛盾,促进工作。
5、热心支持和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6、协助举办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7、学校每学期两次向家长综合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等方面。
班级家长委员会职责
1、积极协助班主任搞好家庭教育工作,带头学习家教知识,积极争当“优秀家长”,带头创建学习型家庭,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
2、协助班主任引导后进家长的家教知识学习,做好后进家长的转化工作。
3、协助班级调解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争议。
4、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班级思想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和现状,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班级改进工作。
5、积极主动向孩子和社会宣传本班级教师的优秀品质、高雅学识和成功做法,以激励教师向更好目标迈进,也给孩子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
6、班级工作进行监督,广泛收集本班学生家长意见,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班级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7、协助班主任开展各种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
四、管理制度 家校联系制度
家校联系是班主任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创建家校和谐氛围,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专门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努力提高学校与家庭联系质量。
2、学校实施和开展相关活动要采取“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做到有传必达,避免遗漏。
3、教师平时要通过家访、信访、电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家长进行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态势。
4、欢迎家长进行校访或打电话来访,教师对家长应当礼貌接待。
5、每学期重点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子女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组织召开家长会之前,要制订好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家长会活动方案。
6、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开放日。开放日中要对学生家长开设公开课或开展讲座或开展家校同乐等活动。做到内容充实,不流于形式。
7、教师要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或家访记录,开展各具特色的家校联系活动。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1、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2、培养子女增强爱国情感,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3、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
4、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5、培养子女的劳动意识、科学精神和法制观念,帮助子女增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
6、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7、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针对子女年龄、个性特征实施教育,与子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
8、举止文明,情趣健康,敬业进取,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
9、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的良好家庭环境。
10、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支持子女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第四篇:家长学校章程
上海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是上海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服务于听障儿童家庭,普及听障儿童家庭教育知识,增强家长康复意识,提高家长康复能力,促进听障儿童顺利康复和健康成长。第三条:家长学校宗旨: 用我们的态度,筑就孩子的未来。第四条: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家园合作,共促发展。
第五条:家长学校工作原则:尊重家长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实用原则;整合资源、创新形式。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组织机构:家长学校的常设机构由名誉校长、校长、副校长、教导处及家委会组成。
第七条:教学对象:在训听障儿童的家长。第八条:各项职责
(一)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家长学校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并指导全市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工作。
2.全面组织和督导听障儿童家长学校中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等各项工作。3.负责调配听障儿童家长学校教务人员,指导、检查和考核教务人员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4.负责听障儿童家长学校各项工作的质量监控,聆听家长的反馈和意见,及时了解听障儿童家长培训等各项工作的成效。
(二)家长学校教务人员职责 1.制订各项家长学校学工作计划。
2.做好家长培训学员的注册及登记及考核工作。
3.安排和组织每年的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等活动。
4.组织和邀请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
5.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主讲老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课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6.每学期进行家长学校工作总结,对一学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及工作成效等进行总结和反思,以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家委会职责
1.作为联系广大家长和家长学校的重要通道,通达康复机构、家长学校与家长间信息。
2.组织家长积极踊跃参加家长学校各类活动,积极与教师沟通交流。
3.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活动组织形式、活动成效等提出反馈意见。4.积极配合和协助家长学校教务组开展各类家长活动。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学活动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含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主要组织家长学习听障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家庭教育知识、听觉语言康复基本知识和技巧、听力学基本知识及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等。
(二)教学及培训常规活动形式包括:家庭教育集中培训、家庭教育研讨会、家庭教育研讨会、家长会、家长进课堂活动。
(三)所开展的教学及培训活动需系统全面、深入扎实,切实帮助家长解决所存在的疑惑和问题,帮助挖掘家长自身潜能,提升家庭康复教育效果。第十条:学习和考勤制度
(一)家长学校的学员每年调整一次,每届学员均作详细登记。
(二)参加家长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早退,不迟到,有事需请假。
(三)认真学习,勤于思考,踊跃讨论,积极发言。
(四)家长会中,家长出席率应达90%以上。
(五)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将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家庭教育中,积极与教师沟通幼儿在家表现,与教师及其他家长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第十一条:文档制度
对相关文件、计划、总结及活动记录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第十二条:考核和奖励制度
(一)家长学校各组织机构每学年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总结。
(二)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接受家长监督。
(三)每期家长培训工作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结业考试等形式进行考核,了解家长学员的学习情况,考核合格者派以学分。
