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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郑州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合集]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2-23061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1:21: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推荐郑州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郑州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郑发[2004]32号)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实和优化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郑发[2000]20号)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与条件

推荐范围: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含中央及省驻郑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推荐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在同行业内有较高威信;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专业造诣较深,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58年5月1日后出生);以近五年业绩为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市科技杰出贡献奖其中一项的;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前5名)一项、三等奖(前3名)两项的,或市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5名)一项、二等奖(前3名)两项。

2.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首位)、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其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教学工作中,教学教改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学生在省、国家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名列前茅,本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创造性提出和运用现代教育管理方法,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在省内外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4.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评选的“五个一工程”、好新闻等奖项,入选省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

5.在医疗和公共卫生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医学理论水平和临床工作水平较高,在攻克重大疑难病症、疾病控制或医疗卫生管理等方面成效突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

6.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有创造性的理论,并指导实践取得显著成绩,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中获得两次以上团体第一,或三人以上打破全国纪录。

7.在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攻关、技术改造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科技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8.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创新管理方法,运用现代管理理论科学管理企业,得到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位居全国、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

9.在科研一线、专业技术岗位、社会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报送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人选。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选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申报。

1.各县(市)区的人选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在征求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酝酿提出建议名单,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审核后上报。

2.市直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后上报。

3.市属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提出建议名单,经主管委局党组(党委)审核后上报。

4.中央及省驻郑单位的人选,可由本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后报送。

三、报送材料

拟推荐人选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名册》各一式3份(样表可从电子邮箱:rcb67185265@sina.com下载,登陆时输入密码:aaaaaa)。

2.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4)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

(5)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四、几点要求

1.选拔市拔尖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要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人选,坚持按照人选推荐程序办事,真正把优秀的拔尖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的人选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防止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

3.要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考虑行业之间和人员结构的平衡,注意挑选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4.由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正在管理范围内2006年命名的郑州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不再推荐,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8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关于做好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济组通字[2008]2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市管各企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有关驻济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济办发„1999‟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类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08]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在我市部署开展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济南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于激励更多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

选拔工作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遵循以对济南市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遵循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范围。本次选拔工作的选拔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本市范围,主要是市属事业单位、济南地区各类企业单位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市属机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二是驻济单位范围,主要是中央、省驻济事业单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高层次人才。

(二)选拔条件。本市范围的人员,依照《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申报。凡在2005-2007

年间取得的业绩、成果(重复受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符合《选拔条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驻济事业单位的人员,愿意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意三年管理期内履行以下义务:每年义务开展一次以上的专业讲座,结合济南市的发展为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一篇以上具有实际内容的建言献策报告,采取适当方式结对培养专业人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2)长期关注支持济南市的发展,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济南市的科研项目和计划;(3)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业绩,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4)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专家。

三、申报、推荐时间安排及程序

此次济南拔尖人才选拔,主要采取个人申报与部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申报时间截至8月10日,单位(部门)推荐时间截至9月10日。申报推荐工作通过“济南高层次人才网”()的“优秀人才申报系统”进行。本市范围的人员和驻济单位的人员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市范围人员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报。①申报人认真学习本通知和济办发„1999‟14号、„2008‟5号文件精神,明确济南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要求,明确拔尖人才相关管理内容、待遇及义务;②登录“济南高层次人才网”(),进入 “优秀人才申报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上传至相应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同时打印《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③ 申报人将《呈报表》及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其中属于管理型人选的,要提供由财税部门认可的反映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材料),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8月10日后,申报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个人注册,不能再申报。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的印章后,将申报人的《呈报表》等相关材料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相应县(市)区或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

3、部门推荐。此部门指呈报部门,即“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市管企业”。①各呈报部门将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单位)的申报人选情况考察汇总后,研究提出拟上报人选的初步意见;②8月25日前,携带拟上报人选的相关资料到济南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办公室进行初步沟通,并领取“优秀人才申报系统”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③各呈报部门党委(党组)研究(人选较多的部门可先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上报人选。④9月10日前,各呈报单位通过 “济南优秀人才申报系统”填写上报推荐人选审批意见,并打印整理相关报表及资料。9月10日后,单位用户名将失效,不能登陆系统。

4、上报材料要求。9月15日前,各呈报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①《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B5纸横向打印);

②《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每人2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③《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每人3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④《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每人20份,A3纸横向打印);

