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山东省公安厅录用高速公路警察考试招考公告
2012山东省公安厅录用高速公路警察考试招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通知》(鲁政办发
[2012]40号)精神,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大学专科学历人员须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二)报考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机关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2日至1994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报考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各支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2日至1994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此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1月12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就读尚未毕业的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9:00-1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11月13日9:00-11月17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12日-11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网上初审: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3、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打印的《2012年报考省公安厅公务员考试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政审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11月12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山东京华宾馆(无影山路33号,纬六路高架桥北头省交警总队院内)。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83、84、113、118、K98、BRT5路到天桥南站,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从长途汽车总站乘12、111、125、K107路到堤口路东口,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要于2012年11月13日 9:00-11月18日16:00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1月27 日10:00-11月30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专业职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时间为:
2012年12月1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2012年12月2日
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相同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因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弃权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在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比例等额组织应考人员进行体能素质测评。如体能素质测评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进行体能素质测评;如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或放弃造成职位空缺,则从其他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该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均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员。
1、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并对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政审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录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篇:2012年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考试资格审查材料
2012年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考试资格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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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单位网上初审:
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现场资格初审:
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网上打印的《2012年报考省公安厅公务员考试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11月12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政审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11月12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
山东京华宾馆(无影山路33号,纬六路高架桥北头省交警总队院内)。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83、84、113、118、K98、BRT5路到天桥南站,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从长途汽车总站乘12、111、125、K107路到堤口路东口,转乘15路到建筑宿舍站,北行50米即到。
第三篇:【招考公告】2013年陕西省录用公务员及选调生考试公告
【招考公告】2013年陕西省录用公务员及选调生考试公告
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共26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至1995年6月4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5月28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1.2013年应届(含2012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2011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选择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者除应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自2008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招录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
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eniu.cc)
第四篇: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含国考招考简章)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含国考招考简章)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8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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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page]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在2017年10月29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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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8)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teniu.cc)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teniu.cc)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0月30日8:00至11月8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10月30日8:00至11月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1月8日18:00至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2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确认入口(广西区)】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7日9:00至22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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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7年11月16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广西区)】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4日10:00至10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page]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和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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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12月1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10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8年1月中下旬在考录专题网站查询。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page](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2018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面试名单|面试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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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page] 本文由广西中公教育整理提供,供各位考生参考学习!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可到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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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招考简章 转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0-10-13 8:27:37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1)
中国政府网(http://www.teniu.cc/2011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teniu.cc)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teniu.cc)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0年10月25日0: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通过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同时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按各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办理。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0年10月2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6: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臵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1月中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臵情况及相关事项也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www.teniu.cc)或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〇一〇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