第四章 教学及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每学年举办两至三期家庭教育集中培训班,由外聘专家、中心学科骨干、骨干老师、家庭教育经验丰富的家长担任培训教师。培训应力求言简意赅,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体,对家长有启迪作用。第十四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研讨会,研讨会以专题形式进行,参加研讨的教师及家长均需提前做好准备,并制定讨论提纲。
第十五条:每年举办一次家庭教育经验研讨会,认真挑选家教有方、成效显著的家长作为经验交流会的报告人。
第十六条:每学期安排二次家长进课堂活动。要求形式内容生动多样,让家长充分融入课堂,参与课堂和感受课堂。
第十七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时间可选在开学初第一个月或学期结束。家长会由各班级组织落实,各班主任需准备发言提纲,对班级的教育成效,班级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介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予以修订,本章程解释权归上海市聋儿康复中心。第十九条:本章程自2012年12月起实施。
第五篇:家长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目 录
1.学校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2.组织机构
(1)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2)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4)家长学校教务组织
3.岗位职责
(1)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2)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3)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
(4)家长委员会职责
(5)班级家长委员会职责
(6)家长学校班主任职责
(7)家长学校教师职责
4.管理制度
(1)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2)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3)家长学校检查、反馈、评价制度
(4)家长学习考勤制度(5)优秀家长考核评比制度
(6)家校联系制度
(7)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民族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家庭学校性质: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成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促进和谐社会、学习型家庭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家长学校的任务: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引导家长和学校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发挥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使之与学校教育互补互促;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家长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设校长2名,由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代表分别担任;副校长1名,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担任;委员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负责人、家长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根据校务委员会职责分工负责。校务委员会下设家庭教育教科研组和教务组,组长由分管家长学校的副校长担任。
第五条 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20人左右;年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人,委员20人左右;班级家长委员会设组长1人,委员4—6人。委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家长代表组成,以家长自愿参加为主,由学校和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和家长协商产生,并由学校发给聘书,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布。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六条 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十有”:有管理机构,有专(兼)职教师,有教学设备、有校牌、有经费、有计划、有教材、有制度、有考核、有档案。
第七条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要明确家长学校、校长、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教科研组、教务处等工作职责。健全家长学校管理、教学管理、考核评比、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八条 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制定家长学校近、远期发展规划,每学年要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
第九条 教研要求:家长学校采取集体备课制,共同研讨、优势互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研究,不断提升家教水平。
第十条 教学形式:根据不同年龄学生家长的需求,采用班级授课制,以专题讲座、观看专家讲课录像、经验交流、个案咨询、专题论坛、互动体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教学。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学习体验与咨询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听课与互动研讨相结合。创办《家教之窗》专刊交流。
第十一条 办班形式:教学班以家长的孩子所在年级班级进行教学活动。特殊情况也可将同年级几个班合为教学班进行教学。
第十二条 教学内容:使用《家长读本》为教材,学校统一印制;结合需要,举办各类家教专题讲座;根据实际,穿插校本教材或其他家教材料。
第十三条 教学时数:每学年授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共计8课时。
第十四条 学制:家长学校学制为三年,家长随孩子入学而入学,随孩子毕业而结业。家长应按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学业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第十五条 学员管理:家长学校以全体在校学生家长为学员,学员实行班级管理,与学生班级相配套。建立学籍花名册,家长填写“家长档案”,按每学年一届建册,审核、结业登记管理。
第十六条 学员考勤:家长参加面授时,实行签到计学分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班主任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者,不予结业。
第十七条 师资: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以本校教师为主。各班主任即为家长学校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适当邀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和教子有方的家长。加强教师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 教学经费:学校适量拨给教学经费,并通过各种渠道筹措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家长学校办公费、讲课报酬、购置印发资料及奖励优秀家长等。
第十九条 教学设备: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器材和教学资料的配备,满足教学需要。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建立并规范家长学校档案。档案资料要齐全规范,按统一规定目录,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五章 考核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考核考查:家长按学学完规定的课程,即进行考核考查。考核内容包括家长出勤、作业、答卷、家长与孩子共同进步情况等,考查内容为卷面考试、座谈、提问等。
第二十二条 学年结束后,对家长学校工作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十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评选“优秀家长”、“优秀班主任”,由学校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将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考核评估之中,为家长学校教师工作人员核定工作量,纳入考核量化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统一规章有相悖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二、组织机构
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
校 长:
李国祥
副 校 长:齐可占
委 员:赵静
陈林
