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船员职责
船员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游船艇的管理,为正常营运和接待工作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并提供优质的服务及舒适的内部环境,特制定本职责。
一、船员共同职责
1、全体船员必须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坚 守岗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2、全体船员必须爱护船舶、机器、仪器设
备等国家财产,节约油、水、电,减少物料消耗及对湖泊水质的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全体船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全体船员必须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部门的工作。
5、全体船员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必须能够熟练掌握相应的岗位工作,做到岗位AB制。
二、船长(驾驶员)职责
1、船长是全船的领导人,对全船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2、督促全体船员认真履行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船舶航行全过程操舵。做好操舵系统及相应的航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未接公司通知,船舶不得私自出航。出航前必须再次了解全船设备运行情况及当日天气情况,确定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下方可出航。
5、船舶出入码头、航行、中途停靠、移泊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
6、在船舶运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紧急处理,并视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
7、必须做好航行日志的记录工作。负责保管船舶的相关证书及证书的年检工作。
8、负责驾驶室的日常卫生工作,船舶每次返航后,及时组织船员(包括随船导游)做好船舶的清洁工作。
9、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地组织船员对船舶整体做好保洁工作。
10、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
三、轮机长(员)职责
1、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机舱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机舱清洁卫生及防火工作。
3、做好机械、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操作,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工作中随时注意机械、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除做紧急处理外,须及时报告船长。
5、随时掌握各种燃油、燃气、电瓶的使用情况,做到及时加油、换气和电瓶充电;掌握润滑油的更换时间,做到及时更换及电瓶水的及时添加,做到机械设备及卫生间的正常给水。
6、认真做好轮机日志的登记工作,负责保管船舶的所有技术资料。
7、负责船舶配置的维修工具及材料的保管并登记造册。
8、积极参与整体船舶的保洁工作,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
四、水手职责
1、在船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经常保养清刷船体、甲板和相关设备,及时晾晒和插接绳索,清理保养锚泊设备。
3、航行中听从船长(驾驶员)指挥,注意测量水深,注意水文气候变化,注意周围环境动态,并准确地向船长报告。
4、靠离码头时负责解缆系缆和抛锚、起锚,拖带时负责挂缆、解缆。
5、负责船舶上的消防、救生设备,保洁工具及其它财产保管,并做好登记。
6、按规定参加停泊时的值班(包括晚上值班),注意松放和紧缩缆绳,确保船舶停泊时的各项安全。
第二篇:管船员职责
管船员职责
1、宣传贯彻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船员、船主守法自律,群众懂法自保的意识。
2、负责建立乡镇船舶管理站水上安全的基础台帐,日常管理档案,做好安全检查,会议等工作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3、检查督促辖区内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到海事机构申请主动办理有关证件,监督各类船舶做到船名牌、载重线、船籍港等标志完整醒目,消防和救生设备按规定配备。
