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
关于印发《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编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公务员局:
《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切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改革运行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试点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关于规范使用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严把政法机关进人关的通知》(政法〔202_〕45号)和《关于研究提出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通知》(政法〔202_〕5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务员招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按计划、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招考任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育考试相关工作,省级政法各机关和有关部门积极协助。省级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总体协调,确保各职能部门沟通顺畅、各工作环节衔接有序,并加强对改革试点各个环节的监督,同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法机关指导本地试点院校学生培养工作,协助试点院校建设实习基地等事宜,确保定向政策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中央政法委在牵头制定招录培养计划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招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协助做好有关数据的上报工作。教育部负责教育考试出题和阅卷工作,并协调有关招生学校根据各试点省(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按照培养计划组织学生入校和教育培养。中央政法各机关负责指导各省级政法机关提出年度招录培养计划,指导相关政法院校落实培养方案,督促落实定向政策等。其他参与招录培养工作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做好相关工作领域的政策指导、情况掌握和督办协调。
三、严格试点工作纪律。改革试点招录的前些批次学生陆续毕业走上定向工作岗位,各试点省级党委政法委、省级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会同试点院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好定向政策,确保合格的毕业生到原定向岗位报到。对于在校培养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于违约不到定向岗位报到的,要依协议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定向政策,擅自将试点班毕业学生异地安置和使用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各地一定要建立健全纪律监督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试点招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因工作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试点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中央主管部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组织部 中 央 编 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 育 部 公 安 部
国家安全部 司 法 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2_年6月14日
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2_〕19号)精神,为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202_年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三年试点经验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研究生教育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三、委托培养试点院校、招录数量和培养方向
202_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13037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1115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879人。其中,法院系统782 人,检察系统460人,公安系统9912人,司法行政系统1883人;共招收硕士研究生513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7360人,专科生5164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院校。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各地实际招录人数,不超过经各试点省级编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的招录计划数。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各地应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其中,对西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及其他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各试点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采取放宽报名资格条件等措施,加大招录当地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生源或招录曾在当地服役的退役士兵的力度,以保障学员毕业后可以安心到定向单位工作。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各地在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时,不应有歧视性的限制。除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一般不做专业限制。对中、西部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切实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 4 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各试点省级编办要根据审核同意的招录计划落实试点所需政法专项编制,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用于试点招录的政法专项编制挪作他用。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负责制定此次招考的新闻通稿。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报名库通过“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网”(网址:http://zf.chsi.com.cn或http://zf.chsi.cn,以下简称“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名信息应严格按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生信息标准》(以下简称《信息标准》,见附件3)进行采集。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2)。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区、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相关部门商定并组织实施。
(四)面试、体检、考察、数据传送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试卷满分)×50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职位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于12月底前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公示无异议的,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于12月底前将拟录取人员库按《信息标准》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院校根据“招录工作专网”上的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入校后,由相关院校将最终录取名单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招考时间安排
202_年8月,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_年9月17日,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
202_年9月18日,教育入学考试。
202_年11月底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202_年1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_年2月底前,入学。
202_年2月底前,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分别将工作情况总结对口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七、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教育部和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应根据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商委托培养试点院校合理设置专业,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培养方案。各相关院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注重从实务部门聘请业务骨干来校授课。教育部门与政法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班学生培养质量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并建立相应的淘汰机制。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 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2_〕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经费保障
