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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定细则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1-870023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2 17:04: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定细则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定细则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保证我市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引导教师终身学习,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标准及优惠政策

中学高级教师的量化及格标准为80分;未满35周岁以及小学中高参评者为85分。

为提高农村教育水平,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本评审细则向农村教师倾斜。凡长期在农村乡镇中学任教的教师, 从在乡镇中学任教累计到第11年开始,每年可获得0.5分的加分奖励。此项计分以10分为上限。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凡在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1年以上的城镇教师,且考核合格者,从支教第1年结束时开始计算,每年可获1分的奖励。此项计分以5分为上限。

考虑到累积性贡献,本评审细则也向长年在一线工作的老教师倾斜。凡年龄40--45周岁的教师,从41周岁开始,每年可获0.2分的奖励。从46周岁开始,每年可获0.5分的奖励。

二、任现职期间业绩条件

(一)普通中学教师

1、政治思想表现及工作量(共8分)

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生敬业。

(1)评为县(市、区)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者(或近五年考核三次优岗以上奖励,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省级单项奖,或大厂矿集团公司认定的先进工作者),计7-8分;

(2)获乡(镇)联校以上或市直、县直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或近五年二次获优岗奖励者,计6分;

(3)在学校(单位)服从安排,满工作量,所带所教班级进步明显,所担负的工作完成较好者,计4-5分;

任期内有一年以上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正常工作量一半(含一半)者减3分。

所有参评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凡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扣5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近三年来有从事有偿家教家养行为者扣3分。所有参评者必须如实填报有关家教家养的具体内容。凡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教育能力及实绩(共22分)

(1)任班主任工作,获县(市、区)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市、区)以上优秀班集体;或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年级组长等,因工作成绩显著而获县(市、区)及以上优秀工作者的称号者。(部门工作获县(市、区)及以上优秀,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予以加分)记20-22分;

(2)任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评为乡镇级或校级优秀班集体;或因班级管理能力强而出任后进班班主任且转化成效显著者;或任科任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县以上集体项目比赛获二等以上奖励者,或音、体、美教师本人辅导的集体项目参加省、市比赛获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道德风尚奖者,记16-19分;

(3)担任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取得一定成绩者;音体美教师组建10人以上非盈利性训练队(兴趣班),体育类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艺术类每周训练不少于一次、连续训练一学年以上,能管教管导,且无重大责任事故者;或科任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县以上集体项目比赛获三等以上奖励者;记12-15分;(4)任现职以来从未担任过班主任,教书育人实绩材料体现不充分者,记8-11分。

3、教学能力及实绩(共28分)

(1)坚持常规教学,能按规定课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加班加点,能吸收新的教育教学理念,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能胜任相应学段各年级本学科教学工作,历年教学考核合格以上,无教学事故。

(2)任现职以来,每届所教学科会考合格率不低于所在市(县、区)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或辅导学生参加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学科竞赛,取得较好成绩,或高考成绩不低于市(县、区)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

①市级以上名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且教学成绩十分突出者;本人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大型赛课活动中获县级一等奖以上且教学成绩突出者;或辅导学生多次在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或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省示范性高中教师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或近三年来,所任教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会考成绩在本市(县、区)同类学校中人均分和合格率排名在前五名(省示范性高中排名在前三名)者,记25-28分;

②能胜任学科教学,有自己特色,教学效果好,能够较好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特别是任教后进班,所教学生人均分、合格率、直升率、优秀率有较大提高者,记20-24分; ③能完成本学科教学,能领会课程标准,并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者,记16-19分;

④按课程标准完成教学任务有一定的困难,教学效果较差者,记10-15分。

注:①辅导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必须有指导奖证书; ②所有的教学成绩必须有学校教导处出具的原始证明复印件,没有的不作计分依据; ③凡任现职以来从未教过毕业班的,在相应的得分中减去5分。

4、教研能力及实绩(共20分)

任现职以来,能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写出有一定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论文,并在县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

获奖论文必须坚持逐级推荐的原则,除个别基层没有的专业或领域外,所有论文必须逐级参评获奖。凡越级获奖论文必须甄别情况,区别对待,不作为计分的唯一标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育科研成果评奖中获县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的课题主要参与者(除领导外排名在前三位),或在省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学、管理、教育论文,或所撰写的论文获省级教育学会/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一等奖者,记18-20分;(2)在科研课题评奖中获县三等奖;或所撰写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一等奖、省三等奖以上者,记15-17分;

(3)校本教研课题的主要参与者(有研究方案和实施计划),或所写论文获县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者,或在市级以上论文交流会上交流者,记13-14分;

