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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楼梦中《乱判葫芦案》有感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12-22147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16:20: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读红楼梦中《乱判葫芦案》有感

读红楼梦中《乱判葫芦案》有感

暑假里,我借了一部古典名著《红楼梦》。我被小说中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吸引住了。例如:贾宝玉的奶奶贾母和蔼慈祥;他的四个姐姐个个美丽聪慧;王熙凤持家有道、聪明能干;史湘云热情奔放;薛宝钗稳重贤淑。我对这部小说是如痴如醉,爱不释手。

但是,最吸引我的还是其中第三回《乱判葫芦案》。故事中讲述了薛蟠因胡作非为,打死了人,由刚刚任职的贾雨村审理这件人命官司。贾雨村开始不想徇私枉法,后来得知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关系是连着亲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惹不起。于是就想了个办法说薛蟠“暴病身亡”,并赔了许多银子胡乱判了这一人命官司。

读完了《乱判葫芦案》这个故事之后,我不禁掩卷沉思。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看到了封建社会官场上那些当官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看到了那些屈死的冤魂在无奈的哭泣;看到了那些有权有势的富人性情奢侈,言语傲慢,把人命官司可看做儿戏……在叹息中,我真为自己生长在新社会而庆幸。我们的国家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例如:2008年的雪灾、汶川地震,2013年四川雅安地震,我们敬爱的温家宝爷爷和李克强爷爷分别在第一时间赶到了重灾区,让那里的老百姓看到了光明,感到了温暖。全国各地的人民是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

在我们新中国的大家庭里,上下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灾区的人民虽然没有了家园,但他们有吃、有喝、有住、有穿……他们的心理恐惧之后是更多的幸福。同学们,你们说,我能不为有这样一个伟大的祖国感到骄傲、感到自豪吗?

第二篇:葫芦僧判葫芦案

浅析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摘要】“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出自于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故事讲述了初到应天府任职的贾雨村徇私枉法,胡乱判案的故事。贾雨村是红楼梦里面一个很俗的角色,是一个反面人物。从贾雨村胡乱判案来解读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官场的腐败,通过对“护官符”的解读,呈现了古代官场的潜规则,批判了古代官场的罪恶。从现代的法律角度来说,这就是一宗草菅人命,徇私枉法的案件。

【关键词】 贾雨村 护官符 葫芦案 潜规则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想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红楼梦。王蒙这样评价红楼梦:“我爱读《红楼梦》。《红楼梦》是一本最经得住读,经得住分析,经得住折腾的书。”作为一本小说,它的影响不可谓不深,红学盛行,多少学者投身到了红学的研究当中,关于红学的著作已经泛滥成灾。读《红楼梦》时,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既然是小说,那么它就是虚构的,没有那一本小说给人的感觉有《红楼梦》这样的真实感。这本书给了我们太多的东西,人生经验、社会经验、感情经验、政治经验、艺术经验、无所不备。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就能够解读到不同的东西。而“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则是《红楼梦》开头的一个案件,这里我们看到了封建社会官场的黑暗,看到了法律的软弱,看到了穷人的无奈等等,几乎一个章节就体现了一个小社会。

