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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11-920106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2 10:17: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的自觉性、能力和业绩。绩效考核分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量化评分。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副校级及其他教职工由学校考核。

(一)学校正校级领导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小组和学校教职工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及教职工评分各占总分的50%.(二)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方面。由学校组织教师绩效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中学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中学生评分占总分的10%;小学四、五、六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5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45%,小学生评分占总分的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考核小组评分占总分的60%,年级组(学科组)评分占总分的40%(年级组、学生对教师考核、评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三)。

(三)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四)。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和教师评分各占总分的50%。

(四)班主任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见《上饶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评分细则》(饶县教发[202_]7号)。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五)学校对教职工的绩效考核总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为: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制定。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工作量(30分)。各校以全县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同类学校工作量为系数1,把教师实际周课时按学科系数折算成周标准课时数,除以全县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得出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系数乘以工作量分值(30分),即为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工作量得分可以超出30分。计算公式为:

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教师个人周标准课时÷同类学校周标准工作量 教师个人周工作量得分=教师个人周工作系数×30(教师个人周标准工作课时的计算办法见附件五)各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特校教育教学实绩考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六)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学校正校级绩效考核得分=县级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职工评价平均分×50% 初中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学生评价平均分×10%。

小学四、五、六年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5%+学生评价平均分×5%。小学一、二、三年级教师(含副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60%+年级组(或学科组)考核得分×40%。

工勤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50%+教师评价平均分×50%。

五、考核程序

(一)平时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1、教师本人在每月末将本月的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治思想表现情况以及出勤等情况如实记录。

2、教师所在教研组或年级组在每学期末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录,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提出档次建议和写出评语,并报主管领导审核。评语中应指出教师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3、学校将平时绩效考核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教师本人。(二)学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学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发扬民主、全面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第二学期末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

1、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平时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校长对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4、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领导的绩效考核等次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定为优秀,70分(含)以上定为称职,60分(含)以上定为基本称职,少于60分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称职: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称职的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并经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视不同的考核等次发放;对不称职的教职工,全部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减去70分,即为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办法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八、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县教育局把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九、借用人员由借用单位负责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借用人员包括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单位借用人员等。

十、本办法自202_年7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一、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

1、在公司上课,每天按8个课时计算;不足一天,每上课45分钟按一个课时计算;

2含外出带学员实训、实习,每天按6个课时计算;不足一天,每上课45分钟按一个课时计算;

3、教师承担管理工作(公司明确岗位),管理工作折算课时为:30课时;

4、教师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每天按4课时计算;

5、教师外派上课,旅途按每天4课时计算,其它按时间上课课时计算;

6、教师育婴师课时计算(限首次)

1)上班时间服务,1.5课时(初级标准)/次; 2)休息时间服务,4课时(初级标准)/次; 3)成功联系育婴客户,3课时(初级标准)/位;

二、教师教学效果评估

为了对教师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教师的任职资格且确保教学质量,特对教师的评估管理采用学员和公司的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作如下规定:

1、学员考评:

学员考评主要是在课程结束后由教务教学部发放教师评测表,由学员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由教务教学部根据全体学员(至少10个学员)评测总分,计算平均分来评定教师课时费系数。

2、公司考评:

公司考评主要是由教务教学部根据规定对老师进行综合评分。公司考评内容包括:

A、由教务教学管理人员组织教师听课,听课后对教师各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B、由教务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教师结课后提交教案、授课总结报告进行打分。

C、教务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教师在平时教学过程当中反馈学员意见、处理学员问题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以上A+B+C三项打分的总分的平均分为学校的考评分。

3、学员考评分的70%加公司的考评分的30%为教师的最后考核分。教师的最后考核分决定教师的考核系数,教师的考核系数直接与老师的课时费挂钩。

4、系数的鉴定标准:

95分以上:考核系数N为1.2 优秀 85分以上:考核系数N为1.1 良好 70分以上:考核系数N为1 合格

70分以下:考核系数N为0.5 考核不合格,再次考核或解除聘约

以上所有评估均以实际客观评估打分,不含个人主观因素。

5、超课时费的计算方法:

超课时费=(总课时-基本课时)×考核系数×课时费标准

三、教学事故的评定、处罚

1、教学事故分为一、二、三级,等级评定见《教学事故等级评定标准》

2、教学事故处罚

一级事故:扣罚教师当月课时费的50%(兼职教师),解聘;

扣罚教师当月工资总额50%(专职教师),解聘;

二级事故:罚款100元; 三级事故:罚款50元。

四、教师绩效考核

1、执行公司相关规章制定;

