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通报
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辖区内所属重点企业:
近一段时期,国内连续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极其惨重,对社会造成影响极其恶劣,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单位、个别企业由于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存在违章违规现象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事故通报如下:
1、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
灾事故。
202_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同时,责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事故相关单位按法律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2、甘肃11.16重大校车相撞事故
202_年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陕D-72231大翻斗运煤货车,与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幼儿园核载9人,但实际载有63人的校车相撞,截至目前,已造成21人死亡,40余人受伤。事故原因:一是幼儿园主办者安全责任的缺失让一辆9座的金杯面包校车竟被拆座改装,严重超载,塞进63人;二是校车司机安全运行意识的淡薄,疲劳驾驶、超速逆行;三是交警、教育等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缺失;四是幼儿家长对校车超载的无奈默许。依照有关规定,对涉及此次事故的正宁县分管副县长及教育局局长进行停职调查;陕D72231自卸车驾驶员、犯罪嫌疑人樊军刚涉嫌交通事故肇事罪,已于16日被刑事拘留;小博士幼儿园董事长、犯罪嫌疑人李军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16日被刑事拘留。
3、山东新泰一化工企业燃爆事故
11月19日14时左右,位于山东新泰的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现场造成4人死亡,15人受
伤。据了解,事故是在企业蜜胺项目道生液冷凝器检修过程中发生的。截至19日23时,又有10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数已增至14人,其余5名伤员伤情稳定。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定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_年11月22日
第二篇:认真对待安全事故通报
认真对待安全事故通报
在企业的各个班组,经常会对一些单位安全事故的发生经过、处理意见等进行通报。目的就是教育职工接受、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大家在工作中发生类似的事故,确保事故不在重演。但有些职工存在旁观心态,对事故成因、危害漠不关心,对事故的经过、细节,谁受处罚了、罚了多少款、涉及到多少人和有哪些人被免职了饶有兴致,甚至把这些事故津津乐道地当成“故事”来听、来传。究其原因是职工把传达事故通报当成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一项工作任务,并没有真正从事故中总结提炼教训。
为什么会经常有事故通报?是因为经常有这样那样的安全事故发生,为什么会经常发生安全事故?是因人的疏忽大意、盲目乐观、心存侥幸等心理因素造成;是职工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束之高阁造成的;是安全管理者以“下不为例”这种借口来逃避和推脱责任造成的。
传达安全事故通报,作为一种安全管理措施,其目的是让每一位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职工了解事故过程,确保类似事故不在发生。为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作为企业的一位职工,都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从中吸取营养,改进工作。“智者以别人的事故引以为戒,愚者以自己的事故教育他人”,要引导职工做“智者”,把别人的事故当“警钟”、当“镜子”,别人“吃堑”,我们“长智”,从别人事故中查找自身不足,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有可能谈得上吸取别人的事故教训,才有可能使自己少发生一件同类事故。
安环科李伟
第三篇:安全事故通报
安全事故通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
自202_年9月11日公司“百事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都积极相应,认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公司的安全事故也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尽管如此,部分单位在活动开始以后还是发生了重大未遂安全事故和职工煤气中毒安全事故,简要通报如下:
1.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2_年9月19日下午16:30分左右,炼铁厂机修工段员工岳现强在进行煤气裂缝焊接过程中,因本人安全意识差和煤防站监护不到位两方面原因造成煤气中毒,经紧急抢救现在已经恢复正常。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决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如下:责任人岳现强100元,厂长李建山、生产副厂长姚红星、设备副厂长吴克旺各考核100元,维修负责人赵庆福50元,维修日班班长张晓林30元,煤防站现场监护人王连勇100元。
2. 炼钢厂天车小钩坠落事故:202_年10月2日上午11点左右,炼钢厂3#天车在给转炉兑铁水过程中,发生小钩钢丝绳断裂、小钩坠落事故,属于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经专业人员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为钢丝绳落槽后天车工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决定对当班天车司机刘海涛考核200元,天车车间主任李维利考核50元,当班天车班长李忠双考核30元,炼钢厂安全员朱树升考核10元。
3. 炼铁厂员工煤气中毒事故:202_年10月5日下午4点左右,炼铁厂一车间2#布袋操作工叶茂盛(19岁)在进行煤气阀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目前叶茂盛仍然没有脱离危险,虽然已经没有危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能够完全康复的可能性较小,很可能造成植物人或间歇性痴呆,目前公司正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全力抢救。事故原因分析:叶茂盛在没有听从班长的指挥、没有通知煤防站人员进行监护、没有佩戴任何煤气防护器材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到煤气布袋上开净煤气阀门,被净煤气熏倒。属于个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事故。具体考核事宜将根据叶茂盛的受伤恢复而定。
以上三起安全事故均属于当事人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因此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安全教育,彻底进行安全隐患查找、整改,认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完善和学习,坚决减少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以上安全事故,公司安委会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既定日程,认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梳理、完善、学习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务必完成,标志性成果是将经过修订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并由公司统一印发,未完成单位考核第一责任人100元,每托后一天增加考核20元(主要考核单位为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制氧厂)。
2. 在10月30日前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找,标志性成果是30日前将职工上交的安全隐患以电子版形式交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将根据隐患情况进行分类,对于公司采纳的建议,除了责成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外,将对建议提出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单位,将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100元,专、兼职安全员30元。
3. 公司生产技术部将组织煤煤防站人员对煤气作业区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气知识培训,对于组织不利的单位,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考核100元。(添附各单位上报的参加煤气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日程表)。
添附:炼钢厂、炼铁厂、烧结厂参加煤气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时间表。
友发集团天丰钢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_年10月14日
第四篇:安全事故处理通报(推荐)
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HBJH2014-024
各专业、工段:
4月1日11:00,热媒站人员发现50-P01A台泵前过滤器处有导热油下滴,仅做了下面放桶接油,排尽导热油及安排人员看守的处理,未做进一步处理和向上级领导汇报。下午13:50左右,该过滤器处冒烟起火,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并除去保温棉。
该事故发生虽未造成大的后果,但造成了不良影响。近期集团公司及厂区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做出部署,聚合线领导也多次做了沾油保温棉必须及时去除的技术指导。事故反映了热媒站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经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热媒站负责人郑惠双,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隐患处置不当,负主要责任,罚款50元。
2、外围主管孙浩,对热媒站工作督促不力,负领导责任,罚款20元。
聚合线要求各专业、工段对所管辖区域范围做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稳定运行。
特此通报
恒邦项目指挥部聚合线
202_.04.01
第五篇:202_ 学校安全事故通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8月26日,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曹刘沟小学一年级学生徐某在下午放学回家途中,因供电部门在路边施工线路漏电,触电死亡。
8月31日,天水市麦积区甘泉中心学校五年级学生任某与孙某一起从家中到甘泉镇杜甫像三角路口东侧颖川河坝采砂形成的水坑游泳玩耍时不慎落水,溺水死亡。
9月5日,庄浪县万泉中学2名学生在租住的民房中因煤烟中毒,抢救无效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部分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中依然存在漏洞,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此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我厅先后转发了教育部两个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通知,下发了多个通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务必把连续发生的几起事故通知到所有的学校和全体学生,使每所中小学校和每个学生从上述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务必做到一要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二要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预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校园暴力事件、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四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预防和疏导学生的不良情绪;五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在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校园内的一切不安全环节,建设平安校园,创建和谐氛围。各学校都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患于未然。认真落实中小学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要严肃纪律,对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事故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