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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1-872095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4 10:57: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交通部关于印发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人劳发[202_]203号 【发布日期】202_-05-27 【生效日期】202_-05-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交通部关于印发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人劳发[202_]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部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部制定的《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部人事劳动司反映。

要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目标,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交通人才队伍作支撑。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把实施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作为交通人才工作的重点,上升到战略的高度给予充分重视,切实把该方案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为建立交通行业重点学科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体系,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交通专业技术、管理人才,根据人事部等7部委印发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发[202_]55号)和我部印发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十五”规划》(交人劳发[202_]121号)及《关于加强交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意见》(交人劳发[202_]436号),总结部在原直属单位中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的经验,现制定今后10年交通行业重点学科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方案,即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人才工程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挥政府交通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建立上下协调、共同推动、良性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立足我国未来10年交通事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跟踪世界交通科技发展趋势,面向全国交通行业选拔交通重点学科优秀青年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上下一起采取特殊有效措施加大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交通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管理专家和国内交通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我国21世纪初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保障。

人才工程的总体目标是:根据交通事业三阶段发展目标,特别是第一阶段目标对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需求,从现在起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对交通事业发展影响重大的交通主干学科领域里,培养造就一大批不同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重点是实现第一阶段目标所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主要任务是:选拔百名左右交通主干学科领域里的青年拔尖人才作为人才工程的第一层次人选,由部重点指导培养,争取造就数十名具有世界交通技术、管理前沿水平,在国际交通学术界和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管理专家,并从中进一步培养造就一批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和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及交通院校和部直属单位共选拔千名左右交通主干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作为人才工程的第二层次人选进行重点培养,争取造就百名左右在交通行业有较大影响,在本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的带头人;每个交通企事业单位要把本单位主干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作为人才工程的第三层次人选进行重点培养,争取在交通行业造就数千名在本地区、本系统有较大影响,在本学术技术领域有一定造诣的青年学术技术骨干。

二、组织领导

实施人才工程要按照统筹规划、齐抓共管、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立健全交通行业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工程的第一层次人选由部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第二层次人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和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及交通院校和部直属单位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第三层次人选由交通企事业单位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

人才工程在部党组的领导下,由部人事劳动司负责组织实施,部科技教育司、公路司、水运司、综合规划司、财务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报部党组研究决定。部重点抓好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的选拔、培养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和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及交通院校和部直属单位,根据人才工程的总体要求和本层次人选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工程的实施,在单位党委的领导下,由人事(干部)部门具体负责,科技、教育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三、人选的选拔与管理

人才工程人选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一层次人选由部负责选拔和管理。

㈠第一层次人选的条件

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⒉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

⒊具有扎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在交通主干学科领域里有较高造诣,在学术研究或技术、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业绩,在国内本学科领域里有一定优势和较高的知名度,有继续提高的潜力;

⒋至少精通一门外语,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本专业工作;

⒌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⒍入选时,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身体健康。

第二、第三层次人选的条件,由相应层次主管单位参照本条件制定。

㈡第一层次人选的选拔程序

第一层次人选由部负责选拔,首次选拔50名左右,以后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20名左右。具体选拔程序是:

⒈部人事劳动司根据人才工程的总体要求布置选拔工作;

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和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交通院校及部直属单位,根据第一层次人选条件,从本单位管理的人才工程人选中推选第一层次人选的候选人报部人事劳动司;

⒊部人事劳动司会同部内有关司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部党组审批;

⒋由部公布第一层次人选名单,并颁发《交通部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证书》。

第二、三层次人选的选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和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交通院校及部直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本单位第二层次人选的《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登记表》报部人事劳动司备案。

㈢人选的管理

⒈建立联系制度和人选信息库。各层次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要保持与人选的经常性联系,了解人选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人选的科研进展和学术技术活动情况及其培养目标的落实情况,帮助解决有关问题。部人事劳动司是第一层次人选的归口联系部门,第一层次人选可以主动向部人事劳动司反映自己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和要求,每年年底以前要将自己一年来的学术技术成果总结报部人事劳动司。部人事劳动司建立第一层次人选信息库,定期通过互联网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第一层次人选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或督促所在单位解决人选的实际困难。

