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
国旗下讲话
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日前,国务院对公安部的有关请示作出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作为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2”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行”。为什么要把“全国交通安全日”定在12月2日这一天?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主要出于两个考虑:第一,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第二,考虑到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都在7万左右,受伤人数约30万,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可以说,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截至今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这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一句话,是保尔发自内心的感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却在一次次交通事故中丧失了宝贵的,只有一次的生命。
当你骑着车在马路上追逐时,当你与伙伴在马路上玩耍时,你是否想过危险就在身边;当你的亲朋好友不顾一切乱穿马路、闯红灯的时候,你可想到这时的死神正在向他们招手……你知道这些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吗?是伤?是残?是死?还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
生命是珍贵的,却也是脆弱的。在中小学生的伤亡事故中,车祸造成的原因是第一位的。这固然有驾驶员违章造成的因素。但其中也不乏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悲剧。交通安全就是生命的延续,就是家庭的幸福。血的事实告诉我们: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你、为了我、为了他的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永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吧!
我们要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在上学路上或放学路上,要自觉靠右沿人行道行走,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乘车时,我们要自觉排队。在车上不争抢座位,主动为比自己年龄小的或乘车有困难的人让座。下车时,要按顺序依次下车,不争、不抢,并帮助有困难的人下车。在行走的路上,我们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还要主动帮助行走有困难的老人、病残人和幼儿等,做到助人为乐。我想,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那么这个世界上,将会减少多少意外事故,减少多少生离死别的场景啊!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那么交通便会四通八达,畅通无阻。让交通法规在我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生命!
第二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提纲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提纲
一、国务院批准设定“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目的和意义 今年7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制定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全面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同时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平均每年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国务院专门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下发意见,并确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是党和政府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关心的体现,是改善人民生活,关注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
“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
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有助于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有助于政府部门、媒体和社会力量形成互动。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为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工作,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交通部、司法部、安监总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活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排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臵,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文明办将发挥资源优势,切实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广泛组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中小学校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宣讲不遵守交通信号的危害,开展“12〃2文明交通家书”等交通安全主题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每个家庭;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大力实施驾驶人素质教育工程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开展遵守交通信号、“文明交通宣誓承诺”
等主题宣传及实践活动,突出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司法行政部门将利用各种普法阵地集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法制宣传,并与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有机结合,加强普法宣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重大事故案例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全社会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要发动汽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或行业协会、车友会等单位、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等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文化,倡导文明驾驶礼仪。
二、今年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及内容要点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遵守交通信号,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从今年1至10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情况看,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
起,造成26154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25182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694人死亡;步行肇事造成262人死亡。全国因机动车未礼让行人肇事造成429人死亡,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造成161人死亡。上述统计数字,直观地告诉我们违反交通信号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遵守交通信号,是保障交通秩序的基础。从今年1至10月份全国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计情况看,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分别占全国查处总量的10.33%、8.16%、4.4%;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不走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主要有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近年来,随着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及交通流量的持续大幅度增长,道路交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而不遵守交通信号行为的大量存在,更加剧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
遵守交通信号,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创建文明交通,需要人人做到行车有序、行路有序、文明礼让。汽车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径表明,交通文明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伴随着物质丰富和社会成熟逐步完善的长期过程。中国虽然已进入汽车社会的门槛,但在文明交通提升方面,还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遵守交通信号是文明交通的体现,更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2010
年中央文明办将文明交通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范畴,作为独立考核项目并提高了分值比重。要想实现安全文明出行,必须从遵守交通信号做起,“起好步,走好路”。
三、开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的目标和效果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要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四普及,四增强”的目标和效果。
一、普及全民守法理念,增强法制意识,努力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要全面宣传交通信号的法定涵义和法律效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重要性,认识到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如,在城市主要宣传信号灯、斑马线、停车线等交通语言传递的通行规则、不同交通信号的功能,增强各行其道等意识。在农村地区主要宣传横穿马路“左右左看”、驾驶摩托车、骑自行车不猛拐等意识。在高速公路和服务区,要针对高速公路交通流特点,重点宣传限速标志和应急车道意识,规范通行秩序。针对重点群体,要突出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认知点、关注点,普及规范意识,对幼儿、中小学生,要重点强化靠右行走原则、红绿灯原则;对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等职业群体,要从职业操守角度,重点宣传违法行为
后果和危害,强化守法意识、杜绝危险驾驶行为。