4、负责辖区乡镇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和现场检查,开展经常性现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节假日、逢场天和重大集会到现场维护渡运秩序,制止超载、纠正违章。对签单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组织乡镇船舶的船主或经营人,船员参加海事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在乡镇政府、管船站组织下,开展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日常安全培训和教育。
6、跟踪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7、负责汛期辖区内水情传递、停航、封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篇:船员加装油职责
海畅9号船员岗位职责
一、船长职责
1、审阅、月度维护保养计划,并将船上的临时性修理计划报船管部经理;
2、按公司规定的应急反应项目制订演习计划,并实施;
3、按时向海事主管当局申请船舶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船管部经理;
4、对船舶和设备的维护按要求监控实施;
5、保管船舶各种证书和公司管理文件;
6、加装油职责:
(1)确保船舶安全停靠码头和加油船。有权利根据天气情况、海况决定是否进行加油作业。如在加油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有权利终止加油工作,确保安全。无法进行加油作业,应及时通知公司领导,以便公司进行业务安排。
(2)在加油作业过程中,主要负责监督指挥甲板开关阀,开泵,及其他甲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合理的工作流程。监督水手把防污染器材放置有效地点。
(3)在加油过程中,船长应时刻站在油泵开关附近,若发生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关闭输油泵,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若船长本人需离开油泵开关,应通知其他甲板工作人员接替岗位,保证开关附近随时有人。(4)在加油完毕进行管道扫线时,确保输油管中无存油时方可通知其他人关闭所有阀门。
(5)在大腈纶装油作业时,应安排好甲板和陆地值班人员方可回房间休息,并不定时监督值班人员是否擅离职守。
二、轮机长职责
1、对船机、电(不包括通信导航设备)、炉设备的技术状况负责,保证其有效运行,确保船舶机械正常运转;
2、负责轮机部的日常业务维修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
3、编制本部门材(物、润)料及备(配)件、工具等申领计划,报船长审核;
4、编制轮机部的维护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核后报船管部审批,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5、每晚就寝前巡视机、炉舱及舵机房;
6、加装油职责:
(1)在加油作业过程中,保证船舶机舱机器正常运行。(2)在加油过程中,主要负责甲板开关阀,压载水。(3)在接到受油船工作人员通知后,开启油泵开关,在确定输油管接管无问题后,方可加大压力。在加油换舱时,确定开关阀门无问题后方可加大压力。
(4)在大腈纶装油作业时,与大管轮轮流进行值班工作。主要负责甲板工作,压载水的排放,输油管道的阀门开门,船体找平等工作。在值班时如需离开甲板进机舱检查时,应 通知其他人员帮忙看守,以防止出现事故。
三、大副职责
1、负责甲板部安全工作,担任航行停泊值班;
2、做好安全检查和对船舶设备的保养工作,编制甲板部的维护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核后报船管部审批,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全船的垃圾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负责管理养护各种助航、导航仪器,并做好使用检修和误差记录,负责申请修理;
5、负责管理船舶救生、消防、堵漏、防污染设备的保管养护工作,使其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防污染知识和各种救生、消防、防污染设备和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6、加装油职责
(1)在加油作业过程中,主要负责受油船上所有工作的安排。带领水手负责受油船拉、接输油管及加油中的检查,值班工作。
(2)在上船时,大副必须保证所有人员人身安全,安全帽,安全带必须佩戴,否则不允许上船。并安排水手把防污染器材按规定地点摆放。
