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化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案例
1.物体打击事故:
柳州化肥厂车间在检修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时,因胶管上楼用的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将一名参加检修的操作工打死。
事故经过:该车间的碳化尾气二次分离器母液回收胶管被堵塞。当天下午,趁合成临时停车的机会,车间安排当班操作工陈某等二人将胶管卸下楼进行疏通,至11时许,车间工艺员找来一根约直径8毫米旧三股麻绳给陈某吊胶管上四楼用(胶管直径50毫米,长29米,胶管的一端待有一个直径50毫米*12毫米的小法兰)。吊胶管时,值班长和另一名操作工在四楼拉绳子,陈在一楼用手托着胶管往上送,当胶管拉到12米高时(离地面约
1.5米),因胶管较重,麻绳被拉断,胶管掉下,陈因躲闪不及被打中右前额,当即钟起一个3公厘的血泡,但陈仍坚持工作,到下午感到不舒服才送厂职工医院,后出现呕吐、四肢冰冷抽蓄,昏迷,厂即转送柳州地区医院,诊断为继发性脑挫伤,硬模外出血,即施行手术抢救,到12月10日,因伤情恶化死亡。
主要原因分析:此事故主要是思想麻痹造成的,布置任务时没有同时布置安全,旧麻绳经过四人之手,竟无一人检查其是否安全可靠,同时,当胶管吊离地面后,陈仍然展在其正下方,被掉下的胶管打中。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布置任务时要同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吊装作业,事先应所需用具绳索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2.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临桂氮肥厂造气车间拉煤工赵某,被掉下的吊车滑轮打死。
晚上十时十三分,值班维修钳工胡某到造气三楼准备试开刚维修好的1#电动葫芦,胡站在平台上用手拉吊车钢丝绳往上提滑轮时,因滑轮自行倒转,偏心锁卡张开,滑轮脱开钢丝绳掉下,砸中正在一楼坑内清灰的拉煤工赵某的左太阳穴至重伤经抢救无效于六月四日死亡。同时工作的另一拉煤工也被砸中背部受轻伤。由于吊车修理平台正对坑上方,因此,在事故前,厂值班调度员曾告诉赵某等人:三楼上有人在修理吊车葫芦,在没有修好以前,不准到煤坑边张望或下煤坑清灰,以免出事伤人。但仅隔一小时后,赵等两人在没有得到三楼通知的情况下,就下煤坑清灰。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二是赵某等人违反现场纪律。
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凡有高处作业有落物伤人危险时,应在危险区域悬挂临时警示牌或设置障碍,防止人员进入,防止事故发生。
3、螺旋输送机伤害事故:
鹿寨化肥厂型焦车间女工朱某被螺旋输送机绞死。
事故经过:螺旋输送机操作工朱某上零点班时迟到,没有赶上交接班。朱到车间后,副班长告诉朱:中班交班时说螺旋输送机堵了两次料。朱上岗位立即开机,并手持一节园钢去清理机槽内的堵煤。在清理时,园钢被绞龙叶片卡住变形并随绞龙旋转,朱用力抽不出反被拉倒跌在机槽上,右臂被绞龙轧断两节,全身随绞龙往前移动了1.5米,颈部动脉被割破8cm而当场死亡。
原因分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朱违章作业,未停机就去清理料槽,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未停机情况下,严禁对转动部位进行任何维修和清理工作,同时应在岗位的显要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随时提醒工人注意,防止事故发生。
4、电焊机触电事故
玉林地区化肥厂电焊工刘某在作业中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某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厂生活开水锅炉漏水,行政科安排电焊工麦某带徒弟刘某及水电工、司炉工等四人在中班加班抢修。准备工作就绪后,十七日零时三十分,由刘一人钻到炉底焊补,过了不久,麦等三人便离开岗位到食堂看炊事员做包子。至凌晨一时许,刘出来找麦,但麦已回家拿开水,刘又独自继续工作。麦拿开水回来后、即到食堂帮做包子,至一时二十分,水电工李某听不到电焊机声、就走到开水炉看,发现刘躺在炉底呼叫不应,即告诉麦,麦出来先拉下焊机开关,然后把刘玖出,但因触电时间过久而死亡。原因分析:电焊机使用时间过久,线圈绝缘老化破坏,输出电压达155V,(正常空载电压60-80V,工作电压30V),同时焊把电缆绝缘也因老化多处剥落,铜芯裸露,因当时天气较热,刘未穿戴劳保用品,造成触电死亡。防范措施:
1、对焊机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凡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及时维修或更新。
2、为防止机壳带电和变压器高压窜低压造成触电事故,焊机外壳及二次侧应接地(或接零)。
3、移动式电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进行管理。在危险环境中(锅炉房、化工生产车间、容器、管道内和金属构架),焊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5、违章焊接着火事故
贵县氮肥厂煤球车间配料工蒙某用电焊机焊接压球岗位铁架时,焊渣溅到旁边操作台上一个盛有半盆洗零件用汽油的脸盆内,引起着火,在场的车间指导员见状,急将脸盆捧起拿走,但因手被烫,盆子掉了下来,汽油泼在蒙的身上燃烧,蒙惊慌急跑,又踢翻了另一个盛有汽油的脸盆,火越烧越大,蒙仍边跑边拍身上的火,此时,一位工人急跑上去将蒙绊倒,用一个装石棉的麻袋压在蒙身上将火扑灭,蒙被烧成重伤。
事故教训:
1、这是一起违章作业事故。在非固定动火区动火,都应办理动火手续,动火前,应将场地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清理干净,并配备消防器材,动火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余火后方可离开。
2、不准用汽油清洗设备和零件。
6、炉膛喷爆事故
融水氮肥厂司炉工韦某在处理沸腾锅炉炉膛结疤时,发生炉膛喷爆被烧成重伤。
事故经过:上一班因炉膛高温结疤没有处理,停炉交班。鼓风机,引风机都已停下,炉门关闭。韦接班后,为了抢时间开炉,就打开炉门用钢钎撬疤块,引起炉膛喷爆,气浪将韦冲出六米远,因韦只穿一条短内裤工作,被烫重伤。
原因分析:锅炉停炉后,炉门关闭,使炉膛煤气不能完全燃烧而聚集,当韦打开炉门时,大量空气进入炉膛与煤气混合发生爆炸。
防范措施:锅炉停炉后,应停止加煤并打开炉门,当要重新开炉或清理炉膛时应先开启引风机引凤输分钟,将聚集在炉膛和烟道中的煤气排出后才能工作。
7、违章动火甲醇储槽爆炸事故
宾阳农药厂要把甲醇储槽改装硫酸,派焊工陈某把出料管改大,由于没有清洗就动火,储槽内的残存甲醇发生爆炸,一端封头环焊缝被炸断,封头飞出,将陈打死。
防范措施:甲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动火前应将储槽清洗干净并做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8、煤气中毒事故
东兰氮肥厂造气车间副主任黄某进入一号煤气发生炉扒渣时中毒死亡。
事故经过:上午运行中的3号造气炉因空气考克转不动车出理,下午四时许,黄上班后,厂领导通知开一号炉生产,因1号炉很久没有使用,黄就带工人做点火准备工作,先拉来了一车柴火,随后将灰门,灰屏、打扒孔等全部关好,拿了一架铁梯架在炉口上,黄接着把1号抽空阀打开用蒸汽抽空,这时,当班班长知道黄要下炉清理炉渣,就对黄说不要下去了,用工具把炉渣扒平就行了,但黄未置科否,至五时十七分,黄没告诉任何人就独自拿电筒、铁钩下到炉底,五时二十五分,炊事员送饭到车间,新进厂的造气工杨某叫黄上来吃饭,没听到黄答应,以为黄从炉底出去了,杨就下一楼去看,发现炉底出不来,即上二楼告诉另一操作工周某,二人即到三楼炉口,没见炉内有电筒亮,因炉底很暗看不清是否有人,周就拿了一片小纸点火丢进炉内,见黄倒在炉底,而与此同时,炉内发生爆炸,气浪夹着炉渣从炉口喷出,杨即去喊人,周则下到二楼把二号炉停下,往1号炉水封加水并把灰门、灰屏、打扒孔全部打开,几分钟后黄被救出,但因中毒时间过长【30分钟】,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1、1号炉很久没有使用,水封没有水,煤气考克漏,黄进炉前,把原开启着的灰门、灰屏、打疤孔全部关上,并开抽空阀用蒸汽抽空,造成煤气从洗涤塔通过水封倒窜到1号炉。
2、黄违章作业,进炉前没往水封加水,不带防毒面具,也不派人监护。
3、周某已意识到黄是煤气中毒,但仍点火丢入炉内造成爆炸。
防范措施:(1)进炉之前,应查水封是否有水,无水时应加水以切断气源,同时要加强炉内通风。作业人员要带防毒面具并派专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2)易燃易爆的有毒气体中毒时,在抢救过程中严禁用明火照明。
通过学习以上事故案例,在我们的工作中应认真总结吸取教训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事故案例每人写一份感想。
安 全 部
2011-12-21
第二篇: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
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
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
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
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
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
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
员的抢救和护理。、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
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
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
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
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
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
理。、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
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
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事故部门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
告给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并且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奖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篇: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探讨
如何加强工伤事故预防
化工工业发展在工业和人民居住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在现代化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中间体甚至产品本身几乎都是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物质,且生产大多在高温、高压、高速、腐蚀等严酷条件下完成,危险因素多。现将化工事故产生的原因和相应的预防措施及其建议作了详述。