说起“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还得从贾雨村的身世说起。贾雨村作为一个反面人物,他的出现在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中。曹雪芹通过甄士隐的视角这样描写:“忽见隔壁葫芦庙内寄居的一个穷儒——姓贾名化,表字时飞,别号雨村者走了出来。这贾雨村原系胡州人氏,也是诗书仕宦 之族,因他生于末世,父母祖宗根基已尽,人口衰丧,只剩得他一身一口,在家乡无益,因进京求取功名,再整基业。自前岁来此,又淹蹇住了,暂寄庙中安身,每日卖字作文为生⋯⋯”,“一个穷儒”,即标出贾雨村的身份、地位。此时的贾雨村虽贫窘、落魄,却豁达、爽快;当甄士隐于中秋节邀他“到敝斋一饮”时,“雨村听了,并不推辞,便笑道:‘既蒙厚爱,何敢拂此盛情。’”当甄士隐得知贾雨村“行囊路费一概无措”而难以入京参加科举考试时,“当下即命小童进去,速封五十两白银,并两套冬衣”,馈赠雨村;“雨村收了银衣,不过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可见贾雨村不拘小节,确与流俗不同;脂砚斋于此评道:“写雨村真是个英雄。”而当甄士隐告诉他“十九日乃黄道之期,兄可即买舟西上”时,雨村留下这样的话:“读书人不在黄道黑道,总以事理为要。”脂砚斋评:“写雨村真令人爽快。”“以事理为要”,反映出此时的贾雨村虽身处贫贱,却没有忘记自己是个读书人,没有忘记凡事要讲事理。

这时的贾雨村很俗但却豁达,这就为后文贾雨村性格的变化奠定了基础。当贾雨村考取了功名,来到应天府任职时,恰好有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当贾雨村听了原告的话后,随即大怒,准备发签差人立刻将凶犯家属拿来拷问,可是案旁一门子却使眼色不让他发签。退堂后贾雨村问门子原因,门子说:“老爷荣任到此,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的‘护官符’来不成?”贾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门子说:“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所以叫做“护官符”。”一面说一面从顺袋中取出一张抄的“护官符”来,上边全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谚语口碑,云:“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而此案中的被告正是“丰年好大雪”的薛家。

从这里我们看到了“护官符”,“护官符”作为当官者自保的的手段,在这里用到了贾雨村的身上,就预示着贾雨村的变化即将来临。我们单说这“护官符”,说白了就是要懂得官场的潜规则,懂得做官的道理。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官员要想在官场厮混,就得找到做官的技巧。这表明在封建社会法律是被操纵在有权势的富贵人家的手中,法律的执行者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当地的豪门望族,也可以说法律只是权贵来对待下层人民的手段,而对于自身则没有什么约束能力。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明末清初法律体系的混乱,当官的一张“护官符”运用的得当,就可以平步青云,在官场上如鱼得水,如果运用不当则就像门子说的“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历史是如此的相似,历史正在一幕幕重演,“护官符”在现代也常见,一些当官的为了能够升官发财,就会依附一些有权势的人,为其保驾护航。“护官符”是小,但是这一社会毒瘤却危害太大。凭一张“护官符”,官官相护,草菅人命,造成了多少冤假错案,多少家庭悲剧由此而发。“护官符”一日不除,法律就会沦丧成那些黑心的执法者害人的工具,社会就不得洁净。

贾雨村在听了门子的话后,就开始犹豫不决了。贾雨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栖身葫芦庙时,贾雨村就发出“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的慨叹,渴望得到统治者的赏识。现在一边是公正司法,为死者讨回公道,但面临丢官甚至生命危险,一边是豪门权贵,依附就有飞黄腾达的机会,贾雨村拿不定主意了,便问门子道:“如你这样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门子就向贾雨村详细的介绍了案情,并说杀人者薛蟠已经远去京都,而被杀者冯渊乃是一个小乡宦之子,父母具亡,而被拐卖之女乃是甄士隐之女英莲。听了门子的话,贾雨村就说:“且不要议论他人,只目今这官司如何剖断才好?”门子笑道:“老爷当年何其明决,今日何反成了个没注意的人了!小的闻得老爷补升此任,系贾府王府之力;次薛蟠即贾府之亲,老爷何不顺水行舟,做个人情,将此案了解,日后也好去见贾王二公。”贾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正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枉法,是实不忍为的。”