对定向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基层政法岗位的试点班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全部由中央财政保障。财政部按照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平均每名学生经费定额、学费收费标准,以及生活补助费标准核定下达。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实际委托培养学生人数直接追加预算下达;地方院校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本方案下达的计划招录培养人数下达到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实际委托培养学生人数、所在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平均每名学生经费定额、学费收费标准,以及生活补助费标准核定下达,其中省级部门所属院校经费直接追加预算下达,其他院校经费下达到省级政法部门,再由省级政法部门支付委托培养院校。
对定向到东、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以下基层政法岗位试点班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保障。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招录试点班学生的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负责保障。财政部按照该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平均每名学生经费定额核定,直接追加预算下达;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招录学生的学费、生活补助经费以及地方院校招录学生的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三项经费,由东、中部地区省级财政保障。请东、中部地区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经费下达和支付程序。
中央和省级政法部门要按照本方案附表1的格式,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本系统实际委托培养学生情况。其中,省级政法部门要在学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202_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委托培养学生情况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政法部门要在学生入学后两个月内(202_年5月底前)将本系统各地区实际委托培养学生汇总情况提供财政部。中央和省级政 法部门要积极做好与同级财政部门、委托培养院校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照现行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途径予以保障。公务员考录经费由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的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向考生收取。教育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现行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解决。
九、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组织
为加强指导,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中央各有关部门组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各试点省(区、市)成立由省级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试点招录培养工作有序实施。各试点省(区、市)政法委要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报名工作开始前报中央政法委。试点工作各环节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各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口径进行宣传。
十、优惠政策
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当地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对报考西部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可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第二篇:安徽省202_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
为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安徽省202_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原则
(一)招录有序。招录工作在省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取,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录用等相关工作。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和政策,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监督。
(三)统考择优。招录工作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招录工作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和承担培养任务的政法院校,严格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同时,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招录培养模式和职位
(一)招录培养模式。招录培养采取试点班办学方式进行,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四个培养层次。
1、专科教育。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的军队退役士兵和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录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 2 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二)招录培养职位。202_年安徽省计划招录培养502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52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00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50人。其中,法院系统18人,检察院系统16人,公安系统328人,司法系统14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为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政法院校。具体招录培养职位和培养院校情况,详见•安徽省202_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放宽到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_年应届毕业生;
3、部分职位专门用于招录经安徽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即选聘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人员,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安徽生源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下同)“四项目”人员。“四项目”人员报考,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人民警察的招录条件。
2、生源条件。退役士兵报考,须具有安徽省常住户口;“四项目”人员报考,须是安徽省省级“四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选拔的人员,或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四项目”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限生源。
3、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1日至1994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员属退役士兵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1日至1994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年龄放宽到27周岁(198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报考高中学历起点专科教育试点班职位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学历起点专科教育试点班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教育试点班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条件。见•安徽省202_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 4 试点招录职位表‣。
6、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须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
7、其他条件。报考人员须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招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teniu.cc。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8月21日9时至8月25日17时。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_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 5 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未能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的,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分别负责报考本系统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公安民警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各市公安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具体时间为:8月26日17时前结束资格审查,当天18时前结束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8月30日9时—17时进行因招录职位取消后原报考人员改报名的资格审查。