一.事故产生原因分析
(1)原料的不稳定性决定事故多。化工企业生产中很多化工原料的易燃性、反应性和毒性决定了易出现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的情况。而压力容器的爆炸及反应物的爆燃,都会产生破坏力极强的冲击波。
(2)生产过程事故多。化工生产中的副反应、处于临界状态或爆炸极限附近的反应都易引发火灾事故。
(3)小型化工企业的工人素质往往不高 , 职工对作业系统的操作事宜,随意删改安全操作规程 , 误操作或在设备检修时发生事故的几率高。特别是在检修工作时 , 焊接与切割、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往往都是在易燃易爆的化工装置区域内进行。违章动火主要体现在: 违章指挥 , 动
火审批不严;贸然动火酿成火灾;现场监督、现场措施不力。
二、存在原因:
(1)生产工艺本身具有危险性
化工生产处于高温高压、连续反应状态。所使用的原料和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如半水煤气、合成气、液氨、甲醇、甲醛、乙醛、甲酸、硫磺、甲铵液、硫酸、氢气、氯气、氯化氢、乙炔、氯乙烯、氢氧化钠等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的还具有强腐蚀性,复杂的工艺流程,高度连续性等特点,对安全生产构成十分不利的因素。因而应针对性采取措施实现安全稳定生产。
(2)发展过猛、设计不完善
近几十年来,化工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化工企业增长速度太快。造成物质、原料、材料供不应求,仓足拼凑投产,留下隐患。不少的企业在进行扩建改造中,不按“三同时”要求,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3)企业管理不善,安全生产无保障
化工生产特点决定了车间之间、岗位之间,必须有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因而对企业管理提出较高的要求。但是由于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还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
错误观念,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
(4)设备技术状况差,失修严重
化工企业设备多,管线复杂,加之在生产过程中忽视对设备安全管理,使设备超期股役,日趋老化,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
(5)员工素质差,违章违纪现象严重
企业的安全生产,关键在于企业各级领导是否自觉遵章守纪,重视安全。大量事实证明:不少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没有按“五同时”要求去做,酿成事故。工人素质差也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缺乏应有的化工知识和安全知识,违章违纪现象严重,增加了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6)组织不落实
由于企业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安全组织上未落到实处,导致事故发生频率增高。其主要表现:
a、安全网络未健立;b、安全机构未设立或运转未设立或运转不灵;c、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未落实。三.预防措施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求对化工企业的选址进行严格规范。要充分考虑企业周围环境条件、散发可燃气蒸气和可燃粉尘厂房的设置位置、风向、安全距离、水源情况等因素,尽可能设置在城市的郊区或城市的边缘,从而减轻事故发生后的危害。
(2)严把建厂审核和设备选型关。化工企业的生产房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生产工艺进行设计,充分考虑防火分隔、通风、防泄漏、防爆等因素。同时设备的设计、选型、选材、布置及安装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根据不同工艺流程的特点,选用相应的防爆、耐高温或低温、耐腐蚀、满足压力要求的材质,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制造和安装,从而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
(3)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一般讲,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高温、高压、腐蚀影响,设备材料就会出现性能下降、焊接老化等情况,可能引发压力容器及管道爆炸事故。此外还要做好生产装置系统的安全评价。
(4)强化教育培训,做好事故预案。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要确保相对稳定,企业要严格职工的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并持证上岗、处置事故培训等,要制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水平和生产操作技能 ,提高职工 4
事故状态下的应变能力。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责任事故。从领导到管理人员,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防止因为管理松懈,“三违”等造成事故。随着化工安全生产职责的明确,责任的落实,管理环节严谨,基本可以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四.建议