二、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就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理念,使安全出行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识。继续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活动中,各地要紧密结合贯彻《意见》相关新规定,新要求,推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超速驾驶,推进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校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臵,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臵,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的规定。针对疲劳驾驶,推动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执行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规定。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意见》关于客运车辆座椅要全部配臵安全带的要求,对没有配备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乘客没有使用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出站。活动期间,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加强道路巡逻执法,强化路面管控力度,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普及安全文化理念,增强文明意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
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行车、文明礼让等交通安全文化理念普及,使良好文明的行路驾车习惯成为汽车时代风尚。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将文明交通“法、礼、德”交融的理念传播到各行各业,渗透到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心中。将法律规定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普及到每一位驾驶人。对于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管理、依法处罚。同时,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的教育、劝阻力度,以有效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对认真遵守交通法规,依法文明出行的人和事,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形成风气;对严重违规造成后果和损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运用舆论力量,形成压力,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同时,充分用好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寓教于乐,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文化氛围。在巩固前期工作基础上,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四、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水平。要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信号灯设臵与安装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国家或行业标准,本着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的原则,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科学设臵交通信号。广
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大、交通状况拥堵、矛盾纠纷多的道路、路段、路口,要组织专家、行家研究论证,与其他主管部门一道制定改进方案,科学、合理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保证不同方向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组成的交通流,在独立的通行时间里,安全、有序到达目的地。注意在减少机动车交通延误的同时,为行人通过道路和路口分配适当的等待时间,提供充裕的通行时间。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活动中,结合贯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在交通信号设臵、施划和管理工作中,广泛听取各方交通参与者、新闻媒体及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检查发现交通信号在设臵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位臵以及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落实整改,防止因管理不科学、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使活动真正收到实效,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第三篇: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 主讲:赖主任 4月28日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大家期盼的“五一”劳动节要来了,在快乐度假的同时提醒大家注意节日里的安全,本次讲话的主题是的“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
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公民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宁波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在马路上发生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由于欠缺交通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差,交通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决定在全省开展以“你我手拉手,平安路上走”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了更好地珍爱我们的生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此,我们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一安全走路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且要看人行横道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灯的街道时,要先看左边,再看右边,注意来往车辆,在安全的情况下直线通过。
3不要翻越安全护栏,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4不要突然猛跑横过马路,特别是在马路对面有熟人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交车已经进站,千万要注意来往车辆,安全过马路。
5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看书,玩游戏,相互追逐打闹。
二安全乘车
1乘坐公交车辆,要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要拥挤在车道上,更不要站在道路中间拦车。
2上车时,要等车停稳后,按次序上车。
3乘坐汽车时,不要将头和胳膊伸出车外,不要在车上嬉戏打闹,不要向车外抛物品。4乘坐小汽车坐在前排座位时,要系好安全带。上下车时要从右侧车门上下。三安全骑车
1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上路骑车。
2骑自行车要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要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3骑自行车至路口,遇红灯停止信号时,要停在停止线内。4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要在道路上互相追逐。
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大家都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让我们携起手共同来创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面,请小朋友举起右手,和我共同宣誓:倡导交通文明、守交通法律、你我手拉手、平安路上走。
第四篇:全国交通安全日讲话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上的讲话
今天是2013年12月2日,是“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天,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区教育局等部门专门到咱们**小学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为了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生安全,市交警大队关政委为我们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宣传课,同时,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不但为咱们**小学每一位同学赠送了一顶安全小黄帽,以确保同学们上下学过马路时的安全,而且还在咱们学校透视围墙上设计制作了多幅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栏,让我们全校师生能够更多更全面的了解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最大限度的确保我们自身安全。对此,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区教育局等部门领导对我们**小学安全教育的关心与重视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说起交通安全,我们不能不提到交通事故。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而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
因此,为了珍惜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我们每一位同学一定要按照刚才市交警大队关政委在专题讲座中讲的,人人都要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要学会走路。我们在上学放学、节假日外出时,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时,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要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看书、不要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横穿马路、更不要在路上追赶嬉戏打闹;同时,要学会乘车。乘车时,要等车停稳,再按次序上下车;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因此,同学们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借此机会,再向同学们提两点要求:
一是为了保护好小黄帽,要求各班给每位同学编一个学号,并且用笔写在小黄帽帽檐里边,如一(1)班有56名同学,班主任就依次可以编号为一(1)1号、一(1)2号。
二是今天的活动结束后,每位同学趁热打铁写一篇心得体会。
**小学
2013.12.2星期一
第五篇: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
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如何写心得体会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1
“嘟嘟,嘟嘟”救护车飞驰而过,路上出现了一片血迹,交通事故再次出现。在这个快速发展的世界里,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在便利和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交通事故。一个接一个,第一秒生命活蹦乱跳,第二秒鲜血淋漓。这是多么恐怖的一幕,多么令人震惊。
很多人认为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不会发生。其实也没那么简单。交通事故就像潜伏在周围的炸弹。一不小心就会爆炸,炸了一个和谐的家庭。有句话说得好:“宁可等三分,不要抢一秒。”为什么会有交通事故?也就是说,有些人为了抢几秒钟的时间,与汽车相撞,给世界留下一个鲜活的生命。如果再多等几秒钟,这些悲剧能避免吗?