⒉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各层次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对人选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年度培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获得人才工程资助的人选,还要考核被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由人选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要求,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实施,将考核结果报人选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人选考核档案,作为对人选资助、奖励和调整的依据。通过考核及时掌握涌现出来的符合高层次人选条件的优秀人才,不断充实人才工程人选队伍。对那些丧失或违背人才工程人选的道德标准或有其他不符合人选条件行为的应予淘汰;对连续2年业绩平平确无培养前途的应及时调整,确保人才工程人选的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和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交通院校及部直属单位要在次年1月底以前将第一层次人选的考核材料(含调整意见)报部人事劳动司,由部人事劳动司建立第一层次人选的考核档案。部对第一层次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人选的考核结果和所在单位的建议进行个别调整;根据人选5年的考核结果进行全面核定、调整一次。

四、主要培养措施

人才工程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的总体目标和每位人选的实际情况,确定对每位人选的培养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人才工程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人选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第一层次人选培养方案的实施工作由部和人选所在单位共同负责。对人才工程人选的主要培养措施有:

㈠建立人才工程人选学术技术假制度。为了保证人才工程人选集中精力进行知识更新和总结自己的学术技术成果,规定第一层次人选每年带薪休假30天;第二层次人选每年带薪休假20天;第三层次人选每年带薪休假10天。学术技术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工休时间和节假日。对业绩突出,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选,有计划地安排他们接受高层次的学历教育。部重点资助第一层次人选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出版专著等。

㈡资助人选出国培训、考察和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人才工程人选到发达国家进行专业培训、考察。积极支持人才工程人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部重点资助第一层次人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出国研修等。

㈢建立国内研修制度。为了优化人才工程人选的知识结构和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为人才工程人选到交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研修创造条件,研修方式可以采取访问学者的形式,具体研修时间根据人才工程人选培养方案确定。研修期间,人才工程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不变。第一层次人选的研修计划由本人提出,所在单位同意后,部负责帮助协调。部积极支持第一层次人选到博士后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研修,并给予一定的资助。

㈣实行导师带培制度。人才工程人选可以邀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老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为自己的兼职导师,建立师徒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第一层次人选如要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担任兼职导师,经部批准后,将以部的名义聘请,颁发聘书,并每月给予兼职导师一定的津贴。

㈤积极支持人才工程人选参加重点科研、设计、工程项目。人才工程人选所在单位要优先推荐人才工程人选申报科研项目,积极吸收人才工程人选参加有关重点科研、设计、工程项目。部的人才项目将重点安排第一层次人选,并采用滚动立项的方法给予支持。有关单位要优先安排第一层次人选担任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及重点科研、工程、设计等项目的负责人,为他们早出成果、出大成果创造条件。

㈥加强对人才工程人选的宣传、奖励力度。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吸收人才工程人选参加高层次的学术技术组织,并支持他们参加有关的学术技术活动,提高他们在本学科领域的知名度。人才工程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推荐人才工程人选参加部和国家及有影响的社会组织设立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并加大对他们的突出业绩的宣传力度。部设立的“交通青年科技英才”,主要从人才工程人选中选拔。优先推荐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评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等,提高他们在全社会的影响。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关于印发十百千工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沭县教体局名师培养“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主题

词: 49537152-3-11_B/202_-1226021

公开目录:

本单位业发布日202_年1

2务性文件 期:

月26日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

号: 〔202_〕62号

各镇街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苍马山景区教管办,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高层次教干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现将《临沭县教体局名师培养“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_年11月17日

临沭县教体局名师培养“十百千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结构合理的名师、名校长队伍,充分发挥各类名师在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过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名师培养“十百千工程”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现代教育形势下培养名师的新要求、新趋势、新发展,以提高师德水平、教学实绩和科研能力为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培养,强势推进教干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我县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的教干教师梯队,让高层次教干教师脱颖而出,实现我县名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养目标和任务

按照“分层培养、逐级提升”的原则,在各层次一线教干教师和教科研人员中,遴选职业道德高尚、专业知识扎实、教学实绩显著、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突出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形成分层合理的教干教师培养团队,通过科研引导、实践锻炼、跟踪培养等途径造就一批专家型校长、学者型教师。并通过积极探索教干教师管理体制上的创新,在中小学教干教师和教科研队伍中,逐步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有序竞争的良好氛围,在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努力营造人才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生动局面。