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负责解释。
4、网上确认。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8月26日17时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8月26日17时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6 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7时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事宜。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减免笔试费用的,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9月14日至9月17日期间,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费用审核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专项用于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招录职位或相应减少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时—17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9月15日—16日进行,考点统一设在合肥市。具体安排如下: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16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的小数点位数保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少数民族报考的,公务员录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既是少数民族人员又是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的,不累计加分,按最高一项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于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有关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的部门类别,分别送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审核,报考公安民警职位的送各市公安部门。须提供的 9 证明材料是: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县级民委关于其父母少数民族一方民族情况的证明;④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少数民族一方血亲关系的证明。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有关证明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是:①本人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③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臵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分别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根据招录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等情况,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下同)、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人员(以下简称笔试达线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或面试前,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对本系统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公安民警职位的资格复审由各市公安部门负责。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体能测评或面 10 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同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臵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本人或家庭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_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项目”人员还须提供:①国家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录取批件或聘任(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②本人项目聘任(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③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人员,还须提供籍贯、户籍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体能测评或面试缴费手续,领取•体能测评或面试通知书‣。
(四)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 11 人选。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48号)规定进行,由司法厅和各市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人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有关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 12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其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其他职位的,按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考察工作分别由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和各市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因各种原因出现招录职位拟复试人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或拟录取人选(其他职位)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_‟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2_‟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_‟82号)的要求。
对视力、血压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这两个项目要求复检的(人民警察职位按规定不复检视力),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 13 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对象,还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七)公示和录取
体检和考察后,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按1:2比例确定拟复试人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培养院校按照拟复试人员名单进行复试并从复试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选,确定的拟录取人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后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招录职位。
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以外的其他职位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根据 14 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培养院校按照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录取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取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和录取工作于202_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拟录取人员于202_年2月底前入学。
五、培养、管理和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所定向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财行„202_‟4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的学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定向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 15 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违约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须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六、监督检查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招录政策、条件、程序、办法、结果等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和程序办事,严肃招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对招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招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参与组织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招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招录的有关政策、体检项目和标准等相关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www.teniu.cc),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51-2663221、2609436(招录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0551-3609521(教育入学考试咨询); 省人事考试院:0551-3457904(考务技术咨询); 省监察厅派驻省人社厅监察室:0551-2663184(监督举报); 省法院:0551-5599714; 省检察院:0551-3696032; 省公安厅:0551-2801299; 省司法厅:0551-2215029。
