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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服务协议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2-109265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5 23:34: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通信服务协议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电信通信业务服务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

通信业务服务协议

年月日

通信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

为满足甲方在小区的通信需求,甲、乙双方就该小区电信建设的投资、双方责任与义务等问题,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乙方投资建设____________小区内的通信管道设施。

2.乙方投资建设小区内的固定电话、互联网、无线室内分布系统等工程。

3.乙方向小区内用户提供固定语音电话、宽带上网等业务。

4.乙方在该小区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公共关系活动等方面开展合作,并保持信息沟通协作,甲方给予支持。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对小区进行设计和实施综合布线、无线室内分布系统工程,并为乙方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

2.无偿提供楼宇内垂直走线井、所有电信暗管及线槽底盒、电(光)缆交接箱等安装位置给乙方使用,其归属权属于甲方。

3.综合布线(包括室内分线盒)由乙方投资建设,归属权属于乙方。

4.一切由乙方投资购买及建设的设备及管道线槽资源,其归属权属于乙方。其他运营商需要使用该部分管线,则由需求运营商与乙方协商转买或租用。

5.甲方在乙方通信工程建设中,协助乙方向供电部们报装设备所需电源,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通信网络建设完工后,甲方对乙方的网络设施(含楼层设备

及网络线路)的安全维护提供协助便利条件,一切维护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承担。小区内遇有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设备受破坏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乙方需要对通信线路维修维护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以便乙方及时修复。为保证设备不遭到人为的破坏,损害到用户利益,甲方物业管理人员对乙方在小区内的通信设备进行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8.在乙方通信工程完工后,未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搬动乙方设备或占用乙方设备已占空间。

9.甲方在指定物业管理公司或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甲方应将其在合同中享有的相关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移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甲方应协调好与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确保本协议的延续性、合法性。

10.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名义向用户收取费用,由于甲方自定收费基础上所产生的费用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自行解决。如果给乙方形象造成损坏的,乙方追究甲方责任,并要赔偿相关损失。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由甲方建设的____________小区电信网的整体设计方案。

2.乙方负责投资建设小区内外管道、小区综合布线(包括楼内分线盒),提供具备完整的接入端口。乙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线路和通信设备等的产权属乙方所有,归乙方单独使用。

3.乙方承诺对建设完成的综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维护、技术升级、更新改造等,并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若因乙方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甲方用户与乙方产生的经济纠纷或服务投诉,甲方均无责任。

5.乙方应遵守小区内物业管理有关的公约和规定。

6.由于乙方在提供的综合通信服务的质量、收费等与本小区住户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如果给甲方形象造成损害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7.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负责自身的安全责任,并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

8.开工时间暂定为年月,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约30天。如遇不可抗力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有关内容以及在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秘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违约方原因导致小区无法正常进行通信运营,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责任方应赔偿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并需另外支付实际损失总金额的50%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电信工程竣工后,乙方未能出具该小区的通信管线图和有效的综合验收中电信工程部分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如果符合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被认为构成违约:

1.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少不可抗力的后果。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天

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2.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所造成甲、乙双方任一方不能继续履行此协议的。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之间由于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则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第三篇:电信通信服务协议1

地点:时间: 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关于驻地网电信设施建设通信服务协议书**省**市年月日

甲方: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建设住宅小区(楼宇)进行驻地网电信设施建设,为住宅小区(楼宇)用户提供电信业务接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的范围和内容

一、甲方通过自主选择,确定乙方为其通信服务提供商,使用乙方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

本协议合作范围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电信设施建设的住宅小区(楼宇)有:

1、名称:地址:

2、名称:地址:

3、名称:地址:

……

三、上述第二条所指住宅小区(楼宇)指甲方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物,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电信业务,内容包括:

1、乙方提供的电信业务。

2、电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3、电信网络设施电源提供。

4、需要时通信机房的提供。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电信业务

一、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电话、数据通信、宽带上网等综合电信业务,满足甲方对电信业务的需求。并根据国家或行业通信服务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通信服务。

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料和相应的技术咨询。

三、甲方有权利在宣传资料中标出在甲方住宅小区(楼宇)中提供了中国电信的电信业务,以作为提升其楼宇品牌的依据。

四、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同意、乙方满足甲方对电信综合业务包括电话、宽带上网、数据网络、综合信息化服务等业务的基本需求。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改变乙方电信网络的拓扑结构。

第三条电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

一、关于楼宇内电信网络投资模式:

1、由甲方负责投资建设小区(楼宇)规划红线以内预埋地下通信配线管道、楼内预留电话交接间和暗管系统,产权归甲方所有。

2、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楼外预埋地下通信管道,并在甲方楼内暗管中敷设通信线路,建设电信网络,以及楼内布线和配套宽带网络设备,乙方投资的管道、线路、楼内布线、网络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照相应规范,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特殊部位的处理必须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楼体的结构及原有的装修风格。

