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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式下如何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编辑:天地有情 识别码:12-894597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1 10:53: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谈新形式下如何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新形式下如何推进交警执法规

范化建设

单位:英吉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姓名:张涛

时间:202_年5月27日

浅谈新形式下如何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

公安交警作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要职责。本人结合平时工作实际, 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谈谈自己粗浅看法。

一、严把入门关、从警源上提高民警素质

在新新形势下,严把交警队伍入门关,如果没有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警源,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无从谈起,和谐交通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二、创新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不断创新交警队伍管理机制,向管理要战斗力,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是新形势下加强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健全社会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拓展警务公开内容,增强交警执法透明度,并把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使交警部门和民警的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保证执法规范和公正廉洁。

三、能者上、庸者下、功奖、过罚、劣出

切实创造一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的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基层中队骨干民警的考

察、培养,注意发现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民警,并积极向党委推荐。真正把那些政治强、业务精、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建议提拔充实到领导岗位和重点岗位上,切实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四、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加强能力建设不是一句空话,归根到底要落实到业务工作上,反映在业务实绩上。因此,要立足岗位练精兵,特别是要狠抓岗位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的培训,使所有民警都能胜任本职岗位,部分民警能一专多能。

当前基层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不重视交管工作,基层分配的交通民警大多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二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没有真正根植于思想深处,自律不严,少数同志还存在着“吃、拿、卡、要”顶风违纪、违规的现象,没有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业务不精,对常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本职业务技能掌握得不全、不深、不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程度不高,导致业务不精、执法不严、质量不高、效率低下。这些现象尤其在基层工作表现比较突出,因为交警由于单独执勤多,社会接触面广,加之受交通违法行为人流动

性强、交通违法行为稍纵即逝、社会监督很难具体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队伍出问题的机率相对较高,所以加强队伍建设尤为紧迫,也是营造和谐交通环境的重要保障。

第二篇: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2_〕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

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2、以公安部105号令和有关工作规范为重点内容,组织一线民警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一口清”(4月底前完成);

3、对交管科科长、各勤务大队大队长、一线执法和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培训工作(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七)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要严格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完善其使用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

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篇: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2_〕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 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2、以公安部105号令和有关工作规范为重点内容,组织一线民警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一口清”(4月底前完成);

3、对交管科科长、各勤务大队大队长、一线执法和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培训工作(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七)交警支队监控中心要严格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标定,完善其使用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固定式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篇:浅谈交警系统应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浅谈交警系统应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交通管理的基本工作是执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执法工作量大而广。因此,抓好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为加强交通管理,提升队伍执法形象,提升整体执法水平,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面构建和谐小康社会,公安交警部门该如何适应新形势,大力加强基层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通过调查研究,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警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少数民警执法思想不端正,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不强,传统的执法思想和理念在广大民警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重罚款、轻教育,重实体、轻程序;少数民警在执法中语言生硬,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粗暴;处理事故时对待群众不耐烦,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不做进一步核实,存在态度冷漠,举止随意,警容不整等问题。

2、执法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个别民警违规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性大,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程序不规范。随着法律的完善,群众对执法要求高,而个别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办案重证据轻程序,仍凭老经验办事。

3、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相对滞后。一是执法管理科技含量、精细化程度不高;目前警力不足,任务重,工作量大,许多民警超负荷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个别民警工作马虎,不负责任,事业心不强,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中出现偏差;执法责任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群众的监督举报查处不力,对执法过错追究不力;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等。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按照公安机关“三大建设”(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根本,努力实现以强化队伍管理促进执法进一步规范化。突出抓好民警执法理念的转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全新理论武装民警的头脑,不断强化民警执法为民的理念;着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将教育培训纳入对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建立考核台帐、完善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与晋级、评先等挂起勾来,奖优罚劣;以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坚持教育民警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改进执法的方式;坚持规范接处警、执勤、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协管员管理,认真落实考试

员、查验员、事故处理、路面执法等重点岗位上岗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强化执法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交通管理实现新跨越。

1、全面开展执法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提高规范执法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深化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等活动,对广大民警进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本位主义思想。以开展法律法规“三懂”、“四会”大练兵活动为重点,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广大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使民警增强交通管理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梳理执法突出问题。要以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为规范执法的重点,对当前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执法制度的制定、完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梳理、找准道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意见。着重就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执行情况,民警执法形象、执法态度和执法用语使用情况,民警执勤中受伤害及安全防护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各基层执法单位要建立健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交警部门有关规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吸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交通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执法突出问题,形成逐级解决执法问题的意见,狠抓落实。