上述咨询电话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启用,除报名期间外,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202_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职位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相关文件1:招录职位表
202_年8月8日
第三篇:202_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202_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科目表
专科层次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
(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
本科
科)
和第二学士学位)
行政职业
9月20日上午
能力测验 9:00-11:00 申论
9月20日下午
14:00-16:30 文化综合9月21日上午(历史、地理、政治)
9:00-11:30
14:00-16:30 民法学9:00-11:30
14:00-16:30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9:00-12:00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
9月21日下午
史)14:00-17:00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申 论
行政职业 能力测验 9:00-11:00 申论 法律硕士(法学)
本科层次
注:以上考试科目与时间仅供参考,请考生以“准考证”为准
第四篇:202_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_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招考(招生)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2_〕29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养计划、招考职位和培养院校
全省计划为基层政法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定向培养招生)400名,其中,基层检察院22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大学;公安机关126名,培养院校为山东警察学院;基层司法所252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考职位详见《202_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定向培养招生)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招生)职位表》),培养模式及培养方向如下:
山东大学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检察院业务方向。其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检察院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山东警察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公安业务方向,报考学历条件见《招考(招生)职位表》,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专科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司法行政方向,报考学历条件见《招考(招生)职位表》,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班招录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_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202_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应届专科毕业生须为山东生源)。在我省统一计划内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截止到202_年7月4日),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专为项目生设置的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1976年7月4日至1992年7月4日期间出生);
(5)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招生)职位表》);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已经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1年7月4日至1992年7月4日期间出生)。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另外,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1)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2)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分别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负责。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teniu.cc和www.teniu.cc)或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teniu.cc),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_年7月4日9时-7月7日16时,查询截止时间为202_年7月8日16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考部门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招考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6个小时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是否通过的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考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部门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6个小时后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要于202_年7月5日9时-7月8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40 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_年7月27日-7月30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于7月4日至7月7日(每天9时至17时)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见后)到指定地点(济南市大纬二路18号丽山大厦,天桥南头路东)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现场审核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登陆缴费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5、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_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各专门项目毕业生除在面试前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当年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在体检考察阶段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Ι(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ΙΙ(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9:00-12:00 专业综合Ι(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ΙΙ(法律硕士)
考生按准考证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4、笔试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
5、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并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参加面试。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或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或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应考人员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体能素质测评达标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如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测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素质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录取
