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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三小楼梯安全值班管理奖惩制度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11-948541 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5 16:40: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沂南三小楼梯安全值班管理奖惩制度

沂南三小楼梯安全值班管理及奖惩制度

(讨论稿)

为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人身安全,以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加强楼梯安全值班管理制度。并加大对值班工作奖惩力度,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学校按参加值班的总人数算出人均值班平均次数,满勤按40元/月,原则上每人都有大课间、放学、一般课间的值班时段(班主任除外),但因特殊情况(学校批准晚来早退的)可提前提出申请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值班表公布后一般不予更换。

2、学校对年满50周岁的教师不再安排值班任务,有常年病史且有县级医院诊断证明的教师,经提出申请报校长同意后不再安排值班。

3、学校领导或行政人员不安排值班,但根据需要负责值班情况检查工作。

二、值班要求

1、下课铃响后值班教师立刻到值班岗位值班。不迟到、不漏岗、不早退。

2、值班时不要偏离值班岗位,对集体上、下楼的学生要做到专心看护、及时疏导,做到视线不偏离值岗范围、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对上下楼的学生拥挤、打闹、跑跳等违纪现象,值班教师要及时制止、疏导。控制不按时间差集体下楼的班级适时下楼。并建议值岗少先队小干部对违纪学生和班级扣分。

4、在值班时间如因私事请假或因公事离开短期内(一周)必须自行换岗,长时间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向学校安全办请假,由学校协调替补值班,因请假没调换值班的按空岗记录,因替岗出现空岗现象则由替岗教师承担值班责任。

三、值班检查

1、学校实行值班领导“抽查签字”检查与校长、安全办巡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每月及期末安全值班费发放依检查记录为依据。对检查记录出错的,由检查人员同意改正并签字后方可修改。

2、迟岗、早退的时限以检查人员离开该值班岗位为限,对迟岗、空岗、早退的,值班领导要及时在检查表上划“/”缺勤符号,值班迟岗教师又去补签的一律作废,安全办如实记录当时的检查情况。

3、值班领导检查记录时一定填写检查时间、周次、节次和检查人,以便以后核查。

四、值班奖惩

1、每周安全值班次数达到全校人均次数的全勤教师每月发放值班费40元,对大课间值班的每周每次另加5元,每周比人均次数每增加一次值班另加5元,可累加。每周值班少于人均次数的每次减5元。值班检查领导每月按平均标准发放。

2、安全值班工作量纳入学校教师综合量化考核,最高分10分。具体加分标准因每年度值班次数不同二每年都要变更。

3、对迟岗、空岗现象,一月内1次扣5元,2次扣10元,3次扣20元,4次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对空岗、迟岗行为,月总结时进行核算并予以通报批评。因公外出由他人替岗的扣发当月值班费。

4、因公外出由他人替岗的按全勤记录,年终对安全值班全勤的教师予以表彰,并发放安全值班全勤奖200元。

5、对因值班不力、空岗、迟岗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教师及不按时间差而组织学生提前下楼造成楼梯拥挤的班主任,视情节轻重分别扣发当月奖金外,评优树先、职称评聘一票否决。造成重大伤亡等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划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安全值班先进工作者,由值班检查领导根据平时值班情况从值班全勤教师中产生。要求值班认真专心、尽职尽责,及时疏散、制止拥挤打闹的学生。

五、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楼梯安全值班检查小组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汇总检查记录。组

长: 朱光伟

副组长: 陈洪洲

袁中坤

成员: 徐允厚

王友续

沈路衡

陆继明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来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第二篇:沂南三小清明扫墓

传承英烈精神·永远不能忘记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王友续

缕缕春风、松柏含悲,却诉不尽对革命烈士的无限深情,道不尽对烈士英魂的无尽哀思。为牢记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弘扬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不断增强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和热爱,坚定跟党走的信念。3月28日,沂南三小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的带领下来到鲁中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了以“传承英烈精神·永远不能忘记”为主题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面对着庄严的纪念碑,学生们心情激动,思绪万千。队员们含着热泪,为抗日烈士们敬献了花圈和亲手制作的精致小白花,纪念碑上“抗日烈士碑”几个刚劲有力的大字在苍松翠柏的衬托下,显得格外醒目。此时此刻,队员们没有了往日的喧闹,没有了今日的嬉笑,都静静地肃立着,他们穿着整齐的校服,鲜艳的红领巾在胸前飘扬,挺立在烈士墓前,用自己坚强的意志捍卫着烈士墓的荣誉。