⑤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属于管理型人选的,要按管理权限提供廉政证明,提交税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其单位符合相应选拔条款的证明材料。

(二)驻济单位范围人员的申报程序及要求

1、确定需求人选意向。需求意向由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提出。①上述单位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重点及本单位实际,按照真正急需、真正能用、真正管用的原则,在可供选择人选范围(非范围内人选应作说明)提出人选意向。②8月

5日前,与拟推荐人选进行沟通,本着双向选择、责权利相统一,高标准、重实效的要求,协商确定合作内容,登录“济南高层次人才网”下载填写《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济人选需求意向表》;③8月10前与选拔工作办公室沟通。

2、个人申报。8月10日前,申报人登录“优秀人才申报系统”填写《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属市属单位提出意向的人选,加盖意向提出部门的公章后,向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属本人自荐的人选,应提供本人符合选拔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部门(单位)推荐。9月10日前,各呈报部门(驻济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通过“优秀人才申报系统”填写推荐人选审批意见后,报济南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办公室。

4、上报材料要求。9月15日前,各单位报以下材料:

①《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B5纸横向打印);

②《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每人2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③《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每人3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④《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每人20份,A3纸横向打印);

⑤《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济人选需求意向表》(一式两份);

⑥主要荣誉、成果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近三年参与济南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及今后三年服务济南的主要工作打算等。

5、考察。9月底前,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意向单位共同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四、有关要求

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济南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开展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了较大影响,极大推动了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因此,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拔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涉及市内单位,也涉及驻济高校、科研院所,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既要把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又要认真研究确定驻济单位的高层次人选意向,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选拔工作的部署安排、条件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的选拔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积极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程序标准。本次选拔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推荐方式,各类上报表格都在网上自动生成,各阶段超过截止期限,系统将自动屏蔽,因此,各级各单位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选拔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济南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办公室(市委党校综合楼306室)联系,联系人:王濯缨,联系电话:0531— 82629550。

附件:

1、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

2、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样表)

3、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样表)

4、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样表)

5、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样表)

6、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济人选需求意向表(样表)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日

第三篇: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

附件一:

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选拔条件实施细则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奉献社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在行业内威信较高,近五年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等奖项的;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2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被《SCI》、《EI》收录,引用率较高),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自然科学专著,并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人员。

二、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人员;理论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特别是在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过程中,通过技术应用与产品研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四、在农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了产业化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五、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一线,特别是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六、在工程设计等方面,获得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二等奖前2位的人员,市优秀设计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七、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所在企业规模、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上交税金数额较大、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解决就业岗位有突出贡献,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担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五年以上,所在单位业绩居全国、全省前列,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管理经验被社会公认,并已得到推广的人员。

九、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以上的首位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竞赛获奖学生,且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曾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十、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医术高超,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的医务人员。

十一、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评选的“五个一工程”、好新闻等奖项,入选省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多年保持省记录或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十二、在国际商务、网络信息、金融财会、法律、刑侦、防灾减灾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第四篇: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细则

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细则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开拓创新,奉献社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有关人员,近三年(2005年以来)在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符合下列16项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前五位人员;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三位人员。

2、获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获省自然科学二等奖、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二位人员;获省自然科学三等奖、省技术发明三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获2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首位人员。

3、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4、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前2位、银质奖首位,省优秀设计一等奖、2项省二等或市一等优秀设计奖的首位人员。

5、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特别是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中,通过技术应用与产品研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6、在农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了产业化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7、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一线,特别是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8、获3项以上发明专利,或8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9、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过6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3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被《SCI》、《EI》收录,引用率较高),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自然科学专著,并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人员。

10、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2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或2项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11、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所在企业规模、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上交税金数额较大、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解决就业岗位有突出贡献,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营管理人员。

12、担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五年以上,所在单位业绩居全国、全省前列,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管理经验被社会公认,并已得到推广的人员。

13、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首位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竞赛获奖学生,且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著作,曾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14、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科研成果,医术高超,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的医务人员。

15、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工作中贡献突出,并在常设的全国性37项文艺奖、11项新闻奖、3项综合奖、4项文艺节奖中获奖的首位人员;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多年保持省记录或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6、在外经外贸、信息、金融、财会、审计、法律、刑侦、审判、检察、交通管制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第五篇:柘城县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推荐表付杰

柘城县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推荐表

工作单位:柘城县第二实验中学

专家姓名:付杰

专业名称:教育推荐单位:柘城县教育体育局(盖章)

柘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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