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话语音申报纳税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便广大纳税人,减少纳税中间环节,提高效率,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实施电话语音申报纳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确保电话语音申报纳税系统正常运行,24小时开通(银行结帐时间除外)。
二、甲方保证对乙方申报纳税信息接收的正确性和唯一性,并对该系统接收的申报纳税资料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
三、乙方自愿采用电话语音申报纳税方式,依法申报纳税,并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从乙方在_________市商业银行开立的税款预储帐户上直接解缴税款,该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五、乙方每月在采用电话语音申报纳税之前,应在_________市商业银行帐户中预储多于当期应纳税款的存款。如乙方在_________市商业银行税款预储帐户的余额不足以缴纳当期应纳税款,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申报纳税时,其申报的数据与甲方收到的数据出现误差时,同意以甲方电话语音申报纳税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七、乙方未在申报期内按时申报纳税,征期过后,必须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办理申报纳税。
八、乙方在完成电话语音申报纳税后,需要完税凭证的,可到主管地方税务分局领取。
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电话语音申报纳税操作培训,并提供电话语音申报纳税登录密码,乙方要注意登录密码的保密,可自行变更密码。凡使用乙方的帐号和密码进行电话语音申报纳税的,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负法律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办理相应手续。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电子申报纳税协议书
电子申报纳税协议书
甲方:丽江市古城区地方税务局
乙方:(纳税人)
甲乙双方就有关电子申报纳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需向甲方准确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以下七项:
1、计算机代码(税款):
2、计算机代码(社保):
3、电子纳税申报专户开户银行:
4、电子纳税申报专户帐号:
5、完税(费)凭证索取点:
纳税人可在工行丽江市分行营业部、工行丽江市分行雪山中路分理处或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大厅索取完税凭证。
6、联系电话:
经办人:
第二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接受纳税申报资料过程的准确性,对系统接受的申报资料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
二、保证在乙方申报划款后五天内将完税(费)凭证送达乙方选择的完税(费)凭证索取点。
第三条乙方承诺
一、按规定限期申报,在申请前在电子申报帐户上存入足
够金额,因电子申报帐户余额不足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申报而产生的税款滞纳金,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申请内容以计算机记录为依据,因申报数据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使用电子申报纳税的密码由乙方自行设定。因密码泄密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取得完税(费)凭证后,应及时与申报数据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第四条其它
一、有效期三年: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
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办理税款划转协议书
甲方:中国工商银行丽江市分行
乙方:(纳税人)
实行电子纳税申报后,为方便纳税人、简化手续,保证税款合法、安全、可靠、及时划转入库,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税款的划转按以下方式办理:
第一条、乙方需向甲方准确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1、计算机代码(税款):
2、计算机代码(社保):
3、电子纳税申报专户开户银行:
4、电子纳税申报专户帐号:
5、请选择完税(费)凭证索取点:
□工行丽江市分行营业部
□工行丽江市分行雪山中路分理处
6、联系电话:
经办人:
第二条乙方按照古城区地方税务局二分局的要求,实行电子、电话纳税申报,乙方通过电子、电话申报缴纳的税款,经古城区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审核无误后开具税收收入缴款书,甲方依据古城区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开具的税收收入缴款书,直接将税款从乙方电子纳税申报专户划入国库,不再由乙方签章确认。
第三条乙方应于申报前将足够的金额存入电子申报帐户。
第四条、甲方按照人民银行有关结算规定办理上述业务,并为乙方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接到古城区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开具的完税(费)凭证后,及时将税款划入国库,入库不及时或有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有效期:丽江市地方税务局与中国工商银行丽江市分行签定的协议有效期内。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
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参考样式)
