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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行风热线监督作用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2-23202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4:17: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积极发挥行风热线监督作用

积极发挥行风热线监督作用

切实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效能

十年来,在市委、市纪委的直接指导和监督下,在市文广新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上线预案,主要领导坚持每期都上线。通过“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市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传递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信息,促进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和监督文化市场管理,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严厉打击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化解社会关注焦点问题,切实保护文化安生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十年来,共受理群众投诉96起,在媒体和局监察室的监督和配合下,做到说办就办,快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查处文化节市场不法经营行为,及时向投诉群众反馈群众投诉的案件,办结率达100%。

第二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政风行风热线材料

政风行风热线准备问题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近年来,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如何?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协调配合,恪尽职守,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在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和改革民生、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成效显著。**年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等24个部门组成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在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及工作目标,理清食品安全整治思路的基础上,我区推行以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主的责任机制,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重点风险调查与评价及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等工作。同时,基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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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个村(社区)全部成立食品药品协管站,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本做到了“八有一无”,食品药品监管网络覆盖100%的乡村。目前全区已建立了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我区以“科学监管”为理念,不断加强药械各个环节的监管,通过统筹药品监管与医疗器械监管、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城市监管与农村监管、固强补弱,全面发展,基本实现了监管领域无盲区、监管对象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有力地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药(械)单位**个,查办药械违法案件**件,监督销毁假劣、过期、失效药械货值**元;妥善处置了“齐二药”、“欣弗”、“刺五加注射液”等药害事件,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药械生产经营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在确保药械质量的同时,我区还大力促进医药经济的发展,三年间,**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由**家发展为**家,零售药店总数由原来的**家发展到**家;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取得实效,均达到了100%,零售药店布局由城区向偏远乡镇延伸,很好地解决了群众购药难、用药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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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今年我区在食品药品监管上的主要工作思路是什么? **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减少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总体目标,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和任务,继续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监管。

在食品综合监管上,重点抓好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二是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四是加强综合监管,强化联动机制。五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六是促进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药品监管上,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将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以监督实施GMP作为重点,杜绝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整顿,开展GSP跟踪检查,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巩固规范药房建设取得的成果,在条件成熟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中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市场秩序。六是深入开展以食品、保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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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七是严厉打击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近年来我区的食品安全状况如何?近年来,随着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不断推进,消费者安全意识及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状况渐趋好转,食品市场逐步得到净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抑制。自**年以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就蔬菜、猪肉、大米、面粉、豆制品、植物油、水果、牛奶、白酒、饮料类等品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品种检测工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我区食品市场总体状况是好的。

4.如果老百姓对某一种食品质量有异议,应如何投诉?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实行的是分段管理,所以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中的产品有质量异议的,可拨打农业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畜牧部门举报电话: ;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的产品有质量异议的,可拨打质量监督部门举报电话:;对食品流通环节的产品有质量异议的,可拨打工商部门举报电话:;对食品的消费和餐饮环节有质量异议的,可拨打卫生部门举报电话:;对私屠滥宰生猪举报的,可拨打商务部门举报电话:。除此以外,还 —4—

可以直接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电话:,由设立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其移交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5.当购买了不合格食品时,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消费者如何从感官上鉴别食品的安全性?

如果是有包装的食品,可以观察食品的包装,看食品包装是否密封、变形(如胀袋)、包装标识是否完整。完整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包括生产厂家及地址、产品配料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食品生产批号、产品认证码等,一般不要购买过期食品。如果是散装食品,可以通过观察其颜色、质地,闻其味道是否纯正,有无馊味、哈喇味等刺鼻味道存在。如常见注水肉的一般特征:肌纤维突出,肉发肿、发胀,表面湿润,不具备正常肉的鲜红色,而呈粉红色,肉表面光亮,皮下脂肪和板油轻度充血,压碎易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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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如果用手摸注水肉,缺乏弹性,有坚硬感和湿润感,手指按下去的凹陷往往不能完全恢复,按压时常有多余水分流出,如果是注水冻肉还有滑腻感。

7.当发生食物中毒时,应该怎么办?

