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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用笺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11-1019757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2 16:41: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重庆开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用笺

重庆市开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用笺

重庆市开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组织群众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扩大“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要求,请各单位在开展“梦想驿站”活动或其他法治宣传活动时,充分发动和吸引群众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根据重庆市普法办的统计,我区目前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的人数较少,排名靠后。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活动中广泛发动群众扫描二维码关注,确保完成全国普法办的工作任务。我办也将对各单位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的人数进行统计和排名,纳入普法工作考核之中。

重庆市开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_年2月2日

第二篇: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开州教发〔202_〕1号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州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均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教委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2_〕1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2_〕22号)的精神,我区将于202_年上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开州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密切配合,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_年1月4日

开州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2_〕1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2_〕22号)文件精神,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教师准入后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教师职后评价具有重大意义。定期注册工作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努力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业务素养为目标,通过定期注册工作,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和入职后教师管理机制创新,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创新教师准入后管理机制,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形成和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打破教师终身制的管理制度。

三、注册对象

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含教师进修学校、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下同)在编在岗教师。

根据教师任职年限等情况,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首次注册对象包括已经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初次聘为教师的人员。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5年。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四、注册条件

(一)关于首次注册

首次注册教师包括初聘教师和已聘在编在岗教师。1.初聘教师首次注册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2)具备与所任教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考核达标;

(4)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参加新任教师培训并合格;(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2.已聘教师首次注册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2)具备与所任教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考核达标;(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5)上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6)上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国家和市级规定的学时或等量学分。

(7)对“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等,按如下办法注册:

①“一人多证”,即持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现在中小学任教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与现任教岗位最相应的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②“高段低聘”,即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低学段任教的,可对所持有的该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③“低段高聘”,即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任教(包括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其他学校或岗位任教)的,可对所持有的该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学校不得“低段高聘”。

④“科证不一”,即现任教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可对所持有的该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⑤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可互相通用,可对所持有的该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二)关于定期注册

1.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1)具备与所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考核合格;

(3)注册有效期内各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等次;(4)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市级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上或定期注册周期内任一,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含未参加考核的);

(2)上或定期注册周期内,中止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但经所在学校或区教委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短期离岗情形除外;

(3)上或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市级规定的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受处分期间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4)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不具备定期注册条件的,将视不同情形给予暂缓定期注册、重新申请首次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中止注册。

五、注册结果的使用

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合格的,可在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暂缓注册的,原则上给予一年过渡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过渡期内可继续聘用在原岗位工作,但不得评优评先。过渡期满仍未达到首次注册条件或定期注册条件的,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定期注册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注册程序

(一)注册时间

初聘教师试用期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已聘教师按规定时间申请首次注册。首次注册合格者每五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定期注册。

(二)注册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考核证明;

(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上述为定期注册提交材料,申请首次注册,须提交1、2、3、5项材料。暂缓注册后重新申请的人员,还应提交情形消失证明或有关情况改正补齐证明。

(三)注册步骤

1.申请。注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中小学教师向区教委申请注册。

2.审核。区教委在受理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查,对材料不完整的,应退回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材料的,视所缺材料内容,给出相应的注册结论。

3.公示。区教委在审核完成后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再进行最后的确认。对公示期满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注册结论贴,并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而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需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在证书上粘贴注册结论贴,进入信息系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注册申请进行复核、终审。

4.存档。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应存入其人事档案,一份由办理注册机构归档保存。同时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档案填报和管理工作。

七、总体安排

根据市教委的统一安排,我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摸底清理(202_年1月至5月)

各学校清查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持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情况、聘用合同、继续教育情况。并安排专人督促教师提交所缺材料,统一补办相关材料并归入教师人事档案中;对继续教育未完成的,各校要督促教师按时完成。

(二)业务培训(202_年7月)

在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下,区教委组织定期注册工作培训,就政策标准、具体环节、操作规程、注册系统等对各学校、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各校、直属单位组织教师就政策标准、注册系统、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

(三)个人申请(202_年9月至10月底)

各学校、直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teniu.cc。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2_年1月4日印发

第三篇:开州区文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文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实行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老师包课堂制度。每学年学校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由学校另外签订)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做平安学生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以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广播会、课堂教育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市民生活安全手册》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教育安全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

学校安全科、班主任、教练对学生训练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配备安全员,每天密切留意学校、班级和宿舍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汇报。

