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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事业单位:2014年铜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公告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2-41948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9 14:20: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铜陵事业单位:2014年铜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2014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满18周岁以上;

(六)两地分居的公选干部家属,凭市组织部门证明,年龄放宽5周岁;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是在我市服务期满、经省统一组织选拔、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报考条件中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方法相同。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等媒体上发布的《铜陵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铜陵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统一为 5月5日 10:00至 5月 9日 12:00,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填写

《铜陵市 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 295 X413 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和地址(非常重要)。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有关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 5月 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 5月10日 12: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5月11日12: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 6月 3日14:00之后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每科45元收取。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笔试考试费用,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6月6日或10日(工作时间),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到铜陵人力资源考试院(北京西路

440号)办理减免手续,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其他事宜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 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录岗位计划数;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招录岗位的报考人员,于 5月 12日8:00— 12:00 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 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报考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含14041、14076)考生的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科目1)和卫生基础知识(科目2)两科,其中,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卫生基础知识占40%。

报考市投资审计中心14085、14086、14087、14089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1)和岗位专业知识(科目2)两科。分别占笔试成绩的60%和40%。

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1)和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占笔试成绩的40%。

报考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报考考生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达不到10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省统一组织、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生”、“三支一扶”等国家规定的“服务基层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1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0562-2168526)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其笔试原始成绩每科增加2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 6月 8日上午 8:00—9:30;10:10—11:4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

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面 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及潜能。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规定时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

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科目

1、科目2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九、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凭《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招录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 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341,2168526;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第二篇:铜陵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 2015年铜陵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15 年铜陵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招聘信息详见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teniu.cc)等 媒体上发布的《铜陵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铜陵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统 筹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 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 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照省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pag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二)现役军人;(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 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 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和地址。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 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9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page] 享 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5年5月 15日或5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内,到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铜陵市北京西路440号)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 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 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 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 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 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30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六、统一考试

2015 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专业科目。公共科目 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具体考试科目见《铜陵市2015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统考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公共科目 下午 14:00-16:00 专业科目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至5月16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铜陵市,详见《准考证》。

6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page]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 5月18日、1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到铜陵市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0562-2168526 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社保大厦11楼)办理申报加分事宜。

“大 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 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专业科目笔试原始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七、资格复审

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由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 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 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page](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 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 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 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 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 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场实际参加同一种专业测试方式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1.2;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1.2×0.4+专业科目成绩÷1.2×0.6。[page]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体检考察

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统考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凭《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纪律

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page]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 策咨询电话:0562-2168526(市人社局事管科),0562-5880341(市委组织部);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 源考试院),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562-2126818(市人社局监察室);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铜陵市 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附件:铜陵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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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铜陵事业单位:关于调整2014年铜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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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通过协议班—公职就业有保障】

【2014年安徽事业单位笔试辅导简章】

因2014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考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8日,与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时间一致。为方便广大考生参考,经研究,现将铜陵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时间调整为2014年6月7日(周六)上午 8:00—9:30,10:10—11:40,请广大考生相互周知,并严格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第四篇: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7-17 17:25 查看:3575 次 [打印][收藏]

为加快岚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请吕梁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和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岚县部分事业单位,更好地适应岚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岚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未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技能条件和执业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见岗位需求表)。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1、拟定招聘方案。

2、发布招聘公告。

3、组织报名。

4、资格审查。

5、组织笔试。

6、资格复审。

7、组织面试。

8、组织体检。

9、组织考核。

10、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11、办理聘用手续。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岚县政府网、岚县电视台、岚县人民广场电子屏发布。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 7月20日上午8:00至 7月24日下午6:00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岚县人才市场报名,填写《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供6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放宽年龄的,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名及考务费每人60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要按比例减少聘用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及时通知相关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服务基层专门岗位(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报名截止后,所空缺名额的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其他人员。

按照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所公布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具有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核发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按规定2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招聘活动,情况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笔试

笔试时间提前5天通知考生,考生在笔试时间的前3天到岚县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包括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技能。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按时提交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六)面试

面试包括目测和回答问题,主要考察适应所报岗位须具有的能力素质,如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按百分制打分,考官当场打分后算出平均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机关人员参与旁听和监督,人大代表名单由人大办提出,政协委员名单由政协秘书处提出,并实行回避。

面试结束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委托有资质的人事考试机构封闭运行。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项目和标准执行。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逐项体检完毕,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八)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应聘人员在当次人事考试考核过程中违规违纪的;

7、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赌博吸毒、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活动被查处的;

8、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核小组根据对被考核者的情况写出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者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评价、存在的问题、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等。对考核不合格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详实、准确的证据,并附上有关部门的认定和证明。

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在达到笔试、面试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监察等部门核实。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县组织、人事、编办、财政、聘用单位办理入编、工资等有关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期间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续聘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上述所涉及工作人员都应在各个环节中实行回避。

本方案只适用于本次招聘活动,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五篇: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井冈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井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及在岗人员均可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服刑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5日(工作日8:00-17:00)。

2、报名地点: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以本人档案为准。

6、专业分类按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笔试和面试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11月20至21日,领取地点为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市人社局二楼)(8:00-17:00)。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末位同分则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考生自愿放弃的不予递补。面试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4、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合成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50%、面试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6、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小于或等于1:1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体检前,体检对象需提交毕业生(或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原件,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在具备资格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的(放弃人员需提交放弃书面材料)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进入体检。

3、体检合格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

4、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予递补,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5、拟聘用人选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人社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公告由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件:

1、井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井冈山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招聘咨询电话: *** 井冈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96—6890950 井冈山市纪委办公室

江西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江西省出版大厦8楼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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