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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职称评定通知(大全5篇)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11-65226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3 13:50: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职称评定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范围

凡2013年12月底前工程师任职满5年,助理工程师满4年及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人员,经考核符合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条件,且单位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2014年底不到退休年龄的在职的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以人事部门审核为准,且目前有相应级别的空岗;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由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事业单位无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

2、2014年底前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工程技术人员。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

4、任现职期间工程事故责任者。

5、任现职期间工程差错者。

6、任现职期间受到处分者。

7、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

(二)学历资历条件:

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及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及以上;后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须与从事专业相一致,下同),须工作满1年,并从事本专业累计1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含5年)。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及以上;后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及以上,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必须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有关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进展动态,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已具备晋升的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晋升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所学与从事专业一致,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4年以上;后取大学本科学历,须工作满1年,并从事本专业10年及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及以上。

4、大专学历满7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任现职4年及以上;后取大专学历,须工作满2年以上,累计从事本专业15年及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及以上。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职称评审中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①市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第一名;

②省级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

晋升助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满1年,经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3、具有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担任技术员职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满1年,经考核合格。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按管理权限进行评审或认定。即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且专业对口的,县区或市级主管部门认定;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专业不对口,或非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的,由市级部门委托市工信委工程初级评委会评审,市工信委审批。

(三)专业论文和技术成果:

1、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部级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期刊须是ISSN或CN刊号),其中第一作者一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

②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独立撰写)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3次(其中二等以上奖励不少于1次)。

③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著作1本,其中本人执笔5万字以上。

④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且有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2、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部级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ISSN或CN刊号)独立发表与本人从事专业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1500字。

②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独立撰写)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2次以上。

③在市级有关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2篇。

(四)外语条件:

申报工程高级资格评审的市属单位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相应专业A级考试,县市区属单位须通过B级考试;申报工程中级资格评审的市属单位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县市区属单位须通过C级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免外语考试:

1、年满50周岁并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

2、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3、在野外长期(指任现职后连续工作5年以上)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4、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5、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6、任现职以来,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7、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的。

8、获得博士学位的。

以上申请英语考试免试人员,需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五)计算机条件:

申报工程高级资格评审的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个模块考试;申报中级资格评审的须通过4个模块考试;申报初级资格评审的须通过2个模块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3、全市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4、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免考。

以上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人员,需填写《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

(六)继续教育条件:

1、学时要求:2012年以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2、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3、按照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级部门审核,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

四、答辩要求

1、组织召开评审会时,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须进行论文答辩,请申报人员按时参加,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答辩内容:基础知识题、专业知识题、自由答辩三方面的内容。

五、报送材料内容

(一)单位上报材料:

1、本人所在单位公示文件。

各单位公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政策、程序、岗位、以及参评人员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发表著作或论文等相关内容,还应公布群众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受理和处理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要以单位公文形式发布张贴,并装入参评人员评审档案袋。

2、主管部门推荐报告(须注明事业单位有相对应专业技术空缺岗位)。

3、《咸阳市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报批表样见附表6)。

(二)个人报送材料: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叁份,中缝装订(要求张贴照片)。

2、任现职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

3、低一级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4、按规定提供能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业务水平的论文或专著。

5、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每年度个人的技术业务资料(原件)、能够反映任现职期间业绩的技术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7、《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高级一式21份,中级一式18份,此表要求统一用A3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免试须提供身份证)和相应的免试表。

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任现职期间的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

3、低一级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

4、任现职期间的技术工作总结。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计算机考试两个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

6、技术员资格证书及聘书(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

7、任现职以来所获奖励证书(原件)。

8、每人交一张两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照片本面注明单位、姓名。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合并装袋,封面必须贴好“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1)。

表格下载: 所有表格均可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niu.cc)或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teniu.cc)表格下载栏下载。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各基层单位要坚持评审标准,严格把关,对拟推荐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及工作业绩等严格审查和核实后,由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合格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时间,公示要以单位公文形式发布张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并签写“公示监督卡”。

2、各种表格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内容真实、推荐单位需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3、材料复印件要求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顺序按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聘书或聘文、获奖证书及其他证件进行整理。复印件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资料袋每人准备两份,其中:原件及复印件,评审表,考核表,评审简表,单位公示文件等装一份;论文及任现职期间各年度个人技术资料装一份。资料袋统一用纸质的档案袋,要求牢固结实、可封口、不易破损,上面要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填写准确申报的专业职称名称。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采用中缝装订上报。

第二篇:职称评定通知

川农业函[2012]210号

关于开展2012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机)局、成都市农委,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我省各有关单位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需要,四川省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将于今年4月起开展2012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答辩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37号)精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农业(农机)技术人员,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农艺师职务或农业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以下简称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艺师、工程师受理范围仅限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确需申报评审的,应由所在地人事职改部门来函委托,方予受理)。凡2012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暂缓受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凡需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简表》一份(其中,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需提供15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3、《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主要业绩、历年考核结论及单位意见,字数限1000字以内)一份(其中,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需提供15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5、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一份(其中,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需提供15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6、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或著作2篇各一份。论文或论著内容应与农业农机专业相关,系合著的,本人还须是第一作者;

