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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阳光理念”,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11-963191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6 22:39: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推行“阳光理念”,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推行阳光理念

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刘文宁

近年来,我院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新途径,认真落实《工作规划》和检察机关《实施办法》,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同时,以检察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推行“阳光理念”,有效促进了我院反腐倡廉建设。阳光理念的核心就是:正面教育,让每一位干警拥有阳光心态,塑造健康的人格;加强制度建设,让制定的每一项制度都合理透明,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内部监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教育方法,塑造阳光心态

干警拥有一个“阳光心态”是构筑廉政思想防线的基石。我院注重从教育入手,塑造干警“阳光心态”,引导干警正确看待名利和个人的得失,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之风的诱惑,较好地培养了检察干警的“浩然正气”,构筑防腐的思想防线。

一是丰富教育内容。建立每周三下午学习日制度,教育内容丰富多彩。一方面,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常抓不懈,不间断地对干警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检的教育,并适时播放警示教育片,使全院干警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另一方面,注重“阳光心态”教育。“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是检察官职业道德标准。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检察官要做到“清廉”,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心态,才能做到淡泊名利、自尊自重,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袭。为此,我院结合打造学习型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仅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文件、最新法律,还学习吴维库博士“阳光心态”以及国学大师翟鸿燊《道法自然》“高品质沟通”等一系列名家们的讲座,用名家的智慧之言启迪干警智慧,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建立积极的价值观,树立做一名共和国检察人的自豪感和神圣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激发创新活力,获得健康的人生。

二是注重细节教育。俗话说:“于微细处见精神”。自202_年以来,我院以办公大楼搬迁为契机,在大楼的走廊、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悬挂警言警句和书法字画。“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官而不廉”、“绽放你的笑容,激活你的头脑,对工作充满激情,对自己充满信心,渝水检察因你而精彩”等一幅幅字画,让干警走进办公大楼就能感受到典雅而又庄重的检察廉政文化氛围。经常邀请书画名家到我院召开笔会、讲学,让干警受到文化的熏陶,感受到文化的魅力,培植干警精神支柱。

三是寓教于乐。建立了电子阅览室、书画室、乐器室、乒乓球室、健身房,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我院根据干警个人的兴趣爱好成立了乒乓球、游泳、登山、文艺团、太极拳队、书法摄影等多个兴趣小组,并给每个小组一定的活动经费,每周都定期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这些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不仅让干警拥有高雅的兴趣爱好,在不知不觉中远离不良场所,同时使“我从事检察工作我快乐,我快乐地从事检察工作”的理念深入人心,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演出中,我院干警表演的节目的大合唱和舞蹈均获好评,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我院全体女干警在参加区工会举办的排舞比赛中又获得了“二等奖”。干警“理性、平和、文明”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规范权利运作,推行阳光检务

我院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借鉴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健全一套较为完整的符合我院客观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贯穿于执法办案和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1、建立以办案流程管理制度为重点的检察业务规范运行体系,使执法更加透明。近几年来,我院根据法律、高检院和省院的规定,结合部门的职责、工作特点和主要业务,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工作规范。但实践中有的制度不便于操作。为了进一步完善检察执法办案管理,202_年,我院又派出检察人员到深圳市检察院等地考察,并借鉴深圳等地检察机关的先进管理经验,对原有制度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办案程序,从受案、初查、立案、侦查终结、到审查批捕、审查提起公诉等各执法环节进行规范化的流程管理,编印执法办案流程,运用检察业务管理软件办公,确保执法规范、透明。

二、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成的案件评查小组,每半年对业务部门所办案件进行评查考核,召开案件评查评估分析会,对评查情况及时通报反馈。

三、探索案件管理新模式。为保证批捕公诉权等检察权的正确运用,完善执法监督新举措,我院运用办案软件实行网上办案,并探索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建立了《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检察业务管理工作规程》、《收送案管理工作规程》等九项制定和规定。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全院业务工作的集中管理,对业务科室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事项,实行全程监督。这一做法,改变原收送案件由批捕公诉部门内勤受案的松散式管理方式,同时,网上办案使院领导和检务中心从网上就能清楚了解办案进展程度,加强了对办案的流程监控。这一做法,加强了对检察机关内部执行程序法的同步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案件的程序公正。

