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申请教师资格证条件及程序
申请教师资格证条件及程序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在资格认定中视为不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初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艺者,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按照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初中及以上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达到考试合格以上水平;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申请: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小学及幼儿园在县区,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市级)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a)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b)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d)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e)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f)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和复印件;
(g)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h)2寸照片两张(同申请表同底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5月8日至6月8日,10月8日至11月8日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申请期限终止后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委托的学校认定。
而对于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以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全格。并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到所在市或高等学校普通话测试中心(站)参加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两学和普通话先考哪个都可以。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条件根据你选的类别有所不同,资料如下: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更多报考信息或复习资料可到学-易-网上查看,我的百度空间里也有些相关资料,需要的话去看看吧.先考普通话,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通过后再试讲…… 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2.学历条件
《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历为不合格学历;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依照上款规定,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报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申报其他学科需二级乙等以上。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参考教材:
1.《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教材——教育学(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师范类毕业生上岗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命题研究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教材——教育心理学(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师范类毕业生上岗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命题研究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3.《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教材——教育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师范类毕业生上岗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命题研究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4.《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专用教材——教育心理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师范类毕业生上岗考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命题研究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具体的,你可以到 中华教育学习网 看看,那里面写得很详细。而且那个网站里有很多教师资格考试的真题复习资料可以免费下载,他们做的网络课程也相当不错,可以免费试听,你过去看看。
第二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报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点击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点击株洲市教育局)。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网上申报时间:202_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后,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参加现场确认,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到株洲市教育局609室(炎帝广场旁)进行现场确认。
今年我市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时间安排为:202_年4月15日-5月14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时所需资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出具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县里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向受理申请的教育局咨询具体医院,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市区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株洲恺德微创医院进行体检。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5)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
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有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育专业培训合格后要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相应的认定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申报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的报名时间为4月8-9日,测试时间为4月下旬(通知书上为准确时间),测试成绩于5月上旬公布。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测试时间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
四、颁发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凡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合格后,6月中旬可领取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株洲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株洲县教育局 27610667 荷塘区教育局 28477195
醴陵市教育局 23287587 芦淞区教育局 28580676
攸县教育局 24223810 石峰区教育局 22529876
茶陵县教育局 25222858 天元区教育局 22663972
炎陵县教育局 26225702 株洲市教育局 22663751
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可查阅株洲教育政务网。
第三篇:河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
河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京师经纬教育
在这个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时代,存在着就业恐慌。哪个职业能给你一种安全感,稳定感呢?当然首选教师这个行业,在基本满足生理需求的时候,又能让你有一种稳定的生活方式。所以很多人加入到了教师资格考试这个大军中,现在大家都在疑惑河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怎么走?现在京师经纬教育的资深老师来帮你指导一下。
一、准备工作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每年三月份的第二个周六)
2、申请人向户籍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表格。
3、体检,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导的医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体检;
4、思想品德签定,申请人按规定到有关机构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申请人到普通话测试机构进行普通测试,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不再重新测试。
二、申请人向认定机构提出以下申请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户籍证明或任教学校出具的任教(拟聘)证明材料;
8、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河北省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之日前补齐。
四、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据申请材料和专家审查意见做出认定结论;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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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请程序:
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三)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二)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第五篇:居留证件申请
居留证件申请
工作类居留证件申请
申请条件
来穗工作的外籍人员,持Z字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四)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五)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六)《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文化部及文化部授权部门批准演出的批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七)工作单位证明函件;
(八)工作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还需提供属于投资人员,或是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十)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学习类居留证件申请
申请条件
来穗长期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持X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学习类居留许可。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四)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五)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六)就读院校出具的注明学生类别、学习专业和学习期限的证明函件;
(七)录取通知书;
(八)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还应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九)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意事项: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在校外实习的,向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证件加注。需提供就读院校和实习单位同意勤工助学或校外实习的证明函件,按办理学习类居留证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记者类居留证件申请
申请条件
来华常驻外国记者,持J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记者类居留许可。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四)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五)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六)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公函和核发的《记者证》复印件(核原件);
(七)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团聚类居留证件申请 申请条件
因家庭团聚申请在穗居留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在穗外籍华人、华侨的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持Q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团聚类居留许可。
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四)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五)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六)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的配偶);
(七)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①探望中国内地居民的,本地户籍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外地户籍居民提供身份证和广州居住证;
②探望港澳居民的,提供亲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③探望台湾居民的,提供亲属的台胞证和有效签注(非本地签发签注,还须提供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④探望华侨的,提供亲属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和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⑤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供被探望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非本地申请的,还须提供在穗《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八)外籍华人、华侨在穗寄养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除提供
(一)至
(四)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②寄养儿童父母的护照,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③寄养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④寄养儿童父母的委托书(需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九)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申请
申请条件
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穗居留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持S1签证入境,入境后30日内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三)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四)在穗有效《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五)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六)与居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①来华探望常住外国人的,还需提供被探望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亲属关系证明;
②来华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提供在在穗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接受医疗服务的证明;
③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提供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经济来源证明;
④因其他私人事务确需在华居留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和补发
一、居留证件延期,按照居留证件申请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已提交过体检表的,可不用提供。
二、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并提供与变更相关的申请材料。
(一)姓名、护照号码、偕行人等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提供与变更相关的证明材料(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提供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照会,增加偕行人的,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及父母护照);
(二)居留事由发生变更的,提供能够证明原事由结束、新事由开始的相关材料,其中变更为工作居留证件的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按居留证件申请流程办理。
三、居留证件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外国人,应当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新领取的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出示被损毁的居留证件,按居留证件求申请流程补办新的居留证件。
注意事项:
一、外国人进行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需先登陆广州金盾网(www.teniu.cc)业务申请专区选择“外国人证件办理”进行网上预约申请,或亲临出入境大厦境外人员网上申请区进行现场预约。为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出具证明函件的单位还需登陆广州金盾网(www.teniu.cc)业务申请专区选择“涉外单位备案”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的单位在进行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时无需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二、外国人申请延长停留期限,应当在签证、停留证件有效期届满7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签证及停留证件业务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居留证件业务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三、未满16周岁的儿童持外国护照首次在穗申请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需提供本人出生证,外籍父母的外国护照复印件,或者中国籍父母的中国护照及在居住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复印件(核对原件),以进行国籍认定。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必须在注销其中国户籍后方可办理外国人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业务。
五、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指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其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相关公证;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
六、境外机构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收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应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七、有关外文证明材料应当经国内公证机关翻译成中文。
八、外国人申请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必须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九、申请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和入境次数,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最终决定为准。
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已发出的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有权吊销或宣布作废。
十一、对在中国非法居(停)留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外国人或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