(4)只有其他级别的论文(包括在学校交流的论文)者、或40岁以下无市级二等奖以上、35岁以下无省二等奖以上论文者,只能记8-12分。

注: 只有一项成果或只有一篇论文的参评者只能记该档最低分,在本档次中每加一项或一篇加1分,如有下一档次的,每两项或两篇加1分,可以累加至本项目的最高分(20分)。

5、辅导能力及实绩(共6分)

(1)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主持人(牵头人)或近三年来担任市级以上示范观摩课、教师培训班的执教者,记6分;

(2)担任学校的教研组长,积极组织教研活动(必须有完整的教研活动纪录);或本人通过上县级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对青年教师进行辅导者;或指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必须有指导老师证书)记5分;

(3)近三年来每年都上一次校内公开课者(须有学校出具的专项证明),记4分。(4)辅导教师实绩在材料上体现不充分者,计1-3分。

注:上各级示范课、研讨课、公开课须有详细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记载或评课记录。

6、专业基础知识(共8分)

对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保持开放的心态,随时准备接受好的、新的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和专业技能。普通话、计算机等级水平及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达到规定要求。

(1)具有所教学科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记8分;(2)具有所教学科本科学历,记7分;(3)具有所教学科专科学历,记6分;

(4)普通话未达标者,差一级扣2分,差两级扣3分。(5)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学分未达要求者扣2分。(6)参加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培训且获得结业者加1分。

备注:凡教非所学但取得本学科专业培训合格证者,在相应级别上扣2分,未取得本学科专业培训合格证者扣4分;虽有合格学历,但专业基础知识较差,在备课及其他材料上出现知识性错误者,在相应级别上扣2分。

7、教案(共8分)

(1)传统教案或电子教案(本人参加讨论的集体备课教案)内容注重师生沟通策略,教学目的明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突破了难点,教学过程设计科学,并具有个人教学特色,教学后记对改进教学有指导意义,并能起示范作用,记7-8分;

(2)比较注重师生沟通策略,教学目的明确,条理清楚,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记5-6分;

(3)教学内容齐全,但不太注重与学生的沟通,或教案全部为幻灯片者,记2-4分。

备注:所有的教案必须是当时的原始教案,集体备课的教案应有全体教师的签名。凡网上下载的教案和其他抄袭的教案一律作造假处理,一票否决。

(二)各级专职教研人员

专职教研人员评审条件比照普通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条件,要求全面达标,并突出教研成果和业绩。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业务思想端正。把主要精力用在素质教育的教改和教育科研上,没有滥编、滥印、滥发复习资料的行为。

(2)专职教研人员必须有5年以上学校教学经历,其教学经历应足以证明本人符合教学一线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3)面向基层,工作作风好,能经常深入教学一线组织教研活动或听课,培训教师,有详细记录。市级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下县(市、区)校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0天,听课不少于80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下校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80天,听课不少于100节。对于女性50岁以上,男55岁以上的教研人员,标准可适当降低,但要有近三年中一年的听课(评课)笔记。

(4)任现职以来,主持开展过一项以上教改或教研课题(要求有计划、有资料积累、有总结和实施效果)。

(5)能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撰写论文、调查报告、工作总结或典型经验文章,县级教研员有2-3篇在市以上报刊上发表或会议上交流并获奖;市级教研员有2-3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会议上交流并获奖。

(6)能独立承担骨干教师的辅导或培训任务,效果明显;或为青年教师上辅导课、示范课一期两次以上;或一年中帮助青年教师修改、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小学教师

小学中学高级教师的参评对象主要是在基础教育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了特殊贡献的一线教师;办学经验丰富,管理科学有序且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校长以及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研究的科研人员。

对申报小中高的参评对象应由市人事局职改办、市教育局教师科共同组织相应的问卷调查。

1、政治思想表现(共8分)参照普通中学教师评审标准执行。

2、教育能力及实绩(共22分)参照普通中学教师评审标准执行。

3、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及实绩(共28分)教师标准:

①教学能力强,重视素质教育。能吸收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科学新颖,能启迪学生思维,能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所上课程被所教学生的70%以上列为最喜欢的科目,被70%以上的所教学生视为最受欢迎的老师;能接受科学的新事物,能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学生学科素质发展全面,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分数或等级)及格率达100%,且优秀率达60%,且本人在本学科的教学竞赛中多次获市级一等以上奖励者记25-28分。

