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王清海,男,汉族,生于1971年1月30日,住沙坪镇白莲村2社10号(以下简称甲方)
朱站勇,男,汉族,生于1982年1月26日,住沙坪镇白莲村2社3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被土地征用后有安置房指标三人(如:202_年7月15日和202_年6月8日的两份协议),乙方住房紧张,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并达成如下转让条款:
一、甲方将自己的三人安置指标约90M2以236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元整)转让给乙方。在选房时如达不到90 M2和超出90 M2的补、进款与甲方无关(即:如选房时少于90 M2由国土局补钱,但由乙方进,多余90 M2时由乙方补偿给国土局)。
二、付款方式:双方签字日乙方首付1160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陆仟元整),202_年5月30日前付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余下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在接房时完清,甲方收款后必须出收据。
三、今后过户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违约责任:如违约方按转让费的双倍给付对方。
五、此协议壹式伍份,签字按指纹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沙坪律师事务所执叁份为凭,并认真履行。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王清海,因经常外出打工,故处理王清海壹户(即王清海、王明宇、滕德辉户)安置房一事全权委托朱站勇代为处理。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委托人:
202_年7月10日
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篇:安置房安置指标转让协议
安置房安置指标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冕宁县城东南新区东西干道安置房安置指标给乙方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 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上述安置房安置指标共个,转让单价为元/个(该价格为县政府每一个安置指标货币安置的金额),该安置指标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大写:拾万 仟佰元整(¥)。
第二条:上述安置房安置指标一旦由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安置指标即刻归乙方所有,同时因甲方名义下的安置指标所享有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均随之由甲方转给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将无权因为债务纠纷等原因对该安置指标进行再买卖。如发生以上买卖行为由甲方一方负责,违约责任按本协议第五条来处理。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由乙方全权自行参与安置房分配过程中涉及的招兵买抓阄、摇号、选房等事宜,乙方经过抓阄、摇号选定的房屋的楼层、坐向、位置等好坏都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同时,该安置指标所购买房屋的房价的上涨或下降甲方均不得介入,如有政府有关地政策性补偿均由甲方享受,跟乙方无关。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该协议时先由乙方付现金元给甲方作为定金,剩余元于乙方参加安置房抓阄摇号选房结束之日起60日内再与付清。
第四条:本安置指标回购的安置房以及办理过户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安置房一旦达到上市交易条件,如需甲方提供过户所需的相关证件材料或签字等事宜,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甲方如在与本协议乙方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再与本协议外第三人签订该协议指定的安置房指标买卖行为以及存在欺骗乙方等事宜时,甲方要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给乙方,并归还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转让本金。而且同时乙方不放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当定时支付转让费于甲方,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期限内将转让费交付给甲方或反悔,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首付给甲方的定金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第六条:本协议公证不公证都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中间人)三方式人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协议一式份,一份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于: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于: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于: 年 月 日
第三篇: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见证方):
甲方现享有常德国有林场安置房指标一套()平方米,及包括杂屋间。经丙方介绍乙方愿意出资购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议定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安置房指标出让费万元,¥元,(此房第一期预付款伍万元,第二期付款壹拾贰万元,第三期付款拾万元,甲方共计已经支付房价款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当合同签定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其中包括指标费()万元。票据由乙方保管。以后其他一切应付款(包括过户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按主管单位的要求如期如数付给,甲方概不负责。
二、协议签定后此房价的上涨或下降甲方均不得介入,如有政策性补偿均由甲方享受,乙方不能享有。
三、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善该一切缴款手续,包括过户手续,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所有证件和单据由乙方管理。
四、乙方在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必须按国家的法律和相关管理部门规定进行使用管理并缴纳相关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棚户区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棚户区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转让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
现甲方拥有《棚户区安置房指标》一个,愿将该《棚户区安置房指标》转让,在中间人的介绍下,乙方愿意接受。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自己拥有的《棚户区安置房指标》以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其相应的安置房使用权、所有权都属于乙方,双方不得反悔。
2、棚户区安置房今年需办理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无条件地配合乙方办理《棚户区安置房》的交款、拈勾、房产过户(甲方夫妻必须来,甲方的子女必须无条件地配合乙方办理)。但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拈勾由乙方亲自拈勾,甲方出具《委托书》。
4、甲方为配合乙方办理“交款、拈勾、房产过户”时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应由甲方本人负责。
5、如今后再有对宜章《棚户区安置说心里话》的优惠政策,由乙方完全享受,与甲方无关。
6、如乙方得不到甲方名下的《棚户区安置房》,甲方和中间人应退还乙方的《棚户区安置房指标》购买款。
7、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则反悔方要赔偿对方双倍的该房产的总价款。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中间人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篇:煤矿棚户区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煤矿棚户区安置房指标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甲方):马良金身份证号:***933 受让方(乙方):李旺身份证号:***673
甲方在宜章县城具有梅田矿务局棚户区安置房90平方米的购房资格,房屋地址:宜章县马耳冲。现甲方自愿将房屋购买指标权资格转让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取得的单位购房资格经家人共同商量一致同意转让给乙方。
甲方将购房资格转让给乙方后,其今后有关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如各种税费、房产证所需费用、过户费等)均由乙方支付,若产生第二套购房税费则由甲方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指标权转让费后,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购房相关手续,所有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购房手续资料,交房款的相关收款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明均有乙方保存。乙方享有房屋所有权,甲方无权支配。
三、乙方交纳购房的相关费用后,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开发商签订有效购房合同,并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待房产可以上市交易时,甲方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产更名过户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用承担任何更名过户费用。双方约定,今后的房屋质量、验收、物业管理费、装修等问题由乙
方自行负责,甲方仅有从旁协助的义务。乙方必须遵守开发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因该方面原因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交房后须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
四、甲方收取转让费后,甲方中途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违约之日按乙方购房所发生总费用的两倍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乙方违约,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的转让费及房款费,甲方不退还。
五、本协议条款涂改无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六、如果国家有房屋补助款,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