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19#学生公寓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2-113631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2 17:13: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19#学生公寓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邵逸夫实验大楼 建设单位: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施工单位:合肥建工集团公司时间: 施 工 合 同二0一0年三月

淮北煤师院邵逸夫实验大楼

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基建办公室

乙方:合肥建工集团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北煤师院邵逸夫实验大楼室外工程

2、工程地点:淮北煤师院院内邵逸夫实验大楼周边

3、工程内容:电缆改造、施工给水、排水等,详见施工决算和现场签证。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双方委派工地负责人:

建设单位:宋肃,代表甲方行使和履行工地代表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李杰,代表乙方行使和履行项目经理权利和义务。

二、开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 202_年3月15日~202_年12月30日

2、竣工日期: 202_年3月15日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22400 元(为暂定价,仅作为工程付款依据。竣工按实结算)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 : 合格

2、检查及返工:甲、乙和监理三方共同检查,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特别声明:

1、现行的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六、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三天内。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收到乙方该计划后2天内答复。

七、工期延误责任:

合同竣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罚款,最高罚款为总造价的1%。如因建设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八、工期提前:不作要求

九、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需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否则工程量以甲方(监理)资料为准。

十、工程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额:不拨付工程备料款

2、工程款拨付: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决算完毕付至工程款95%,剩余5%为保修金。

十一、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竣工图,以经甲、乙方和监理三方验收核实签字盖章后的竣工图确认工程量。

十二、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程序:如甲方提出变更,应在该变更项目施工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应按照变更后的图纸施工。增减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

十三、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工程完工后乙方自检,自检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和资料,甲方在接收竣工报告后十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如甲方十天内不予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甲、乙和监理方签署竣工验收书并移交甲方管理。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后三日内按照要求提供详细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两份,作为备案和结算依据。

十四、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安徽省现行定额(202_基础定额)、相关文件及甲乙方和监理签证的竣工资料结算.取费按四类,即土建17.04%、安装59.22%。

2、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淮北市当月信息价;信息价无的材料需由甲方核价确认后才能进入决算。

十五、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 按照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2、保修期限: 按照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本工程保修期限为自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对本工程负责免费维修(人为破坏的除外),凡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主动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纠纷,质保金在两周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十六、争议、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安全施工 : 乙方在院内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文明施工,注意施工人员及师生安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含人身伤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十八、工程停建或缓建: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二十、合同份数肆份

1、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分送

合同订立时间202_年3月15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第二篇: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

乙方: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将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建设工程承包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新型产业园。

3、工程内容: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施工

4、工程承包范围:

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道路、土方、管沟、景观绿化、各系统管网、室外照明、主楼主电源供电。

第二条:工期:202_年6月30日至202_年8月30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及竣工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各项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条件,质量等级为: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有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费用,但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四条:安全施工及事故处理: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现场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

承担。

第五条:工程结算及承包方式

1、按照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四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3%;安装按照202_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配套费用定额三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5%;绿化工程按照苗木总价*(1+30%)进行结算,苗木总价包括苗木价、运输费用及挖苗费,苗木价需经甲方认质认价。甲方认价及甲供材料不优惠。贷款利息不予计取。

2、根据甲方确认竣工图纸工程量、签证,变更文件。

3、乙方自购材料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后作为计价依据。

4、乙方应如实编制工程预算,若出现乙方报送预算与实际审定价相差±5%以上(含±5%),全部审计成果费由乙方承担。

(1)

5、结算时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报送决算给甲方,在30日内甲方给予审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以甲方认可的价格按实结算,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结算后20日内付至工程造价的70%,财务决算完成后30日内付至总造价的95%,预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5%工程预留款。绿化工程付至工程造价的80%后暂停支付,剩余20%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20%工程预留款。

3、发票的提供时间为每次甲方付款前(甲方付款前2日通知),发票金额同每次付款金额。发票未提供或金额不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提供发票同时乙方应提供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

4、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支票。

第七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保质期为 贰 年;绿化工程保质期为 壹 年,保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绿化工程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修剪、施肥、打药、补植、除草、浇水等工作,保证苗木成活。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质保期如无质量问题,期满一次性付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理,因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不计利息)。

3、质保金的退付以紫薇物业验收单为依据,执行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保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其他

1、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合同

小区室外工程(土建部分)

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门岗、办公用房、围墙及地坪

2、工程地点: 城里社区蓝湖绿城玫瑰园回迁房

3、工程内容:小区门岗、办公用房、围墙及地坪。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合同总价款:大写:叁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贰元玖角整小写:(389272.9)元。其中:

① 小区路面共2000m2,共计:94090元

② 水沟Φ600波纹管91米、Φ400波纹管120米、Φ300波纹管130米,共计:86210元

③ 围墙22.3米,共计:22633元

2、本合同价为暂定价。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市当月信息价;信息价无的材料单价需由甲方核价确认后才能进入决算。

3、工程款拨付:本工程不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甲方于15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下余的5%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3日内支付。

三、承包方式

乙方采取全包方式一次性包定全部工程范围内的人工、材料、质量、工

期、安全。

四、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60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与其他各施工方协调工作。

2、负责及时组织对以上工程的验收工作。

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支付各期款项。

4、乙方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5、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并及时汇总给总承包单位。

6、乙方应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

7、工程交付后,由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七、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金额为本工程价款的5%;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三日内,乙方必须到现场进行维修,若超出三日,甲方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金中扣除。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余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法人定代表人:法人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月

日委托人: 年月日 3

第四篇:室外供电工程施工合同

七二0三期安置房室外供电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七二0安置房项目部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七二〇安置房室外供电工程由乙方承担施工总承包,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竣工交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室外供电工程施工安装承包范围:根据提供的《室外供电总平图纸》、技术文件等,自10KV高压供电线路到用户户内配电箱的全部电气安装工程;

1)安装每栋分支电缆线路,防雷设置(防雷设置要达到新建县气象局规范标准)土建主体防雷设施由项目部负责,强电防雷设施由供电承包责任人负责、电表箱进线电缆;

2)安装路灯电缆线路、灯杆、灯具、控制装置等;

3)预埋穿越水泥道路电缆管;

二、工程决算执行标准:

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定额(202_江西省单位估价表);

2、取费标准执行江西省费用定额及国家有关规定;

3、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执行;

4、工程量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签证计算;

三、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室外供电总平面布置图》、《路灯照明平面布置图》及其它有关图纸、技术文件;

2、及时向乙方通报其它室外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3、对乙方的安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责任

1、认真按照甲方审核后的设计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室外供电工程。

2、乙方外购设备、材料须经甲方认可,优先使用甲方库存材料。

3、紧密配合甲方其它室外工程施工,及时做好电气预埋工作。

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安装。

5、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设计要求安装的要及时整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安装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并对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

7、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施工材料、工具、设备、器件和已安装好的供电线路、电缆线路、电表的保管和维护管理工作。

8、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供七二0安置房高、低压线和路灯安装竣工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设计图纸及要求安装或者擅自安装改变设计、改变工艺造成返工、整改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照设计图纸及要求以及建筑电气安装验收规范安装,拒绝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

工程总价款按《七二0厂职工宿舍强电工程》预算造价: 522288.09元 编制时间202_年12月01日、《七二0厂宿舍路灯工程》预算造价:

94364.62元 编制时间202_年12月12日。总预算造价为: 616652.71元,经双方协商:双方同意确定工程造价按人民币50万元总包干(大写:伍拾万元整)。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作为本工程材料的预付款。工程10KV通电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据工程属地地税发票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余款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七、合同工期以及工程质量保证的承诺

1、开工时间:202_年12月20日;

2、竣工时间:202_年03月30日;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之内乙方免费负责保修。

八、其它约定

1、《室外供电总平面布置图》、《路灯照明平面布置图》及其它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均属于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等同有效。

2、在承包期内,乙方未能管理维护好施工材料、工具、设备、器件和已安装好的供电线路、电缆线路、电表,造成丢失和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3、在承包期内,乙方未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造成设备、人身事故或者伤害到他人应当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返修,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返修,返修费在5%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5、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电气安装人员<<身份证>>、<<电工操作证>>复印件。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7、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七二0安置房项目部(盖章)

代表:

电话: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日

第五篇: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鹿寨奥运康城1#、2#、3#、5#、6#、7#楼的室外配套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鹿寨奥运康城小区室外配套工程。

二、工程地点:鹿寨奥运康城小区内。

三、工程内容:室外排水、小区道路、地面铺装、路灯安装、砌筑围

墙及电缆沟等。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量必须经甲方现场核实并办

理鉴证手续)。

六、施工质量要求: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七、结算依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执行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

价表》结算,另外,材料除甲方提供外,其余材料按市场造价信息简报计(施工期间)。

八、按定额结算执行配套取费费用定额土建执行五类、安装执行四

类,但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定编费不计。

九、乙方施工时必须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

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施工后清理施工垃圾)。

十、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项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结算并报送工程结算书,结算书审定后,甲方按结算书造价的95%拨付给乙方,余下5%作质保金,保修一年,保质期满

后5天内,质保金退回给乙方。

十一、工期要求:本工程由甲乙双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商定工期。乙方

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工期完工,若遇雨天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延期,工期可往后顺延。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工程完工后付清余款,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19#学生公寓室外工程施工合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