甲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协议书编号: 乙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丰顺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纳税人编码:44142332325956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上申报纳税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提交各地方税(费)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并完成税款缴纳。乙方办理纳税申报日期和缴纳税款日期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二)乙方在网上申报纳税过程中要按照系统提示的应缴税种等核定信息,对申报表以及附表的数据进行认真的核对,确保网上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乙方网上纳税申报成功后,没有在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由甲方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因特殊原因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纳税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用甲方指定的其他纳税申报方式在指定期限内申报。
(五)乙方逾期纳税申报的,网上办税系统不予受理,乙方应到甲方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六)乙方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电子数据的,应每年定期集中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
(七)乙方根据甲方发放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进入网上办税系统。乙方第一次登陆网上办税系统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好密码。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密码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与乙方达成网上申报纳税协议后,应提供以下服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网上办税业务操作培训或相关操作说明资料。
(二)若乙方发生密码遗失的,甲方应在受理申请后及时为乙方重新设置密码。
(三)甲方在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为乙方提供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甲方应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网上申报纳税服务异常,甲方在法定申报期内无法及时修复并提供网上办税服务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直接上门申报纳税。
(四)保证接受乙方网上申报资料的唯一性,对网上办税系统接受的申报资料负责保密。
(五)乙方网上申报纳税后,甲方不再开具完税凭证,统一由开户银行开具电子缴税回单作为乙方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可在扣缴税款成功后,直接到开户银行取回电子缴税回单;乙方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回单到甲方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处理。
四、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人(负责人): 黄祥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电话语音报税简介
电话语音报税简介
更新日期:202_-05-05 来源: 作者:
电话语音报税是一种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的申报纳税方式。
纳税人在电话语音报税电脑系统的支持下,使用电话拨通报税专线后,依照系统语音提示,通过按键方式输入所申报的数据,即可完成向税务部门的申报纳税;税务部门则依靠该系统接收、记录经纳税人确认的各项申报数据,并自动计算其应缴税额,即时在纳税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等额划缴税款,完成税款的征收入库。
目前我局推出的电话语音报税服务系统,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今年8月我局已陆续完成东山、天河、白云、芳村、越秀、海珠、荔湾、黄埔、番禺9个区的电话报税系统的开发工作,这些区域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分期分批地推广使用。我局计划在今年底至明年初,将陆续完成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电话报税系统的开发工作,届时这些地区的纳税人可以进行电话报税。(具体使用的时间以主管国税机关通知为准)
◆电话报税系统能办理哪些税务事宜?
目前电话语音报税系统可受理当期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正常申报、补申报,清缴税款及查询以往申报纳税纪录等,其它税务事宜需上门办理。
◆什么时间进行电话申报最相宜?
电话语音报税系统每天24小时受理申报纳税(含节假日)。
为了提高电话语音报税的效率,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报税是很关键的,纳税人可尽量在以下时间内进行电话语音报税:每天下午1点至3点及晚上8点至11点。而9时至10:30时是银行繁忙时间,这段时间多为银行与各单位对帐时间,纳税人应尽量避开。
◆使用什么电话可以进行电话语音报税?
目前可使用普通市话(公用电话和IC卡、磁卡电话除外)、中国电信全球通数字移动电话(130、131及漫游服务除外)、200卡(IP卡除外)进行电话语音报税。
◆使用电话语音报税系统申报纳税如何收费?
使用本系统申报纳税,每次成功报税由市电信局收取信息费人民币2元,在电话缴费单上单独列出,与电话费合单收取。
◆遇到拨打故障怎么办?