(一)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人员确定后,招考部门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其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两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公务员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经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2_〕5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2_〕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_〕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除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考察、政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研究生复试、公示和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人员,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山东大学按职位进行研究生复试。复试合格的人员,根据复试成绩高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录取人选,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山东人事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该职位无复试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公示无异议的,由山东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人选,在山东人事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招考部门、省教育厅和培养院校,由培养院校按名单下发通知书。
六、学生管理和毕业生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培养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按规定完成学业、合格的毕业生,由所在培养院校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并将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学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情况要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费用50%的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2_〕2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531-83011090(省检察院)
0531-85123186(省公安厅)
0531-88949434,88384026(省司法厅)
0531-86021185(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教育考试咨询电话:0531-81916030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第五篇: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202_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文
化综合考试大纲
I。考 查 目 标
文化综合考试考查考生对历史、地理、政治等三门中学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整体把握和运用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各门课程具体能力要求如下:
一、历史
1.再认历史知识,理解重要的历史事物、历史概念和历史结论;
2.掌握主要的历史术语和史学表述,能依据要求重构历史时序;
3.阅读和解释材料,评价和运用材料;
4.掌握比较、分析、归纳、考证等基本历史方法;
5.组织论据,说明、论证和探究历史问题;
6.表述清晰、史论结合。
二、地理
1.结合地图了解重要地理事物的名称和分布,重要的地理数据,以及有关地理的重大时事。
2.了解我国地理概况、区域特征及其差异,理解我国地理国情、基本国策和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国土开发和整治措施。
3.了解世界地理概况、各洲及主要国家、地区的地理特征及其差异。
4.理解地理概念,并能运用所学概念区分、判断不同地理事物的属性和特征。
5.掌握判读和填绘地图的基本技能,并能运用各种分布图、等值线图、剖面图、示意图、各种统计资料图表等分析说明地理问题。
6.理解地理基本原理和规律,并能用以分析说明地理事物及其成因。
7.根据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要素的基础知识及其相互关系,运用正确的地理观点和基本理论,分析评价有关地理问题。
8.运用科学的地理术语、规范化的地理名称、准确的地理图像等地理语言,进行文字准确、条理清楚、逻辑严密的叙述。
三、政治
1.再认或再现哲学、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知识。
2.理解哲学常识、经济常识、政治常识等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掌握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3.应用历史的、辩证的、阶级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比较、解释有关的政治现象、经济现象等,认识事物的本质。
4.综合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5.恰当使用哲学、经济、政治术语,条理清楚、逻辑严密地予以表述。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历史 50分
地理 50分
政治 5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70分(每小题2分,35小题)
非选择题 80分
III。考 查 内 容
第一部分 历 史
一、中国古代史
(一)远古时代
1.我国境内的早期人类
2.远古文化
(二)先秦
1.夏、商
二里头文化
殷墟 甲骨文 青铜器
2.西周
武王伐纣
分封制
3.春秋战国
春秋五霸
战国七雄 商鞅变法 都江堰 诸子百家
(三)秦、汉
1.秦朝
秦的统一
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秦末农民战争
2.两汉
文景之治
汉武帝 光武中兴 西域都护府 丝绸之路
3.秦汉文化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王充 造纸术 张衡 张仲景 华佗 《史记》
(四)三国、两晋、南北朝
1.从统一到分立
三国分立
淝水之战 北魏孝文帝改革
2.三国两晋南北朝经济
屯田制 江南的开发
3.三国两晋南北朝文化
祖冲之
《齐民要术》 范缜 王羲之 三大石窟 佛教与道教
(五)隋、唐
1.隋唐政治
隋朝的统一 三省六部 科举制 贞观之治 文成公主 武则天 开元之治 安史之乱 黄巢起义
2.隋唐经济
大运河
均田制和租庸调制 曲辕犁 两税法
3.隋唐文化
赵州桥
雕版印刷术 僧一行 《千金方》 唐诗
4.中外交流
玄奘
鉴真 遣唐使
(六)五代、辽、宋、夏、金、元
1.政权并立与经济发展
王安石变法
澶渊之盟 岳飞 经济重心南移
2.元朝
行省制度与宣政院
澎湖巡检司 民族分化政策
3.五代、辽、宋、夏、金、元的文化
活字印刷术
指南针和火药 沈括 郭守敬 宋词 元曲 《清明上河图》《资治通鉴》
(七)明、清(鸦片战争以前)
1.明朝
君主专制的加强 靖难之役
郑和下西洋 戚继光抗倭
明末农民战争
2.清朝
清朝的建立
军机处 文字狱 收复台湾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
3.明清经济与文化
一条鞭法
摊丁入亩 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 徐光启 宋应星 李时珍 明清小说
二、中国近代史
(一)鸦片战争
1.第一次鸦片战争
魏源 林则徐 《南京条约》
2.第二次鸦片战争
火烧圆明园
《天津条约》 《北京条约》 沙俄侵占中国大片领土
(二)太平天国
1.太平天国的兴衰
金田起义
洪秀全 天京变乱
2.《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
(三)洋务运动
总理衙门 军事工业 民用工业
曾国藩 李鸿章
(四)民族危急的加深
1.中法战争
镇南关大捷 台湾行省的建立
2.甲午中日战争
黄海海战
《马关条约》
3.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
八国联军侵华
《辛丑条约》
(五)戊戌变法
1.公车上书
康有为 梁启超 《天演论》
2.百日维新
(六)辛亥革命
1.孙中山与同盟会
2.辛亥革命
武昌起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七)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1.新文化运动
陈独秀 李大钊 白话文
2.五四运动
3.中国共产党成立
马克思主义传播
中国共产党成立
(八)国民革命
1.第一次国共合作
2.北伐战争
3.“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九)国共对峙的十年
1.土地革命
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暴动
革命根据地 红军长征
2.日本侵占东北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九一八事变 一二九运动 西安事变
(十)抗日战争
1.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七七事变 八一三事变 南京大屠杀
2.国共合作抗日
正面战场
敌后战场
3.抗日战争的胜利
(十一)解放战争
1.重庆谈判与内战爆发
2.三大战役
3.国民党政府覆灭
三、中国现代史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新政协
《共同纲领》
2.土地改革与抗美援朝
3.向社会主义过渡
第一个五年计划
三大改造 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二)在曲折中前进
1.中共“八大”
2.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3.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发展
(三)“文化大革命”
1.文化大革命的开始
2.林彪、江青集团的覆灭
(四)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1.历史的转折
真理标准大讨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2.改革开放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
特区的设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3.“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方针
香港、澳门回归
(五)新中国的外交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我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
3.尼克松访华
(六)新中国的文化与科技
1.“双百”方针的提出
2.科学技术
两弹一星
杂交水稻
四、世界近代史
(一)资本主义的兴起
1.新航路的开辟
哥伦布
麦哲伦
2.文艺复兴
但丁
达·芬奇 莎士比亚
3.宗教改革
马丁·路德
加尔文
(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大抗议书
克伦威尔 光荣革命 《权利法案》
(三)美国独立战争
波士顿倾茶事件
华盛顿 《独立宣言》 1787年宪法
(四)法国大革命和法兰西第一帝国
1.欧洲启蒙运动
孟德斯鸠
伏尔泰 卢梭
2.法国大革命
三级会议 攻占巴士底狱 《人权宣言》 雅各宾专政
3.法兰西第一帝国
(五)第一次工业革命
1.英国工业革命
珍妮纺纱机
瓦特与蒸汽机