3、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艺术水平。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以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明确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确保执法工作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取得实效。同时要广泛开展执法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方式的大转变,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4、强化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执法和队伍管理。一是强化外部监督,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警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执法过程中的各项监督措施,按照监督跟着

警力走,监督跟着警情走的理念,大力开展明查暗访、现场督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执法档案、个案分析、案件分级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实现对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等责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各个层级的权限和责任。把全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人民群众反映大的共性问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公路三乱”等问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大力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要加大公安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网上执法平台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有阶段性成果,又要长期坚持下去。执法规范化工作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个单另部门的工作,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整体的工作,需要一个协调、团结的工作氛围和

工作环境,并不是一味的单处(科)室的工作。执法规范化工作怎样做到执法细致化、规范化,笔者拙见,还望同仁、领导予以批评指正。

第五篇:_基层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基层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新《交通法》实施后,兰州交警在三月份开展了大规模的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活动,以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个月内开出了近10万张罚单,这背后暴露的是部分地方在交通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以罚代管的现象。基层交警的规范化执法建设又一次进入了人们的视线,如何真正实现以“法”领管,以“法”代管,做到法、规合一,是我们在10万张罚单背后要思考的问题。

一、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交通民警缺乏正确的执法观念。具体表现为:(1)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缺乏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意识,执法方式和手段简单生硬,(2)法制观念淡薄,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3)执法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由于执法过错所产生的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要求;(4)对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全部就是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和协调意识不强。

(二)、部分地方对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和措施不到位。具体表现为:(1)组织不到位。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领导与办事机构,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对交警的日常执法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不够,没有切实采取行动。(2)制度制定不规范,没有依照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容易操作、便于实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具有分散性特点,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措施细化到基层、细化到每位民警。(3)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具体表现为证据把关不严,不能客观、全面收集证据,经不起严格检验;法律把关不严,不会正确使用法律条文,没有做到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

(三)、对基层交通民警的警力投入和经费保障不足。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道路通行条件的改善,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但是部分地方财政核拨的公务费用只够维持正常工作运转,造成警力严重不足,而新增加的协警人员,并不属于公安正式编制序列,其所需配备都由执行大队独立支付,这又加重了大队经费负担。

二、如何推进基层交通民警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对执法个体的规范。

1、加大对交通民警的宣传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具体做法为:可以通过在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警民换位思考大讨论”“反腐倡廉集中教育”、“爱民实践大走访”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逐步端正并提升民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消除“官本位”思想。坚持法律至上、以法为本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形成“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执法态度。

2、提高交通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通过组织开展“正规化建设”、“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三基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理论大练兵”、“警务实战大练兵”等活动,按照“缺哪儿补哪儿”的原则,有的放矢安排培训课程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着重提高基层执法者办案执法的能力。

(二)加强监管,完善并落实执法责任制。

1、建立健全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听证、处罚、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具体工作制度,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定各部门和各民警的具体执法权限、执法责任、量化工作目标。

2、严格考核制度,把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执法分明。

(三)加大资金技术投入,科技强警,做好警务的保障工作。

1、健全和完善现场执法装备,如照相设备、录音录像设备、酒精检测仪、测速仪、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牵引绳、反光锥筒、警戒带、拦车破胎器等现场记录、采样、维权、执勤、执法设备。

2、健全和完善非现场执法装备。具体做法为:(1)确保执法的公开性,公开固定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的位置,在来车方向科学、合理地设置提示标志和限速值及解除限速标志等辅助设置。(2)确保非现场执法设施的合法性,非现场执法装备要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3)及时告知违法事实,公安交警部门可以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电话查询、邮寄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告知。(4)规范对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信息的审核,采集的信息资料应符合执法实体和执法程序,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引起的交通违法或者是对交通违法事实记录不详细的信息资料不应予以采用。

(四)优化执法环境,促进民警规范执法。

1、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通过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值日警官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等制度,健立起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

2、健全公安交警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严格审批、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做好监督、记录、考核、评议、纠正、整改工作。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勤执法的各个环节,增强内部监督的实效性。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监督,减少执法过错。

3、丰富监督形式,加强社会监督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如警务公开、聘请义务监督员、实际走访、公开监督电话、公开监督电话等。

4、净化民警执法的外部环境,切实解决民警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努力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积极为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全力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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