三、加强监督制约,确保阳光执法

为防止检察权的滥用、误用,有效降低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我院从易发生违法违纪的办案环节和岗位入手,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有效消除了一些违法违纪空间,保证了队伍的廉洁。

一是加强检务督察。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督察内容全面涵盖检察业务,对执法办案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如对警务区管理、办案安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情况进行日常督察,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督促和落实、执行日常工作考勤、着装、卫生、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制度、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务督察委员会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察,对违反管理制度、工作进度落后的人员和部门,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并通报督察结果。202_年我院共开展督察活动12次,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办案安全等进行了督察,有效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

二是加强对自侦部门的重点监督。实行“一案三卡”,重点监督自侦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警,特别是办案一线的干警,监督重点放在初查、讯问、采取强制措施等办案关键环节。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侦查职务犯罪过程中,承办人必须填写“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案件办结后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监督卡”。

三是开门纳谏,接受内外部监督。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主动征求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通检察干警建议绿色通道,所有检察人员都随时可以对院里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举办了“假如我是检察长”集智活动,广泛征集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博采众长,力求使每一项工作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促进了执法和办事的透明、公正。“阳光理念”的推行,有效地促进了我院反腐倡廉建设,较好地打造了一支“充满生机、充满活力、充满阳光、充满和谐”的勃勃生机检察队伍,我院检察干警“理性、平和、文明” 以及阳光、健康、廉洁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保持了连续多年来干警违法违纪的“零记录”。

第二篇:推行“阳光稽查” 创新服务理念

推行“阳光稽查” 创新服务理念燃气稽查作为燃化系统唯一一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职能部门,多年来一直战斗在捍卫燃气企业经营成果、合法权益的最前沿,为保证燃气企业安全稳定供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燃气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燃气稽查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理好打击违章行为与执法透明的关系,使燃气稽查执法更加人性化等等,这些都是摆在稽查工作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在稽查的实际工作中执法不够规范、重执法轻服务等现象时有呈现;个别稽查人员不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接待用户等等,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稽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要想解决好上述问题,唯有认真践行“xxxx”重要思想,紧密联系燃气稽查实际工作,锐意改革,探索创新,把创新服务理念作为改进稽查执法工作的第一要务,并将其作为丰富和发展燃气稽查工作理论和实践的一条改革新思路贯穿始终。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我们要立足于本职,着眼于发展,在执法办案中牢牢把握“公正、公开、文明、高效”的原则和标准,切实更新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规范燃气稽查执法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固有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稽查工作透明度、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维护燃气企业利益与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执法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稽查的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广大燃气用户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稽查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稽查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由“单纯执法型”向“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全面发挥燃气稽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稽查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创建“阳光稽查”,实现稽查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作为一项以推进办案公开,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依法稽查和文明服务并举为主旨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思路、实施新举措,结合自身实际特点,按照稽查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将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作为增强战斗力和促进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

(一)加强稽查人员素质教育,强化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燃气稽查工作时刻处于反偷、防骗工作的前沿,是各种利益冲突的焦点,这就要求稽查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对稽查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实行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建立稽查干部学习教育档案,不断增强稽查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着力将稽查人员培养成燃气法规的“守门人”、执法岗位的“内行人”、政治素质的“合格人”、稽查工作的“有心人”。通过培训使稽查人员由过去的推门就进、进门就查、查了就罚、罚了就走的“冷面杀手”的执法行为;改为查辅一步到位、留下一份建议、规范一户行为、反馈一种评价、赢得一份信任、传播一种文明的“阳光使者”,使文明执法成为一种必然,一种自然,一种欣然,并且所有案件都达到寻“铁证”、做“铁卷”、办“铁案”的要求,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文明的风貌亲和人,以良好的素质打动人,以优质的服务感动人,以公正的执法信服人。