从202_年开始,按照“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的标准,从全县教干教师和教科研队伍中选拔培养10名名校长、100名名师、1000名教学能手,经过三年的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教干教师队伍。

三、职责

1、立志终身从教,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立德树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同行和学生中具有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

2、承担并出色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任务,能积极为教育教学发展建言献策,名校长所在学校成绩居全县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名校长须结对帮扶1所薄弱学校,名师和能手教学成绩居全校同年级前三分之一。

3、实行开放式课堂教学,必须随时接受其他教师进课堂听课。名师、教学能手所在学校每学期须各安排至少20次、10次开放式课堂教学活动,并做好登记工作。

4、积极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任务。主动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含送课下乡)。名师每年至少要承担1次市级或县级示范课,教学能手每两年1次,并积极参与送课下乡活动。名校长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30节;名师、教学能手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40节,名师、教学能手各承担校内示范课不少于6节、3节。名师、名校长三年内培养和指导2—3名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且成效显著(教学能手1-2名)。

5、积极主持、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研工作,名师、名校长每年至少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学教研会议上交流一篇高水平的论文、经验或教科研报告。所承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取得显著成果,并具有推广价值。

6、加强师德修养,更新教育观念,积极参加各种进修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著书立说,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

四、待遇

1、由教体局授予相应的“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在新闻媒体宣传其工作业绩,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其社会地位。

2、在评优树先、职称评聘或推荐特级教师等评选量化时,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分别在总分中加10%、8%、5%。

3、每学年由县教体局发给名校长202_元的培训费,由所在单位发放给名师1000元、教学能手500元的培训费。

4、外出学习、考察和进修的机会原则上提供给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

五、培养

1、统一组织研修活动。组织到省内外考察学习或师范院校研修,了解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教育方式方法、教学手段和职业技能,掌握学科教学的最新动态、知识。

2、实行个性化培养方案。引导培养人选结合自己实际,制定特色鲜明的个人发展规划,发展名师人选的潜质、个性和特长。

3、建立教学改革项目引领机制。组织培养人选围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人都要结合实际,承担科研及教改课题项目。鼓励、支持其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论文、著书立说,对其中具有系统教育思想、鲜明教育特色、广泛社会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4、开展读书活动,丰富知识内涵,增强文化底蕴。每类培养人选在任期内,每学年阅读国内外著名教育家、学者著作不少于10部,认真研读,消化吸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读书反思心得,完成1万字以上读书笔记,并在全县读书交流会上交流。

5、努力为名校长、名师、能手发展成长搭建有效的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名校长和名师论坛、教育沙龙、专题讲座活动,为其提供互相展示、学习、交流的机会。鼓励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积极执教公开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每类培养人选在任期内要形成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理论成果,适时编辑结集成名师文库。

6、开展阶段性培养成果展示活动,让培养人选的各种阶段性研究成果得到展示,名校长、名师效应得到辐射发挥。

六、名师管理

1、县教体局将成立临沭县名师培养“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附件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具体负责名师培养“十百千工程”的组织实施。

2、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三年后其称号自然取消,符合条件者可连评连任。

3、建立“十百千工程”培养基金。通过向政府争取、社会赞助和培训经费列支等渠道,筹措一定数量资金,建立名师培养工程经费保障机制。

4、建立名校长、名师工作室。在名校长、名师人选所在学校和临沭教育云平台上均开设以名校长、名师的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实行“师徒制”,以引领青年教师团队。开设临沭名校长、名师博客,加强教育教学交流。

5、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各类名师成长档案袋。每学年末,由教体局组织人员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任期届满,由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的结果,作为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相应称号,停止其相应待遇,并通报全县:

(1)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称号的;(2)师德表现差,有损教师形象的;

(3)不安心本职工作,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4)教学质量差,或考风考纪有问题,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科研任务的;(5)不能认真履行“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职责的;(6)其它应取消“名校长”、“名师”、“教学能手”称号的。

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临沭县教育体育局。

附:

临沭县名师培养“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陈庆祥 副组长:宋振杰

成 员:高志云 王秀峰 牟胜林 李 雨 陈延松张宗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高志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三篇:人事部关于印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发[202_]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科技、教育、财政厅(局)、计委、科协,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中央管理的企业,总政治部干部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2_]14号)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制定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以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自1995年起,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专项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到202_年,入选“工程”的各类人才近万名,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