首先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快到医院就诊。在等待医院救护时,同时采取一些急救措施,如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灵芝水、稀盐水或服用一些安全的催吐药物,进行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中毒事件严重的应该向当地政府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争取政府的救援。如果是农村群众应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或与食品安全信息员取得联系,目前我们在每个村都设有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当地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工作,食品安全信息员一般由当地村委会主任担任。

8.如何区分药品和保健品?

药品是用于疾病的治疗、诊断和预防的,其标识特征是标有“国药准字”。我们常说的保健品,其规范的说法应是“保健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其标识特征是标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对于生理机能正常、想要维护健康或防御某种疾病的人来说,保健食品是一种营养补充品;对于生理机能异常的人来说,保健食 —6—

品可以调节某种生理机能、强化免疫系统。虽然保健品具有调节人体某种机体功能,但它不是人类赖以治疗疾病的物质;药品则有明确的功能主治或适应症,能治疗疾病。作为药品,一定经过大量的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则没有治疗的作用,不需要经过临床验证,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就可以上市销售。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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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监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

浅论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

吕建彬(已刊发过)

[摘 要]监事会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是目前国有改制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必须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设置,明确监事会权责,创新监事会工作模式,增强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监事会;国有企业;监督;途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步伐逐步加快。但不少国有改制企业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并没有根本性改变,突出表现是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职能发挥的研究,对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范监事会的设置,确保监督的权威性

监事会是针对公司最高决策与经营机构而设立的监督机构。但有的国有改制企业监事会的设置极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发挥。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就必须规范监事会的设置,确保监督的权威性。

一是保持监事会的独立性,保证监事会监督的客观公正。一个监督机制是否有效,最根本的就在于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及监督人本身的独立性。只有当监督机构独立于监督对象时,才能保证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规定,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曾经管辖的行业、曾经工作的企业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的监事[1](P1)会中任职。国务院为了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后,于2003年颁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代表本级政府负责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监事的人选,推荐国有控股的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人[2](P1)选。但在国有改制公司监事会组成过程中,这些规定并未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有的是由原企业纪委负责人出任监事会主席,原公司领导大部分进入董事会,剩余的成为监事会成员,然后选择一两名职工代表作为职工监事(主要是从企业所属单位工会主席中产生)。同时,监事会主席或监事在公司内一般还兼任其他党政职务。因此,国有改制公司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实际上仍是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任命的同一党政领导班子的成员。在行政级别上监事会主席一般比董事长、总经理低。处于被监督地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掌握着监事甚至监事会主席的职务任命、业绩考核等大权。监事会实际上成了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的监事会,造成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弱化。要保持监事会的独立性,应逐步取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将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管理人员有机结合起来,从政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推选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懂经营、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能胜任监督职责的人担任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从而敢于对公司的最高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进行监督。

二是改善监事会人员专业技术结构,提高监事会监督质量。监事会担负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检查企业财务等专业性较强的监督职责。这对监事会主席、监事的业务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监事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监事会成员掌握履行监督职能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必要时可从社会中介机构中选择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监事会主席助理或监事,改善监事会人员的专业技术结构,保证监事会具有履行监督职责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是设立监事会专职办事机构,保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规定,国有企

[1](P1)业监事会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1至2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由于目前对国有改制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决策权限缺乏明确的界定,其自由裁量权过大。企业监管方面的任何疏漏都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从而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强化监事会的日常监 督职能,对企业的最高决策权、经营权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但监事会没有自己的常设办公机构。一般是采取与纪检监察部门一体化办公的方式,由于办公人员各种行政隶属关系复杂,不利于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为了保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应设立由专职监事为成员的办公室,负责处理监事会的日常监督事务,保证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明确监事会权责,提高监事会监督的主动性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监事会职责及相应权限规定的较为原则,应进一步细化监事会职责及其相应保障措施,并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司实务的发展,不断加以修订完善,提高其可操作性。

