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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转让协议新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12-105415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9 10:53: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项目转让协议新

项目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市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所转让的地块位于,项目用地面积约亩(以下简称“本项目用地”,具体位置见附件),另未取得土地证而在用的土地约10亩(该地块由甲方办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乙方,如未能办妥,转让价款扣除相应款项)。本项目用地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乙方拟通过“三旧改造”方式使本项目用地用途变更为商住用途。

二、转让条件如下:

(1)双方派员共同组成本项目用地“三旧”改造工作小组,共同完成“三旧”改造建设项目的申请报批等工作,所有“三旧”改造进程及“三旧”改造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全力协助,共同搞好该项工作。

(2)转让以乙方购买甲方整个场地的形式进行,本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亿元(每亩万元,共万元,以205亩计算,如实际面积有变化补偿款按此单价调整增减),该转让

价格含本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办至乙方指定公司名下的所有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1)土地补偿、青苗补偿、返还农民实业用地、迁坟补偿、绿化费用及牛群搬迁损失等一切征地补偿费用及国家有关征地规费;(2)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安置小区及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被拆迁房屋残值补偿费、搬家费、被拆迁房屋内各管线迁移费用、商业用房(工场)营业损失补偿费等一切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用。

甲方收乙方所有转让费为甲方税后所得额。整个转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无论甲方、乙方应付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含但不限于甲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办理本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的减免手续。

协议期内,甲方无偿配合乙方以“三旧改造”方式将本项目用地用途变更为商住用途,如本项目用地用途变更为商住用途,上述转让价格不变。因本项目用地用途变更为商住用途,所产生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金给甲方之前,本项目用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后,项目用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土地不再拥有任何权利,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将土地权属转移于乙方。

三、付款方式:

1、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在202_年2月3日前向甲方支付万元作为整个项目的首期款。

2、202_年2月17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支付达总额的30%),同时,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本项目用地“三旧改造”的申报工作,并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两地块中任一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

指定单位,并办妥上述事项的公证委托手续。

3、签订合同后60天,乙方向甲方支付3075万元(支付达总额的50%),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本项目用地两地块中另一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指定单位,并办妥公证委托手续。

4、不论“三旧改造”项目的申请批复结果如何,在202_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4612.5万元(支付达总额的80%),同时,甲方将本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给乙方,并将本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至乙方名下,5、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2306.25万元(支付达总额的95%)。

6、年月日前,甲方将本项目用地拆迁完毕并移交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款(支付达总额的100%)。

四、双方责任(有违下列行为的,视作违约)

1、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对项目申报协作不得故意延迟,需甲方出具的各类申报文件(包括证件、资料、盖章及派员协助等),均需按要求及时办理。

2、乙方支付首期款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土地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开发。甲方应按时配合乙方办妥本项目用地的转让过户手续,并须在202_年12月31日前必须搬迁完毕,将本项目用地交乙方使用。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应付的款项。

4、甲乙双方对合作协议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散布任何对

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5、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地块的申报、评估、拆建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五、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有违约行为的,违约方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支付首期款后,不按合作协议所定日期支付其他应付款项的,逾期超过60天,视作放弃合作,同时协议作废。乙方已付甲方所有款项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本项目用地由甲方另行处理。

甲方逾期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逾期超过60天,视为甲方放弃合作,甲方须双倍返还所收乙方款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未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补充完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广州市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项目转让协议

项目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合法享有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第二条 项目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项目的转让价格小写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选择现金、转账、支票结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乙方选择转帐或支票结算的,应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账户信息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确认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第四条 项目转让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之日起,项目转让生效,除经甲方单方书面同意,该项目转让程序不得逆转。

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转让项目。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转让价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自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协议所述项目的相关权利,享有该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即与该项目有关全部风险均由乙方一概承担,甲方无需为因项目开发、运营等而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转让后,因该项目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价款的,乙方应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转项目转让程序的,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转让价款%作为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按时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或把本协议下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万元的违约金。

4、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电脑打印和手写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签字栏)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公司法人及项目转让协议

公司法人及项目转让协议书

甲方:河南省奥鑫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山峰建筑工程公司

鉴证方:河南省农垦团孟州综合项目建设指挥部

经双方协商,达成公司法人及在孟州部分市政工程项目转让的共识其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于202_年月日河南省农垦集团达成了有偿接收农垦集团在孟州市部分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协议书,部分市政工程项目内容以原协议内容为准。为完成协议中规定的建设项目,甲方在孟州成立了孟州市奥鑫市政工程公司,孟州市凯临酒店有限公司,因双方达成共识甲方愿意将在孟州市成立的两个公司法人及市政工程项目和酒店项目有偿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转让的公司及项目真是有效。

二、乙方经考察后愿意有偿接收甲方在孟州成立的两个公司法人和项目。

三、项目及公司法人转让价款为80万元人民币,此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时间是协议签字生效乙方先付10万元整,甲方再办理转让公司法人手续,该款付给鉴证方,法人变更后将该款转给甲方。第二次付款时间是孟州市政府将部分项目与乙方接收甲方的公司对接后付30万元,第三次乙方第一个工程开工时一次性付清40万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签字生效三日内甲方将两个公司法人变更到乙方指定的人选名下。

五、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在孟州的两个公司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公司法人变更后,两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不牵涉河南省农垦集团的转让费有关农垦集团的转让费,有本协议的鉴证方负责处理。

七、本协议所有内容及条款和转让费均有鉴证方负责执行,如乙方接收公司后项目不能到位,也有鉴证方负责将乙方所付费用退给乙方。项目落实到位乙方不能按时开工与甲方和鉴证方无关,乙方所付费用不退。

八、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叁份甲、乙鉴证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202_年3月8日

第四篇:项目股权转让协议

广东.“河源东湖山庄国际旅游度假村”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_年12月

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万元万元)至甲乙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此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至工商部门完成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股权变更完成后,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后,乙方将本合同约定金额剩余的款项(即1.36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万元万元)付清给甲方。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完成后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因旧印章、旧印签产生的任何事项或经济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并予妥善解决。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事项及不利影响均由甲方负责并予妥善解决;重大事项须征求乙方意见。

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承担

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所做的保证和承诺,守约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匀以书面文函通知为准。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一)附件包括但不限如下本合同相关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第十三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篇:专利项目转让协议[模版]

项目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真实合法独家拥有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了解该项目情况并自意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情况。

1.甲方独家拥有有十堰市烟草公司独家十堰市设计、制造、销售权(编烟机)。

2.甲方拥有十堰市烟草公司编烟机图纸独家使用权。

3.甲方负责帮助乙方签定烟草局20012年购销合同。合同量不低于200台。并协助后期人

际关系衔接。

第二条.项目转让价格。

经甲方双方商定。上述项目转让价格为小写大写。

第三条:项目转让款的支付(现金成银行转账)。

甲、乙双方鉴定本协议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手续交接,购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剩余转款。甲方收款后应及时项乙方出具凭证。

第四条.项目转让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之日起,项目转让权生效,除甲乙双方书面同意,该项目不得

逆转。

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转让项目。

第五条.双方、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承担本项目签订之前的一切事务与义务,甲方负责所有风险及法律责任。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负责本协议签订之日后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承担此项目开发营运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此项目转让的一切手续合法真实,包含烟草公司的签订购销等合同,因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授权文件转交。

2、乙方若无法按时支付甲方转让费用,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转让款剩余部

分万分之五计算。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不按时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或把本协议下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则赔偿乙方支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4、双方对本协议签订与履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因泄露造成对方的损失,需承担因泄露而遵守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应。

转让方:受让方:

签章: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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