化工企业部门应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化工企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编制的指导性导则,企业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实际情况,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对企业职工进行实施应急措施培训和教案,并进行模拟演练,按照应急措施反感进行救助和躲避,以提高企业领导和全体职工在发生重大事故后的应变能力。通过各种措施的落实,将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四篇:安全事故案例
昆山工厂中荣金属制品发生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
死亡75人,受伤186人
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件开审
2015年2月10日上午,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的首批3名责任人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基滔、总经理林伯昌、经理兼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因涉嫌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昆山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受审。
企业难以承受事故的后果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中荣公司组织员工在4号厂房(抛光车间)进行抛光作业时,发生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共计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已达3.51亿元。
厂房内的生产工艺设计和布局由被告人林伯昌根据个人经验设计,电气设施设计未考虑爆炸性粉尘环境,未采用防爆设备。除尘系统委托无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施工、安装,除尘器本体及管道未设置泄爆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吴基滔对林伯昌委以重用,主要是基于林伯昌曾经在广东相关企业从事过管理工作的背景,而林伯昌也陈述自己曾经在广东一家水龙头企业负责从铸造、抛光、电镀等各个环节管理,承认自己仅仅有工作经验,并无相关专业资质背景。
公司有着完整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相关文件也确定了具体责任人,但却没有得到认真执行。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015年元月6日22点08分左右,园区位于湖东的某科技公司测试车间一台燃气退火炉(热处理时效炉,工作温度约170℃)在加热过程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在附近作业的人员余某死亡。
园区工伤事故
2014年9月10日17日,园区某建材公司发生工伤事故
4名员工在处置因物料结块造成的堵塞时,因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从16米高的筒仓高处坠落,其中1人窒息死亡,2人受伤。
吴中区火灾
2014年11月3日下午14时左右,苏州佳宜玩具厂发生火灾。
苏州市吴中区“4•1”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发布
2014年4月1日4时25分左右,由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苏震桃公路中压天然气管道碰通工程工地(位于吴中区友新路与吴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发生一起气体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在施救过程中,1名救援人员因窒息受伤,在入院治疗观察期间,病情趋于好转。4月9日,该员工的病情突然恶化,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时25分死亡。
张柏林,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班组长,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在拆盲板紧法兰作业中检查不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篇:安全事故案例
施工安全事故案例选编
中铁十二局集团四公司
二00六年十月
