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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合同[大全五篇]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12-109045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3 23:08: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雕塑合同

石材雕塑产品订货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华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雕塑规格、数量及价格:

1、雕塑规格、数量及价格:详见

2、本合同雕塑品总金额为:¥元整)。

此价包括雕塑品的制作费、运输费、税金及干挂胶十组、指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

二、雕塑特征及质地要求:

雕塑品的材质、颜色、艺术风格、及制作工艺均应与图纸基本一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署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定金;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经检验合格后,由甲方签字收货;每批雕塑品累计送货金额达到¥30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后5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30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乙方供货完成10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余款,乙方需提供甲方签字收货单及全额发票。

四、交货期限:

1、交货工期:所有雕塑品应在合同签订次日起60天内到达施工现场;

2、交货地点:

3、如未按合同规定相应款项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情况下,交货

相应顺延。

五、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损坏或雕塑形态与图纸不一致,乙方应无条件修复或更换。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

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雕塑品订货清单及雕塑规格图纸。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二篇:景观雕塑合同[范文模版]

景观观雕塑定制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洽谈,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景观雕塑,特签定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制作砂岩浮雕140cm x 550cm 2块,合计18480元(含安装)。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不含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二、质量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片要求制作,按甲方要求生产、交货、安装,如有制作问题由乙方负责修改。

三、加工、售后服务方式:乙方负责全包工包聊,应严格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圆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远材料而影响货物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甲方付给乙方定金之日起日内交货,交货地点在甲方工地。

五、验收标准及方式:

乙方交货给甲方进行验收,以甲方认可图片、材料、样品为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定合同后甲方付给乙方30% 5544元定金,制作完毕后付 60% 11088 元,安装完毕后付余款 10% 1848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如为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拒绝制作或交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货物,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

使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

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九、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雕塑制作合同

《汤阴经验》雕塑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马文甲(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创作雕塑《汤阴经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雕像高度为:《汤阴精神》6.59米x 3米共计20平米,厚度大于等于10厘米,最前面为高浮雕人物。

1.2雕塑材质为:胶衣、树脂

1.3安装地点:

二、甲方委托乙方工作的期限

总工期: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宜和范围

3.1创作草图设计

3.2雕塑放大

3.3雕塑制作与运输、安装。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4.1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委托事宜和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条件。按期提供费用、安装所需的水、电、大型工具等必备条件。

4.2乙方在雕塑制作、安装、监制等工作环节的全过程中,严格按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全部工作。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图以及泥稿制作

5.2满足设计以及展览功能需求并达到预期的展示效果;

5.3安全可靠、结实稳固、经久耐用、环保美观实用;

5.4完全通过制作阶段的各期、各种检验,并达到质量验收要求;

5.5符合相关行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安全规范;

5.6 材料和工艺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5.7凡属材料质量和制作工艺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返修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非人为损坏)

七、雕塑费用的支付:

7.1雕塑的创作、制作、运输、现场安装及评审费总计人民币为:《汤阴精神》3000元每平米x20平,附加前面三个圆雕人物及基座共计9万元人民币,7.2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的20%作为定金;设 计稿通过甲方认可后,甲方一周内支付乙方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 资金;泥稿经甲方审验通过后,甲方在一周内支付乙方总费用的30%,雕塑成品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一周内一次性结清余款既总金额的20%。

八、售后:

交付甲方后1年内,如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使木雕受损,乙方酌收工料 成本进行维修;如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九、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依合同规定完成制作、运输、安装等各项工作,未能达

到甲方的制作要求,则视为违约。因乙方承接的工作内容出现问题,导 致不能如期通过业主方验收时,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合同 款,每延迟1天完工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十、财产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0.1与雕塑有关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全部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任何设计成果、制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音像作品、照片、图片、外观设计、制作小样等),其专有权及专利权、版权等任何知识产权(或许可使用权)及财产权归属甲方,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或许可使用上述成果,并承担保密义务。甲方支付费用及/或提供物质条件并委托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其它任何技术成果,其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应归属甲方所有。

10.2甲方依本合同提供予乙方之任何文件、资料、图纸、信息、数据 等(以下简称“资料”),其知识产权及财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及其雇员不得侵害并应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只能为本合同目的使用上述资料,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予第三方(除非该第三方系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参与方且该第三方已与甲方或乙方签订有保密协议)。乙方保证,其将依甲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或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完整无缺地交还甲方(甲方同意的情况除外)。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委托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开户名:马文甲

帐号:622845 0010030086115

开户行:中国农行北京分行顺义支行京顺分理处

年月日

第四篇:雕塑定做合同

第十二届中国长春(高新区)国际雕塑作品邀请展

石雕作品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长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嘉祥汉风石雕厂

为完成第十二届中国长春(高新区)国际雕塑作品邀请展石雕作品的制作与安装,依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甲方雕塑作品(石雕)的制作、辅助材料。安装和机具费用一次包,如有变更,根据甲方确认的具体工程量另作调整。

二、承包范围及期限:

乙方负责第十二届中国长春(高新区)国际雕塑作品邀请展石雕部分的35件作品制作、安装、调整工程。施工地点为本届雕塑现场装饰学院院内,施工期限为 月 日至 月 日,按甲方规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制作与安装。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甲方为乙方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即工程开工时,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在乙方雕塑制作完成并全部安装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60%。本工程保质期为6个月,石雕如发生非人为损伤,乙方将负责修理并负责配合甲方最后安装。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将工程款全部结清。

四、甲方工作:

甲方负责乙方现场制作工作中的住宿及施工,用水及用电、并提供给乙方足够的施工场地。

五、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国外雕塑家的雕塑稿样及图纸进行施工,尊重本届雕塑展国外雕塑家的意愿,确保雕塑的质量与工期。由于雕塑作品为特种工艺造型加工,质量验收标准以甲方意见和国外雕塑家的最终意见为执行标准。

六、违约和赠偿:

1、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如果因乙方的原因没有按期完工,工期每拖延一日,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按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工期拖延超过3日或预计拖延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并无条件退场。

2、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当保质保量完成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发出整改指令后仍然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5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并无条件退场。

3、其他违约责任:乙方不得擅自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并无条件退场。

七、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所发生事宜无法解决,双方将在甲方住所在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35件石雕作品制作及安装的报价是本合同的附件,连同合同一起生效。

甲方:长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嘉祥汉风石雕厂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嘉祥县石雕艺术城35号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中国农业银行嘉祥县支行

***202_年6月3日

第五篇:雕塑设计合同

雕塑设计合同书

为了更好营造忠县文化氛围,发展忠县旅游文化产业,经协商,乙方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雕塑作品数件。

甲方:

乙方:

一、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的初步设计方案及其定稿方案享有著作权,受到《中华人民 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2.若甲方未能遵守此协议的设计费用说明,甲方对该方案不享有任 何权利,不能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或转让乙方设计的方案,否则,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若甲方遵守此协议的设计费用说明,则获得该设计方案的使用权,可以转让该设计方案,但该设计方案的著作权仍归乙方所有。

二、设计费用说明:

1.若甲方采用此设计方案,并同意乙方承接此项目工程(以双方签 订该工程制作施工合同为准),此设计方案将按该雕塑工程报价的5%收取。

2.若甲方采用此设计方案,而将该设计方案转让给他人,乙方未能承接此项目工程的施工,此设计方案的设计费用将按该雕塑工程报价的10%收取。

3.在甲方提出方案的修改意见下,经乙方屡次修改设计方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停止此协议,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

4.在甲方确定设计方案,并签字确认后,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修改或变更设计图纸和方案,乙方将收取一定的图纸变更费用。

5.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 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设计成果内容

1.乙方提供最终设计方案印刷品;光盘一张(包括一份PPT演示文稿;手绘原稿扫描;)

2.乙方提供所有雕塑缩小稿件一套(根据甲方要求实施)

四、雕塑信息和造价预算

(1)红色“忠”字雕塑一件

设计尺寸:总高12.8米,宽约9米,“忠”字高9米,字厚0.5米。材质:门梁钢混结构,基座为石材。“忠”字外部不锈钢烤漆(红色),内部方钢焊接骨架。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58万元。

(2)“忠”字图腾柱一件

设计尺寸:柱体总高12米,柱体直径2米,基台高1.2米,浮雕制作总面积约90平方米。

材质:柱体内部钢筋框架,外部GRC模块镶嵌焊接,表面仿石材效果,基台材质:内部钢混,外部表面做GRC仿石材浮雕。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46万元。

(3)“龟“浮雕;平台四角浮雕装饰

设计尺寸:直径7米的圆形高浮雕,厚度约30cm。平台四角浮雕为

4.2米边长的直角三角形

材质:GRC,表面做仿石材效果。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23万元。

(4)“鹤“浮;平台六角浮雕装饰

设计尺寸:直径9米的圆形高浮雕,厚度约30cm,平台六角浮雕为3米边长的三角形

材质:GRC,表面做仿石材效果。

总造价预算:人民币约26.5万元。

(5)巴蔓子铜像

设计尺寸:2米

材质:人物部分为铸铜,底座为石材或GRC。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14.6万元。

(6)严颜铜像

设计尺寸:2米。

材质:人物部分为铸铜,底座为石材或GRC。

总造价预算:人民币约14.6万元。

(7)甘宁铜像

设计尺寸:2米

材质:人物部分为铸铜,底座为石材或GRC。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14.6万元。

(8)秦良玉铜像

设计尺寸:2米

材质:人物部分为铸铜,底座为石材或GRC。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14.6万元。

(9)罗广斌铜像

设计尺寸:2米。

材质:人物部分为铸铜,底座为石材或GRC。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14.6万元。

(10)陶永梅铜像

设计尺寸:2米。

材质:人物部分为铸铜,底座为石材或GRC。

造价预算:人民币约14.6万元。

以上报价是参照202_年下半年雕塑市场平均制作价格计算

由于物价有所变动,该工程具体施工费用则按施工时的价格计算。以上雕塑总造价预算为:241.1万元人民币

设计费用若按5%计算为:12.055万元人民币

设计费用若按10%计算为:24.11万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需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和制作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印刷和雕塑小稿完成后待甲方审查,如甲方无异议则需在一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稿件的设计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印刷品和光盘以及雕塑稿件。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无故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和印刷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裁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开户行:

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〇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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