②描述性评价同上。所上课程被所教学生的60%以上列为最喜欢的科目,被60%以上的所教学生视为最受欢迎的老师;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分数或等级)及格率达100%,优秀率达50%,且在本学科的教学竞赛中获市级一等以上奖励者记20-24分。

③描述性评价同上。所上课程被所教学生的50%以上列为最喜欢的科目,被50%以上的所教学生视为最受欢迎的老师;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分数或等级)及格率达100%,优秀率达40%,且本人在本学科的教学竞赛中获市级二等以上奖励者记16-19分。④在被调查的学生中最受欢迎程度未过半数,或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分数或等级)及格率达不到100%,或本人在本学科的教学竞赛中未获市级奖励者只能记15分及其以下。

校长标准:

①能忠实地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重视素质教育。能主动接受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并能在本校积极推行。治校有方,有一套科学、严谨、能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的以人为本的规章制度,学校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力,是众口一词的名校;育人有术,学校所培养的学生有较高的道德素养,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学习能力,是高一级学校竞相争夺的对象;其办学经验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宣传,且本人三次以上被评为县(区)级以上优秀校长者记25-28分。

②条件同上。其办学经验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宣传,或本人两次以上被评为县(区)级以上优秀校长者记20-24分。

③条件同上。其办学经验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宣传,或本人被评为一次县(区)级以上优秀校长者记16-19分。

④未达到上述条件者只能记15分及其以下。

4、教研能力及实绩(共20分)

参照普通中学教师评审标准执行。一线教师着重于教学研究,校长着重于管理研究。校长没有管理论文的只能记13分以下。

5、辅导能力及实绩(共6分)参照普通中学教师评审标准执行。

6、专业基础知识(共8分)参照普通中学教师评审标准执行。

7、教案(共8分)

参照普通中学教师评审标准执行。

(四)勤工俭学人员

勤工俭学人员评审条件比照普通中学高级职务评审条件,要求基本达标,并突出在校办产业开发,发展中的效益和业绩。参评者教(工)龄不低于25年,且参评前须通过全校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70%以上。

(1)熟练掌握劳动技术教育理论、勤工俭学活动的原则、方法和过程,能根据勤工俭学既是教育活动,又是经济活动的特点,能根据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和采取可行的工作计划及措施,推动了本地区单位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既育人又创收。

(2)市、县勤工俭学管理部门的教师和区、乡(镇)勤工俭学专干,要求所在地的勤工俭学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处于本地领先水平。

(3)能结合勤工俭学实际,承担劳动技术教育任务,有任现职以来的劳动技术教育教学计划、教案、工作总结,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所学专业,因材施教,上好劳动课,并能正确指导学生实验、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4)能独立制定科研方案,承担科研课题,科研成果显著,投入生产且带来了明显的效益,受到县以上教育部门表彰;或科研论文及经济工作总结能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

(五)实验人员

实验人员评审条件比照普通中学高级职务评审条件,要求基本达标,并突出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表现和业绩。参评者教(工)龄不低于25年,且参评前须通过全校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70%以上。

(1)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实验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指导学生实验的能力,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效果显著,所负责的学科学生实验合格率在95%以上。

(2)熟悉本学科各种教学仪器的性能、特点、作用及其在教学中的使用方法,并具有较强的操作、维修、保养教学仪器的能力,设计实验的能力及自制教具的能力,自制教具在县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其范围内推广。

(3)能根据实验教学的实践,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

(4)能组织设计实验、指导培训实验人员,分析评估实验教学及仪器管理。或在提高教师的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教学工作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二篇:重庆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重庆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市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教研机构的教研员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基本申报条件

㈠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术诚信,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任现职以来,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⒈近3年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⒉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⒊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学历要求按市职改办文件规定执行。但是,重庆市重点中学、示范初中教师,各级教研机构、进修学院(校)、教育信息装备中心等的教研员和区县(自治县、市)城区普通中学中的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与本人任教学科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专业的,本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0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㈢外语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㈣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㈤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㈥普通话水平

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应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担任普通话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㈦资历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教研员必须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并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

学校(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的课程教学工作(至少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教学工作。

3.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至少任教一门学科、教研员担任一门学科的教研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4.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

5.近5年来,无重大教学、安全责任事故。6.学校正、副校长必须完成相应的校长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第三条 破格申报条件

㈠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其学历应为专科及以上,且任中级教师职务年限不少于3年。

㈡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4项者(其中,必须满足条件1)可破格申报:

1.在教学工作中治学严谨,精通业务,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事业单位)组织的赛课中获一等奖;或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或授权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经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验丰富,成绩显著,或在市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在公开刊物发表班主任工作经验,普遍反映好。获得省部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先。