(3)在受油船拉管时,负责固定管体,确保加油时输油管摆动造成危险。在接管时,大副负责监督水手拧紧螺丝、安 装接头法兰,并检查是否有接触不严,检查完毕后方可打开受油船管道阀门,阀门打开后受油船方同意打油时,通知本船甲板工作人员开始打油。
(4)开始打油时,大副应再次检查接口处,确定没有问题后告知甲板工作人员加大输油压力。
(5)在加油过程中,安排至少两名人员在接管处值班,若大副无需值班时,应必须保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板人员沟通。
(6)加油结束后,应根据管内存油告知甲板工作人员扫线次数,确定管内无油后方可拆管。放管后检查受油船是否留有我方工具等,确认无误方可下船。
(7)在大腈纶装油作业时,大副负责带领水手在陆地作业,并与水手长分别带领水手进行值班。安排水手把防污染器材搬运到指定地点。
(8)在接管前,检查油车泄油口是否有漏油情况,确定无误时方可接管,油管接好后,应缓慢打开泄油阀门,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大阀门。在油车需要上梯子时,应先关闭阀门,上好梯子后,缓慢打开阀门确定无异常后开大。在装油过程中,应确保至少两人在油管与阀门之间值班,以防止发生突发事故。
四、大管轮职责
1、做好预防检修工作,落实轮机长的指示。并备妥航前的 工具、物料,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现场检查;
2、负责管理轮机部的备件、工具、物料清单等,并做 好保养工作;
3、负责清理轮机部的垃圾,交大副处理,并做好记录;
4、加装油职责:
(1)在加油作业过程中,配合轮机长保证船舶机舱机器正常运行。
(2)在加油过程中,主要负责甲板开关阀,压载水、及空压机开关阀。
(3)在加油过程中,负责把接管工具、接管法兰等工具固定加紧,送到受油船,并保证安全。与船长、轮机长配合开关各个阀门。
(4)加油时,负责机舱机器的检查,保证机舱机器的安全运转。
(5)扫线时,负责空压机的开关及开关阀门,确认扫线结束时关闭空压机及阀门。并把接管工具接收放置制定位置。(6)在大腈纶装油作业时,与轮机长轮流进行值班工作。主要负责甲板工作,压载水的排放,输油管道的阀门开门,船体找平等工作。在值班时如需离开甲板进机舱检查时,应通知其他人员帮忙看守,以防止出现事故。
五、水手长职责
1、对大副负责;
2、对新上船的水手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其熟悉船上特点、注意事项、应变部署及其他各种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3、到离港按大副指示做好船艏、艉系(解)缆、收(放)锚链和装卸等项工作;
4、加装油职责
(1)在加油作业过程中,主要负责配合大副对受油船上所有工作的安排。带领水手负责受油船拉、接输油管及加油中的检查,值班工作。
(2)在加油作业过程中,主要负责工具、法兰的拖拽,配合水手拧紧螺丝、安装接头法兰。
(3)在作业过程中,与大副配合分别带领水手进行值班。发生事故及时通知大副。
(4)加油结束后,负责收集工具、法兰等,并吊放回本船。确认无误方可下船。
(5)在大腈纶装油作业时,负责带领水手配合大副在陆地作业,并与大副分别带领水手进行值班。在大副休息时,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大副。
(6)在接管前,检查油车泄油口是否有漏油情况,确定无误时方可接管,油管接好后,应缓慢打开泄油阀门,确定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大阀门。在油车需要上梯子时,应先关闭阀门,上好梯子后,缓慢打开阀门确定无异常后开大。在装 油过程中,应确保至少两人在油管与阀门之间值班,以防止发生突发事故。
六、水手职责
1、参加系泊带缆,收放舷梯安全网和引水梯,除锈油漆,清洁和维修保养,上高舷外工作,起落吊杆和开关舱,清舱洗舱,看舱理货,绑扎货物,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接插编结绳索具,补帆布,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头;
2、执行值班职责,参加维修保养等工作;
3、负责起锚机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保养;
4、按时测量污水沟(井)、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水位,做好记录,并对其相应的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定期检查舷窗、水密门,保持其水密性;
6、负责添装淡水、灌注排出压载水及封舱、加固绑扎等其他木工工作,船舶加装自用燃油时,负责堵塞甲板泄水孔。
7、完成大副和水手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8、加装油职责
(1)在加油作业前,应把防污染器材搬运到指定地点。(2)上受油船前必须检查好安全带,安全帽等,上船后,首先把抛缆绳收集好。在得到大副允许后,两人配合拧紧管道螺丝,并做好检查工作。
(3)配合大副、水手长做好值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副。(4)加油结束时,大副允许后,两人配合拆卸输油管,并把受油船管道挡板上好。做好后工具交由水手长,待水手长检查后允许方可下船。