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

[202_]14号)精神,为继续做好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现制定202_—202_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以培养国家急需紧缺的高级人才为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尊重特点、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采取有效特殊手段,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新世纪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和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到202_年,培养造就数百名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数千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数万名在各学科领域里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1、选拔范围:“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它经济成份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

2、选拔对象: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

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3、选拔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和培养“工程”人选。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工程”的实施,并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重点抓好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特别是培养造就一批冲击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和创业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国家级“工程”人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选拔和管理

1、国家级“工程”人选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00名左右。其中,在科技创新目标明确、能带动前沿学科发展和提升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科技地位的学科领域中选拔100名拔尖人才;在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学术技术领域选拔4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

国家级“工程”人选选拔的具体办法是:(1)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人事部。(2)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后,报“工程”’领导小组审批。(3)公布人选名单,颁发《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证书》。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负责省部级“工程”人选的选拔和培养。

2、建立《“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档案》,全面加强对人选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人选所在单位结合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省部级人事部门备案,其中国家级“工程”人选的考核结果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工程”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核定、调整一次。建立“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信息库。

五、培养措施

1、加大对“工程”人选的资助力度。在同等条件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对“工程”

人选中从事基础研究的给予优先资助。符合“中国博士后科学研究基金”、“博士后科学研究专项资助经费”、“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资助条件的,提高资助额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人选的实际情况,定向投入,重点支持。

2、鼓励和支持“工程”人选通过竞争承担国家或省区市、部门的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委以重任,并赋予他们充分的科研自主权。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学术技术委员会要积极吸收“工程”人选参加并安排其担任一定的职务,使他们在参与重大学术技术决策和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中,贡献力量,增长才干。

3、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工程”人选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根据“工程”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多种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工程”人选到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知名企业从事研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人选高级研修班资助办法,加大支持力度。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人事部有计划地组织“百千万人才工程”学术技术研究班,促进“工程”,人选与国内外高水平专家的学术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能力。

4、加强以“工程”人选为核心的人才群体建设。“工程”人选所在单位应根据岗位和任务的需要,通过设立流动性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聘用“工程”人选急需的人才或助手。依托国家级“I程”人选所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大科学工程和知识创新基地,以国家级“工程”人选为核心,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形成一批具有专业优势、学科互补、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人才群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遴选创新研究群体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以国家级“工程”,人选为核心或骨干从事基础研究的团队。

5、进一步改善“工程”人选的待遇。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人选实行适当倾斜的激励政策。在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中,属于国家级“工程”人选的,由人事部下达专项指标解决,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指标控制数。

6、认真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工程”人选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摆脱各种繁杂事务,专心致志地从事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工程”人选的医疗保健条件,定期安排他们体检,组织“工程”人选学术休假。对“工程”人选的助手配备以及配偶、子女随迁调动等,要妥善予以解决。

7、加强对“工程”人选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工程”人选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国情教育考察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爱国主义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第四篇:“十百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

口泉收费站落实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软实力,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口泉收费站按照公司党委的相关部署安排,决定继续开展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以下简称“十百千”工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不断深化文化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提高行业软实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良好的文化支持。

二、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到“十二五”时期末,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打造十大交通运输文化品牌,创建一百家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培养一千名交通运输先进典型。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得到较好践行,文化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行业“三个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行业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加强,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又好

又快发展的精神动力明显增强,交通运输文化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安排此次活动的开展,我站特成立领导组:

组长:王丽琴

副组长:戈文厚高涌惠

成员:李慧张翠萍 张立功支亚星 王伟陈志骄

负责“十百千”工程的指导、审查、命名和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部文明办)具体承办“十百千”工程的各项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打造十大交通运输文化品牌。

1.概念及标准。

交通运输文化品牌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长期在交通运输发展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文化内涵丰富、价值理念独特、服务方法创新、外部形象良好,并被行业和社会普遍认可的特色服务,在形式上包括直接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交通运输“窗口”单位和具体的服务方法、服务内容、执法模式等。具体要达到下列标准:

(1)具有完善的价值理念体系。包括核心价值观、愿景、使命、精神、职业道德等,并在实践中得以落实,成为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价值准则;