3.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或委托市级有关部门或学会组织承办的“重庆市中小学教育科研成果”或“重庆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或主研的课题获得省部级颁发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或中小学教学成果等级奖。

4.主研国家课题1项;或主持市级课题1项;主研市级课题1项并主研区县级课题1项,并有1项结题。

5.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2篇、在其它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或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3万字,且不包括习题册在内的教辅资料),经市级及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

6.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授予的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第四条 评审条件 ㈠教育方面 1.学生教育管理 ⑴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在区县内得到认可或推广。

⑵所带班级(团队)形成良好风气;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学生犯罪率为零;班级、教师或学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指导青年教师

能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指导、培养1名及以上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

㈡教学方面

具备以下条件至少5项:

1.任教经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⑴从教以来,在县级以下乡镇中学、中心校学校任教2年及以上;

⑵从教以来,在村小任教1年及以上; ⑶从教以来,在县城学校支教1年及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参加贫困边远山区送教活动或统筹城乡教育“一帮一”对口帮扶送教活动2次及以上。

2.学科专业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3.课堂教学

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⑵贯彻新课改理念;教学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恰当;学生积极性高;课堂驾驭能力强;使用普通话教学;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

⑶课堂教学考核良好,在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等)竞赛中获市级奖项者优先,或承担区县级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者优先。

4.命题与监测。具有对本学科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5.教研进修交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

6.指导青年教师。能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切实指导中初级教师开展学科日常教学工作,有明确的对象、目标、具体步骤,并取得明显效果,其成绩至少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或者指导2名中初级教师,被指导者获得区县级奖项。7.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其经验或成果(如校本教材、教学经验总结等)在区县级进行交流或获奖者优先。

8.教学效果。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年级前茅;特级教师、区县(学校)骨干(优秀)教师或区县学科带头人优先。指导学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

㈢科研方面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1.重点中学(示范校)教师及教研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发表论文3篇;

⑵参加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二等奖的论文3篇;

⑶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3篇;

⑷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4篇; ⑸参编论著教材2万字; ⑹主研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2.城区普通中学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公开发表论文1篇; ⑵在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

⑶参加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且获区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1项;

⑷参编或主编论著教材1.5万字;

⑸参研市级课题1项; ⑹主研区县级课题2项。3.乡镇中学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内刊上发表论文1篇;

⑵参加区县级教研部门(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并获区县级奖1项;

⑶参编论著教材8千字; ⑷参研区县级课题1项。4.小中高

⑴主研1项市级或2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1项国家级或2项市级或3项区县级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课题,并至少有1项结题; ⑵公开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论文3篇;或者参编论著教材2万字。

⑶作为校级领导的小学高级教师应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公开发表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在本系统(本行业)获得过教育行政管理方面优秀或先进等表彰奖励。并且满足上述两项条件。

第五条 附则

㈠本申报评审条件只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申报人是否达到该职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㈡教学考评方法:由学校鉴定并公示(初评),必要时由区县审核(复评)、市级抽评。任现职以来,凡获过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或市教委或委托市级教研部门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学会、全国学会二等奖及以上者,可免予区县或校级考察评价。

㈢证书认定:国家级指国家有关部委或部委的有关司局或司局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市级指市级委办局或委办局委托下属事业单位、全国二级学会、市一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区县级指区县委办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市二级学会、区级学会颁发的证书。各级学会应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㈣课题(项目)认定:国家级指国家社科、国家自然科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市级指市社科、市科委及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区县级指区县科委或教委立项的课题。其它学会课题可视为下一级项目。

㈤论著论文:含译著、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学案例。

教材教参:含教具、教学作品;包括主持、参编和审议教材教参。

内刊:《重庆教育》、《重庆教育论丛》、《电教世界》、《三峡教育》、《基础教育》、《重庆招考信息报》、《体育科学研究》。

论文清样和用稿通知不能作为正式材料报送。㈥各学科门类除有特别说明外,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高质量的项目、奖项或者专著等可否折算为核心期刊以及如何折算,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㈦论文、著作、课题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且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成果。

㈧其它未列入的相关业绩成果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㈨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㈩本条件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关于202_年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

关于202_年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

课、答辩(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202_-5-11

晋教人[202_]13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使我省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程序和内容更加客观、公平、公正,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研究课程教学体系,不断创新教学方法,提升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在总结202_年讲课、答辩(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将202_年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讲课、答辩(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讲课安排