2.工业革命的影响
(六)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和巴黎公社
1.马克思主义的诞生
2.巴黎公社
(七)沙皇俄国的改革
1.彼得一世改革
2.1861年农奴制改革
(八)美国内战
南方奴隶制
林肯 《解放宣言》
(九)日本明治维新
日本开国 明治维新
(十)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
1.第二次工业革命
2.垄断组织
3.殖民地被瓜分完毕
五、世界现代史
(一)第一次世界大战
两大军事集团
萨拉热窝事件 凡尔登战役 巴黎和会
(二)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1.十月革命和国内战争
2.新经济政策
3.工业化和集体化
(三)资本主义世界的危机
1.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
2.罗斯福新政
3.德、意、日法西斯主义的崛起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
1.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扩大
德国入侵波兰 珍珠港事件 《联合国家宣言》
2.反法西斯战争的转折和胜利
斯大林格勒战役
开罗会议 雅尔塔会议 攻占柏林 日本投降
(五)冷战
1.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
2.北约和华约
3.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
(六)世界的多极化趋势
1.第三世界的兴起
2.美、日、西欧三足鼎立
(七)世界格局的新变化
1.东欧剧变
2.苏联解体
3.欧盟的建立
第二部分 地 理
一、地球和地图
(一)地球在宇宙中
宇宙中基本的天体:恒星、星云。天体系统:地月系、太阳系、银河系、总星系。
太阳系及其成员。太阳概况。太阳和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地球是太阳系中唯一有生命的星球。
(二)地球的形状、大小和运动
地球的形状和大小。地轴、两极、赤道。经线和经度。本初子午线。东、西半球的划分。纬线和纬度。经纬网。南、北半球及高、中、低纬的划分。
地球自转的方向、周期和速度。昼夜更替和时差。时区的划分、国际日期变更线。
地球公转的轨道和周期。南、北回归线。南、北极圈。地球公转轨道面与赤道面的交角及其影响。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和四季更替。
(三)地图
地图上的比例尺。比例尺的三种形式。地图上的方向。图例。注记。海拔和相对高度。等高线和地形图。地形剖面图。
(四)地壳和地壳运动
地球的内部圈层:地壳,地幔,地核。
陆地地形的种类:山地、丘陵、高原、平原、盆地。海底地形的种类:大陆架、大陆坡、大洋底(洋盆、海沟、海岭)。
内力作用的表现形式:地壳运动、岩浆活动、变质作用。褶皱。断层。
板块构造学说:岩石圈,六大板块及其运动。
火山。地震。地震的震级和烈度。火山、地震带的分布规律。
外力作用的表现形式:风化作用、侵蚀作用、搬运作用、沉积作用。
地表形态在内外力作用下的变化。
(五)地球上的大气
天气和气候的概念。主要气候要素:气温、降水、气压和风。
气温的日变化和年变化。气温的水平分布和垂直变化。
降水的形成。降水的类型:对流雨、地形雨、锋面雨。世界降水的分布。
地球上的气压带和风带的分布及其季节移动。气压带、风带对降水的影响。季风环流。
形成气候的因素: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地面状况(海陆分布、洋流、地形)。运用气温、降水的图表资料,归纳世界主要气候类型的特征。主要气候类型的分布。
(六)地球上的水
自然界的水循环。
海洋表面温度的分布。风海流。寒流、暖流。洋流的分布及其对地理环境的影响。
陆地水的分类:地表水(河流水、湖泊水、冰川水)、地下水。河水的补给:大气降水、积雪融水、冰川融水、地下水。河流径流的变化:季节变化和年际变化。地下水。含水层和隔水层。
(七)陆地上的自然带
陆地上的自然带。自然带的分布规律。
二、世界地理
(一)世界的陆地和海洋
地球表面海陆面积及其比例,全球陆地分布的特点。
七大洲的名称、分布和界线。
四大洋的名称和分布。
(二)亚洲
亚洲的位置和范围。亚洲的分区。东部的岛弧。南部的三大半岛。以山地和高原为主的地形。主要山脉、高原、平原的名称和分布。主要的河流、湖泊。复杂多样的气候,季风气候显著。主要气候类型的分布。亚洲主要国家和首都。
日本:领土组成。经济特点。工业分布特点及其原因。
东南亚气候与农业生产,热带经济作物。东南亚国家联盟。
印度:人口。自然条件与农业生产的关系。主要农作物。新兴产业的发展。
中亚的位置,干旱的气候,灌溉农业和畜牧业。石油资源。
西亚的位置。世界最重要的石油产区和出口区。干热的自然环境,水资源缺乏。
(三)非洲
非洲的位置和范围。海岸平直。几内亚湾和马达加斯加岛。高原大陆,主要的高原、山脉。刚果盆地。非洲气候特征和气候类型的分布规律。撒哈拉沙漠和东非裂谷带的分布。主要河流、湖泊的分布。丰富的矿产、水能和生物资源。居民(黑人、阿拉伯人、欧洲人后裔)的分布。非洲主要国家和首都。
埃及:位置。世界长绒棉的重要产区。旅游业。尼罗河和苏伊士运河。
(四)欧洲
欧洲大陆的轮廓特点,主要半岛、岛屿、海峡的分布。欧洲地形以平原为主,地势低平,冰川地形广布;阿尔卑斯山脉。主要气候类型的分布。河网稠密,水量丰富;主要河流的分布。欧洲的旅游业。欧洲主要国家和首都。欧洲联盟。
发达的工业国:英国、法国、德国,各国的经济特点和主要的工业区。
俄罗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地形的东西差异。伏尔加河、贝加尔湖。煤、铁、石油和森林资源。主要工业区的分布。
(五)北美洲
北美洲的位置和范围。东西排列的三类地形。密西西比河,五大湖。主要气候类型的分布。人口和民族。巴拿马运河。北美洲主要国家和首都。北美自由贸易区。
美国:地理位置和领土组成。主要农业带的分布及主要农作物。高度发达的经济。主要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六)南美洲
南美洲的位置和范围。主要山脉、平原和高原的分布。暖湿的气候特征及其成因。世界最大的热带雨林区。亚马孙河。矿产资源的分布。水能资源。热带经济作物。居民。南美洲主要国家和首都。
巴西:南美洲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的开发与保护。经济发展特点。农产品的重要出口国。
(七)大洋洲
大洋洲的位置和范围。
澳大利亚:位置。地广人稀。气候、植被带呈半环状分布。居民和城市集中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主要出口农矿产品。发达的工矿业。养羊业和耕作业。首都堪培拉。悉尼。
(八)南极洲
南极洲的位置特点。冰原大陆。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生物资源。人类对南极洲科学考察的意义。长城站、中山站、昆仑站。保护南极环境的意义。
(九)世界的交通
世界主要航海线和重要港口。重要的海峡和运河。亚欧大陆桥。
(十)重要的国际组织
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
三、中国地理
(一)疆域和行政区划
纬度位置和海陆位置。领土面积。疆域的四至点。陆疆和陆上邻国。大陆海岸线。隔海相望的国家。领海和内海。主要岛屿和半岛。
三级行政区的划分。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名称、简称、省会(首府)及位置。
(二)人口和民族
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的分布。我国的人口政策。华侨和侨乡。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人口比例和分布。我国的民族
政策。
(三)地形
地形的主要特征:地形多种多样,山区面积广大;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山脉是我国地形的骨架。主要山脉及其分布。四大高原、四大盆地、三大平原和主要丘陵(辽东丘陵、山东丘陵、东南丘陵)的特点及分布。地形对我国地理环境的影响。
主要地质灾害。
(四)气候
我国的温度带。冬、夏气温的分布特点及其成因。
年降水量的分布特点及其成因。降水的季节变化、年际变化。季风区和非季风区。我国的干湿地区。
我国的气候特征(气候复杂多样,季风气候显著)及其原因。
主要气象灾害。
(五)河流和湖泊
我国的外流区域和内流区域。主要外流河。主要内流河。主要淡水湖。主要咸水湖。我国外流河的水文特征。我国内流河的水文特征。
长江的发源地、干流长度、干流流经的省级行政区、注入的海洋。上、中、下游的划分及各段主要特征。主要支流。三峡水利工程。灌溉之利。“黄金水道”。巨大的水能蕴藏。
黄河的发源地、干流长度、流经的省级行政区、注入的海洋。主要支流。上、中、下游的划分及各段主要特征。黄河的治理和综合利用。
(六)交通运输和旅游业
1.交通运输业
主要南北铁路干线。主要东西铁路干线。主要铁路枢纽。
重要公路干线。
内河航运及主要航道:长江航道、珠江航道、京杭运河航道、松花江航道。
主要海港: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厦门、广州、湛江、高雄、香港。
2.旅游业
旅游业的发展。我国主要的旅游资源。
(七)地域差异和地理分区
季风区与非季风区的差异,秦岭—淮河一线的南北差异。
北方地区、南方地区、西北地区和青藏地区的划分。
(八)区域发展的主要问题
西北地区荒漠化产生的原因和危害,荒漠化防治的主要措施。
水土流失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的方法和途径。
资源的跨区域调配: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
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环境保护。
西部开发的意义、优势条件,存在的问题和主要措施。
(九)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理位置和范围。居民。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交通中心。旅游业。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地理位置和范围。居民。经济。
台湾省的地理位置及范围。台湾岛、澎湖列岛和钓鱼岛。东部山区、西部平原。自然资源和主要农产品。工业发展的特点。旅游业。主要城市。
四、人文地理
(一)自然资源及其保护
自然资源及其分类。
土地利用类型。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合理利用和保护。
水资源及其组成。世界及我国水资源的分布。我国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森林与环境。世界的森林资源。我国森林资源的特点、合理利用和保护。三大林区。我国主要的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
矿产资源。世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我国主要矿产资源的分布。
(二)能源和能源的利用
能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煤作为能源的特点。煤的分布。石油、天然气作为能源的特点。石油资源的分布。水能的特点、分布。核能及其特点。
能源的消费构成。能源生产和消费在地区上的不平衡。
世界能源问题。我国能源开发的现状和前景。
(三)农业生产和粮食问题
农业生产的特点。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农业技术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主要农业地域类型。
世界粮食生产和分布。世界粮食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我国的农业生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分布,畜牧业生产,产业化经营。
(四)工业生产和工业布局
工业的概念和分类。
影响工业布局的主要因素:自然条件;经济因素;社会协作条件;劳力和技术因素;环境因素。
工业布局的变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区位因素。
(五)人口和城市