7、曾经申报评审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未通过的,再次申报时需在材料中单独用文字说明未获通过以来取得的新业绩,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8、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首次聘用相关证明材料;(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4)业绩贡献公示证明,公示要求按川人办发[2003]171号文件规定执行。公示证明材料上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含手机)。请将该4类材料按以上顺序贴在《评审表》第8页和第9页之间(外语或计算机免试的,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外语或计算机先评后补的,需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提供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结果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结果为准,其余材料需由申报人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并在每页材料上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业绩和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1)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业绩证明;(2)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近5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书,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凡需申报评审农艺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参照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有关要求提交材料。

(三)所有评审材料应根据申报人的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特别是应针对本人所提供的论文或著作内容划分申报专业。

1、农艺专业如下:(1)农学;(2)植保;(3)土肥;

(4)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桑);(5)综合(含科管、农广校、信息)。

2、农业工程专业如下:(1)农业机械(化);(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3)农产品储运与加工;(4)农业环境工程;(5)农业水土资源利用与整治;(6)农村能源工程。

三、答辩要求

(一)答辩对象

答辩是对申报人员进行面对面考核的方式,是评审组织进一步了解评审对象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评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2012年,凡申报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均须参加省农艺专业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组织的答辩。

(二)答辩内容

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答辩结论

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有效期为三年,“合格”有效期为一年(即当年有效),“不合格”的评审不予通过。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指派专人认真审查全部评审材料,上级部门发现有虚假内容的,应不予呈报。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要通报批评单位及相关审查人员。被查实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评审。

(二)评审材料中《人员情况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规格统一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规格统一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均须由相关单位盖章确认。

(三)评审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格式正确,证明材料充分,手续完整齐全。凡因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或影响评审结果者,后果自负。

(四)评审材料请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1袋。材料袋封面请贴上《袋内材料目录》,并逐项填写好目录内的内容。

(五)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材料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人员情况一览表》需以市州为单位汇总,由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随纸质材料统一报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六)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请勿邮寄。

五、其它事项

(一)评审材料请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汇总后,务必于2012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内集中报四川省农业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根据川职改办(2000)8号文件和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40.00元,答辩费80.00元;中级职务每人次收取评审费200.00元。

经省农业厅职改办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后,各单位可统一用现金支付评审费,也可直接将评审费汇省农业厅职改办指定的账号,汇款用途一栏请注明“职称评审费”字样。

收款单位:四川省农业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锦城支行武侯大街分理处 银行帐号:***

(三)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行备份相关材料。

(四)有关表格(包括《袋内材料目录》、《评审表》、《人员情况一览表》和《人员情况简表》)请到www.teniu.cc首页“通知公告”或“人事信息”栏中下载。今年表格内容有变化,请务必下载新表格填写。

(五)四川省农业厅职改办,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028)85505332。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职称评定通知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2014年测绘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27 11:10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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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测〔2014〕39号

豫测〔2014〕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有关测绘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4我局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局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本测绘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

我局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份开始至11月15日前结束。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5日。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各单位应填写《河南省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样表附后,电子文本可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经审查合格后,一份留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一份由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受中、初级《资格审查表》的电子文本。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申报人的学历证书(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取得资格,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不同的依次类推。

按照相关规定,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中专以上学历,所在单位没有进行初聘的专业技术人员: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成人教育本科、大、中专毕业的人员,无论工作几年,从初级技术员评起,逐级晋级;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理工类专业毕业,工作满一年、大专理工类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3.大专学历并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2年以上、中专学历并在技术员岗位任职满4年以上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4.技工学校毕业生比照中专学历对待,高级技术学校和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比照大专学历对待。

(二)各单位需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报送中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材料

(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1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破格人数等),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

(二)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样表附后);

(三)《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一页“像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四)经单位核实填写的个人《评审简表》一式15份(参加答辩人员每人20份)及电子文本;

(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

(六)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

(七)任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四年的,为近四年,2013年以前)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考核近四年);

(八)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九)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

(十)不具备学历要求按破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业务能力、考核结果等内容的专项推荐报告和两名以上同行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意见各1份。

四、报送初级评委会进行评审的材料

(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1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

(二)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三)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1份(样表附后);

(四)任现职以来考核登记表原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五)《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五、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各级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

据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有关证明等统一在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由人事部门写出“情况报告”。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材料本评审无效。各类测绘奖励证书,要经过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出具证明材料。

(五)省辖市单位需到我局参加评审的人员,要由省辖市人事局职改办出具委托函方可参评。

(六)单位和个人可登陆“河南职称网”(、),从“软件下载”栏中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其他表格从“资料下载”中下载。《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统一打印成A3正反面,并骑缝装订。