编 写 说 明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施工企业,安全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窗口,是经济效益的基本保障。施工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人世间最为宝贵的莫过于生命。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公司的经营理念。近些年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随着公司施工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安全生产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事故时有发生。面对一次次惨痛的教训,我们在反思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唤醒人们对生命价值的认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企业舆论氛围必须加强。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增强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们收集了近几年来我公司及兄弟单位施工中发生的事故21例。编写的指导思想是:以事故档案资料为依据,简要叙述事故经过,分析事故造成的原因,从中找出应汲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由于我们经验不足、水平有限,加之编写时间仓促,编写中难免有误,请各级领导、专家、同行批评指正。
《本书属内部学习资料,不得翻印》
一、营业线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 1、2006年7月14日16时20分,青藏铁路唐南养护项目部下属安多领工区一、二工区在唐南车站1道封锁进行小机群施工作业,16时20分距工地800m防护员通知现场防护员,拉萨至西宁N918次客车接近,现场防护员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小型捣固机在推动时捣镐撞鱼尾板,致使走行架脱落,造成捣固机侧歪侵限。N918客车通过时,挂小型捣固机电源盒,造成列车在唐南车站停车27分钟。
这是一次严重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主要原因是没有按有关规定设驻站防护员,致使列车接近时已没有时间处理故障,造成事故。2、2006年9月7日上午7时28分,集团公司包西铁路延安站改造建安公司项目部在将挖掘机从K504+100线路左侧工地转场到K503+647.8行包地道进行斜坡道土石方开挖作业,项目部派专职防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当挖掘机行驶到K503+870时,监护人员听见工地防护人员的列车接近的防护哨音,发现列车由北向南驶来(此时挖掘机由东向西行驶),司机虽将挖掘机停车,但监护人员未进行限界检查,约两分钟后,挖掘机大臂和小臂的联接点与3710货车扶手相擦,中断行车30分钟。
这是一次监护人员严重失职,现场监护不到位造成的行车责任事故。3、2006年8月29日,武汉局襄北机务段司机值乘西安铁路局安康机务段ss7c0075号机车牵引1009次旅客列车(编组18辆、总重994吨、换长42.2)以117km/h速度运行至武汉局管内汉丹线K349+290m处,由于进行汉丹线增建二线工程施工的中铁七局建筑公司,在进行施工机械转场过程中,施工路拌机操纵系统故障,路拌机失去控制,撞破既有线封闭网并侵入既有线限界后熄火,路拌机司机弃车逃跑,导致1009次客车与路拌机碰撞,中断汉丹线3小时04分,延误本次列车5小时18分,构成旅客列车险性事故。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旅客列车事故。事故原因有四:一是既有线施工安全意识淡薄,施工单位盲目认为该施工地段与既有线无关,没有考虑施工机械转场将有可能危及既有线安全的情况。二是施工计划管理混乱,该单位没有把施工机具转场纳入施工日计划制度控制,施工计划管理流于形式。三是施工现场失控,在新路基高于既有线,且距离既有线仅有6.6m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机具转场,既没有安排专人进行现场作业安全防护,也没有落实带班作业制度,任由司机作业。四是施工机械管理松弛,该路拌机在事故前一天已发生故障,但没有引起重视,及时处理,任由故障机械继续运行导致事故的发生。4、2005年10月15日13时41分,二公司浙赣铁路项目部在南昌局管段沙溪至灵溪间K365+598处施工时,将4根信号电缆挖断,中断信号设备正常使用3小时02分,被铁道部在全路范围内通报批评,给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由于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不当及工程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
1、隧道方面 1)2005年12月22日下午14点40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一局四公司承建的四川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在施工临时支护喷射混凝土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高瓦斯工区按低瓦斯隧道施工管理,其施工、业主、监理、设计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未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2005年10月26日5时30分,天汕高速公路梅州市蕉岭广福隧道施工时,发生塌方事故,造成12人被困。由于抢救方法得当、抢救及时,没有造成伤亡。
经专家勘察认定,发生事故的地段地质条件较差,存在土质较松的软夹层结构面形成一个锥形体,锥形体在开挖的过程中随着压力的不断增大而出现坍塌,事故为自然地质灾害。
另外,当塌方发生的时候工人马上停下来而没有乱跑,如果往外跑就有可能砸伤或造成其他事故。
3)2004年9月13日15时40分左右,怀新高速公路十五标段项目部龙马田隧道发生重大坍塌事故,死亡6人,重伤2人。事故直接原因是掌子面上方2m左右处拱顶突然塌落一个2.5*3.0*1.2m岩块所致,深层次的原因是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属于自然灾害。但是,初期支护不及时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2、桥梁方面 1)2001年9月25日上午9∶10时许,位于京福国道主干线福建三明际口至福州兰圃公路三明连接线的SLA5梅列互通A匝道桥模板支架在加载预压时发生垮塌,造成6人死亡、20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该事故属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梅列互通A匝道桥1#墩钢管立柱直接立在水泥砼路面上,路面产生开裂,钢管立柱产生了一定的竖向和水平位移,贝雷支架缺少斜向支撑,横向约束薄弱,在堆载的外力作用下,由于支撑体系的局部变形引发支撑体系整体失稳破环,造成桥梁支架垮塌。