一是要明确监事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注意的事项,增强监事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国有企业的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都不是企业财产的真正拥有者,他们的经济利益与经营资本数量、风险程度、资产增值额等没有直接的对等关系,但作为国有企业的直接领导者,事实上却拥有对企业的资产使用、利润分配等的直接控制权。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很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使监督者对公司决策者和经营者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采取不作为甚至纵容的态度。因此,应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或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监事会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应注意的事项。同时,在对监事会整体权责进行明确的情况下,对监事个人的监督权及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对于监事会或监事应监督而没有进行监督的事项,规定相应处罚措施,增强监事会成员的责任感,防止由于监事会成员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是要明确监事会履行职责的保证措施,确保监事会职责的有效履行。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监事会履行职权的方式、程序、经费来源等规定较为简单,致使监事会职权的落实存在较大困难。例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重

[1]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但这一规定对于保证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所必须的知情权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国有企业应制定完善确保国有企业监事会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制度、企业文件和资料送达制度、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制度、监事会咨询回应制度等规章制度。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财务、统计报表、重大经营活动的法律文本等资料、文件在报送董事会的同时,必须抄送监事会。此外,虽然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有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检查的权力,但并未规定监事会进行监督检查的条件及程序,对董事会或经理层拒不接受检查或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时应采取何种措施。因此,应明确规定监事会具有董事会经理层违法行为制止权。董事或经理不在公司授权范围以内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法令或章程的行为,致使公司发生显著损害时,应授权监事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等方式予以制止。

三是要加强对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监事会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有关职权的行使不仅是其所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应加强对监事不作为或不依法作为行为的责任追究。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监事会不仅有权而且有义务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并有义务将其核对、调查情况向股东会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监事会不仅有权而且有义务对董事、经理违法违规和违反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有关建议和处理意见,而且应明确规定监事会因不能及时、合理和有效行使监督权而使公司或第三人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以考核评估的结果决定监事的去留,并确定其报酬。由于监督不力给企业带来损失,在追究经营者责任的同时,要由监事会承担连带责任。

三、创新监事会工作模式,增强监督的实效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经验较少,涉及监事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也还不完善。因此,国有企业监事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就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增强监督的实际效果。

一是要健全完善监事会各项工作制度,实现监督的规范化。为了避免监事会工作流于形式,要建立健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明确本企业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的主要职责,对监事实行分工负责制度,保证监事会职责的有效履行和工作质量的逐步提高。同时,要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收集整理监事监督信息,研究企业各项重大决策草案,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反馈监督信息,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是要坚持做到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提高监督效果。重点监督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挪用资金、违章拆借、擅作担保、转移资财、伪造业绩等违法行为,纠正损害企业和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同时,要定期开展会计季报、年报或会计账簿的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财会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有权要求企业审计部门或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如果审计结果认为董事会违反制度规定,有权要求予以纠正。

三是要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到参与不干预。国有企业监事会在履行职责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监督职责时,要敢于坚持原则,对认为违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拒不接受和改正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股东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尽职而不越位,不能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

四是要加强与企业内外部监督部门的联系,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监事会在监督工作中要做到依法监督、合理监督、公正监督,积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服好务,争取企业党政组织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加强与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外部司法、税务、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系,形成监督合力,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EB/OL].http://.2002-10-13.[2]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EB/OL].http://.2003-06-05.Review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Board of Supervision to Perform the Duties and Function

LYU Jian-bin;YI Yan-an(Sinopec Shengli Oilfield Corporation,Shandong Dongying 257237)[Summary]State-owned enterprise board of supervision to full perform the duties and function is very difficult on the current condition.To perform the duties and function,the board of supervision must to be constituted strictly according to the law,confirmed the duties and function,innovate the working,tone up the independence,luminary and effect of supervision.[Keywords]Board of Supervision;State-owned enterprise;Supervision;Approach

第四篇: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之我见

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之我见

赵欣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也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力量源泉所在,其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能否得以实现。由于人大代表连着两端,一头是国家,一头是人民群众,把国家和人民联系在一起,人民通过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监督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因此,如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在监督中的积极作用,是加强人大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保证。