(5)在大腈纶装油作业时,配合大副、水手长做好陆地工作。工作前,把防污染器材搬运至指定地点。准备好接管时需要的抹布条、铅丝、油槽等必须物品。值班时听从大副水手长的安排。
七、业务职责
1、加油前,联系好受油船为我船带缆、放绳梯。
2、通知船长轮机长告知需要加油舱位。
3、通知工作人员开泵打油时间,可以拆管时间。
4、在大腈纶作业时,通知甲板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混油,或指定进入舱位。
所有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全程佩戴安全帽,穿戴公司指定工作服,作业期间禁止一切明火。
第四篇:甲板部船员的职责
船长:
一、责任
1.船长为船东代表,除法律赋予的权限外,负责船舶、货物和船员的安全,以及海洋环境的保护。指挥并督促所有工作人员,维护船舶之航行安全,并与各地有关单位联络以发挥最佳的营运效能。
2.船长为一船的最高指挥者,对于船上的一切事务均有裁决权,若遇争议性问题,应秉持公正客观立场处理。如遇有重大事故,应由船长做出适当的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及各港口航政机关。
3.随时备妥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应对各港口的航政单位如PSC、移民局、边防局、卫生检验局、港务局等的检查和处理。
二、船舶安全
1.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各地区之地方规则
2.当遇恶劣天气时,船长应斟酌航行计划并减速、调整航向,以免船体受力过大而发生损坏。
3.当遇能见度不良时,必须合理安排瞭望人员,按规定鸣放雾号,以安全航速行驶,必要时使机器处于随时可有状态。4.船舶于进出港期间,应充分发挥有效的BRM精神以优良的操船技艺,协调统御指挥操船。引航员在船时,不得因引航员在船而推卸本身职责,当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应毫不犹豫自引航员手中收回本船之指挥权 大副
一、责任
1.大副是代理船长执行职务的主要船员,也是船长不在船上或无法执行职务的代理人,承船长之命负全船之行政责任,督率甲板部及餐勤部执行各项工作。
2.考核甲板部及餐勤部各级船员之工作技能与品德操守。3.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
4.大副除驾驶上责任与兼理船上行政事务外,亦应协助船长调处各项争执及货物、文件、用品字据之签发。如船长不在船上时,大副即应代理其职务
5.每日晨八点交班后及下午四点接班前,应亲自巡视全船周遭。对保养工作及船员生活情况详予了解,如不当之处,应协助改善。
6.保管及纪录航海日志、设备目录、说明书、装卸货文件及其它应由大副保管纪录之文书。
7.每日指派所属船员工作,例行保养、除锈、油漆与住舱清洁;并监督大厨之工作。
二、船舶安全
1.开航前应检查淡水存量及水舱情况,并保持船体平衡;应检视船上一切可移动物品是否绑扎妥善
2.航行中如遇大风浪,应检查船上各种装备有无损坏,并计算水舱内水量,如有需要调整应加以调整,以求航行安全。3.船舶靠离码头时,大副应位于船首,随时报告与码头或障碍物之距离,并依驾驶台的指令指挥带解缆工作 4.抛锚及起锚工作,大副应于船首督导锚泊工作。5.停泊港内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当值驾驶员并写在码头当值记录簿内;应定时巡视全船内、外,严防火烛。6.进出海盗区及其它危险地区,承船长之命,分派人员执行各项防盗班、防偷渡等工作。
二副
1.二副的主要任务是保管船上航行设备、海图、刊物及负责修改海图,并在船长之监督下做好航行计划与填写船位报。另外,保持标准医疗药品之储存
2.开航前应将本航次所须用之海图改正至最新,并依航经地区之次序,依序摆放。其它甲板部应用之图表仪器,亦应备妥齐全。
3.在海上航行需拨钟时,负责船上时钟指针之修正,调整时应注意务使全船时钟一致。
5.在夜间当值时,应遵照船长夜令簿所指示各点,切实办理不得疏忽。
6.航行中如有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请其至驾驶台指挥 a.遇荒天、暴雨、浓雾或视线不良时; b.风向突变、风力增强、气压急降时; c.关于碰撞、搁浅等危险之有无发生疑虑时 d.对于船位或其它状况有任何疑虑时。7.船舶在进出港离靠码头时,二副应负责船尾甲板带解缆工作,随时报与码头及障碍物之距离,听从驾驶台指令指挥带解缆。8.靠码头时,与三副轮流值班,协助大副处理货物的装卸和压载水的调拨。
三副
1.负责救生、灭火设备及信号工具等之保管与使用,应协助大副定期举行演习并记录
2.开航前应会同轮机人员测试舵机、车钟、气笛等,保持其工作正常。
3.船舶在进出港或抛锚时,三副应在驾驶台摇车钟及拉气笛,并传送船长命令,以及指挥舵工悬挂信号
4.三副负责保管旗帜与信号;在进出港时,应注意旗帜悬挂位置是否正确。
5.航行值班期间,对于一切有关航行事项,均应遵照船长命令,不得擅自更改,并不得变更船长所定之航路。若对船舶避碰有困惑时应毫不犹豫的报告船长 6.在航行中如有下列情况应即报告船长,请其至驾驶台指挥 a.遇暴雨、浓雾或视线不良时;
b.风向突变、风力增强、气压急降时; c.关于碰撞、搁浅等之有无发生疑虑时; d.对于船位或其它状况有任何疑虑时。7.航行中当值夜班时,应遵照船长夜令簿上之命令,切实办理不得疏忽。