世界人口的增长。世界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世界人口问题。
我国人口的增长,人口素质,人口结构。
人口密度。影响人口分布的因素。世界人口分布。世界主要人种及其分布。三大宗教的分布。
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城市化进程及其产生的问题。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及其对地理环境的影响。
(六)人类和环境
环境的概念。人类生活、生产与环境。自然变化引起的环境问题,人类活动带来的环境问题。
当今世界主要的环境问题。
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 政 治
一、哲学常识
(一)哲学
1.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哲学和具体科学的关系。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物质运动规律
1.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2.世界是物质的。物质、运动及其规律。
3.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
4.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三)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1.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坚持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2.质、量、度。量变和质变。坚持适度原则。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坚持内外因相统一的观点。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5.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6.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热情支持新事物,正确对待前进道路上的挫折。
7.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
(四)实践和认识
1.实践的基本形式和特点。
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3.由实践到认识的飞跃。由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4.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五)人生价值、人生理想
1.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坚持集体主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2.人生价值是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在实践中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3.理想的类别和作用。理想的实现要靠长期艰苦奋斗。
二、经济常识
(一)商品、货币、价值规律
1.商品及其基本属性。商品的价值量。
2.货币及其基本职能。纸币。
3.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表现形式和作用。
(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
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3.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体制。
4.我国现阶段几种主要的非公有制形式。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与国家宏观调控。
2.企业是市场的重要主体。企业的经济效益。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3.三大产业的划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四)公民的经济生活
1.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2.税收的含义和特征。我国税收的性质和作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3.储蓄的作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个人理财。
4.家庭消费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当代世界市场和我国对外经济关系
1.世界市场的基本含义和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面向世界。
2.中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顺差和逆差。
三、政治常识
(一)我国的国体
1.国体。国家职能。民主与专政。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和优点。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对内对外职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治保证。
4.“一国两制”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二)我国的政体
1.政体。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3.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民主集中制。依法治国。
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我国的政党制度
1.政党及其特征。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3.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确立是中国革命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和政治基础。
(四)我国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职责和义务。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民族区域自治。
3.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4.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教育。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
(五)我国的对外关系和外交政策
1.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和平与发展的相互关系。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始终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2.世界的多极化趋势。
3.当代国际竞争的实质。
4.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四、时事政治
(一)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二)间(上年七月——当年六月)国际国内的重大时事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主张实行“仁政”,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本思想的先秦思想家是
A。墨子 B。庄子
C。孟子 D。荀子
2.提出“伐无道,诛暴秦”、“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农民起义领袖是
A。张献忠 B。陈胜
C。黄巢 D。李自成
3.公元383年,淝水之战交战的双方是
A。东吴和西晋 B。东吴和曹魏
C。东晋和前秦 D。东晋和北魏
4.两宋时期,订立“澶渊之盟”的双方是
A。北宋和辽 B。北宋和金
C。南宋和金 D。南宋和元
5.被誉为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是
A。林则徐 B。魏源
C。洪仁玕 D。康有为
6.下列不平等条约中,首次规定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的是
A。《中法新约》 B。《天津条约》
C。《马关条约》 D。《辛丑条约》
7.新文化运动初期,陈独秀指出:“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这“两位先生”是指
A。革命和改良 B。民主和法制
C。科学和技术 D。民主和科学
8.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协议规定:改组国民党一党政府,成立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委员的一半由国民党以外的人士充任。这一规定
A。实际上否定了国民党***的政治体制
B。进一步强化了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
C。有力地促进了国共两党走向合作
D。直接促成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成立
9.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的标志是
A。新政协的召开 B。三大改造的完成
C。人民公社化运动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10.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达·芬奇的绘画《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充分表达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这反映出文艺复兴运动
A。摈弃了宗教信仰 B。提倡人文主义
C。以复兴古典文化为目的 D。主要成就集中在绘画领域
11.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家职权分为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这体现了启蒙运动的
A。民主共和思想 B。平等自由思想
C。权力制衡思想 D。天赋人权思想
12.第一次工业革命中,发明珍妮纺织机的是
A。瓦特 B。纽可门
C。哈格里夫斯 D。爱迪生
读图1,完成13~15题。
图1
13.位于西半球、南半球的岛屿是
A。甲 B。乙
C。丙 D。丁
14.属于我国的岛屿是
A。甲 B。乙
C。丙 D。丁
15.202_年春季,冰岛火山爆发对欧洲航空运输产生了很大影响。该岛屿是
A。甲 B。乙
C。丙 D。丁
16.“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作者所描述的景象会出现在
A。塔里木盆地 B。柴达木盆地
C。四川盆地 D。准噶尔盆地
图2表示我国局部地区及四地年降水量(单位:毫米)。读图2,完成17~18题。
图2
17.该区域年降水量由东向西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
A。海拔 B。距海远近
C。气温 D。地表植被
18.该区域的主要气象灾害是
A。沙尘暴 B。泥石流
C。地震 D。水土流失
读图3,完成19~20题。
图3
19.从海域a到海域b依次经过
A。苏伊士运河、直布罗陀海峡
