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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须知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12-92865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8 22:42: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交接须知

附件1:

交接须知女士/先生:您好!

欢迎您成为“XX·XXXX”业主!下面为您介绍办理商品房交接的相关手续和程序,谨请详细阅读。

一、请您按《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上安排的日期前来办理交接手续。若逾期办理的,我公司将委托物业公司代管。

二、前来办理交接手续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合同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及其所有附件;

3、购房合同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交接手续的,需另行携带下列资料:

1、由合同买受人签名的委托授权书(见附件4);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您在前来办理交接时需缴纳一定的费用(详见附件2)

四、嘉善都市房地产代理公司将提供房产“三证”办理,相关办理资料及费用(详见附件3)

四、交接流程说明如下:

(一)在房产公司销售部办理的手续有:

确认所购房屋或地下车库。

(二)在收费处缴纳相关费用:

详见附件2《交房费用清单》。

(三)交房验收手续有:

1、签订相关协议;

2、业主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起验房;

3、填写业主入住验房表并签字,签收钥匙。

(四)资料交接手续:

1、确认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代理人是否已签订《业主临时公约》;

2、业主或代理人领取《住户手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3、业主或代理人填写《业主档案》;

4、业主或代理人领取所购商品房钥匙。

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XZ01-09船员交接须知

XZ01-09安全管理须知---船员交接须知 1/2

第9节 船员交接须知

1.1.1 责任

船长负责对各职船员的交接进行监控,并具体监交甲板部高级船员的交接,轮机长具体监交轮机部高级船员的交接,船员按本须知和交接证明书的内容进行交接。

船长、轮机长可根据船舶的实际配员和安全需要,安排交接时间点。实施

船长离任时,应填写《述职报告》、《船长交接证明书》经公司确认,一式二份,船长和公司分别留存。

轮机长离任时,应填写《述职报告》、《轮机长长交接证明书》,双方签字,由船长监交,后一式二份,船长和公司分别留存。

高级船员离任时,应填写各自的交接班证明书,双方签字,轮机员应由轮机长确认,驾驶员由船长确认,由船舶船长留存。普通船员离任是否需书面交接由部门长决定。

船长、大副和轮机长交接后应分别在《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重大事项记录”和“部门记事”栏上注明。交接内容

与本岗位相关的SMS文件(特别是岗位职责、有关规章制度、值班交接班和巡回检查制度)。

本人负责的机电设备、航海设备、通信设备、应急设备等主要设备的技术状况,必要时介绍设备的操作方法,对兼职人员还应包括所兼职务的所负责的相关设备。

应急部署表中编定的职务和位置介绍。

个人保管的文件、资料、工具、仪表、表册、公用物品。1.2 2.2.1 2.2 2.3

2.4 2.5 3.2.6 2.7

2.8 2.9

2.10 居住舱室的门、柜锁、钥匙应交清。

2.11 当下手头的工作进展情况,及交接证明和监交人的其他要求等。

版次/修改号:1/0 生效日期:202_.04.18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 XZ01-09安全管理须知---船员交接须知 2/2 4.表格

JLXZ01-08-01《船舶动态记录表》

5.相关文件

CX02《新聘和转岗人员熟悉职责程序》

版次/修改号:1/0 生效日期:202_.04.18 江苏省苏铁航运有限公司

第三篇:交接材料

安 全 生 产 交 接 材 料

●202_年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延边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空表9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2页)

●龙井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2页)

●讲座培训材料:“确保安全生产,提高防火意识”202_.12.14日(4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5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2页)

●202_-202_年龙井市市政府,智新镇政府,市卫生局各类文件(24个)包括: 龙政办发【202_】32号、龙卫发【202_】43号、吉卫明电【202_】27号(吉机发2340号转发卫发明电【202_】41号)、龙卫发【202_】59号、龙防火字【202_】1号、龙卫发【202_】92号、龙卫发【202_】91号、龙卫发【202_】90号转发龙政办发【202_】93号、吉卫发【202_】278号(带附件:公治明发【202_】435号)、龙卫发【202_】19号、龙卫发【202_】29号、龙卫发【202_】12号、龙卫发【202_】52号(转发龙政应急办发【202_】3号)、龙政办发【202_】92号、龙卫发【202_】89号(转发龙政治发【202_】92号)、龙卫发【202_】93号(转发龙政应急办发【202_】6号)、龙政办发【202_】93号、智政发【202_】35号、龙卫发【202_】64号、龙卫发【202_】65号(转发吉政明电【202_】157号)、龙政办发【202_】24号、龙政办发【202_】70号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202_年9月)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202_年9月)

●202_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2_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井市地区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防火排查自查治理