项目部在施工方案变更未得到监理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不符合有关程序的规定;贝雷支架的搭设存在明显缺陷和隐患,整体稳定性差。如钢管立柱的底板与地面无固定连接,各榀贝雷梁之间缺少斜向支撑,特别是另增加的一排七根立柱直接顶在贝雷梁上,无水平连接,在加载的情况下,改变了受力结构,导致侧向失稳;现场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混乱。现场仅有一名技术人员,其余均为民工,项目部未按要求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堆砂作业程序不规范,产生不均匀荷载。也未按要求派人观测预压时支架的变形情况。因此,施工单位应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
2)2005年11月5日中午1点55分,遵义市务川至彭水公路珍珠大桥,在施工过程中悬拼拱架突然发生垮塌。当时正在施工的19名工人落下河谷。这起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2.1万元。
经调查组多方调查取证和科学分析,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珍珠大桥桥梁垮塌特大事故被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二:一是大桥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了不符合安全质量的施工器材,二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违规作业,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路基方面
2006年9月19日,43008次货物列车16时57分行驶在内昆线迤那至仙水间K396+897处,左侧挡墙突然坍塌,机车与侵入线界土石相撞,造成列车机车及机后第一位、第二位车辆脱轨,中断行车35小时12分,直接经济损失685万元,构成货物列车行车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由于现场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查、使用图纸严重失误,在施工放样过程中错放了施工里程,致使该段挡墙施工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挡墙不能抵抗墙背土压力被剪切破坏。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技术管理上存在漏洞、把关不严而造成的事故。
4、其它方面
2001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土石方二公司司机宁晓军在广南项目部施工现场平整场地时,将成都军区,中国联通,广州军区支办及四川广电局达川至成都广安段的四条通信电缆挖断,中断线路长达6小时之多,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事故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盲目蛮干,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事发现场附近有明显的通信标志桩,但现场人员仍采用大型机械平整场地,造成事故。
三、机械设备操作及特种作业造成的事故
1、厂内机动车驾驶
2003年12月3日上午9时机运二公司(阿同项目部)职工曹喜增驾驶一辆YZ18型振动式压路机对DK52+312路基进行平整压实。在压实过程中,由于压路机太靠边,加上填料是松散的沙料,在后退倒压时,将后轮倒滑到路基一边,由于缺乏经验,想把压路机开上去,但是处理不当,操作失误,不慎将压路机掉进几米深的沟里,结果造成驾驶室严重变形,本人左大、小腿骨折。
事故原因: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当、判断失误。
2、吊装作业 1)2004年9月24日上午,伊犁项目部吊车司机张洪波驾驶QY25B42401BD号吊车,在伊犁河大桥项目部南岸改河施工中,进行砼块吊装作业,当进行第三块砼块吊装时,砼块与地面土堆接触,产生阻力,此时吊车转盘连续向前移动,当司机发现转盘转动有阻力时,提绳太快,操作失误(被吊物砼块与吊绳不垂直,产生一定的角度,使被吊物砼块突然向前,产生巨大冲力),致使吊车翻车。
2)1998年11月5日15时12分,云南玉元公路项目部六队在架设骆子箐三号大桥第八片梁时,天车失控,只能前行,不能后退,梁体向前快速滑行,天车撞掉前端车挡,梁前端1/4部要横落在二号桥墩盖梁上,架桥机左侧内倒,在二号墩上负责梁体就位的四名操作人员看到梁体滑来慌乱避跳,造成两死两伤。
事故原因:一是对架桥机选择失误。玉元公路骆子箐群桥纵坡 5%-5.5%,而现场采用的HRF50-160型架桥机最大设计纵坡只有3.5%,适应不了骆子箐群桥的技术需要,这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二是技术指导、把关不到位。起重安全基本原则要求架桥机摆放必须平稳牢固,行走天车小车电葫芦必须在平顺的轨道上行走,而在骆子箐三号大桥作业的架桥机整机臵于5.8%的纵坡上,天车行走路线前支点到中支点落差是152.4cm,实际支垫110cm,还有42.4cm,中支点到后支点落差是243.8cm,前支点到后支点总落差为286cm,天车行走纵坡过大,现场技术人员不懂操作规程,误认为是在3.5%范围内,没能及时制止,造成天车快速溜车,导致事故发生。三是操作人员盲目蛮干。11月5日架桥机前支腿油压装臵损坏,由该队队长苏**前往峨山请修理工,困架梁进度要求紧迫,该队工会主席庞**在前支腿没有修复正常的情况下,擅自用张拉油压机支撑前支腿,且支垫高度未达到平衡的情况下,盲目试车造成板梁滑行,导致事故发生。