(2)具有独特的形象识别系统。有服务对象普遍接受的服务名称和形象标识,能够体现本行业、本单位的特色,充分展现本单位的文化形象。

(3)具有较高的服务质量或执法水平。有高标准的服务规范和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服务质量或执法水平行业内领先。

(4)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方法与管理手段,与时俱进,注重转变发展方式,顺应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体现时代精神风貌,与本单位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相融合。

(5)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拥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知名度高,影响力广,能够起到文化“名片”的作用。

(6)具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中,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受到公众普遍欢迎,认可度、美誉度高,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活动目标

(1)申报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品牌;

(2)文化品牌建设总结报告

(3)文化品牌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等;

(4)文化品牌建设成果(含文化品牌媒体宣传报道材料)等。

(二)创建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1.概念及标准。

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是指在交通运输文化建设中逐步形成具有特色鲜明的价值理念、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和统一良好的外部形象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具体要达到下列标准:

(1)有完善的组织文化建设纲要、工作方案和长效机制;

(2)有特色鲜明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外部形象等组织文化体系;

(3)有相应的组织文化传播媒体,职工认可度、参与度、满意度高;

(4)组织文化建设对本单位的管理和各项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明显效果,连续三年以上业绩良好;

(5)积累了组织文化建设经验,在本地区、本系统、本专业组织文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社会影响良好;

(6)领导高度重视,有负责组织文化建设的组织机构和物质保障。

2.创建步骤。

制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方案。总结提炼愿景、使命、精神、职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等价值理念,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美化内部环境,设计推广形象标识,统一规范服务行为。采取学习培训等多种宣传方式,持续不断地对职工进行教育熏陶,单位价值理念为广大职工认知、认同和接受,并养成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将荣获省部级组织文化建设奖励、表彰的单位作为

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优先推荐对象,鼓励其全面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文化建设。

(三)争树交通运输先进典型。

1.概念及标准。

交通运输先进典型是努力做好“三个服务”,在本职岗位上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具体要达到下列标准: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党组重大决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业绩显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交通运输生产建设和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作风过硬。努力做好“三个服务”,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能力突出。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无违章操作和任何责任事故。

2.培养树立。

注重在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过程中培养先进典型,以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为契机,挖掘先进典型。注重突出行业特色树立

先进典型,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发现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闪光点,使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注重深入挖掘,把握精神内涵,学习先进典型,总结提炼丰富精神内涵,号召职工深入学习。注重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组织协调机制,条块结合、依靠地方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加强联系沟通,争取支持,配合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努力将先进典型推向行业和全国,使交通运输行业的先进典型在更大的范围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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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二月

第五篇:十百千人才通知文件

关于推荐选拔集团公司“十百千”

人才工程首批人选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临矿发[202_]第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临沂矿业集团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集团公司首批 “十百千”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经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1、科技或管理专家、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人选推荐选拔工作主要在公司管理岗及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重点推荐具有良好培养发展前景,关系到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领域,特别是涉及矿业、煤机、玻纤等主导产业及集团重点建设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

2、优秀高技能人才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二、推荐选拔条件、首批人选类别、数量及待遇

按照临矿发[202_]第58号文件《关于印发<临沂矿业集团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推荐要求

1、“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标准,突出重点,认真考察把关,充分体现本 1

单位人才技术优势及企业发展特点。要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各单位推荐选拔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各单位推荐集团公司科技或管理专家、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人选,要按照推荐范围和标准条件,不限名额,自主确定评选推荐人选,要经本单位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机构审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报集团公司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优秀人才评选办公室)。评选集团公司优秀高技能人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组织评选。

3、集团公司优秀人才评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提出各层次人选推荐名单,报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临矿集团公司审批。

4、各单位推荐的科技或管理专家、拔尖人才、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人选,要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写出3000字的业务工作报告,填写《临矿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用A3纸打印);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优秀高技能人才填写《临矿集团“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

5、各单位组织部门负责将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临矿集团 “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及评选推荐材料汇总后,于202_年2月1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集团公司优秀人才评选办公室。

联 系 人:刘瑞华、李善祥、高志勇、吴超

联系电话:0539-7108200、7108065

传真:0539-7108200、7108062

邮箱:lkjtzgc@163.comlsx7181@163.com附件:

1、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各单位高技能人才名额分配表

2、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汇总表

3、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表

4、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百千”人才工程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七日

交通部关于印发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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