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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制约措施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1-714247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5 14:01: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制约措施

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加强师德规范,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特制定以下意见:

1、教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根据家长反映并证实确实体罚学生的,学校将找其谈话,责令教师写一份书面检查,并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讨,其检查书存入其档案。

2、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主动向学生家长认错、向学生道歉,不得逃避责任。

3、凡是体罚学生的教师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扣除奖金。当年不得参加评先、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各级评优课活动。

4、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除扣了当月奖金外,还要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查,向学生家长道歉。

5、段长平时应注意巡查,一发现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并制止,经提醒再犯者应及时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德育处,由学校接手处理,不追究段长的责任;如果段长对本年段教师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因巡查不到位毫不知情,或放任不管,则追究段长连带责任(或扣发奖金、或禁评先进,视具体情况而定)

6、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除上级处理外,还将提交公安机关给予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1月16日

厦门实小集美分校关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实施意见

一、严禁推、拉、打学生,严禁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

二、严禁以随意罚站的形式体罚学生,学生因违纪需站立提醒的可以不得超过5分钟,必须有老师在场教育,不得令学生站在任何公共场所且置之不理。

三、严禁把学生赶出课堂。严禁驱赶学生离校,学生到校上课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责令回家(个别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与家长取得联系后妥善处理)。

四、严禁过量罚抄作业(包括课文、考卷),学生作业出现差错,原则上就错题或错误部分订正,文科为强化记忆要求订正的作业,错题量少的,尽量不超过三遍,错题量多的,应酌情减少订正的遍数。

五、严禁“封建家长式”地训斥学生,不得使用歧视、侮辱人格、威慑恐吓等教育忌语批评学生,严禁影射、株连家长,不得任意责令家长到校。

六、严禁以“留堂”体罚学生,放学后应组织学生按时离校,确实需要留下个别辅导的,必须提前通知家长,并由教师全程辅导。

七、严禁以拒绝学生考试、拒批作业或体力劳动等形式体罚学生。对于上述规定,全体教职员工须认真执行,若有违反其中一条者,经学校查实,以体罚或变相体罚论处。

厦门实小集美分校 2008年11月16日

第二篇: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及措施

万锋小学严禁教职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及措施

为了进一步贯彻拟行全国人大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倮护法》两个法规,坚决制止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教师是教育者,应该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自身的表率行为去感染、教育学生。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严禁教师采取打、骂学生,或采取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停课等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及违反相关法规、校规的规定。

二、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轻者,除批评教育外,必须向学生本人或家长道歉。

2、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虽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一定后果者,除必须向学生本人或家长道歉外,取消其本学期或本参加各项先进评选资格,必要时责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

3、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的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对当事人给予行政纪

律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

4、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家长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支付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的关费用全部由教师本人承担。同时给予该教师相应的经济处罚,扣除当月激励工资中的基本津贴400元。

5、对个别屡教屡犯者,除批评教育外,必须从严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在编教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处理,代课教师立即解聘并上报主管部门报批。

三、以上规定由教学处、德育处、各科组负责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由德育处会同有关级组及时处理,并将情况汇报至校长室。

四、本规定已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万锋小学

2011.9.1

第三篇: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近段时间以来,我校出现个别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甚至造成一定的伤害,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防范和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今天利用学习时间再次强调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首先,教师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

体罚会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它不仅会造成学生身体上的伤害,影响学生心智发育,而且可能造成一系列的心理行为问题,如:孤僻、怯懦、畏缩、悲观,并且缺乏热情,也缺乏对热情的感召力;还会引起痛苦的情绪反应、自尊心水平严重下降及对心灵和人格的严重摧残。无端的惩罚不但不能使学生改正不良行为,反而会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千方百计与教师对抗,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甚至可能造成学生终身残疾、死亡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3)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各级部管理人员要切实教育和引教师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自身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现象的发生

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作为职业道德的标杆,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

1、树立正确教育观念,转变落后思想。在现时期,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发展既包括生理的发展,也包括心理的发展。对学生实行体罚,危害直接作用于学生身体,必然影响着学生心理的发展。大家要充分认识到企图靠体罚学生身体取得暂时教育效果的做法是无效的错误的,要树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观念,切实转变落后的教育思想。