看到这里,我们就看到了一个久混官场的“老油条”和一个初入官场的新人之间的区别了。贾雨村受甄士隐的恩惠,听到其女儿被拐卖,本应全力营救,而且就案件本身来说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是门子已经久混官场,熟悉官场一切潜规则,一切以个人利益为重,置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思想严重。但是初入官场的贾雨村还没有完全蜕变,还以皇恩为重,不想因私枉法,但是“实不可为”并不代表他就不会去做,在封建权贵的面前,他最终放下了自己的良知,放弃了法律的依据,做了豪门望族的走狗。这不仅是法律制度的问题,而是封建社会本身的悲哀。

贾雨村拿不定主意,便继续询问门子:“依你怎么样?”,门子便帮他出主意,让他草草结案,说冯家人丁稀少,没什么势力,只要让薛家给些烧埋之费便可。贾雨村第二天升了堂,详细询问了情况,果见冯家人丁稀少,就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贾雨村便疾忙休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之言寄去。此事皆由门子操办,贾雨村怕事后泄密,就找了个借口将其发配了。首先看“原告之人”,冯渊身亡,官司就成了人命官司。按自然犯与法定犯之分类,杀人系传统型犯罪,一般人不必借助法律即可认识其社会危害性,所以系自然犯。连贾雨村也对门子说:“你说得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正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枉法,是实不忍为的。”由此见得杀人案之为大案,彼时与今日略同。但哪怕没有受过正规法律训练之人也知晓,现代法制下,杀人案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更准确地说,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人提起公诉。而在红楼世界,对薛蟠杀人之控告却是由冯渊的一名奴仆提起的。这里涉及到了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问题。公室告与非公室告是在秦律中规定的,大体沿用至清。公室告是指控告他人的杀伤和盗窃行为,非公室告是指父母控告子女盗窃自己的财产,以及子女控告父母或奴妾控告主人肆意加诸自己各种刑罚。官府只受理公室告,不受理非公室告。告者若坚持提起非公室告,则告者有罪。冯渊之仆非薛蟠之仆,控告薛蟠杀人,是公室告,官府当按律受理。所以贾雨村审理此案也是按照法律程序的。但是,却没有按照法律依据来审案,徇情枉法,就像门子说的:“那冯家也无甚要紧之人。”封建社会权贵面前,生命也就不那么重要了,法律对于普通人家是没有话语权的。这样的审判违背了法律制度,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另外,贾雨村在审理了此案后,忙修书与贾王,联络感情,为自己换取仕途中的庇护,即“护官符”的作用,可见封建社会豪门对官场的影响。最后,因为门子知道的太多了,贾雨村就找借口将其发配了,这也是官场的潜规则,你一个下人怎么可以比老爷知道的更多,并且毫不隐晦的表达,这就足以使你的主人将你置之于死地,门子的下场就是违背了官场潜规则的下场。

一件人命关天的案件就这样草草的审结了,冯家得到了许多烧埋费,薛蟠逃脱于法律之外仍然逍遥自在着,贾雨村获取了仕途的稳定,也获取了贾王二家的人情,门子却因为知道的太多被发配充边,而被拐卖之女英莲却不知下落。在这个案件中,薛蟠和英莲的结局按照正常的法律制度不会是这样的。杀人者偿命这是古今通用的原则。虽然薛蟠不是亲手打死冯渊的,但是却是其指使下人干的,这在法律上起码有个故意杀人罪,但是由于其是贾家的亲戚就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英莲也应该被救出,只要审理了薛蟠,英莲就能重新回到父母身边。但是封建社会,豪门望族是法律的制定者,他们同时也是超然于法律之外的存在,法律对他们来说只是他们用来对付下层劳动人们的武器。而下层人民在法律面前是没有话语权的,只能任凭统治阶级的宰割。这就不难明白“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出现。这本来就是一件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曹雪芹在这里揭示了封建社会统治的黑暗和法律的软弱,批判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残酷性。