2.加强校舍和学校资产、网络安全管理

总务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学校资产,责任到人。电教部门定期对学校的网络进行检查,尤其注意对电脑病毒和一些不正当网络访问进行监控,维护学校网络的流畅和洁净。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联同相关部门在门口公路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限速标志。平时教育学生过马路走天桥,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学校门卫在高峰时间密切留意校门口状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报学校。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规范的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办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总务科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学生科和住校老师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要经常性检查。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总务科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饭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取得卫生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无牌无证餐厅和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

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定期对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毒。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

学校积极与公安、联防办、城管、交通等部门密集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保卫人员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坚决制止在学校门口摆摊设点、停靠车辆,确保校门交通畅通无阻。校门不能有面向学生小食品摊点,校园周围200米以内不得开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宿管人员要特别加强女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

全体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形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心理问题。科任老师既是课堂的组织者,也是课堂的责任人,教育教学(尤其是武术课)应该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各年级、班级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管理方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由学校报请教育局批准。

五、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工作。专人负责,及时向市教育局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对校舍、消防设施、教学器材、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性的定期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台账,及时整改。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对在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年级、班级、教职工、学生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事故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扣除相应岗位补贴、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等处罚,后果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是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开州区文武学校 二〇一八年三月

第四篇: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文件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文件

开州财会发〔202_〕17号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财政所、区级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2_〕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

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2_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2_〕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2_〕22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2_〕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2_〕26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2_〕30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2_〕28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2_〕29号)、《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2_〕23号)、《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1号)、《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制度。

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二、扎实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准备工作

(一)强化宣传培训。

各镇乡(街道)财政所和区级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精神,争取广泛理解和支持,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对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财务负责人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人员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使广大会计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

(二)扎实做好新旧制度衔接。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202_年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全面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和账龄分析,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清理基本建设会计账务,及时将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规定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为将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单位会计“大账”做好准备;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规定将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登记入账,确保国有资产信息全面完整;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各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构成和性质,按规定确定新账中各项预算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的金额,夯实部门决算的核算基础。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新旧制度衔接规定,做好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三)加强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包括新建账套、更新会计科目体系、调整会计科目余额及核算基础、补提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将基建账套纳入单位“大账”、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确定202_年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各项期初数等工作,实现数据正确转换。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业财融合”的理念,推动经济业务与会计管理的深度融合发展,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

(四)加强政策协调。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为契机,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会计法》关于“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同时,健全会计机构,充实会计人员,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指导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_年10月29日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党政办公室

202_年10月29日印发

第五篇:巴州区六五普法规划(模版)

巴中市巴州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六个五年(202_-202_)规划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荣获“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市、区)”光荣称号。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和普遍遵行,有力地提升了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法治巴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巴中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巴委发〔202_〕27号)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及现实需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法治巴州”创建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奋战“十二五”、建设新巴州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促进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服务经济快速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本行政区域突出的社会问题,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中服务群众、教育群众,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巴州”创建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负责”、“谁执法谁治理”的新要求,强化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六五”普治责任,形成大普法、大宣传、大治理工作格局。

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特点和特殊时段、特殊群体的需要,针对现存薄弱环节确定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适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围绕和服务全区工作大局,适应巴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实现“法治巴州”建设新突破,投资软环境大改善,人民宜居宜业宜商环境大改善,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大提升,全体公务员依法办事能力大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其他组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大提升,全社会法制氛围大改观。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构建和谐巴州、平安巴州、法治巴州的总体要求,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三个方面入手,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自律、共同治理的原则,着眼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做好群众工作、强化特殊人群、流动人口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以及治安重点区域场所的管理和服务等重点,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社会管理、民族团结相关法律,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民族团结和谐、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禁毒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和政策,以及人民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建立和完善民意疏导机制和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学习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艺创作与文化创新、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管理相关法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等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4)突出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紧密结合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教和人才开发、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以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部署,重点学习宣传对外开放、投资软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招商引资、对外开放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发展低碳经济和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科教兴巴和人才强区战略;学习宣传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住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革命老区和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大好时机,促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

(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我区“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服务扩大就业、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等为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工会等方面的法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6)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更好地将法制教育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以及金融、财经等行业、部门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刑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金融、财经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涉及法律知识、法律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价值理念、生活方式、社会评价,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六五”普法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核心,努力在全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1)积极打造法治文化教育品牌。各级各部门要将法治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按照“一地一品牌、一类多亮点”的工作要求,塑造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探索建立区级法治文化作品研发创作专家人才库,大力推进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法治文化品牌和精品。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和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善城区、乡(镇)、村社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道、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地方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基地;依托行政机关、各类教育(服务、活动)中心、反腐倡廉基地等建设一批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的资源优势,办好法制栏目、专栏(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治文化的受众面。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