二、甲方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管线平衡图,建筑平面

图等相关文件和材料。甲方协调乙方进行通信网络建设。

三、网络设计需要,甲方免费提供楼宇内垂直走线井、暗管及线槽底盒、楼层交换设备安装位置及单相交流电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免交管理费。

四、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设计、施工,并为乙方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在本协议所述住宅小区(楼宇)等建筑物范围内帮助乙方解决遇到的施工问题。本协议所述电信网络系统的维护由乙方负责,甲方协调进行相关维护工作。

五、乙方对本协议所述住宅小区(楼宇)的电信网络设计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施工。

六、乙方负责对乙方投资建设的电信网络系统进行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

七、由乙方按照《电信服务标准》的质量要求,负责住宅小区(楼宇)内使用乙方电信业务用户的日常障碍处理和技术支持,提供优质电信服务。

八、甲、乙双方各自维护其产权范围内相关线路和设备。

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协议一旦生效后,协议各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其中条款。违反本协议书内任何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另一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被解除方有权向解除方索取因协议终止而带来的损失。

三、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而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造成损失的,应同时赔偿损失。

四、乙方违约或在网络运行过程中服务未达到承诺的,甲方有权选择其他运营商,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保密条款

无论事前书面通知与否,本协议签署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保密义务将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继续存在。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由于违约、协议终止等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双方应首先力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此争议仍未解决,则需提请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的时间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长短延期进行。

二、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2个月,一方应与另一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协议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3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协议。

第八条附件及其效力

一、本协议所有附件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所有有关本协议条款,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甲方: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分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通信模块协议汇总

通信模块3GPP协议汇总

1.AT Command TS 27.007

AT command set for User Equipment(UE)

2.SMS TS 24.011

Point-to-Point(PP)Short Message Service(SMS)support on mobile radio interface TS 23.040

Technical realization of the Short Message Service(SMS)

3.SMS CB TS 23.041

Technical realization of Cell Broadcast Service(CBS)TS 24.012

Short Message Service Cell Broadcast(SMSCB)Support on the Mobile Radio Interface

4.MMS TS 22.140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 Stage 1 TS 23.140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 Stage 2 TS 26.140 MMS Media formats and codes

5.Encode and Decode of USSD/SMS/CB etc TS 23.038

Alphabets and language-specific information

6.Layer 3(Voice call/MM/GMM/SM etc)TS 24.007

Mobile radio interface signalling layer 3;General Aspects TS 24.008

Mobile radio interface Layer 3 specification;Core network protocols;Stage 3

7.MMI Code TS 22.030

Man-Machine Interface(MMI)of the User Equipment(UE)

8.USSD TS 22.090

Unstructured Supplementary Service Data(USSD);Stage 1 TS 23.090

Unstructured Supplementary Service Data(USSD);Stage 2 TS 24.090

Unstructured Supplementary Service Data(USSD);Stage 3

9.Supplementary services TS 22.004

General on supplementary services TS 22.081

Line Identification 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1.TS 23.081

Line Identification 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2 TS 24.081

Line Identification 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3 TS 22.082 Call Forwarding(CF)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1.TS 23.082

Call Forwarding(CF)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2

.TS 24.082

Call Forwarding(CF)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3 TS 22.083 Call Waiting(CW)and Call Hold(HOLD)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1 TS 23.083 Call Waiting(CW)and Call Hold(HOLD)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2 TS 24.083

Call Waiting(CW)and Call Hold(HOLD)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3 TS 22.086

Advice of Charge(AoC)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1 TS 23.086

Advice of Charge(AoC)Supplementary Service;Stage 2 TS 24.086

Advice of Charge(AoC)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3 TS 22.088

Call Barring(CB)supplementary services;Stage 1 TS 23.088

Call Barring(CB)Supplementary Service;Stage 2 TS 24.088

Call Barring(CB)supplementary service;Stage 3 TS 24.080

supplementary services specification Formats and coding

10.SIM TS 11.11

Specification of the 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Mobile Equipment(SIM-ME)interface

12.PLMN TS 22.003

Circuit Teleservices supported by a Public Land Mobile Network(PLMN)TS 22.101

Service aspects;Service principles TS 51.011

Specification of the 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foreign agent interface;Stage 3".

第五篇: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协议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收费。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3.甲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保证_________能顺利开通,并提供从安装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除人为致损因素),一年后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设备零件费及酌情收取维修人工费。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9.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代办人资料、证件(身份证)和单位证明等资料真实并可联系。因上述资料不真实而无法接收到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10.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收费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收费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收费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异地银行划帐(收款单位:_________公司;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代办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收费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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