时至今日,我们的社会制度不同了,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健全。但是就像那句话说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样,有人的地方就有人情交易。现代社会官场的“潜规则”、“护官符”等依然存在,我们的司法系统草菅人命的事情也时有发生,现代版的“葫芦僧”还是不少,希望我们的法律制度能够不断地完善,使这种“葫芦案”少发生,不要让历史重复的上演。

【参考文献】 《王蒙的红楼梦》 王蒙点评 中华书局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有关谜题探究 李岩鹏 黑河学刊

第三篇:读《红楼》有感

读《红楼梦》有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句话描绘的就是曹雪芹的巨作:《红楼梦》,一曲红楼蕴含多少悲欢情愁,有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红楼梦这本书讲的主要是多情潇洒的贾宝玉与和娇弱多病的林黛玉的故事,作者曹雪芹揭示了当时的封建社会与他的不满。看到林黛玉葬花的一段,不禁让我想入非非,这是个怎样的女子啊?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里好多句子写的很妙、寓意也十分令人难忘,于是,我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红楼梦的前几回让我见识到了贾府的荣华富贵,在贾府,不光穿衣讲究、做事讲究、发型讲究,就连吃饭都那么的讲究,注重样式。贾府中的事看似简单、人看似单纯,可却处处充满了勾心斗角。里面的人物被曹雪芹描写的栩栩如生,光丫鬟就描写了好多,还有娇弱的林黛玉、泼辣的王熙凤、多情的贾宝玉,湘云、薛宝钗、贾母、刘姥姥的幽默……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看到最后贾府的衰败后,我不禁又想起了以前的贾府,那个荣华富贵的贾府,顷刻之间灰飞烟灭,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有谁能想到最后的结局啊?林黛玉因过度伤悲而死、贾宝玉出家当了和尚、王熙凤当上了叫花子……

《红楼梦》和《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各不相同,但我觉得这是一本好看的、很有阅读价值的书,要读出名著的精华所在,我们就要做圈注、仔细品读、用心体会!所谓读书有三到,心到、手到、眼到,做到这些,相信同学们一定会在名著之旅中找到无比的快乐。教师评语:习作从《红楼梦》中贾府的兴衰入手,写出了自己的独特感悟,结尾中阅读名著的态度,值得同学们推广。