宋玉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
主
任:刘玉哲
副 主 任:张明才
李
涛
成员:孙德宝
孙文亮
赵吉文 史
亮
程
侨
孔
涛
张
伟
家庭教育教科研组
组 长:赵静 副 组 长:宋玉强
成 员:
陈 云
陈成秀
李
晶
王海勇
许金斗
齐 迪
张加涛
张绍芳
吴雪梅
张
蕾
尹秀芹
刘
霞
程
艳
王晓丽
彭
健
家长学校教务组织
教务主任:齐可占
授课教师:陈 云
陈成秀
李
晶
王海勇
许金斗
齐 迪
张加涛
张绍芳
吴雪梅
张
蕾
尹秀芹
刘
霞
程
艳
王晓丽
彭
健
三、岗位职责
家长学校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领导和组织家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总结家长学校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建设团结、服务、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
3、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督促、检查、落实。
4、确定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分层规划。审核、确定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5、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6、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管理学校。
7、组织与协调校外有关部门和学生家长的关系,搞好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教育,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8、负责审核家长学校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家长学校教务主任职责
1、认真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探究家长学校教育的规律。
2、组织管理教学工作,掌握各年级、班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及时交换意见,提高教育质量。
3、组织任课教师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负责论文、优秀教学案例评比,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
4、负责日常教务工作,领导和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家长学校课表安排、学员注册登记、学籍管理、考勤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评估制度、优秀家长考核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任课教师会议,开展家长咨询活动,配合家庭、社会共同教育学生。
6、及时向校长反馈教学情况,听取校长的改进意见,并及时改进落实。
7、每学期对家长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一次书面总结,组织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家庭教育教科研组职责
1.课题立项:结合本校家庭教育的实际,确立微观而亟待解决的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积极申请立项并实施研究。
2.课程研究:
(1)定期研究家教教材,明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做好教学引领。
(2)每学期开展全员参与的课题研究活动2次。
3.培训师资: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进度定期培训授课教师,通过培训提高教师研究、把握、处理、应用教材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
4.及时调研:
(1)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深入课堂随家长听课,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
(2)定期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了解学员学习情况,根据个别特例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
5.成果推广:
(1)及时总结家教研究的优秀成果,认真总结、归纳、升华探索到的较成功的家教课堂教学方法和优秀家教经验,并及时推广。
(2)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在教师备课审批过程中,初评优秀教案,通过具体的课堂教学,考察教育效果,学期结束进行终结评选,并刊登印发予以推介宣传。(3)创刊《家教之窗》,推介家教课堂的优秀教法、家庭教育的成功案例、家教心得、家教存疑探讨等。
6.档案建设:研究档案资料建设,立足于反映研究的过程、体现研究的全貌、证明研究的成果。主要包括计划性资料、基础性资料(如调研问卷、访谈笔记、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等)、过程性资料和总结性资料。
家长委员会职责
一、家长委员会性质、任务
家长委员会是由全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促进学校、家庭、社区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在学校的指导下,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沟通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研究新时期少年儿童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关注学生安全;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协助办好家长学校,调动家长积极性,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实际困难。
二、家长委员会职责
1、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学校工作,协助学校落实教学工作计划,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2、理解学校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并协助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所在的机关、厂矿、社区等单位,发动这些单位的力量帮助学校,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学校发展。
4、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动态,收集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发展献计出力。协调家校关系,促进家校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解决矛盾,促进工作。
5、热心支持和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6、协助举办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7、学校每学期两次向家长综合汇报教育教学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等方面。
班级家长委员会职责
1、积极协助班主任搞好家庭教育工作,带头学习家教知识,积极争当“优秀家长”,带头创建学习型家庭,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
2、协助班主任引导后进家长的家教知识学习,做好后进家长的转化工作。
3、协助班级调解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争议。
4、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班级思想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和现状,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班级改进工作。
5、积极主动向孩子和社会宣传本班级教师的优秀品质、高雅学识和成功做法,以激励教师向更好目标迈进,也给孩子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
6、班级工作进行监督,广泛收集本班学生家长意见,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班级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7、协助班主任开展各种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
家长学校班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级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2.明确本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目标,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3.开展家访,深入了解和研究家长的思想和学习情况。4.认真组织学生家长按时到校参加家庭教育相关内容的学习,做好每次学习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以后及时参加相关学习,确保较高的出勤率。
5.做好家长学校的考试组织和阅卷、计分工作。
7.负责本班的“优秀家长”、“优秀家长作业”、“家教成功案例”等的评选工作,并推荐参加校级评选。
8.向教务处及时反馈家长在校学习情况;把家长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向教务主任反映。
9.整理和保管班级学员的有关资料。
家长学校教师职责
1、家长学校任课教师一般由本班班主任担任,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其他教师担任。