目前,纳税人在电话报税时常遇到的两个问题:一是拨打电话后,在选择服务环节上会被卡住,出现“电话故障”或系统没有反映的情况,出现故障的原因主要是电话占线(即繁忙时间),纳税人应稍后再拨,如重复出现这种情况应与主管国税机关联系。
二是拨打电话在确认申报后,出现“银行故障”或系统没有反映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4种原因:(1)无留密码;(2)余额不足;(3)帐号不存在;(4)银行超时返回。对(1)(2)情况,纳税人可自行检查;对(3)情况多数发生在银行软件升级时段或纳税人第一次进行电话报税,纳税人应与主管国税机关联系;对(4)情况,纳税人当天应查询存款余额和查询申报情况,确信是申报扣税不成功后,再申报。否则会出现重扣税款。
实行电话语音报税的有关要求
更新日期:202_-06-06 来源: 作者:
一、申请事项
(一)申请条件
除下列情况外,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均可申请使用电话语音报税的申报纳税方式:
1.有减免增值税项目的企业;
2.中央企业及涉外企业;
3.纯地税户等。
(二)申请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数据电文(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
(三)受理申请部门——主管的国税机关
二、申报纳税
(一)电话语音报税纳税申报期:通常为每月1-10日,如有特殊规定,以主管国税机关通知为准。
每月纳税申报期后,电话语音报税系统仍接受纳税人当期逾期的纳税申报,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次月1日起,电话语音报税系统不接受纳税人跨期的逾期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带备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纳税资料的报送及完税凭证的领取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电话报税后,不需向主管国税机关缴交纳税申报表。非个体小规模纳税人应按主管国税机关的要求报送纳税申报表。
2.电话报税通过ETS扣缴税款成功后,税务机关不再打印税票。对公账户的纳税人可于次日起自行到其开户银行拿取“广州市电子缴税回单”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使用个人存款账户的纳税人可在缴税的当天起自行携带储蓄存折到开户银行或该银行实行通存通兑的其他网点,在其存折摘要栏打印标有“国税”字样的扣款记录。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当月的纳税账户余额必须大于当月申报的应缴税额,如因纳税账户余额不足,造成不能依期缴款入库的,主管国税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电话语音报税系统进行申报纳税,逾期申报的,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3.纳税人应注意报税密码的保密,并在初次启用时修改,以免因报税密码外泄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报税初始密码:6位纳税人编码)。
4.纳税人进行电话语音报税,即视作有效纳税申报行为,对此项申报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电话申报的纳税资料必须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数据相符。
纳税人进行电话报税操作后,应使用报税系统“查询”功能检查当期的申报划缴税款是否准确,若发现输入数据有误的,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1)输入数据少于实际应申报数据的,应即通过电话语音报税系统作当期的“补申报”处理;
(2)输入数据大于实际应申报数据造成多缴税款的,应于电话报税扣税成功之日的2日后(不含节假日),带备当期纳税申报表、退税书面申请报告,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退税。
新电话语音报税操作流程图
更新日期:202_-10-10 来源: 作者:
第五篇:纳税申报
申报网上纳税的流程:
1.纳税人向国税局的征管部门提出网上申报纳税申请,经县(市)区局审批同意后,正式参与网上申报纳税。
2.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在银行已经开设的缴税账户,并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用于缴税的资金。
3.纳税人与银行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款。
4.纳税人利用计算机和申报纳税软件制作纳税申报表,并通过电话网、因特网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5.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应划缴税款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有关的银行。由银行从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上划缴税款,并打印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6.银行将实际划缴的税款信息利用网络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7.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和税款划缴信息,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办理税款的入库手续。
8.纳税人在方便的时候到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税收转帐完税证,进行会计核算。
具体的报税流程:
月末结帐后,开始网上电子申报,然后去税务局交手工财务报表即可。不清楚的话可以咨询专管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企业发生销售业务-------在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或开具普通发票。
【windows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的操作
每月初2号前进行抄税----在开票系统中打印相关发票清单报表----进行报税)
1)平时开具增值税销项发票包括有以下几类
正数发票
负数发票
带有发票清单的发票
带有销售折扣的发票
2)领购发票读入开票系统
3)当月发票的作废
4)数据的备份 等
二。本月如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将进项发票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发票管理】中每月20号至月末前一天进行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网上认证工作。
具体流程:
增值税发票(进项)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中的录入----导出-----网上认证-----下载认证结果----导入纳税申报系统-----有错的查询修改----再导出----网上认证----认证通知书下载----认证结果查询---直至认证全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销(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时间为二个月),到期没有用完,要去税局核销。
核销要带以下资料去:
一、普通发票缴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_
2、《普通发票核销明细表》
3、发票统一领购簿
二、专用发票核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2、发票统一领购簿
3、税控IC卡