从今年起,取消委托各市中评委对所在市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线教师进行听课评价,所有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的听课评价统一由教育厅职称办安排。评委由厅职称办组织,讲课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请各市在7月15日前将参评人员申报的详细学科情况报厅职称办。省直部门办的中小学校、厅直中小学校的参评教师按属地向市教育局申报详细学科情况。讲课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见附表1)。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讲课,全部安排在太原进行,分别在小学、幼儿园与学生一起随堂进行,评委和地点由厅职称办组织安排。非一线教师(指专职从事学校管理、电教、招生、督导、仪器等非课堂教学的人员),今年由以往的专题论述(述职)改为笔试,重点考察其教育管理专业理论和政策水平。笔试时间和地点厅职称办统一组织安排。

二、答辩(考试)安排

202_年的答辩(考试)仍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按中小学开设的课程学科命题。命题范围是:参评教师对任教学科教材处理,教育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能力等。

非一线教师的命题范围是:教育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管理方面的论述等。答辩(考试)时间为:202_年6月26日上午9时—11时。请各市务于6月15日前将参加答辩(考试)人数分学科统计报厅职称办。(见附表2)

答辩(考试)成绩约10日左右通知各市。

三、讲课、答辩(考试)成绩的评价等级和使用要求

讲课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答辩(考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84一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破格晋升者,讲课、答辩(考试)成绩均须达到优秀等级。

农村初中、贫困县学校一线教师学历为专科,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教龄在20年以上晋升者,讲课成绩须达优秀等级,答辩(考试)成绩须在合格以上。

正常晋升者,讲课、答辩(考试)成绩须在合格以上。

讲课、答辩(考试)成绩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高评委会上一票否决。

附件:

1、202_年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讲课分类统计表2、202_年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答辩(考试)人员统计表

3、课堂教学评价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第四篇: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表(范文)

附件2:

福建省“小中高”教师评审考核情况表 学校(单位)_______________

厅局、高校负责考核填写。说课、论文答辩情况由设区市教育局填写。

2、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应写明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以来所教学科、年级、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

附件3:

福建省申报“小中高”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

注:本表请用电子表格打印,并附软盘。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5:

福建省申报“小中高”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2、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

注:

1、科研成果若与他人合作,或作者是笔名,应出具单位或合作者证明。

3、材料(除代表作外)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并注上系原件复印字

样。

学校经办人员联系电话:

福建省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简明表

学校(单位)名称: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教育类别指全日制普通教育、函授、电大、夜大或网络教育、自考等成人教育。

2、推荐意见栏中的学校指中心小学及以上。

第五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

专 业 技 术 工 作 总 结

年5月

日201210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本人于1976年4月30日出生,1996年7月毕业于无锡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制3年。1996年9月就职于宜兴市陶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民建专业技术员,从事工程资料项目编制与技术管理工作。202_年1月至今就职于江苏宏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民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从事工程资料编制、质检、技术管理工作。

本人自任职以来,不断虚心学习,增长业务知识,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响应公司号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文件及会议精神,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

对于工程资料编制,能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凡涉及到工程的所有资料都以图纸为依据,开工时能熟悉图纸,将工程中所用的材料进行汇总,并列出清单。如发现质保资料不符时,及时通知材料供应商更换,所有进场材料都与质保书及图纸设计相符。在现场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后经复试合格方可在工程上使用,如复试不合格的材料全部退场。确保工程内使用材料的质量。

工程在开工前及时报审相关开工手续与前期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收集报审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的上岗证书。每道工序及时报验,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并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做完一个分部及时汇总、评定。工程竣工时确保质保资料齐全,分部、分项、检验批资料齐全,各项功能检测报告齐全,无出现缺项、漏项、补鉴等现象。并配合业主做好备案工作。

对技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不准任意修改而影响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实行专业化施工,对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均实行专业队伍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测量放线人员技术培训,进行测量工作技术交底,搞好控制点的保护监控,定位放线及验收并做好记录。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各项检验。首先由班组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项目部质检人员检查,然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签字。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做到“五不施工,三不交接”。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随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

近年来,在我公司全体员工努力下,先后取得了以下奖项: 202_年3月~202_年12月 潢潼花园四标段 获得宜兴市级文明工地。

202_年7月~202_年12月 荆溪人家农贸市场 获得宜兴市“陶都杯”优质工程奖及宜兴市级文明工地。

现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更新十分迅速,如果不及时补充新知识,就不能适应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此,我利用一切机会参加各种培训班、技术交流活动。

本人自毕业到现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已满15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已满4年以上,各方面已具备晋升中级评审条件,请组织考核评审。同时,也将这次评审作为促进自己进步的手段,为将来取得更大的成绩打好基础。

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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