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个交通事故:一个男孩在高速公路上骑自行车,速度很快,有几次差点撞到行人。路边的人指着“超速男孩”说:“你看那个孩子,不要遵守交通规则,你要注意,不要被撞。”“飞天少年”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得意洋洋地回头看,仿佛在炫耀自己的驾驶技术有多么娴熟高超。这时,一辆大卡车驶来,让他措手不及。结果,悲剧发生了,男孩倒在血泊中。过了一会儿,一对夫妇匆匆赶来,他们是男孩的父母,却无能为力。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魂飞魄散,父母伤心欲绝。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在美丽的校园里继续快乐的学习;为了我们健康成长,让生命之花继续绽放;为了让我们实现美好的理想,成为新世纪的接班人,肩负起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请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记住这句话“我宁愿等三分,也不愿抢一秒”。
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2
的交通安全隐患认识不足,从而不断导致车祸(死、伤)的人间悲剧发生。
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牵动着每个家庭和教师的心,因此,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我们教师要有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做一个交通安全的保护者、宣传者、教育者,为孩子做出良好的表率作用,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要对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家长参与交通安全活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影响很大。通过开家长会等活动,从而呼吁家长参与进来,应时刻提醒孩子们注意交通安全。
在课堂上我教了学生们很多交通安全知识,但也只是浅薄的。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树立起了交通安全意识,这在平时对于学生的安全教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要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违规横穿马路。因为,一个疏忽、一个马虎、一个走神都可能酿成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
以后,我希望学生们会把存在的交通问题一一改正,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学生。让爸爸妈妈放心,让老师安心。
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3
“XX”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惨状令我触目惊心。“XX”事故后,公司开展了安全教育、上路稽查、安全提示等活动;今天又开展“XX集团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会”。这起事故、这一系列的教育、多项的管理,真正意识到了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的危害性,更加真正使我意识到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在培训会上,重点学习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公安部号令等内容,进一步打牢了个人的法律法规基础,对今后的安全行车和驾驶服务有较大的帮助;同时也会将今天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驾驶服务工作中,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行车。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3。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平日安全学习教育会上的各种事故教训、事故分析让我历历在目,公司经常性的上路稽查、隐患排查等既督促了我的驾驶服务工作,又提高了我的思想认识。
今天又通过参加太阳女集团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会,使我在思想上牢牢树立了安全驾驶意识,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珍惜生命,从自己做起,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我是XX至班线号车驾驶员,今天参加XX集团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会,使我受益匪浅。
在培训会上,重点学习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公安部号令等内容,进一步打牢了个人的法律法规基础,对今后的安全行车和驾驶服务有较大的帮助;同时也会将今天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驾驶服务工作中。
通过这次教育培训,以及公司在“XX”后开展的安全教育、上路稽查、安全提示,使我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也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保证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
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4
交通安全对我们在无尽的交通世界中旅行非常重要。那怎么才能遵守交通安全法呢?现在我来说说我个人的观点。
我们在旅行时,决不能乘坐超载车辆或无经营资格证的车辆,也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上车。骑车时,我们应该系安全带。我们不能看书,不能玩手机,不能在车里走来走去。我们不能和司机说话,分散司机的注意力。如果没有座位了,抓住把手或椅子。不要把头或四肢伸出窗外,以免被抓伤或拉出窗外。不要向车外扔垃圾,以免撞到路上行人或挡住其他车辆的车窗。下车时要听从乘务员的指示,根据两边是否有车辆行驶,依次下车,以免下车时被车撞。
骑自行车时,我们不能把手拿开。我们必须走右边。你们不能互相坐来坐去。你可能会摔倒。两辆自行车不能靠得太近。如果你不小心,你会和另一辆车相撞。不能和汽车竞争防止追尾。
走在街上时,我们应该走人行道。过马路时,“红灯停,绿灯行。”而且想看看有没有车经过,不能有打扰的心理,赶紧跑到车前,要“宁等三分,不抢一秒”。隔离设施不能横穿马路。雾天、下雪天、雨天穿上色彩鲜艳的衣服或戴上黄色小帽子,以便机动车驾驶员尽早发现并提前采取安全措施。不能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施工路段玩耍停留。
如果我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会发生悲剧。5月23日4时20分,在菏泽市成武区,贾爱贤驾驶的一辆三轮车与李驾驶的一辆运载水泥的三轮车因大雾发生碰撞,造成5死4伤。这是多么痛苦的后果啊!生命是宝贵的,它只属于我们一次。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严格的自我要求出发,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让我们一起努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5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就因为自己的麻痹大意,造成了交通事故,参加了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
通过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画面在我的脑海徘徊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
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后,我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保证在今后的行车过程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行驶。绝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全国交通安全日心得体会6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 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交通法规规定,做到行车安全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无牌无证的车辆不能上路,二是年满18岁并考取了相关驾照才有资格驾驶车辆。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逻执勤时发现,有相当部分的车辆“三证”不齐,一些还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学生也骑车上街。看来,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如何让中小学生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呢?
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该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珍惜自己的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