第四篇:读红楼有感

<红楼梦>我想大家大抵都看过吧?就算没看过最起码也应该听说过了吧?原来一开始我也只是听说过它的名气,可是并未读过,一来觉得太长了浪费时间,二来则是觉得我应该不会喜欢上这类文章的,因此一直没有读.直到有一次偶然到图书馆接到了一个小本的<红楼梦>,才逐渐喜爱上的.那个小本是一个儿童读物,删减的厉害(因此内容也大大减值,而这也正是我一开始借这本书的原因吧!),因而我就决定把原本找来读一读,可是不知什么原因,找来找去,翻遍了图书馆也没有找到,只有很多其他人的评书,或者就是关于曹雪芹个人生平的,正好快要放假了(原本带回去回家慢慢看的),没有找到书,心里面闷闷的然而从这也可以反映<红楼梦>的魅力之处,不愧为中华几千年文化史的瑰宝啊!记得看过一个评书,上面就是把历朝历代的有名的作品作家总结了起来做个评论,说到<红楼梦>时用了“伟大”两个字,全书就仅用两处“伟大”,另一处则是说鲁迅的,这也正是我现在观看鲁迅作品的重要原因吧!在书中作者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灿烂的奇葩.如果说整个中国文学史仅仅只有<红楼梦>这一部作品,那么也足以表现中国文学史的辉煌了,可见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是极其高的,我觉得他评价的并无过错,我想喜欢<红楼梦>的读者都会这样觉得吧!评<红楼梦>的人数不胜数,红学热也不止一天两天了,然而我还是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红楼梦>.深深沉迷故事中去不能自拔,宝黛的爱情,细腻的笔法,鲜明的人物,家族的兴衰无不吸引着我.曾经听一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先生为描写一棵树,却把整座森林都拥到我们眼前来了,说的是宝黛的爱情.我也承认赞同一种说法,就是如果描写爱情,全文是不需要一个“爱”字的但却处处流露着爱,每一字每一词全都是爱,这才是描写爱情的最高手法,我想曹雪芹先生是达到了这种程度,他不愧为大师不愧称为伟大.细看<红楼梦>你会觉得一切的一切好像冥冥之中都有安排,貌似这就是命运吧!宝玉的命运黛玉的命运,以及其他所有人的命运好像都已注定了,命运无疑是反抗不了的,可是我们也不可以顺从命运任岁月飘零啊!我们既然知悉了结局,那么我们就不要再去在意,我们无疑可以做的就是充实这个过程,让过程完美,这样也就不往来了一趟,走了一遭啊!我知道关于<红楼梦>的读者感悟可定多的不胜枚举,既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我就可以毫无顾虑的说出我的一点拙劣看法了,也不会觉得造次了.我自从借了一本绣像全本<红楼梦>,我就坚持不懈的在阅读,有事会想一下子全部读完它一贯究竟,可有时又怕读完,怕的是后来的结局命运,更怕的是少了<红楼梦>后的孤寂,所以看了很久还是没有看完.我没看一章一节一段一句无不是一字一句反复推敲琢磨读完的,方怕一不小心不留神就错过了一句好话一段好句一个细小的情节.我现在能够体会为什么清朝时一个女子沉迷于<红楼梦>而被其父夺书而烧之时大呼:“为什么杀害我的宝玉”那样的胡话了.倘使是我的话我也会很难过的.然而也许正是爱之深才会体会到“恨'之切,我不喜欢后来续写的结局,也就是高鹗续写的后几十回.我曾有一段时间好纠结心想到底后来发生了什么?即真实的,曹雪芹所想的,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会不会给我惊喜或者失望?想到这确实让我难过了一阵子,惋惜针剂的遗失啊!可是能有什么办法呢?曾有段时间还妄想自己也去续写后几十回,把它写成自己所期望的,不要说我痴人说梦,你瞧现在的”红楼哥“不是很火吗? 初读<红楼梦>告诉你绝很奇妙.但当你们慢慢地品读下去时,你会发觉这真的是人生的一件乐事.读<红楼梦>给我带来了不少的收获,我想在我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它至少会是我的精神支柱之一吧!不管再读个几百遍,我想我也不会厌倦的吧!从<红楼梦>中我学会了太多人生命运爱情历史沧桑,真不得不说它是一步瑰宝.我爱上<红楼梦>了,这爱绝不做作,觉悟半点掺假,它全是我内心的一种真实的感想,我想把这种感想书法出来,就像一个过分喜悦的人迫不及待地像把悦事分享给别人一样;也像一个郁郁的人想把内心的不快与不满统统倾诉出来一样.你会觉得你爱上跟别人分享你的心得,你会不经意去关注并刻意想去获得更多的消息关于它,你做这件事时不会有任何不满和牢骚,相反好像每天吃饭那样自然必要.它赋予你的是一种全新的意义,一种境界,只有你才会懂得,只有懂你的人才会想去了解.这一切我想不用多说就是”爱"了吧!发自肺腑,言之于口,行之于心,魅之以眼,倾之以耳,吻之以唇,闻之以鼻,触之于手.你会发觉你全身都在不经意的迎合着它,你会觉得世上最奇妙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这时的你一定升华了吧!你是否有觉得你变得的优雅高尚起来,像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了一个人似的.此时你不会有多少渴求与奢望,也许一瞥你就心满意足了.如果能永久的属于你,我想你每天做的最多的一件事,也许就是偷着乐吧!像遇见一个你心目中的女神,而她又正好以命运的方式来与你相会了.你不需要表达什么说什么?一个眼神一个悸动就足以表达你的心,你会沉醉于这种享受中,绵绵不绝的快感.仿佛这世界只有你和她而你们俩又是如此的彼此相爱,像是前世的轮回,注定如此一样.我对<红楼梦>亦如此,前世有个约定,今生来了愿!