3)2000年4月25日9时58分,集团公司华东指挥部在江苏连云港墟沟镇施工的连徐高速公路A2—2标架设113#至114#墩之间箱梁时发生龙门吊坍塌,造成34.5m箱梁落地的掉梁事故。
事故原因: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贝雷桁架组成的龙门吊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和贝雷桁架钢架钢材质量不合格造成的。
3、机械设备操作造成的事故 1999年7月24日17时左右,神延铁路项目部组织泵送砼施工,18时20分输送管堵塞。项目设备科长刘**和输送泵司机任**试用摇控和手动两种操作方法处理均无效,项目经理张**安排其它人员拆管清洗,刘**和任**便打开了输送泵S阀大盖进行清洗,任**用手掏砼时刘**按动开关,致使任**右手被S阀转换进切断手腕,造成任**右手致残的重伤事故。
事故原因:一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二是违章操作,盲目蛮干,任**用手代替工具掏混凝土,而刘**在没有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擅自按动开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四、爆破作业及爆炸物品管理导致的事故 1、2006年7月1日13时15,中铁十五局四公司洛湛线二项目部福田观中桥施工队道县工班与邵阳工班因工程纠纷在驻地发生争执,邵阳工班一劳务工从二楼抱出一包炸药,其同工班民工和房主等上前劝阻,互相拉扯中引爆了带电子雷管的硝铵炸药,炸死6人,炸伤14人。
此次事故表面看是爆炸物品管理混乱,深层次的问题是劳务管理有问题。2、1999年6月16日17时10分,山西引黄公路第五标段六家河村4#桥下(原古交公路项目部),发生民工私炒炸药爆炸,造成3死4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一是当地村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自制造炸药引起爆炸造成伤亡;二是项目部现场安全监护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
五、交通安全事故 1、2003年4月13日,云南安楚项目部测量人员王志平、宋西忠、于海、宋凤玉、尹勇一行五人在K92+954(新建公路里程)段进行高程水准点复测。十点三十分左右测量工作结束,一行五人全部穿着颜色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服及身背测量仪器依次列队,行走在公路右侧的安全线以外,返回项目部,当行至安楚二专线K96+800(路堑地段)时,一行五人在毫无防范的情况下,突遭身后向昆明方向急速行使的一辆金龙客车的撞击(肇事车辆车牌号为云R01651,属大理永平曲峒客运公司迪庆分公司车辆),当场死亡四人,一人重伤。2、2002年6月18日上午10时15分,神朔铁路项目部汽车司机潘彬驾驶晋j00486号奥迪小轿车从介休到陕西府谷,当车行至大忻线158km+200m处与忻州同力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于珍臣驾驶的晋h11919号轻型厢式货车交会时相碰挂,致两车程度不同地损坏,造成交通事故。
4、2002年7月24日11时30分,鹧鸪山项目部汽车驾驶员王宏伦(临时工)驾驶晋k14102号bj2020小客车,从项目部驻地三家寨驶往马尔康方向,当车行至刷炉公路39km+700m处,超越前面行驶的由彭州市利安乡驾驶员柳宗全驾驶的川u09175号康明斯重型普通货车时,与迎面来的壤塘县电力公司驾驶员阿斯足驾驶的川u12189号依维柯栏板小货车发生碰撞,康明斯大货车追尾,造成当场死亡1人,伤4人,北京牌小货车报废,另两辆车严重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案例研究分析表明,相当一部分生产安全事故都有明显的前期征兆,在理论上都是可以防止避免的。疏于管理、违章违规作业、没有按程序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是表面现象,深层次的原因是受利益驱动,违反客观规律,主观臆断。由此可见管理不善、不到位也是很大的隐患。“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对待安全工作,不论是决策者还是执行者,尤其应该持有“举轻若重”的态度。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小事当作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细节,从基础性工作着手,注重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断发现、研究解决新问题。目前,我公司在建项目的基本特点:一是不良地质隧道、受江河水位及场地制约的复杂结构桥梁等重难点工程多,施工难度大;二是铁路项目因设计滞后、任务调整,开工较晚,工期紧迫;三是公路项目标价较低,资金压力大;四是桥隧、既有线施工安全风险大,质量标准高,隐患通病多。对此,我们必须具有足够的认识,咄咄逼人的市场形势和悄然潜伏的安全质量隐患,迫使我们必须冷静分析、审慎排查严峻的安全质量风险,积极应对,标本兼治,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控措施,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特别要注重加强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的研究和建设,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管理方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