B。霍尔木兹海峡、苏伊士运河
C。巴拿马运河、曼德海峡
D。巴拿马运河、马六甲海峡
20.图中c、d所代表的大洲分别是
A。非洲、亚洲 B。非洲、欧洲
C。欧洲、亚洲 D。北美洲、亚洲
21.图4表示甲、乙、丙、丁四个国家的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其中反映人口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特点的国家是
图4
A。甲
B。乙
C。丙
D。丁
202_年12月,世界气候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各国的共识。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据此完成22~23题。
22.发展低碳经济主要是为了应对
A。臭氧层变薄 B。全球变暖
C。酸雨扩散 D。地震频发
23.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相比,低碳经济所倡导的是
①提高能源利用率 ②开发清洁能源
③禁止二氧化碳的排放 ④追求绿色国内生产总值(GDP)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24.因地震和海啸引发的日本福岛核事故,在日本引起了关于“脱核”与“拥核”的大讨论。一年后的今天,当日本政府宣布重新启动某些核电站项目时,引发了民众的强烈抗议和质疑。从哲学的观点看,下列说法中最准确的是
A。核能的和平利用利大于弊,应该坚持发展
B。核能的和平利用存在着危险,应暂缓发展
C。核能的发展与不发展都各有利弊,应两害相权取其轻
D。应综合考虑各种条件和可能,审慎对待
25.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新的语汇广为流传,甚至被收入新版辞书。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这一现象体现了
A。语言和意识一起,是随社会生活的发展而改变的
B。社会生活的改变正是由言说方式的改变而引起的
C。人类代际的演替正是由流行语汇的改变而实现的
D。技术手段的更新直接决定了人们交流方式的改变
26.马克思说:“最好是把真理比做燧石,——它受到的敲打越厉害,发射出的光辉就越灿烂。”这一比喻表明
A。人们的真理性认识是在实践的检验和辩驳中被人们接受的
B。实践对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检验只有相对的意义
C。被人们普遍接受因而不存争议的认识不具有科学的真理性
D。真理作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不因时势而转移
27.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202_年6月6日发布的《全球环境展望5》报告中警告说,如果人类不尽快改变生产和生活方式,将导致其活动超出地球生态系统承受的极限,并使生命赖以生存的地球机能发生突然且不可逆转的改变。这一警告进一步提醒人类
A。反思人与环境的关系,重新确立自然的主体地位
B。从人与环境的和谐出发,建立科学的发展模式
C。坚持人类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加速生产的发展
D。从人类中心和主导地位出发,降低发展的速度
28.202_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商业银行将贷款利率下限降低到各档基准利率的0.8倍;允许银行在基准利率之上,上调定期、活期存款利率至基准利率的1.1倍。这说明
A.中国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 B.中国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
C.中国货币投放量持续增加 D。银行信贷规模持续收缩
29.在农贸市场上,蔬菜的价格一般在傍晚时要比早上的低廉。从经济角度看,这是因为
A。傍晚时的蔬菜质量有所下降 B。菜农着急回家,甩卖蔬菜
C。蔬菜的成本已经收回 D。人们对蔬菜的需求下降了
30.通货膨胀往往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毒瘤”。这是因为通货膨胀往往会造成
A。国民经济增速起伏不定 B。资产持有人的收益下降
C。社会财富分配更加不公 D。国民经济结构变化加剧
31.202_年3月18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国务院常务会议是
A。政治领导机构 B。行政决策机构
C。法律制定机构 D。政策执行机构
32.教育部(微博)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以确保学生“营养餐”计划能有效实施。实施 “营养餐”计划,主要体现的我国政府职能是
A。依法行政管理 B。坚持科学执政
C。提供公共服务 D。组织文化建设
33.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02_年4月5日在北京举行,正式启动首次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在我国,这种执法检查属于
A。行政执法 B。司法审判
C。依法侦检 D。法律监督
34.202_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的设置
A。完善了海南省的行政体制 B。维护了三沙人民的民主权益
C。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举措 D。是深海探测的重要保障
35.国家主席胡锦涛202_年5月11日在人民大会堂集体会见了来京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5国的外交部长。上海合作组织是
A。区域性政府组织 B。国际非政府组织
C。联合国的下设机构 D。社会主义国际组织
二、非选择题:第36~41小题,共8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36.(11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图5 隋代大运河示意图
(1)指出隋代大运河的各段名称。
(2)概述大运河开凿的历史意义。
37.(15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在同治年间,大多数中国官员承认中国所面临的巨大难题,并把其注意力集中于十分重要的改革上来。他们并没有想到他们正在对传统永恒的有关良好政府的原则进行改革,他们寻求的只是调整他们的方法„„镇压起义和稳定对外关系是两个当务之急。然而,长远解决这两个难题比掌握外交技巧和近代武器装备要费力得多。
——(美)芮玛丽:《同治中兴》
(1)根据材料,指出洋务运动的目的。
(2)指出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
(3)简要评价洋务运动。
38.(14分)阅读图文资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_年8月,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审议,将中国六省区丹霞地貌组合的“中国丹霞”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丹霞地貌是由出露地表的红色砂岩、砂砾岩等经过长期的外力作用演化而成的地貌景观。
图6
(1)写出“中国丹霞”世界遗产地所在的省区名称。
①赤水
②崀山
③丹霞山
④龙虎山
⑤江郎山
⑥泰宁
(2)简要说明“中国丹霞”世界遗产地分布地区的气候类型及其主要特点。
(3)结合所学知识,扼要说明在丹霞地貌形成过程中,岩石出露地表后所经受的主要外力作用。
39.(14分)读图7,完成下列要求。
图7
(1)我国在南极地区建立的三个科学考察站,按纬度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依次是
站、站、站。
(2)比较三个科学考察站的建站条件,克服自然限制因素难度最大的是
站;6月22日前后,不会出现极夜现象的是
站。
(3)我国南极科学考察队赴南极考察时,为什么多选择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2月?
(4)近年来,一些国家的旅行社相继组织游客到南极地区开展旅游活动。对此做法,你是否赞同?请说明理由。
40.(10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著名品牌的白酒,近年来价格节节攀升。去年其零售价达到202_多元一瓶,但维持不到半年,其市场价格就下降了500-700元。这期间,国家出台了限制“三公”消费的政策。
除了国家的政策外,你认为还有哪些因素影响到该品牌白酒的价格?
41.(16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获悉: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154家违法违规网站和225个微博客、微博客群组账号被依法查处或注销。这批被查处、注销的网站和微博客、微博客群组账号,是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逐一核查后依法查处、注销的。
材料二
“7.21”北京暴雨成灾,首都国际机场几百次航班被迫取消,数万人滞留机场至深夜。北京一些热心市民通过互联网联络,组成由30多辆私家车组成的车队,往返多次,自出油费和过路费,免费冒雨运送旅客进城,受到广泛赞扬。
(1)根据所学政治常识,简述公民在使用互联网时的权利和义务。
(2)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析网络等新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及依法监管的意义。
参 考 答 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1.C 2.B 3.C
4.A 5.A 6.B
7.D 8.A 9.B 10.B 11.C 12.C
13.C 14.B 15.A 16.C 17.B 18.A
19.B 20.A 21.B 22.B 23.C 24.D
25.A 26.A 27.B 28.A 29.A 30.C
31.B 32.D 33.D 34.C 35.A
二、非选择题:共6小题,共80分。
36.答案要点
(1)永济渠、通济渠、邗沟、江南河。
(2)沟通了南北交通;促进了南北经济文化交流;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影响深远。
37.答案要点
(1)对内镇压农民起义,对外抵御列强侵略。
(2)兴办军事工业;兴办民用工业;组建近代海军;创办新式学校;选派留学(微博)生。
(3)开启了中国近代化进程;有一定历史局限性。
38.答案要点
(1)贵州 湖南 广东 江西 浙江 福建
(2)亚热带季风气候 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雨热同期
(3)风化(剥离),流水侵蚀
39.(14分)答案要点
(1)长城 中山 昆仑
(2)昆仑 长城
(3)这个时期属南半球的夏季,南极地区为极昼期,且气温相对较高。
(4)答案一:赞同。可以领略极地自然风光,开发科普旅游,提高环境意识。
答案二:不赞同。干扰野生生物生活,破坏极地生态环境,扩大污染范围。
40.答案要点
该品牌白酒前期被资本炒作,价格上升过高,背离了价值;因限制“三公”消费、炒作等因素导致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其他品牌白酒加强了市场竞争。
41.答案要点
(1)权利:获取网络信息,利用网络发表言论,从事商业活动;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抵制和监督网上违法活动。
(2)互联网作为随信息技术而诞生的新的媒体形式,既可以是增进交往、弘扬正气的新平台,也可能成为传播不良信息的通道,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其作用;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的初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通过依法适度监管,有助于其在社会生活中积极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