一、当前制约人大代表发挥监督作用的主要因素

1、代表素质不高,履职能力较差

当前一些代表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不高,对政策、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掌握不够,缺乏监督所具备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二是代表的文化水平不高,难以归纳、反映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有的代表“代表意识”淡薄,履行代表义务的责任感不强,仅仅当个见了面握握手、听报告拍拍手,分别了挥挥手,表决时举举手的“会议代表”,难以参与决策。

2、代表与选民联系不经常,了解情况不够,不能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有的代表仅仅是选举时与选民见个面,没有密切联系选民,没有经常到选民之间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倾听选民的呼声和建议,还有的代表可能自己是哪个选区的代表都不知道;甚至有的选民不知道自己选的代表是谁。这样,代表与选民之间缺乏联系,缺乏交流,当人民群众遇到问题时不知道,不找代表反映,而是习惯性地找政府。

3、代表之间联系不多,难以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由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集体行使权力,代表们提出的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等,受代表联系不够,交流不多,难以得到积极广泛响应。

4、代表履职受到环境影响从而制约了代表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大多数的代表事联得多,他们本身在各行各业中从事自己的工作,从客观上没有过多的时间来执行代表的职务。二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政务活动公开、透明度不高,难以保证人大代表的“知情权”、“知政权”,这样人大代表难以行使监督权。三是对代表执行职务的质量和能力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考核标准和监督标准,使代表缺乏一种内在动力,难以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

二、提高代表素质,为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提供一个好的平台

充分认识代表监督在人大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把加强代表监督作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基础工作来抓,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联系,提高代表的组织程度,形成一套科学、快捷的联系网络,依法鼓励代表向本级人大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改善人大监督工作。常委会开展活动期间,有计划地让众多代表参与进来,为代表提供发挥监督作用创造充分的条件,地方人大联工委应充分发挥好代表与选民、代表与代表之间、代表与人大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人大常委会应对代表在发挥监督作用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帮助

1、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监督水平。人大代表素质不高,职权意识淡薄、履职能力不强,难以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要真正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关键在于提高代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严把代表入选关。一是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和产生机制,将具有较强的代表意识和执行职务能力,高素质的选民选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二是进一步加强代表的学习和选民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从而增强代表监督工作力度和工作水平。

2、建立长效的代表与选民联系的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和选民之间、代表与代表之间、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之间的联系,让代表工作在选民的监督之下,使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加透明度。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人大常委会、代表、选民三者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监督互动机制。

3、加强制度创新,为代表监督活动提供一个良好外在环境。一是建立代表监督活动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代表在法律上、时间上、经费上等方面行使代表监督权时有可供操作的具体办法。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证代表的“知情权”、“知政权”,使代表能全面、真实、准确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三是扩大专职代表的数量,建立确保兼职代表的工作时间制度,使代表有时间履行自己的代表职责;四是制定代表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开展选民旁听人大会议、代表述职、代表小组视察等活动,使代表既有动力又有压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五是改进人大代表提建议、批评、意见等常规性的监督手段,适时运用和激活“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

4、加大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培养和提升代表的法律素养、民主素养,使之与公民的民主实践形成互动效应,加强人民对人大代表的认知感、认同感,使越来越多的民众将人大代表视为排忧解难的主心骨。

5、为代表监督活动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人大常委会应当利用现有媒体信息传播速度快捷的优势,及时报道、反映人大代表在人大监督中的活动,使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实效。只有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依法规范监督形式,严格执行监督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才能把常委会监督工作和代表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结出丰硕的监督之果。

通联: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赵欣

第五篇:行风热线开场白(2014)

行风热线开场白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当中,就我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与大家进行交流沟通,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同时,如果大家对我们的行风建设有什么意见建议,或者需要投诉的话,也竭诚欢迎大家来电,我们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职能涵盖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的行政和行业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体育活动;研究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和执法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业和文物事业,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加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风热线结束语

感谢市纪委、市广播电视台给我们这样一个机会,与广大听众朋友在空中进行交流,刚才有许多听众朋友打进热线咨询和反映相关问题,充分表明了广大听众朋友对我们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也竭诚欢迎广大听众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把你们的关心和支持化作工作的动力,全面履行服务职能,全力构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事业发展的进程,为仪征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我们的贡献!

积极发挥行风热线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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