第五篇:读红楼探春有感

读红楼探春有感

林黛玉的确是一位超凡脱俗的美人,而且具备所有大家闺秀和中国古代美女梦想的气质。但就我个人而言,我比较喜欢探春。我觉得探春有更优于其他人物的职业素养。探春无论是在行事、为人、还是在机构地位方面的进退尺度都是科学合理并且具有艺术性的。探春是红楼整部书中一个唯一被曹雪芹和胭脂斋评价可以力挽狂澜的人物。这一点是让我非常佩服的。

关于探春在书中有两处出场描写是专门写她职业素养的,一出是探春当家,她舅舅去世她妈妈要求多付丧葬费那回。探春和王熙凤完全不是一回事。王熙凤在书中对探春是这样评价的,她是咱们家的正人,书也念过,嘴里心里都能来利的了,比我们是强多了。李纨在书中是这样评价探春的,让她当家多一步不肯走,多一事不肯越。就是说 探春在大家的眼中是一个既有能力,又能讲出道理,既守规矩也不会以权谋私的人。有些人不喜欢她,因为她从心里头看不起她娘但我个人认为,如果赵姨娘能像周姨娘一样少事有礼,探春对她的态度都不会是那个样子。

探春在大的礼仪格局方面是非常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一入侯门深似海,在贾府这样的大家庭当中,一个庶出的女孩子是没有多少地位可言的,如果要保证自己能够存活下去并且能够在核心领域有自己的地位,自己的母亲不仅不能提供帮助还要给自己施压甚至使坏,任谁估计也好不到哪去。!君不见在抄拣大观园一章中,随便一个陪房就可以在探春屋里大吵大嚷甚至动手动脚,这个环境不是一般人能活下去的。

探春也有探春的无奈啊!纵观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荣华富贵搭上自己的生家性命,搭上人伦尊严,搭上纲常天理。又何苦难为一个庶出的女孩儿?这么美丽的灵魂难道就不能有一点点瑕疵?

就像我们在职场当中,一个不给力的下属又没办法摆脱掉,状况层出不穷。我们自己还自顾不暇还得给他收拾烂摊子,谁受的了!呵呵,这一点上我还是觉得探春也是真性情。就像探春自己说的一样,打量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非得过几个月就闹出来,什么意思。这里头包含着非常多的无奈。她的远嫁,本身就是集团利益的交换,对于一个庶出的女孩子是没有资格在这个事情上有所挑选的。而且对于像探春这样能清醒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价值并且有勇气和能力改变生活现状的人来说,为家族利益牺牲很愿意,另外她也很期待自己的新生活能由自己来改变而不是选择。这也是我很欣赏她的地方之一。当你面对人生已经定局方位的时候你是大哭大闹寻死上吊去改变方向,还是气定神闲泰然处之改善生存环境,这是两种不同的人生。而探春就是后者那种能将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这一点很多人都不及她。

至于林黛玉,她是一个很精致的女子,世间有这样的奇女子是很难得的,君不见黛玉从收拾屋子到泣诉葬花到和史湘云斗诗无不体现着优雅从容,那种精致劲不是一朝一夕的精致生活能养就的。这跟她的出身、她与生俱来的气质和她不入泥蹈的独特思维角度有很大关系的。她的生活价值观和所有的思维思路都在脱离世俗的地方,她的灵空清隽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她的一尘不染也是很多男人渴求的梦想。可以说林黛玉是几千年文人对美好女子的唯一标准。

探春是我欣赏的那种人,林黛玉爱的人太多了,就让我用我这微薄之心关注一下没人喜欢的世俗偏激的探春吧呵呵!

读红楼梦中《乱判葫芦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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