(二)明确稽查服务职责,规范稽查服务程序一是建立执法办案文明用语制度,明确执法服务标准用语,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将文明用语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在接待燃气用户过程中向用户发出“执法跟踪信息反馈卡”,内容包括执法服务态度、廉政情况等,并及时回收整理,发现稽查人员违纪等问题及时处理,保护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杜绝稽查人员不廉洁、不文明的行为发生。二是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并规定在稽查工作中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义务为用户检查燃气设施,无偿帮助用户解决用气困难等问题,对于用户不正确使用燃气设施的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三是服务供气管理部门,积极协助供气分公司、供气管理处清理疑难问题,主动经常的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困难,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三)规范推行稽查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

1、推行稽查业务公开是创建“阳光稽查”活动的重要环节。推行稽查业务公开制度,应做到“三个公开”:“三个公开”是业务、程序公开,检查内容公开和廉政内容制度公开。在对外办公场所设置“阳光大厅”,以公示栏、揭示板等形式进行管理内容的公开,其中主要包括:稽查大队人员机构设置、服务内容与要求、执法程序、工作流程、内部工作制度、稽查员的执法规范和纪律规范、举报的途径和方法等。进一步强化办案程序和处罚标准的透明度,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2、从抓内部管理入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管理规定、执法办案文明用语规定、执法办案限时办结制度、执法服务承诺制度等,推行失职追究制、首问负责制度、工作制约制度,增强稽查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对承诺不践诺者,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从内部保证燃气稽查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开、公平,确保“阳光稽查”活动的扎实有效地开展。

3、聘请义务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我们要深入燃气用户和供气管理部门,上门征求意见,聘请公、检、法、司等社会各界人士为义务监督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请他们随时对燃气稽查工作情况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便于燃气用户通过多渠道监督燃气稽查部门工作;经常、及时地向燃气稽查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行政、党纪法规、民主监督;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燃气稽查工作人员工作好坏的主要依据之一,并与燃气稽查人员执法质量等级和个人奖金挂钩,奖优罚劣。以保证阳光稽查活动和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促进公正、公平、公开执法,文明优质服务,做到名副其实的“阳光稽查”。三

、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为执法服务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合理的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规范和原则,为此,应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并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包括:稽查执法人员学习制度、组织纪律制度、工作责任制度、检查制度、职业道德教育制度等,为稽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同时要加强错案追究制度及保密制度的落实,督察监督部门在进行初审时若发现某一检查结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数据不准,资料不全,程序不完全或燃气法规适用不当等,造成检查结果不实的,对案件查办部门实行错案追究。并且要对所查燃气用户的情况以及检查结果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谣。

(二)总结经验,完善和推广创建“阳光稽查”活动创建“阳光稽查”作为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执法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稽查大队在稽查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的一次创新,是对提升稽查服务水平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所以我们必须不断进行交流和总结经验,及时交流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及时发现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逐步完善和推广创建“阳光稽查”活动。前路漫漫,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深入开展优质规范服务,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讨“阳光稽查”实践经验和启迪,从根本改变固有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把“阳光稽查”作为增强稽查队伍战斗力、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使稽查大队创建“阳光稽查”活动,成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独辟蹊径、独创体系”的文明公开执法典型。

第三篇:推行“阳光稽查”创新服务理念

推行“阳光稽查”创新服务理念燃气稽查作为燃化系统唯一一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职能部门,多年来一直战斗在捍卫燃气企业经营成果、合法权益的最前沿,为保证燃气企业安全稳定供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燃气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燃气稽查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理好打击违章行为与执法透明的关系,使

燃气稽查执法更加人性化等等,这些都是摆在稽查工作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在稽查的实际工作中执法不够规范、重执法轻服务等现象时有呈现;个别稽查人员不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接待用户等等,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稽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要想解决好上述问题,唯有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联系燃气稽查实际工作,锐意改革,探索创新,把创新服务理念作为改进稽查执法工作的第一要务,并将其作为丰富和发展燃气稽查工作理论和实践的一条改革新思路贯穿始终。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我们要立足于本职,着眼于发展,在执法办案中牢牢把握“公正、公开、文明、高效”的原则和标准,切实更新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规范燃气稽查执法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固有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稽查工作透明度、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维护燃气企业利益与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执法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稽查的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广大燃气用户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稽查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稽查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由“单纯执法型”向“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全面发挥燃气稽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稽查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创建“阳光稽查”,实现稽查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作为一项以推进办案公开,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依法稽查和文明服务并举为主旨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思路、实施新举措,结合自身实际特点,按照稽查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将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作为增强战斗力和促进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