2、绩效考核办法

基本课时、教学效果评估是教师考核的主要指标。1)完成基本课时量

①、教师当月完成或超额完成基本课时,而且教学效果评估达到合格以上,享受教师岗位月薪和超课时课时费;

②、教师当月完成或超额完成基本课时,教学效果评估不合格,享受教师岗位月薪,不计发超课时课时费,再次考核或解聘; 2)未完成基本课时量

①、教师当月未完成基本课时量,总课时为55课时以上(含55课时),教学效果评估合格以上,享受教师岗位月薪;

②、教师当月未完成基本课时量,总课时为55课时以下,教学效果评估合格,岗位月薪扣除基本课时量对应的课时费。

3、教师参与公司的市场招生活动,奖励、提成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办法。

第三篇: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XXX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202_年12月27日教代会通过)

为了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XX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一、班级工作:

班级管理包括班主任对班级的管理和管理人员对班级的管理。

1、班主任对班级的管理:根据《XXX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后附)由政教处负责日记载,周汇总,月公示,期末总评,每月按累计积分评定等次,期末汇总发放。

2、管理人员对班级管理每月按不高于班主任津贴的50%计算。

二、教育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包括每个教师的师德、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奖励、安全值班及巡查五个部分,考核每期按照师德占10%、出勤占20%、工作量占15%、教育教学奖励占50%、安全值班及巡查占5%的比例进行赋分。

(一)师德考核(10分):

(1)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执行学校决议。

(2)积极参加学校和年级、学科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活动并记有学习笔记。

(3)工作期间不离岗,不闲谈,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4)对学生进行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校教育。(5)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6)关心学校工作,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情。(7)团结同志,助人为乐。

(8)不穿奇装异服,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

(9)无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无随便征订、推销学生学习资料及搞有偿家教等现象。

(10)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宝鸡市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禁令”》。

以上10条共10分。考核根据学生问卷和教师评议赋分,出现严重违纪者经校委会讨论酌情扣分。

(二)出勤考核(20分):

1、遵守学校纪律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期出满勤累计20分。

2、扣分:

(1)全期事假累计5天以内,每天扣0.3分,5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1分。(2)全期病假累计5天以内,每天扣0.2分,每超过一天扣0.5分;住院病假连续15天以内扣2分,连续30天以内扣4分,连续40天以内扣6分;40天以上扣10分;请假居家休养15天以内扣10分,15天以上超1天加扣0.3分;婚、丧、产等政策性给假不予扣分,超过部分每天按事假扣1分。病事假两月以上的,按凤人社发【202_】27号文件执行。

(3)早操、早读、辅导、自习、升旗、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各种会议、统一性的教学观摩活动每项每缺一次扣0.5分,每迟到、早退、缺到岗签字一次扣0.2分。

(4)特殊时间(如开学初、放假前、考试、阅卷、重大检查等)请假每天扣0.5分。

(5)休假期间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假期连续累计。

3、旷职: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10分,连续旷职3天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全期事假超过5天,病假超过10天,无资格参加各类评优。

(三)工作量考核(15分):

根据学校规定各学科教师周课时量和承担其它工作,确定教师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5分。

1、教师周课时量标准: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12课时,非统考科目每周14课时(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课程任课老师要承担一定的学生队组训练任务,并承担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同时每位教师每周必须承担2—3节辅导或跟班,每期至少制作一件教具或指导学生制作一件学具。

2、计算办法:按照教师周课时量标准,超工作量一节每期加2分,低工作量一节每期减1分,超辅导一节每期加1分。

3、特殊情况说明:

(1)跨学科教师按统考科目核定工作量,承担部室管理任务的教师,本身

满工作量的每期加2分,不足的教师按每周两课时工作量计算。英语、语文、政治、历史教师早读认真负责每期分别加分2分、2分、1分、1分;体育教师带操每期加2分,教研组长及干事每期加4分,主任每期加6分,副校长每期加8分。

(2)班主任晨会、班会、提前下班及学校安排的统一跟班不计入超工作量,在班主任工作考评中体现。

(3)由学校安排,在门卫、后勤服务等岗位的教师,按满工作量计算。(4)凡男58岁、女53岁及以上年龄的教师,由学校安排承担一定工作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5)教师因请假缺课,由教务处安排代替他人上课的,给代课人每节课加0.2分,扣请假人0.2分;自行调课并告知教务处的不扣分,自行调课不告知教务处的扣0.1分,因公出差不予扣分。

(6)九年级多上自习跟班及其它工作加班,根据工作量及时间情况酌情加分。

(四)教学过程及业绩考核(50分)

1、教学工作过程(30分):