●消防演练培训材料: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院消防演练活动(有照片)●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 检查报告(202_年4月2日)

●重要:延边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202_年7月20日)

春节期间医疗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202_年12月30日)●“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202_年11月1日)●防汛减害工作应急预案(202_年8月1日)●龙井市卫生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灭火器位置图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消防、巡查记录表(一本)●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消防、用电汇总表(一本)●安全生产、消防、用电自查表(202_.6.7日下各科室检查)●202_年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消防安全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一)企业基本情况(202_)●各种执照、机构代码证。、注册登记表,包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记录单。● 拽引驱动有机房电梯定期检验报告(202_.5.28)●消防、医疗、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202_.3.7)●消防、医疗、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202_.3.19)●202_年消防工作责任书(龙井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州庆60周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龙井市人民政府202_年发)●202_年消防工作责任书(龙井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计划表(202_年)●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保应急预案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自查报告(202_年)

●各种制度、职责,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管理制度、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消防安全生产具体区域负责人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自查报告(202_年)●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检查报告(202_年)

●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消防用电自查报告(202_年6月7日)●龙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演练计划、演练评价(202_年7月18日)●202_培训材料(培训计划+总结+签到本)●消防档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现场检查记录(市卫生局检查)202_年

●延边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一式两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202_年)●延边州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 ●_______“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自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202_年龙井市市政府,智新镇政府,市卫生局各类文件(共6个)包括: 龙暗委发【202_】9号、龙安委发【202_】15号、龙卫发【202_】40号、龙卫发【202_】44号、龙卫发【202_】71号、龙安委办发【202_】24号、吉汛电传【202_】12号

第四篇:会计交接

会计交接

会计交接是指会计人员调整时,由离职会计将有关工作和各项会计资料交给继任者的过程。会计人员工作离任,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交接的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实行会汁电算化管理的村社,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会计交接的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的人有 监交人 移交人 接交人

编辑本段会计交接常见的问题

(一)会计调动或离职时,没有进行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调动或离职没有进行会计交接,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会计管理不正规的企业里。在小企业出现这种情况较多,在大中型企业出现的较少。小企业的会计主管人员往往素质偏低,不知道会计法规关于这方面的要求,或者不懂得会计交接的重要性,在会计人员的更替中,忽略了办理会计交接。不正规的人事管理,也是造成缺少会计工作交接的重要原因。(二)虽有会计交接,但手续不完备 有的企业虽然也在会计离任时办理会计交接,但是对会计法规关于会计交接的具体要求不清楚,因而使得交接的手续不完备,出现如下种种情况:1.没有监交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离任,要由会计机l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离任,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但是有些企业在会计人员离任时,只是由移交人和接替人参与交接,没有监交人。这种情况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离任时候出现的较多,原因是单位负责人往往不懂财务,不知道应该由他本人来进行监交,或者虽然知道但未予重视。2.交接的内容不完整在会计人员交接内容的完整性上,常出现的疏漏有:①移交人已经受理的原始凭证未经处理即交给了接替人,有的甚至不经清点就交出,造成原始凭证的散失或难以处理。②移交人已制作的记账凭证没有登记到会计账簿上就交给了接替人。③ 应进行月结、年结,该合计、累计的账簿没有进行处理。④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有缺失,没有说明原因。⑤ 纳税申报表、免税审批表等其他会计资料有缺失。由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外的其他会计资料比较零散,若没有编号,容易散失,交接时很容易缺少,而且当时难以发现。⑥ 各种证件不齐全。很多会计人员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企业证件的保管,这些证件一般平时不常用,在交接时也容易出现缺失。⑦ 没有移交有关文

件资料。会计工作中会涉及到企业内外的一些文件资料,有的会计把这些文件资料作为个人物品。在离任时带走。⑧ 移交人没有办理完的业务资料被当成无关紧要的东西被忽略,未交给接替人;或虽然交给接替人,但未进行强调说明,被接替人所忽略。3.交接的内容不正确在会计人员交接内容的正确性上,常出现的疏漏有:① 总账与明细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不符。② 会计账簿与财务会计报告不符。③ 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与账面余额不符。④ 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既未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也没有做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⑤ 有关资产的明细账余额与实物不符。⑥ 有关债权、债务的明细账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个人反映的情况不符。(三)交接后接替人未按规定处理相关事务 1.把有关会计事务的处理责任推给前任,不给予办理。会计交接后,前任会计往往会遗留一些比较难处理的业务。有的接替人怕麻烦,不愿管这些业务,往前任会计身上推,要当事人去找前任会计。前任会计因已离任,也不管,造成了推诿扯皮。2.接替人不按规定延续使用移交来的会计账簿,而是另开设会计账簿。

解决会计交接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企业会计交接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