资格审查及报送材料中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报送地点: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308室)。

联系电话:0371—65941674

联系 人:李海燕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3、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19号)

第四篇:2014职称评定通知

通知

各学校:

2014年中小学教育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全面铺开,在5月22日已把相关文件通过中心学校邮箱发送到各学校的邮箱,6月13日县教育局召开了2014年教育系统职称工作布置会,现把会议的有关材料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的参评老师参考业务培训PPT电子文档要求完善自己的评审电子文档,于2014年6月25日前把相关评审材料交到中心学校,以便导入乡镇版,上送县教育局,因为导入乡镇版还需做大量的工作,花大量的时间,希望各位按时上交,逾期后果自负。

古零镇中心学校

2014年6月14日

附:

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电子版(即生成报送的RPU文档)

2、各种证件的原件

3、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

温馨提示

1、今年的承诺书不用到中心学校领了,由学校自行打印,由本校校长,分管职称的领导和评审本人签字,再扫描就可以了。所以各校把好材料的真实关。

2、到教育局要学籍证明时,先到六楼档案室,再到四楼人事股,再到五楼局办盖章,注意一定把学籍证明的相关信息填好了才去办理。

3、如果个人版里没有计算机考试合格验证码这一栏的,不是最新版,请重新下载最新版。

第五篇:2014年职称评定通知

关于2014年职称晋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 延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延市人发 〔2003〕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搞好2014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教师系列)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范围与对象

全市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非国有制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职称。

二、职称申报和审批程序

职称申报程序: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民主推荐、组织研究确定申报对象、公示后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单位民主推荐,必须在单位全体人员会上,由申报对象向大会进行述职,重点是对业绩和能力进行评价认可。民主推荐时,主管局必须派人参加。公示,主要在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县区高、中级及委托代评初级职称的,必须以县区人事局文件统一上报市职改办;市直单位必须以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以单位)正式文件统一上报市职改办。个人单独报送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人社(职称)部门研究审批。

三、职称申报条件

⒈晋升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按照省上当年申报文件规定执行。

⒉晋升中级职称申报条件:任助理级职称满四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或后取得大学学历工作满2年;后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高中,中专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农业系列满15年)。

⒊晋升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申报认定职称: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申报认定员级职称;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再从事二年专业技术工作,可申报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可申报认定助理级职称。

——申报评审初级职称: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可申报员级职称;任员级职称满四年,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⒋转换职称系列

职称转换必须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转换,且没有外语要求的系列向有外语要求的系列转换,本人须通过职称外语考试。

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参加评审人员必须提供由市培训管理处审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⒍申报职称的其它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必须是职称外语、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合格者(免试除外);论文按各系列省高评会要求提供。

——申报中级职称必须是职称外语、计算机一级等级或模块考试合格者(明年起必须是模块考试合格者);近4年考核均为合格。如近4年考核结果中基本合格1次,推迟1年申报;如近4年考核结果中不合格1次,推迟2年申报。任现职以来论文或工作经验体会一篇。

——申报初级职称必须是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合格者(免试除外);考核为合格以上。——从明年起,农广校学历不得作为职称评审学历。

四、报送职称材料内容

⒈县区、市级主管部门文件,文件后必须分级别、分专业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见附件1)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

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5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高级一式25份,中、初级一式15份;

⒌申报人所有的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

⒍申报人的《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⒎申报人的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免考和免试的除外);

⒏任现职以来的《考核表》及其复印件1份;

⒐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经验体会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⒑各专业评审条件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或能充分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以及主要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⒒其它:

①破格申报人员要附单行材料一式15份;

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认定要填写《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并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③职称转换系列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换表》一式12份,并附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学历证、外语合格证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五、申报职称材料要求

⒈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所有复印件经单位审查盖章方为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二年职称晋升资格,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或所在单位的责任。

申报中级职称材料8月份先须将学历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证书分别交由我局人才交流中心、职称考试中心、培训管理处审验。

⒉申报材料要用规范的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材料袋一面粘贴《报送材料目录》,另一面粘贴《陕西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公开监督卡》。

⒊申报材料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工整,书写整齐;材料要齐全、完备;除《评审表》、《考核登记表》、《评审简表》外,其它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并按《报送材料目录》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⒋申报人请注意留存申报材料底稿,评审未通过者,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审批通过者,只退回《任职资格评审表》。

5.上一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如再次申报,应重新准备材料履行申报手续。

六、报送材料时间

晋升高、中、初职称材料报送时间统一定为9月份。请各县区、主管部门抓紧准备,按时报送,逾期概不接收。向省上报送省评高级职称材料,经我局出具推荐函后,由市业务主管部门向省高评会报送。

七、评审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价费调发(2001)67号文件规定标准,初级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中级每人200元;推荐省评高级按省高评会收取标准,由市业务主管部门统收,报送材料时直接缴省高评会。

2014职称评定通知(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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