(一)加强稽查人员素质教育,强化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燃气稽查工作时刻处于反偷、防骗工作的前沿,是各种利益冲突的焦点,这就要求稽查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对稽查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实行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建立稽查干部学习教育档案,不断增强稽查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着力将稽查人员培养成燃气法规的“守门人”、执法岗位的“内行人”、政治素质的“合格人”、稽查工作的“有心人”。通过培训使稽查人员由过去的推门就进、进门就查、查了就罚、罚了就走的“冷面杀手”的执法行为;改为查辅一步到位、留下一份建议、规范一户行为、反馈一种评价、赢得一份信任、传播一种文明的“阳光使者”,使文明执法成为一种必然,一种自然,一种欣然,并且所有案件都达到寻“铁证”、做“铁卷”、办“铁案”的要求,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文明的风貌亲和人,以良好的素质打动人,以优质的服务感动人,以公正的执法信服人。

(二)明确稽查服务职责,规范稽查服务程序一是建立执法办案文明用语制度,明确执法服务标准用语,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将文明用语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在接待燃气用户过程中向用户发出“执法跟踪信息反馈卡”,内容包括执法服务态度、廉政情况等,并及时回收整理,发现稽查人员违纪等问题及时处理,保护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杜绝稽查人员不廉洁、不文明的行为发生。二是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并规定在稽查工作中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义务为用户检查燃气设施,无偿帮助用户解决用气困难等问题,对于用户不正确使用燃气设施的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三是服务供气管理部门,积极协助供气分公司、供气管理处清理疑难问题,主动经常的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困难,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三)规范推行稽查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

1、推行稽查业务公开是创建“阳光稽查”活动的重要环节。推行稽查业务公开制度,应做到“三个公开”:“三个公开”是业务、程序公开,检查内容公开和廉政内容制度公开。在对外办公场所设置“阳光大厅”,以公示栏、揭示板等形式进行管理内容的公开,其中主要包括:稽查大队人员机构设置、服务内容与要求、执法程序、工作流程、内部工作制度、稽查员的执法规范和纪律规范、举报的途径和方法等。进一步强化办案程序和处罚标准的透明度,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2、从抓内部管理入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管理规定、执法办案文明用语规定、执法办

第四篇:推行“阳光稽查”创新服务理念(范文)

推行“阳光稽查”创新服务理念

推行“阳光稽查” 创新服务理念

推行“阳光稽查” 创新服务理念燃气稽查作为燃化系统唯一一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职能部门,多年来一直战斗在捍卫燃气企业经营成果、合法权益的最前沿,为保证燃气企业安全稳定供气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燃气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燃气稽查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何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理好打击违章行为与执法透明的关系,使燃气稽查执法更加人性化等等,这些都是摆在稽查工作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在稽查的实际工作中执法不够规范、重执法轻服务等现象时有呈现;个别稽查人员不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接待用户等

等,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稽查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要想解决好上述问题,唯有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联系燃气稽查实际工作,锐意改革,探索创新,把创新服务理念作为改进稽查执法工作的第一要务,并将其作为丰富和发展燃气稽查工作理论和实践的一条改革新思路贯穿始终。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

我们要立足于本职,着眼于发展,在执法办案中牢牢把握“公正、公开、文明、高效”的原则和标准,切实更新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规范燃气稽查执法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固有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稽查工作透明度、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维护燃气企业利益与维护燃气用户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执法

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稽查的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广大燃气用户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稽查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稽查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由“单纯执法型”向“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全面发挥燃气稽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稽查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创建“阳光稽查”,实现稽查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作为一项以推进办案公开,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依法稽查和文明服务并举为主旨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思路、实施新举措,结合自身实际特点,按照稽查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将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作为增强战斗力和促进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