2、每次开课前,任课教师要通研教材,观看专家讲座光盘,掌握本次教学的主要内容;要提前调查好本班学生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在此基础上,老师认真备课,写好学习流程和上课教案。
3、任课教师对家长上交的作业进行认真批阅,并把批阅结果反馈给家长,每班每次评选5份优秀作业复制后上交学校存档。
4、每次开课要求家长尽量全员参与,由第二负责教师组织家长签到,并对上课过程做好细致记录。
5、教师在上课前准备好教学设备,提前观看光盘,如有质量问题,马上和教务处联系并更换,以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
6、任课教师要注意做好对家长学习的指导和评估,采用学分制方式,对家长的出勤情况、听课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亲子关系改善情况等进行学习成绩的评估,并认真填写“家长档案”,学校将以此为依据评选校级、班级优秀家长,并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7、每次开课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教案、签到表、开课情况记录表、优秀家长作业等)上报学校,学校将评选出优秀教案和优秀家长作业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进行评比。
四、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教师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一)备课
1、具体要求:
(1)备课是上课的前提,教师应努力做到“三先三后”: ①先钻研《牵手两代亲子课程》读本相关内容,后看光盘等家教资料;
②先个人备课,后集体备课,再个人二次备课;
③先吃透“两头”——教材和家长,后有针对性地设计教法。(2)备课以实用为标准,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让家长走出教育的误区。
(3)备课形式以个人钻研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
(4)备课中要体现作业环节,除用好《亲子成长记录册》外,提倡设计开放性作业,为家长提供学习、研讨、交流、提高的机会。
(5)教师不得无教案上课或脱离教案无计划地上课;备课要在上课前交予家长学校教务处审阅。
(6)课后教师要及时批改家长作业,了解学员学习情况,不断调整、改进教学方法。
2、考核办法:
(1)每次上课前备课交予教务处审阅,由教务处根据教案质量定等赋分(优9—10分,良8—8.9分,中7—7.9分,差7分以下)。
(2)集体备课每缺席1次扣1分。
(3)每学期两次成绩累计为教师备课最终得分。
(二)上课
1、具体要求:
(1)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2)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坐讲(特殊情况经批准者例外),不准接打手机、吸烟,不准私自缩短授课时间。
(3)维持好课堂教学秩序,引导家长边学边记、互动交流。(4)课前组织好家长签到,做好开课情况记录。
2、考核办法
(1)每次上课总分5分,凡违反1—2条,每次扣1分;(2)课后上交签到表、开课情况记录表等过程材料,凡少交1次扣1分,质量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
(3)每学期两次成绩累计为教师上课最终得分。
(三)加分和扣分:
工作中涉及到的加分和扣分因素,视实际情况予以加分或扣分。
二、奖惩办法
每学期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家长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比例为1/4,予以颁发证书并表彰奖励。
家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家长学校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3、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试卷、优秀家长名册、宣传材料等单独专项建档。
4、家长学校班主任负责“家长档案”、家长签到表、开课情况记录表、优秀家长作业、考试试卷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教务处负责各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5、档案资料收集年限以为准,学年末整理完毕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家长学校校长定期组织人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经常听取各种反馈意见,研究并及时改进家长学校工作;负责审核家长学校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2、家长学校教务主任经常检查、督促班主任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及时向校长反馈教学情况,听取校长的改进意见,并及时改进落实;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
3、班主任采用检查家长笔记、座谈、询问等形式,了解家长的学习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把家长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及时向教务主任反映。
学员考勤、结业、表彰制度
1、家长学校实行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席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2、建立一定的测试制度,一次系列讲座以后,进行必要地书面测试,并记好分,作为学员结业的主要依据。
3、对学习优秀者,评为好家长。并在结业式上,由校长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
4、出勤率低于70%,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结业,必须重新参加下一轮学习。
5、对出勤率高,成绩优秀的学员学校将给予奖励。
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学习家教理论,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优秀。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校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上课专心听讲,不随便讲话,做好家庭作业,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运用家教理论,教子有方,家庭教育有成效。
5、每学年中,每个班级各评出若干名优秀学员。
家校联系制度
家校联系是班主任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创建家校和谐氛围,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专门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努力提高学校与家庭联系质量。
2、学校实施和开展相关活动要采取“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征求家长意见,做到有传必达,避免遗漏。
3、教师平时要通过家访、信访、电访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家长进行联系,及时提供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态势。
4、欢迎家长进行校访或打电话来访,教师对家长应当礼貌接待。
5、每学期重点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使家长能真实地了解子女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在组织召开家长会之前,要制订好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家长会活动方案。
6、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开放日。开放日中要对学生家长开设公开课或开展讲座或开展家校同乐等活动。做到内容充实,不流于形式。
7、教师要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或家访记录,开展各具特色的家校联系活动。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全国妇联、教育部对原《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新的《行为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2、培养子女增强爱国情感,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3、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
4、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5、培养子女的劳动意识、科学精神和法制观念,帮助子女增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
6、确保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7、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针对子女年龄、个性特征实施教育,与子女互动互学,共同提高。
8、举止文明,情趣健康,敬业进取,言行一致,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
9、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形成有助于子女健康的良好家庭环境。
10、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支持子女参加学校活动和社会实践,保持教育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