1.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主管人员的有关培训。

存在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主管人员对会计工作交接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应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主管人员在这方面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做好会计工作交接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会计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的重要措施。同时还要让他们掌握有关会计工作交接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2.企业要制定会计交接具体办法。

企业要针对本企业会计岗位设置制定会计交接具体办法。在该办法中,要分别按各会计岗位说明会计交接的要求、内容和程序,并对容易出现疏漏的地方提出注意事项。

3.在企业人事制度和相关制度中对会计交接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在企业人事制度中应将做好会计交接列为会计人员离任的前提条件。在会计人员聘用合同中,要对会计离任后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和协助企业处理会计交接中发现的因移交人的责任造成的遗留问题作出约定。

4.监交人要区别不同的会计交接情况,注意把握关键因素。

在会计交接中,监交人是组织者和协调人,他应区别不同的会计交接情况,注意把握关键因素,保证会计交接的顺利进行。会计交接的质量是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三者共同决定的。三者的业务素质、心态对会计交接都有影响,但是起主要作用的往往是移交人。一般来说,如果移交人的会计业务素质较高而且责任心较强,那么交接中在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上问题就会较少;如果移交人的会计业务素质较差或者责任心不强,往往会遗留较多的问题,会计交接就会不顺利。如果移交人的离任原因属于正常调动或离职,没有与企业或其他个人产生冲突,他在交接中应能够尽力做好应尽义务,在交接中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如果移交人是被免职或是不情愿的被接替者所顶替,那么他会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交接工作,这种情况下,移交人在会计交接中往往不愿配合工作,会计交接就难以顺利进行。因此,监交人要根据移交人的不同情况来把握会计交接工作,尽力消除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监交人在把握会计交接的进度上要不怕慢,务求细。移交人往往有急于离开的心理。所以求快。但是快就不好保证交接的质量,所以监交人一定要稳中求细,尽量不留后遗症。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离任的监交可由单位负责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协助监交。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但是单位负责人大部分都不是财务会计人员出身,对于会计交接了解较少,并且工作繁忙,难以全过程地参与会计交接。这种情况下,为保证监交在实质上的作用,可由单位负责人聘用注册会计师协助进行监交。注册会计师因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保证监交的公正、有效。

第五篇:交接制度

员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一个月以上)、离职、新人入司进行工作承接的管理。

第三条 工作交接的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承接人、直线主管和部门长,人力资源部协助指导。移交人为移出工作的人员;承接人为承接工作的人员;直线主管负责指导复核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为工作交接第一责任人;部门长负责审定明确移交人、承接人工作内容。

各岗位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工作交接,并给予后续提醒和指导。

第二章工作交接的内容

第四条 业务交接:岗位相关业务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进行中、已规划的部门架构及岗位分工,工作计划,工作平台,日常工作安排,项目性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进行情况,岗位相关工作需要学习的工作制度及指导手册,业务系统权限开通。以上各项资料的历史电子文档存放记录。

第五条 实物交接:岗位相关的实体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代理人和客户的各类档案资料,对外签订的合同,行政部资产登记的物资,因岗位工作需要配置的各类实物资产,特别是各项方案的激励物品。以上各类资料的实体存放记录。

第六条 财务交接:岗位的财务情况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进行中、已规划岗位工作的预算进展情况,特别是对外部单位已发生未报销费用的清理。部门预算员交接工作,则需要在部门及财务部的共同协调下完成交接。

第七条 外务交接:岗位工作相关的内外部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相关业务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第八条 重点标注:以上工作项目、岗位制度、实物资料,应根据重要和紧急情况,在《工作交接表》标注记号。

第三章工作交接的流程

第九条 工作交接流程分为:明确交接——工作梳理——工作移交——审核签字——后续指导。

第十条 明确交接:直线主管通知移交人开始准备工作交接。第十一条 工作梳理:移交人接到交接通知后,直线主管的指导下,在三天内填写完毕《工作交接表》,并由主管审定。

第十二条 工作移交:在直线主管的指导下,承接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业务、财务和实物资料。在交接过程中,当承接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内容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直线主管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 审核签字:完成交接后,移交人、承接人、直线主管、部门长共同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工作交接表》的电

子版和签字原件存档,工作交接表签毕,承接人可开展相应工作。

第十四条 后续指导:

承接人承接新工作后,需学习新岗位制度和作业指导,直线主管和移交人应对承接人进行帮扶,提出指导意见。若承接人对承接的工作尚有疑问,应及时联系移交人,移交人应积极配合承接人提供指导,确保工作正常进展。

若因离职需要工作交接,在完成工作移交后,需在岗指导承接人工作15-30天,而后方可凭部门长签字的《工作交接表》,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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