(1)基本要求:能坚持教学理论学习,认真落实教学五认真要求,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和各种教学活动,及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等材料,教学秩序良好,效果明显计满分。

(2)加分:教学工作检查,校、县每评为一次优秀教案、优秀校本研修笔记(或听课记录)、优秀单元考核分别加0.3分、0.5分,优秀作业批改加0.3分、0.5分;优质课加0.3分、0.5分.获得校、县、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先进个人(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研组长)等荣誉称号,依次加2、2.5、3分,承担县、市、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绩突出,依次加1、2、3分;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体育艺术比赛、论文评选活动等获得荣誉,按县、市、省级及以上依次加1、2、3分(同一类作品按获最高奖加分),教师制作的教具,经学校评选后被评为校级奖的加1分/件(指导学生制作的学具加分同上),多媒体教室上课每节课加0.1分,最多不超过2分。

(3)扣分:教学检查存在问题(如教案不规范、作业批改不规范或不及时接受检查)每次扣0.5分,教案签字每缺一次扣0.2分,缺备一节语、数、外扣0.3分,其它科扣0.5分,未上交教(学)具的教师每期扣1分,无教案上课每

次扣1分,作业少批改一次扣0.2分;各种计划、总结、试卷分析和其它阶段性工作汇报材料每少一份或下载、雷同扣0.3分,听课记录每少一节扣0.2分,监考、阅卷旷缺一场扣1分,出现失误一次扣0.2分;因事因病请假工作未安排或未落实每节课扣0.4分,上课自习秩序混乱,被值班人员、学校领导制止或教师大会点名通报每次扣0.5分;无故不接受学校临时性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每次扣1分,在县级及以上检查中,教学工作存在问题或被通报一次扣2分。

(4)以上过程管理依据学校、教务处、教研组检查或抽查登记赋分。

2、教学实绩(20分)

(1)依据每期期中、期末平均成绩在全县的名次核算,期中占8分,期末占12分,计算办法为:成绩在全县第15名得满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每下降一个名次减0.3分;在本校同科高出一个名次加0.3分;期中期末总和为教学成绩得分,即:

期中(末)得分=8(12)+0.5(0.5)×(12-县名次)+学校名次加分(2)兼带非统考科目的教师的教学成绩按统考科目名次核算,带两科统考科目的按平均名次计算。

(3)非统考科目教师的教学成绩,以全校统考科目成绩平均得分为基准,结合承担学校其它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予以赋分。

(4)九年级中考成绩,结合《范家寨镇中学中考奖惩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奖励办法。

(五)安全值班及巡查考核(基础分5分):

能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日及节假日护校值班巡逻和道路巡查工作任务,在工作中能按时到岗,坚持始终,无重大失误得满分。节假日护校值班缺岗一次扣2分,请人顶岗一次扣0.5分。工作日护校值班缺岗一次扣1分,请人顶岗一次扣0.2分。全期请人顶岗超过三次(包括三次)的,每次扣0.5分,并与当事人诫勉谈话。道路巡查缺岗每次扣0.1分。本项基础分扣完为止,有重大失误者根据情况进行扣分。女教师在一年哺乳期内,学校不安排护校值班任务,本项记满分。

第四篇: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

教师学期绩效考核办法

学校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积极性,充分体现按劳取酬,优胜劣汰的薪酬原则,打破做多做少,做好做坏一个样的状态,实行能者多劳多得的奖金分配方法,特制定以下条例:

教学成绩分考核:按照每学期期末学校统一考试成绩进行记分,如果学校没有安排统一考试的,则任课老师每人记基本分。学校有组织统一考试的,平行班同科综合平均分成绩为第一的。得15分。(只有一个任课老师的记10分,只有两个任课老师的第一记12分,末位的记9分)第二的得10分。最末的得8分。如果是教育局抽考或者是几个学校联考的,教育局抽考综合平均分第一的得30分。第二的20分,第三的15分。倒数第一第二的0分,倒数第三的6分,倒数第四的8分,倒数第五第六的10分,其余记12分。未参加统一考试的科目均记8

分。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美术、音乐。每个教师记一个综合考核分数,计算方法:综合分等于教师所有参加考核的科目总分除以科目数。

备课分考核:备课一般检查语数英科学,没有语数英科学的检查体育美术与音乐,A等或者优的记10分,B的或者中的记8分,C的或者差的记5分。有两科以上的取平均值。有两次以上检查的也取平均分。

改作考核:凡备课检查到的科目,改作也要检查,A等或者优的记10分,B等或者中的记8分,C的或者差的记5分。有两科以上的取平均分。有两次检查的也取平均分。

上课考核:上一节公开课加记2分,上一节多媒体课加记0.2分(封顶每个月4分,一学期15分),老教师与音体美老师需要免多媒体教学申请报告,并由校长批准同意,每月记基本分3分。