活动仪式上,辅导员老师讲述了抗日英烈们的英雄事迹,少先队员们站立在纪念碑周围,念着一个个烈士的名字,深深地把他们刻在心里。随后,全体少先队员在纪念碑前,举行了庄严宣誓和呼号,最后,少先队员们参观了鲁中革命烈士纪念馆,一幅幅图文并茂的画面,向少先队员们讲述着那段血与火的历史。“沂蒙红嫂”、“沂蒙六姐妹”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让少先队员们感受到了心灵的震撼,大家怀着崇敬的心情认真观看展览,并不时驻足凝望沉思。先烈们的英雄事迹永远留在所有人的脑海中,先烈们的光辉形象永远镌刻在所有人的心中。沂蒙精神展用大量珍贵的历史史料,再现沂蒙精神产生、发展、升华的历史进程,讴歌了沂蒙人民为新中国建立作出的奉献和牺牲,展现了沂蒙老区在新时期取得的伟大成就。

通过此次扫墓活动,少先队员们被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牺牲精神所感动,被革命先烈对党的无限忠诚所感染,纷纷表示,要继承烈士的遗志,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沂南三小的少先队员们在参观鲁中革命历史纪念馆

沂南三小的辅导员老师、少先队员代表合影

沂南三小的少先队员向纪念碑敬献花圈并宣誓。

第三篇:沂南三小手拉手活动

拉手共成长,同绘中国梦

——沂南第三实验小学与里庄中心校后峪子联小举行手拉手活动

3月13日,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与里庄中心校后峪子联小开展了以“拉手共成长,同绘中国梦”为主题的手拉手活动。两校少先队员在一起相互交流,畅谈理想,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活动在嘹亮的少先队队歌声中拉开序幕。首先是沂南三小教导主任徐玉洁和里庄中心校后峪子联小校长袁俊良签订了两校“手拉手”联谊协议书并交换了联谊纪念牌。接着,里庄中心校校长田洪友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最后,两校师生共同表演了精彩的节目,把手拉手活动推向高潮。会后,三小与里庄中心校后峪子联小的少先队员们友好交流,相互交换了友情卡、交友信,并相互交换礼物,两校师生的友谊之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通过本次“手拉手”活动,队员们在传递爱心的同时,也真切地体会到了一份真挚的友谊,在畅谈生活、理想中共同描绘了一幅七彩中国梦画卷。

第四篇: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财产,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车间、班组及所有人员。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并做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重要参考条件;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奖励

2.1 月度奖励和年终奖励

2.1.1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分公司、车间、个人,经集团公司安全部核准后,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发放当月安全奖金。(奖金额为*元/人.月,分公司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车间、班组和个人,分配以较高的系数,不得平均分配)2.1.2 对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集团公司安全部在年终时将按责任状兑现情况报请安委会和董事会根据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给予既定数额的奖励。(奖金额为*元/人.月)2.2 特殊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分公司申报,集团公司安全部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奖金额度为100元至5000元

2.2.1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2.2.2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2.2.3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2.2.4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2.2.5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2.2.6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3、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分公司、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分公司、车间执行一票否决,免除当月安全奖金工资。

3.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除按照《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处罚规定》执行外,并参照以下条款:

3.1.1 违反动火、高空,起重、用电和进入设备内等作业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200)500元/人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2 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人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3 凡由于生产、建设、技改或检修需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责任单位或部门、车间500—1000元/处,并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责任单位、车间、当事人进行处罚。外来施工单位全部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1.4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500元,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5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项,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6 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1000元/次,并根据所造成

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性质恶劣的,将给予降职或开除处分。

3.1.7 凡违反操作规程私自到罐区进行装卸液碱、盐酸、甲醇、乙醇、甲苯等危险品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岗位责任人各1000元/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1.8 违反危险、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私自使用、保管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责任单位202_元/次,扣除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造成事故的,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处以责任赔偿。