2、努力提高教育艺术,转变落后方法。作为教师要加强对教育心理学的学习,了解教育发展规律,了解学生成长的规律,正确认识学生的所思、所想及行为表现特点,要了解和理解学生经常表现出不良言行的心理原因,为采取恰当的教育方法奠定心理基础;剖析学生的成长轨迹,明白不良惩罚并不能唤醒学生,只能让学生在迷途中越去越远;剖析成功教育案例,认识“爱”才是古今中外教育成功的真谛;通过学习、思考、讨论剖析,提高认识,形成观点,从而获得他律到自律的效果,自觉用“爱心”来教育学生,诲人不倦。我们要运用多种途径来提高自身的教育艺术素养,以便能依据学生的心理特点、行为特征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认真钻研教材,不断探索新颖、独特、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效果;虚心向身边名师学,学习他们的教育技艺和成功之处;向中外教育名家学,学习名家的艺术精华,逐步积累各种教育方法和手段。要随着教育观念、目标、方法、环境的不断变化,与时俱进,加强实践探索与总结,获得鲜活的经验。

3、不断提高素质,转变教育态度。要在提高自己的威性和魅力方面多下工夫,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人格尊严,自觉杜绝体罚学生的行为,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适应时代赋予教师的更高的要求。要耐心对待纪律较差、学习较懒的学生,用忍耐代替急躁,用爱心取代私心,用和颜悦色代替疾言厉色,以平心静气代替怒气冲冲,用平等交流代替发号施令,以常常自我反思教育教学方法取代一味让学生认错低头,用恒心取代急功近利,以巧妙的方法取代粗暴的方法,以谈心代替动武,以正面的肯定、赞美代替负面的否定、指责。

4、切实加强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建立课堂巡查制度,实行学校领导干部值日巡查课堂,及时发现和解决科任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建立“学校开放日”制度,接待学生家长到校反映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同时要鼓励学生积极举报教师体罚行为。对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决不姑息,依法律和规章制度实行顶格严肃处理,同时在绩效工资、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惩罚,并不能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

第四篇:体罚及变相体罚

体罚的含义: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

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

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4、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5、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6、敲教鞭,甩东西。

7、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幼儿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休罚和变相体罚现象,有的幼儿园还相当严重。归纳起来,大致有这么几种:①坐高椅,②夹嘴巴,③揪耳朵(或小辫、头颈),④立璧角;⑤关禁闭;⑥罚睡觉,⑦打手心,⑧罚劳动,⑨撵出去;⑩“自罚自”。至于讽刺、训斥、漫骂、吓唬和拧一把、踢一脚、拉一下,就更普遍了。幼儿园中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很不利于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是对幼儿身心健康的摧残。它不仅使幼儿遭受肉体上的痛苦,更严重的是使天真烂漫的孩子心灵受到创伤,形成不良的习惯和性格。在这种愚昧、粗野的环境里,有的幼儿变得粗暴无礼,学会骂人、打架、妒忌,有的变得懦弱、胆小,有的甚至形成两面性格:在教师面前“听话”,教师不在就吵闹、欺侮同伴。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幼儿园保教人员不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或想教好但不懂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幼儿教育规律,以及领导不重视幼教工作,不抓幼儿教师政治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是重要原因。

第五篇:体罚与变相体罚

爱的教育

体罚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通过给学生造成肉体上的痛苦,以此对犯错误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废除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尽管法律明文禁止体罚,但是体罚学生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如有教师,因学生王某说过同班同学谈恋爱的闲话,便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还有,因为某学生在课堂吵闹,便对学生采用脚踢、打耳光、罚跪等形式进行了体罚。„诸如此类的体罚侵害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肯定是不对的。那么什么样的教育措施才是对学生有用,能解决问题的方法呢?

当学生在课堂上不专心,或是做小动作,或是东张西望,或是发呆时,我会怎么做呢?不留情面地当众点名批评?罚站?怒不可遏?熟视无睹?我年轻时是这样的,但现在想: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会希望老师怎么做呢?当然是调整好心态,带着一颗关爱的心走到他面前,或是用眼神提醒他,或是轻声地告诉他应该认真听课,要么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情节严重些的,下课后单独谈话,指出他的行为是错误的,该批评的还是要批评。

总之,爱与制度的结合才能搞好师生关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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