教学过程:

(1)考勤分,满勤每月加记2分,全勤每月加记1分,缺勤一天以上的,每缺勤一天扣0.5分。缺勤不足一天的,不扣分。

(2)认真分:由校长按照平时巡视情况,对认真教学严格管理工作负责的老师进行加分,按教学奖金200—180

170---150

140----120

110---80

70---50

40---20记每月5/4/3/2/1/0.5分。

(3)教学常规考核分:每人基本分10分。一学期教师常规工作考核无扣分的,记20分,扣分合计在5分以下的扣考核分2分,合计扣分在6--10分的扣4分,11分---15分的扣6分,16分---20分的扣10分,21分以上----30分的扣15分,31分以上的扣20分。

6、班主任分:(10)

(1)三项竞赛分加减分:三项竞赛前六名的分别加记奖金的20%作为加分最末减1分。活动竞赛按照一等奖或者第一名记5分,二等奖或者第二到第三名记3分,三等奖或者第四五六名记2分。

(2)按照班主任考核条例考核记基本分10分。班主任扣分累计分的30%作为班主任动态考核综合分。

此规定作为期末奖金多少的依据与评比优秀教师的依据。按照累计分数从高到低排队。

XX学校

第五篇: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及表现情况,为教职工的评优、晋级、职评等提供准确合理的依据,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小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教发[202_]8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二、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教职工。

三、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五、考核方式:

考核由平时检查、教师评议、评委会评议组成,实行百 1

分制,分别占考核权重的40%、30%、30%。

(一)、平时检查:

1、德(30分):

(1)不遵法守纪,违反校纪校规,每次扣5分。

(2)不注意个人形象,言行有损学校或教师形象的,每次扣2分。

(3)破坏和谐的校园环境,搞不团结,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4)打击、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一经查实,除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外,视其情节轻重,扣2-5分。

(5)对学生或家长等服务对象接待不热情,态度生硬,被服务对象反映到学校领导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2分。

2、能(30分):

(1)任课教师在教导处每次进行的常规检查或抽查中,无论是作业或教案,凡被评定为乙等的扣2分,凡被评定为丙等的,扣4分;班主任及处室人员每周安排的工作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的,每项工作扣1分。

(2)任课教师在教导处期中、期末的教学进度检查中,未按要求达到进度的,每次扣2分。

(3)任课教师管理不力,造成课堂或自习秩序混乱(如睡觉学生在5人以上,吵杂场过大,学生在教室追逐、嘻闹等)值班领导一经发现,每次扣2分;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工作不力,凡大型领会、活动时秩序混乱,由政教处每次扣除2分,因学生违纪爱到政教处处分的班级,每次扣该班主任2分;处室人员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每次扣2分。

(4)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师专业知识测试,按各人得分的10%计入本人总分,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因事因病请假者扣2分。

(5)班主认在班级管理中,凡每月量化积分居全级前5名者,依次奖给班主任5分、4分、3分、2分、1分。

(6)全体教职工在公共场合能够坚持讲普通话,如发现一次未讲扣除个人1分。

(7)全体教职工在本人的各项书面文字中出现不规范字每字扣除个人1分相关责任领导扣除0.5分

3、勤(15分):

请假每天扣0.5分,无故缺勤每次扣1分(包括例会、升旗等),每天扣4分,上课、辅导、开会、监考、迟到、早退或未按时签到每次扣0.5分。

4、绩(20分):

(1)校级考试中,对于同级同科平均成绩居于末位且与上一名差距在3分及其以上者,每次扣2分。

(2)在县级及其以上考试的评比中,对获得全县第一、第二、第三、…(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的,分别加7分、5分、3分,对同级同科末位且与前一名平均分差距在3分及其以上者扣3分。

(3)在每年的高考评比中,对获得全县第一、第二、第三、…(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的,分别加8分、6分、4分,对同级同科末位且与前一名平均分差距在3分及其以上者扣3分。

(4)在每年的高考中,对获得全县立科前10名,理科前30名学生的班级,每名学生给班主任加10分,给其他科任加8分,体育艺术类考生,每考上1个一本,给该体育教师、艺术辅导教师加3分,给该生的文化课教师每师每人加2分。

(5)在学科竞赛中,对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的辅导教师加4分,对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加6分,对获得省级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加8分。

(6)对在教研教改活动中评比或竞赛活动(包括论文评比)中获得省、市、县级奖励的老师,分别加6分、4分、3分。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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