3.2 安全事故的责任赔偿处罚

3.2.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以上4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0~7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60%。

3.2.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6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50%。

3.2.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3.2.5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

3.2.6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5%。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上交集团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3.2.7 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相关责任人、负责人处以罚款300~1000元/人次。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同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给予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员相应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3.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以上条款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予以降职或开除处分:

3.3.1 对工作极不负责任,发泄私愤,故意扰乱正常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故意违反劳动纪律,不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2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3 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4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5 对于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6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3.7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4、其他

4.1 对本因生产安全事故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部门或车间(分公司),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中的安全奖励资格。

4.2 处罚单和罚款单由安全部和综合办共同开具,由被罚部门或个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在核算工资时予以扣除。

4.4 本制度所指安全事故包括设备设施损毁、人身伤害、丢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5 本制度内容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五篇:沂南三小202_年上半年艺体教研组工作总结

转眼间,一学期的工作就快结束了。回顾这学期艺体组的工作,真可谓捷报频传,硕果累累。为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以便取得更大成绩,现就本期工作做简要回顾。

一、未雨绸缪,艺体工作及早部署。

开学初,艺体组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并结合本期季节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所有艺体教师对计划进行了讨论,还在开学初期就召开了艺体教师会议。通过本次会议,即统一了大家的认识,又让大家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从而为本期工作的开展做好了铺垫。

二、平凡见真,艺体教研落到实处。

教研组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全面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本期,我们根据学校教导处、教科室的具体安排,为每一位教师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人在本期上一堂教学观摩课、写一篇教学经验文章、相互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自学一本本学科的理论专著。大面积地提高我校艺体教师的教学水平。本学期还开展了师徒帮辅课,师傅每周给徒弟听评一节课。每周坚持写粉笔字、钢笔字,辅导学生参加艺术兴趣小组。

三、捷报频传,艺体活动全面开花。

(一)音乐工作

我校音乐教师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注重了音乐特长生培养。本期主要结合校园艺术节安排,开展了舞蹈、表演、合唱、独唱、器乐等兴趣小组的活动。经过师生的艰苦训练,他们在“临沂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获得了独唱“一等奖”,获得了器乐比赛“一等奖”,取得了舞蹈比赛“一等奖”,取得了校园剧“特等奖”。另外,我校音乐教师在本期还组建了校鼓号队,并开展了训练。其次,音乐教师还指导各种节目,并成功组织了“庆六一暨第十节校园艺术节”活动。

(二)体育工作

我校体育教师在本期全面实施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为全校学生建立了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库。此项工作一直走在全区同类学校的前面,多次得到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其次,体育教师组织了一、二、三年级的跳绳作比赛,组织了四、五、六年级的篮球、排乒乓球比赛。本次活动,即锻炼学生的动手与合作能力,又让学生感受了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另外,还组队参加了全县的“篮球、排球比赛”,获得艺体组“二等奖”,学校也荣获“组织奖”。再次,体育教师还组织了四、五、六年级的“接力、投掷比赛”。

(三)美术工作

我校美术教师十分重视美术特长学生的培养,并经常为他们搭建展示美术天赋的平台。因此,全校学生对美术活动积极性非常高。他们先后组织学生参加了科幻画比赛、手抄报、绘画比赛。我校共有10余人次获不同奖项;特别是在组织学生参加“临沂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活动中,我校学生表现突出,共有10人次比赛中全部获得一等奖,居全县第一名。

(四)、五月份参加了全县“小学生综合素质”抽测中,艺体学科成绩喜人,其中,美术获得全县第一、音乐第二的好成绩,学校又获得“教学质量金奖”并作了典型发言。

四、任重道远,艺体教研还有提升空间。

在本期中,艺体教研组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也取得了不错成绩。但是,在教研活动中也还存在部分教师活动不主动,甚至有敷衍行为。其次,本组教研活动开展的还不够深入,特别是艺体类课题研究还是空白,这与我校的“实验小学”的校名很不相符。这些本期的不足之处,也将是下期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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