(3)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品牌效应,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员、留守人员、弱势群体,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3.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深化工程

突出重点内容,服务科学发展。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进院落农户、进集贸市场、进公共场所、进建设工地、进寺庙教堂、进网络”等活动,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4.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以规范法规规章体系为基础,以法治政府建设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创建为载体,以行业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创建法治巴州”进程,不断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志愿团,区级相关部门要聘请法律顾问,村(社区)实行免费法律顾问服务。健全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完善听证制度及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及资金的监管,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提高行政调解效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坚持司法为民,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深化警务、检察、审判公开,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司法纠错制度,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以完善内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加快政法信息化建设;健全审务、检务、警务、所务监督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加强执法、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警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本领,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加强法治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四级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创建的具体办法和考评体系,在行业、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个人)”等创建活动,在农村、社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区司法局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进农村(社区)”活动。坚持法治创建与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相结合,把法治创建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软实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诚信度、美誉度的重要标志。到202_年底,全区60%的学校达到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60%的企业达到市级“诚信守法企业”标准;60%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法治乡镇(街道)”标准;95%的单位达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准;95%的村(社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

(4)加强经济法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确保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消除政策和体制障碍,激发创业活力,营造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方面的监管,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5)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推进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健全和完善“大调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政府救济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程序,健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等制度,把城乡社会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

(6)加强专项依法治理,解决社会突出问题。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监督、问责。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积极开展行业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以“依法办事、诚实守信”为主题的“窗口行业”创建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的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带头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认真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倡导文明出行,努力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加强环境污染整治,保护水资源,提高空气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

(7)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两化”互动,主动为党委、政府和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充分发挥城区在法律服务行业、市场、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构建“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法律顾问进农村(社区)”、“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坚持阳光文明执法,积极介入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招商引资、服务外来企业等领域,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社会责任和对象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城乡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都应按照全区及各地各部门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作为领导干部述职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以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宣传部、人社局、司法局和区法治办要制定并落实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计划,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区级各部门每月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全年不得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并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礼仪、德育、法制三重并举,区分层次,分类实施。以主题活动为主线,以养成教育为基础,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义务教育低年级着重于礼仪、行为规范养成,4-9年级坚持普法教育与德育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着重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高中、大中专学生着重于法律基础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树立法治理念。摒弃“假、大、空”形式主义,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的主体作用,让青少年学生在实践中认知、在体验中感悟。按照“校校配备、班班见面、期期上课”的要求,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每个班级有针对性上法制教育课不少于1次。法制副校长的职责、电话、照片等基本情况应公示上墙。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警校共育”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常规管理考核。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针对企业管理、劳动用工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等突出问题,通过“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顾问进单位”等系列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保证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提高企业依法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的水平,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法制副厂长(副经理)”制度,让法律走进企业、职工,让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单位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城乡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对城乡社区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社会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文化修养、思想觉悟和法治观念。结合《劳动法》开展劳动技能、就业知识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就业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融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建立以城乡社区为主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六)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围绕农村、社区和谐稳定,乡镇(街道)组建普法宣讲队,村居(社区)培训“法律明白人”,利用“法律赶场”、“送法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结合农村、社区生产生活规律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农村、城镇居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开展换届后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扎实开展大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区和谐稳定。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从202_年到202_年,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2_年):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订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六五”普治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启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制订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报区法治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2_年至202_年):202_年至202_年,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计划及时部署、落实举措、重在实施、抓好指导、加强监督,确保“六五”普治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_年,按照国家、省、市、区的统一要求,开展中期督导检查;202_年至202_年,根据督导检查情况调整部署、进行整改。

检查验收阶段(202_年):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对实施“六五”普治规划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作出相应决议,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调整充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指挥的职能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履行对“六五”普治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奖惩等职能。各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开发区科技园和各行业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普法工作,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落实普法经费。区政府要把“六五”普治经费按年人均0.5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开发区科技园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六五”普治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完善工作机制。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按规划要求分解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应结合部门职能按归口管理原则认真完成分解目标任务。区法治办、区司法局要建立统一的法律考试题库,组织部、法治办、人社局、司法局共同组织每年一次的普法考试,凡考试不及格者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党校、公务员培训中心在各类培训活动中针对不同对象,结合岗位开设法制课,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

(四)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六五”普治讲师团、组建普法骨干队伍、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组建普法文艺宣传队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每年至少举办1期普治骨干培训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要积极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强化考核奖惩。每年要把“六五”普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对普治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对违法乱纪的典型事件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要大力宣传,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重庆开州区普法工作办公室用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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