加强稽查人员素质教育,强化执法

水平和服务意识

燃气稽查工作时刻处于反偷、防骗工作的前沿,是各种利益冲突的焦点,这就要求稽查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对稽查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实行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建立稽查干部学习教育档案,不断增强稽查人员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着力将稽查人员培养成燃气法规的“守门人”、执法岗位的“内行人”、政治素质的“合格人”、稽查工作的“有心人”。通过培训使稽查人员由过去的推门就进、进门就查、查了就罚、罚了就走的“冷面杀手”的执法行为;改为查辅一步到位、留下一份建议、规范一户行为、反馈一种评价、赢得一份信任、传播一种文明的“阳光使者”,使文明执法成为一种必然,一种自然,一种欣然,并且所有案件都达到寻“铁证”、做“铁卷”、办“铁案”的要求,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文明的风貌亲和人,以良好的素质打动人,以优

质的服务感动人,以公正的执法信服人。

明确稽查服务职责,规范稽查服务程序

一是建立执法办案文明用语制度,明确执法服务标准用语,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将文明用语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在接待燃气用户过程中向用户发出“执法跟踪信息反馈卡”,内容包括执法服务态度、廉政情况等,并及时回收整理,发现稽查人员违纪等问题及时处理,保护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和杜绝稽查人员不廉洁、不文明的行为发生。

二是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并规定在稽查工作中向用户宣传安全用气常识,义务为用户检查燃气设施,无偿帮助用户解决用气困难等问题,对于用户不正确使用燃气设施的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

三是服务供气管理部门,积极协助供气分公司、供气管理处清理疑难问题,主动经常的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调查了解用户窃气的案情,主动帮助各单位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困难,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规范推行稽查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监督

1、推行稽查业务公开是创建“阳光稽查”活动的重要环节。推行稽查业务公开制度,应做到“三个公开”:“三个公开”是业务、程序公开,检查内容公开和廉政内容制度公开。在对外办公场所设置“阳光大厅”,以公示栏、揭示板等形式进行管理内容的公开,其中主要包括:稽查大队人员机构设置、服务内容与要求、执法程序、工作流程、内部工作制度、稽查员的执法规范和纪律规范、举报的途径和方法等。进一步强化办案程序和处罚标准的透明度,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

2、从抓内部管理入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管理规

定、执法办案文明用语规定、执法办案限时办结制度、执法服务承诺制度等,推行失职追究制、首问负责制度、工作制约制度,增强稽查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对承诺不践诺者,一经发现,要严厉查处,从内部保证燃气稽查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开、公平,确保“阳光稽查”活动的扎实有效地开展。

3、聘请义务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我们要深入燃气用户和供气管理部门,上门征求意见,聘请公、检、法、司等社会各界人士为义务监督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请他们随时对燃气稽查工作情况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便于燃气用户通过多渠道监督燃气稽查部门工作;经常、及时地向燃气稽查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行政、党纪法规、民主监督;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对执法人员的执

法情况进行外部评议,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燃气稽查工作人员工作好坏的主要依据之一,并与燃气稽查人员执法质量等级和个人奖金挂钩,奖优罚劣。以保证阳光稽查活动和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促进公正、公平、公开执法,文明优质服务,做到名副其实的“阳光稽查”。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为执法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合理的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规范和原则,为此,应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并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包括:稽查执法人员学习制度、组织纪律制度、工作责任制度、检查制度、职业道德教育制度等,为稽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同时要加强错案追究制度及保密制度的落实,督察监督部门在进行初审时若发现某一检查结果事

实不清,证据不足,数据不准,资料不全,程序不完全或燃气法规适用不当等,造成检查结果不实的,对案件查办部门实行错案追究。并且要对所查燃气用户的情况以及检查结果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谣。

总结经验,完善和推广创建“阳光稽查”活动

创建“阳光稽查”作为提高稽查工作透明度,推行执法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稽查大队在稽查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的一次创新,是对提升稽查服务水平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所以我们必须不断进行交流和总结经验,及时交流创建“阳光稽查”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及时发现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逐步完善和推广创建“阳光稽查”活动。