四。月初,一般2号之前进行抄税----报税---提供相关资料给税局
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抄有申报所属月份销项发票信息的IC卡;
2、使用小容量IC卡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数据软盘两张(使用大容量IC卡的企业不须报送);
3、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生成的【销项发票明细表】(具体来说,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和明细表,DO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存根联明细表,若由于客观原因(例如系统故障或者被盗等)不能够从开票系统生成,可由企业根据实际开票情况、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开票日期从数据所属当月的一号至月终;
4、《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下简称《领用存月报表》);
5、发票购领簿;
6、抄报税所属期月份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A)、抄报税所属期的下月开具的第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B),若企业还没有开具发票,则取第一张空白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7、对于作废的专用发票,要将全部联次一同提供;
8、由于故障维修导致发票数据丢失的,需提供维修服务单位出具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故障诊断意见书》,并携带发生数据丢失的发票原件;
9、若有空白核销的发票(切角作废),企业还应带空白发票的原件;
10、若企业有主、分开票机的,每台开票机都需要提供上述资料(每台开票机的资料只是反映本机的开票数据情况,要在资料上注明主、分机号)
注:相关表格请到就近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索取。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复印件资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
五。抄完税后就要准备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将【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中增值税发票销项数据的导出---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中
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点击“发票查询”按钮,如下图:
2、选择当前需要导入发票的对应月份,假如当前需要导入12月份的发票数据,则选择“本年12月份”,按下“确定”按钮,3、按下“确定”按钮后出现当前月份对应发票的记录查询窗口:
请用户注意,上图“发票查询窗口”中对应发票字段的排列顺序是系统安装时的缺省排列,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默认是以以上的字段排列规则进行发票数据的读取。
4.、登陆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通过“销项发票管理中”中的“从界面读发票数据(一机多票)”菜单读取发票数据。
5、点击“读发票查询界面”,系统自动进入对发票数据的读取操作,并自动切换到发票查询界面
用户这时可以看到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数据在进行连续的跳闪和刷新,请用户务必注意,数据读取过程中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发票数据的正常读取。数据读取完毕,系统自动切换操作窗口。
6、这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对当前读取的发票记录进行校验和保存处理。请用户注意,如果在发票记录读取后出现“发票税目不正确”的提示,请用户在“系统税目初始化”中进行发票税目的修改和更新后再执行“读发票查询界面”的操作。
7、主要注意事项: :
1)执行发票读入时”发票查询窗口”不能处于“最小化状态”。否则系统会提示“读取不到任何发票数据”
2)为了保证发票数据采集的正确性,系统执行读取“发票查询界面”数据过程中请用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
3)如果用户在发票读取过程中出现如“ 应该设置购方名称栏目显示”的错误提示,原因可能是“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字段的显示排列缺少对应的必读字段,用户必须修改并保证发票查询界面中至少有下面9个字段的内容(与排列顺没有关系)。注意,用户设置好对应的字段内容后记得按下“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
4)9个必读的字段内容分别是: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
5)必读字段的设置操作:
首先在发票查询窗口点击左上角的黄色小按钮(红色小圆圈),点击后出现如下的对话框,用户这时可以通过“项目选择”框的内容对必读字段进行选择。
通过“项目选择”框中的 “ ” 和 “ ”对字段进行汰选。确保“结果项目”中显示的字段内容至少有如下9项必读字段: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
设置好字段的显示内容后请点击菜单栏目上的“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
六。将开票系统中的销项导入开票系后,就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中做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几个附表和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生成申报文件存入U盘---在国税局网站上传申报文件,进行网上纳税申报-----跟踪纳税申报结果------网上申报成功后于月初10号前打印申报报表----到国税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各税种纳税申报的期限合集,方便您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1)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2)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⑷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7.资源税
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8.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9.房产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1.烟叶税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12.耕地占用税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13.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4.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申报缴纳税款)。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限期额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15.文化事业建设费
纳税人在申报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