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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运输合作协议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12-104159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9 15:57: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快递运输合作协议

快递运输合作协议

甲方:(承运方)

地址:

乙方:(托运方)

地址: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代理事项:

2、货物交接及安全责任的界定:

2.1乙方委托甲方托运货物事宜时,应准确真实提供的货运单及电子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的货物交接单,作为货物交接的凭证,经接货人签字确认后,则视为货物安全责任已经转移至接货方。

2.2货物运达收货客户处,外包装无变形,破损箱内货物异常与甲方无关,如有变形或破损,双方当面验货确认。

2.3如有发生货物丢失需全额赔偿,在当月运费中扣除,不影响当月费用结算。

3、委托承运费用及结算方式:

1、委托承运费用包括货物从起运地运至目的地的快递运输费。

2、委托承运费用的核算以双方约定的《发货价目表》和双方商定书面确认的其它的费用作

为收费标准的依据;以有乙方发货人员签字的《XX物流货运托运书》和甲方开具有的货运单作为结算的凭证。

3、原则上甲乙双方约定的《发货价目表》的执行周期为合同期内有效,遇国家油价调整7%

弧度以上重新协商价格,《发货价目表》必须有甲乙双方签子盖章确认才有效,临时费用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

4、乙方和甲方快递运输费结算按月结结算方式。当月费用次月的5号前对账,提交发票,10号前结算。发票为普通物流发票。

5、甲方在结算周期到期向乙方出具结算清单,乙方在收到结算清单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

毕并付款(节假日顺延);(双方财务人员根据相互确认的《发货价目表》和其他收费标准核实运费金额);乙方可采用汇款的结算方式。

4、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约定时间把货物摆放到双方约定地点,并且保证交接前货物包装完

好。

2、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3、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的费用。

4、乙方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快递运费或其他费用。

5、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保证的按照到货时间表承运乙方货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甲方应当承担逾期延迟到达的违约责任,其货物每延误1天以上,罚款10元/票,延误5天或以上该票运费全免,但不承担因延误而发生的其他延伸责任,包括不影响其他业务款项的正常结算。

2、货物运错目的地或收货人,甲方无偿运至托运书或运货单指定的地点或收货人。如货物

到达目的地后没有及时送货,导致货物滞留在目的地仓库,亦按延期交付货物处罚(见上1条款)。

3、丢失乙方货物:如单票货物丢失,最高赔付为货物的原价,最高封顶为202_元/票。有

交通部门所开具的车祸证明,公安部门所出具的证明,每票最高赔偿100元(湛江、茂名、梅州、韶关、阳江、阳东、阳西、汕尾、掉件最高赔偿赔偿500元/票)除广东省内按此标准,广东省以外的,最高赔付为货物的原价,最高为500元/票进行赔偿。

4、回单的返回期限,超过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每单每延误一天扣罚乙方1元,但最高扣罚不

能超过此票货的运费,亦不影响其他费用的结算。

6、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内通知对方。

2.协议解除后如尚有待结算费用,一方须在10日内向另一方发出《结算通知书》并

附有效单证,另一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自解除合同之日起15天内结算全部费用,延迟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核算滞纳金。

7、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笨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就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合同签订地为。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202_年月日至 202_ 年 12 月

协议到期后,如果双方无异议提出解除合同,本协议有效期可无限期往后顺延,直至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为止。

9、全国的结算价格为:(附件报价表)。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快递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华航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运输报关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货物到香港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公司提货或及时派送入仓。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货物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陆送货时间、品名、重量、体积、包装情况、香港派送或入仓地点和时间等信息,以便甲方能准确安排装货、报关、派送及入仓。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的货物,我司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乙方须如实提供货物品名、数量及唛头标记,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或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电脑系统坏、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