前路漫漫,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深入开展优质规范服务,牢固树立稽查服务意识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讨“阳光稽查”实践经验和启迪,从根本改变固有 的思维方式和管理理念,把“阳光稽查”作为增强稽查队伍战斗力、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使稽查大队创建“阳光稽查”活动,成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独辟蹊径、独创体系”的文明公开执法典型。

第五篇:推行阳光政务

推行阳光政务打造透明地税

——潍坊市地税局坊子分局“六阳光六透明”政务公开主要做法

近年来,潍坊市地税局坊子分局按照“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总体要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将政务公开作为强化依法治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打造阳光地税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推行“六阳光六透明”政务公开新机制,实现了税收执法规范化、政务管理制度化、办事程序公开化、办理结果透明化,促进了税收工作顺利开展。

【推行阳光办税实现流程透明】 为保证纳税人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该局将纳税人的权力与义务、地方税收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设置公示栏、发送资料、上门辅导、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同时抓好“两卡、四上墙”,即工作人员设桌卡、佩戴胸卡;工作机构示意图上墙、各种工作程序上墙、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上墙,确保了许可项目的阳光操作和规范运行。

【推行阳光定税实现税负透明】 税额核定是税收征管的基础,也是征纳双方容易产生矛盾的地方。该局一改往年由税务人员核定后直接向纳税人下达定税通知的做法,实行由纳税人自报、税务人员实地调查、纳税人代表评议、纳税户申辩、税务机关综合评定、将纳税人经营信息输入定税软件生成定税信息、定税情况公示、上报审批、下达定税通知书等多环节组成的规范化操作,让纳税人可以和同行业、同规模业户的定额进行比较,平衡了纳税人的“阳光心态”。

【推行阳光稽查实现执法透明】 深入落实查前告知制度,查前向被查单位发放《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阳光稽查服务卡》、《廉政监督反馈卡》和《阳光稽查监督跟踪卡》,告知检查的时间、程序、依据、应准备的资料及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稽查程序,按照稽查业务流程,认真实施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包括案件来源、办案程序、工作制度、税收政策做到公开公正。认真做好查后回访,在了解检查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廉洁从税等情况的同时,加强对纳税人帐务调整的辅导,使“阳光稽查”的宗旨得到了根本体现。

【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政策透明】 围绕“阳光作业,特色服务”,进一步强化税法宣传,设立政策宣传、税收标准、处罚标准、服务承诺等宣传刊板,并通过免费赠阅《学税法》小册子和政策培训光盘、网送税法、短信提醒等方式,及时将最新的政策法规告知纳税人。全面加强纳税人培训,近三年免费培训企业财务人员6000余人次。大力开展个性化服务,先后推出税企联系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制度和纳税人需求日记制度,并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共谋科学发展”主题,开展个性化税收优惠政策上门服务、“联手应对金融危机”税企联帮活动、税企恳谈会、“帮企业解忧”办实事、“为经济把脉”提对策和“四个一”帮扶等活动,让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推行阳光管理实现工作透明】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工作思路,从制度入手,编印《地税管理简明手册》和《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手册》,规范了干部职工日常行为。推行“三级审批一公示”减免政策阳光审批制度,三年来共减免各项税收1513.5万元。广泛开展“局长职工民主对话日”和“每周下基层访谈”活动,定期召开“坊子地税工作通报会”,了解职工需求,规范权力程序。健全财务管理,出台坊子分局经费集中核算办法、日常零星支出周转金制度、大额支出预算审批制度和民主理财监督暂行办法,定期对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公开,提高了经费支出的透明度。

【推行阳光监督实现权力透明】该局畅通监督反映渠道,狠抓内外监督。从社会各界聘请34名执法监督员,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特别是执行“公开办税”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和纳税人座谈会,征求对税收工作、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反馈的问题梳理分析,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在纳税服务岗安装“服务质量评价器”和“社会满意度测评箱”,实现了日常服务监督的数据化,达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公正的目的。

推行“阳光理念”,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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