8.靠码头时,与三副轮流值班,协助大副处理货物的装卸和压载水的调拨。水手长
1.水手长承大副之命或当值驾驶员之指挥,执行所指派之工作
2.在船舶进出港及离靠码头或抛锚、起锚时,应随同大副在船首工作,率领水手从事带缆、解缆、收放锚工作,并随时准备执行各项命令。
3.水手长应每日早上八点前,向大副请工。并将工作进度及派工情形,向大副报告。倘遇恶劣天候或发生意外时,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奋勇抢救。
4.船舶靠岸时,应随时注意缆绳及防鼠板是否正常。如天气转坏时,应派下属增加系缆数量并检查系牢。
5.船舶到港停泊时,承大副及当班驾驶员之命,领导水手工作。水手长与木匠不能同时离船。
木匠
1.木匠承大副或在港当值驾驶员之命,并接受水手长之命参加甲板保养工作。
2.木匠负责添加淡水之工作 3.船舶离靠码头或抛锚起锚时,应随同大副在船首操纵起锚机,开启冷却系统,确定管路畅通,冷却有效。受大副之命执行抛起锚、松收缆绳、拖揽。4.木匠应于每日早晚测量并向大副报告各货舱污水井、压水舱及淡水柜之存水量,并记载于驾驶台。在航行中遇大风浪,异常雨量或其它碰撞、搁浅时,应立即测量各舱污水井水位,如遇水位增加时应立即报告大副
5.检查并记录压舱水通风管及量水管是否保持完整。6.船抵港后,应与水手长轮流值班。木匠与水手长不可同时离船。
一水
1.一水承当班驾驶员之命,执行所指派工作
2.夜间航行值班时,一水除操舵外,亦应协同驾驶员膫望 3.到港前,应悬挂该国之国旗、公司旗、引水旗及检疫旗等。4.在港时应于梯口值班,执行ISPS规则,注意上下船员及各方人员有无携带违禁品,如发现异常,应即报告大副或当班驾驶员
5.在港时应注意潮水涨落、系缆松紧、防鼠板及碰垫是否放置正常,舷梯起落是否适当。
6.抛锚时应在驾驶台当值,随时留意有无走锚,若有怀疑应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7.依水手长的安排参加甲板日常保养工作
二水
1.水手承水手长之命,执行各项指派工作,例如甲板日常保养工作等
2.在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时,承担系缆及解缆工作 3.船舶在港时应依规定留船值守 4.船舶靠岸时,应提高警觉以防偷盗,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即报告水手长或当班驾驶员。
第五篇:船员的种类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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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的种类和职责
1.按船员所属的业务部门来划分: 甲板部船员:负责全船的管理与驾驶,包括船长、驾驶员(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等,以船长为首。轮机部船员:负责轮机操作和维修工作,包括轮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木工、车工、电工等。事务部船员:处理船上各项事务,包括事务长、厨师、服务员、医务人员等。电讯部船员:负责船上的电讯业务,包括电台长、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等 2。按照级别划分:
高级船员:是对船舶的安全行驶承担重要责任的船员。主要包括船长、驾驶员(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和报务员。(202_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
一般船员:指船上除了高级船员以外的其他一般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水手长、水手、船医、机匠、厨师、服务员。
我国按船员的工作性质不同把船员分为三个部分:驾驶部分,轮机部分和事务部分,船长是三个部分的总负责人,同时还设有政委负责船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
大副:甲板部行政负责人,是船长的主要助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
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
三副:主管船舶的航行和停泊,以及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
轮机长:主要对全船机械、动力、电气设备进行管理,全面负责轮机部的安全运转、行政管理、技术业务工作,并对其他部门所属设备的技术管理有监督和指导的职权。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 二管轮、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
水手长:带领水手进行甲板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