五、乙方交运的货物,必须保证包装牢固、安全,特别是易碎品。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六、收费及发车时间之规定:

a、收费标准: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 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贵司所出货物我司按rmb /kg收费。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则另收派送费。

b、发车时间及贵司送货时间规定:早班车特指每周一到周六凌晨四点钟始发的中港货车,由于周日香港放假,周日凌晨四点不发车。如遇法定假期发车时间甲方另行通知。贵司送货到我司深圳仓库的时间应越早越好。最迟不能超过凌晨2:30,这样才能更加保证贵司货物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七、结算采取月结 天方式。即乙方务必在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给甲方上个月发生的所有费用(如5月份发生的费用,乙方务必在6月 日前付清给甲方)。超过一天按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如对赔偿事宜有异议,应先付款后协商。

八、所有发生费用均不含税费,乙方如需要甲方开具税务发票,则发生税款须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手写发票税为发票所开金额的5%,电脑打制发票税则是发票所开金额的6.6%计收。

九、本协议自二零零 年 月 日 至 二零零 年 月 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后,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及签名)乙方:(盖章及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快递合作协议

天天快递承运协议

甲方:榆林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邮政法》及相关

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2、乙方承认甲方快递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使用甲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甲方快递运单,并对交寄物

品妥善包装。对特殊性质物品,应做出特别声明。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

关的资料和文件。

4、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

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

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乙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

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6、甲方在承诺时间内必须送达乙方快件,因甲方原因造成交寄物逾期送达的,甲方承

诺免除本次运费。

7、甲方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如需保价则加收3%保价费,否则寄件

人默认甲方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

8、甲方对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

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由于寄件人的原

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由于寄件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9、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费用结算

1、运价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情况(如部分地区不能到达转EMS)而调整价格的权利,但必须事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方可转发其他方式。

2、约定快递费用:省内元/1公斤以下,省外(国内)元/1公斤以下,超过1公斤按每公斤元收取。

3、如乙方要为所发货物保值时,需同时在甲方提供运单中的“保值事项”一栏中勾选“保值”项,并注明保值金额。若快件在甲方运输过程中丢失,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可选付费方式:

寄件人付费(现付/月结) 收件人付费

5、甲乙双方以甲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结算时间:运费采用月结方式的,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以现金核对结算。

三、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物品交寄后30天内(以面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寄件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必须出具面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寄件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寄件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甲方的运费,乙方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四、其他

1、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 话:

地 址:

电话: 地址:

第四篇: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发货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韵达快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

议:

一、韵达快运详情单:韵达快运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

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

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填写韵达快运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

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

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

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韵达快运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

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韵达快运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

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

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韵达快运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韵达快运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

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韵达快运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韵达快运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

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

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韵达快运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韵达快运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韵达快运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韵达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2、韵达快运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快运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0.5元、续重0.5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发票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快递合作协议

天天快递承运协议

甲方:榆林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邮政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2、乙方承认甲方快递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使用甲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甲方快递运单,并对交寄物品妥善包装。对特殊性质物品,应做出特别声明。在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4、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乙方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6、甲方在承诺时间内必须送达乙方快件,因甲方原因造成交寄物逾期送达的,甲方承诺免除本次运费。

7、甲方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如需保价则加收3%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甲方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

8、甲方对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1)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由于寄件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2)由于寄件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9、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费用结算

1、运价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执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留因特殊情况(如部分地区不能到达转EMS)而调整价格的权利,但必须事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方可转发其他方式。

2、约定快递费用:省内 元/1公斤以下,省外(国内)元/1公斤以下,超过1公斤按每公斤 元收取。

3、如乙方要为所发货物保值时,需同时在甲方提供运单中的“保值事项”一栏中勾选“保值”项,并注明保值金额。若快件在甲方运输过程中丢失,则甲方需按照乙方保值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可选付费方式:

寄件人付费(现付/月结) 收件人付费

5、甲乙双方以甲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6、结算时间:运费采用月结方式的,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以现金核对结算。

三、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物品交寄后30天内(以面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寄件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必须出具面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寄件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寄件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甲方的运费,乙方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四、其他

1、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及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天天快递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地 址:

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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