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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应公开(5篇可选)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2-89542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1 22:59: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应公开

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应公开

笔者在研究中发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_年5月1日起施行后,要求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呈明显增多之势。原因为:在涉及事故的各类案件中,事故调查报告多是关键证据。当事人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往往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如遭拒绝则易提起行政讼诉。

笔者认为,按现有法律法规,事故调查报告应不应公开,还处于模糊地带。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此类诉讼可能会更多。当前,有必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梳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应对方法。

事故调查报告法律性质之分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相关规定,我们应该明确以下认识:

一、事故调查的权限在于自国务院至县的各级人民政府。这一权限,各级人民政府可予以授权或委托。

二、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组是一个非常设机构,成员众多(见493号令第二十二条),在现实中一般由安监局牵头。

三、事故调查报告应有“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见493号令第三十条)。注意,只是“建议”而已。

四、事故调查报告需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从理论上说,政府在批复时,对事故调查报告可以采信,可以部分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注意,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是如此。

五、有关机关“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或处分。也就是说,是“批复”决定了行政处罚或处分。

所以,事故调查报告不是行政裁决、行政处理决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和执行力,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它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是有关机关处理问题的前置意见。

事故处理情况不等于事故调查报告

笔者翻阅了大量资料发现,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只规定应公开事故处理情况,没有明文规定应公开事故调查报告。

493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202_年12月下发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

定》第三十八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其他部门向社会公布,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由组织事故调查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事故调查报告应是什么样的?除了493号令第三十条之规定外,我们姑且以原国家安监局202_年1月发布的《非煤事故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及格式(试行)》(安监管司办字〔202_〕7号)为依据。

该文件明确:事故调查报告应有七大部分。

一、前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情况)。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六、防范措施。

七、附件(事故现场平面图及有关照片,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技术报告,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调查组名单及成员签名,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至于“事故处理情况”是什么样的,大家看看国务院新闻办相关的新闻发布会就知道了。它肯定比事故调查报告简单得多,而且还是“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之界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部门应主动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注意,这与事故调查无关);除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上述规定,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管是事故当事方,还是安全生产研究人员,都可要求某安监局公开某事故调查报告,如遭拒绝则可提起诉讼。

伤亡损失少、社会影响小的一般事故,可能问题易解决。但其他事故可能要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之界限。

据清华大学副教授程洁的调研,全国大约有7%至20%的不予公开决定,是基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理由。有时,某一政府信息在被申请公开之前还不属于国家秘密,在申请人提出公开申请之后就成了国家秘密。

从法理上看,《保密法》是上位法,效力高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今年3月举行的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信息公开与透明政府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振清表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存在许多不明确的地方,如果这些问题都在诉讼中交给法院来回答,法院有一定的难度和压力。如果法院作出判决要公开,一旦出现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这个后果谁来承担?因此,法院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基本会尊重行政机关的决定。

而《保密法》已在修订中,其修订草案于6月27日至7月31日向全民征求意见。不过,从其全文来看,主要还是强化怎么保密。但改革已是大势所趋。

如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应注意哪些问题

笔者经调查发现,有一些县级安监局已经将事故调查报告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而再往上就呈逐级递减之势了。笔者认为,事故调查报告应适应国际国内趋势,逐步走向更加公开化。

比如,美国运输业发生的重大事故,由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负责调查,相关事故调查报告都是全文向社会公开的。在我国,今年3月17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2_-202_)》就明确提出,研究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

当然,在公开时,应明确由谁公开、向谁公开、公开什么、怎么公开等问题。

在“由谁公开”的问题上,笔者认为:应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公开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理由主要参见本文第一部分“事故调查报告法律性质之分析”。当然,人民政府有明确授权的例外。

在“向谁公开”的问题上,笔者认为:按法理要求,遵循工作惯例,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至少应向事故发生单位和当事人公开,保证其享有知情权。这一方面,各地实践很多。比如202_年南京市五部门发布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在“公开什么”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一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事故处理情况;二是视事故情况、保密规定,主动公开部分事故调查报告;三是遇相关申请,已经定密的不公开,未定密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应注意及时向上级请示。

在“怎么公开”的问题上,笔者认为:如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应注意避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第三方合法权益等内容,建立完善审查制度。主动公开的事故调查报告,应自政府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选择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尽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最后,根据以上分析,笔者对相关部门提出如下建议:

1.高度重视事故调查报告公开事宜,遇相关问题应提高警惕,避免不必要的官司。

2.注意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之界限,在日常工作中,尽快明确相应的权限。

3.要认识到今后事故调查报告肯定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参照其他部门的经验教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开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前进行相关的研究和准备。

上文对“要求公开事故调查报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明显增多之势”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不管其观点是否正确,但反映的问题还是很重要的。

第二篇:是否应文理分科的调查报告

一、引言

1、我国文理分科的历史渊源 :文理分科是指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等世界上部分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一种教育制度,即:将教学课程分为文科和理科,让学生选择后进行分别教育。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后,高中就实行了文理分科。一般,文科包括语数外三大门以及文综(历史、地理、政治),理科除三大门外,还包括理综(物理、化学、生物)。但分科教育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新中国建立初期。当时国内教育很大程度上模仿了“苏联模式”,即:教育要培养专才,知识的学习都朝着专业化路子迈进,学科有分化的趋势,因此也有了上世纪50年代的高校合并,即:将各高校的相同专业合并成为新的单科院校。60年代至文革结束前,高中一般不分文理。

2、国外实行文理分科的情况: 国外普通高中明确分科制度的很少,他们提供给学生选择的科目范围十分广,并不只是局限于非文即理上。例如美国,高中不明确分科,学生根据选修的课程,到不同的教室去上课,类似于中国的大学。又如日本通常从高二开始文理分科,为的是适应高考不同的科目。俄罗斯普通中学也分科,但专业性较强的中学不分科,与中国学生相比,俄罗斯中学生的负担要轻的多。再如瑞典高中生有十个科目可供选择,并且大学录取看重的是高中三年的全部考试成绩。总的来说,外国的高中教育重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复合能力的培养,因此其分科并不只是服务于考试。

3、我国文理分科制度争论的产生 :上世纪末,受欧美国家教育理念的影响,大学也由“分学传统”走出,有了“合并”的趋势。与此同时,通识教育素质教育理念也被人们大肆提倡,取消文理分科因而有了思想上的背景。教育家梁思成曾在1948年就提出,要走出“半个人的时代”,意思是说:当时的文理分科,使得搞文的不懂理,搞理的不懂文,只能培养出半个人来。近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日前“炮轰”我国现行教育的三大“病症”,其中之一就是“高中文理分科”,也由此引来了我国近来的争论高潮。

二、主要方法

(1)文献法: 文献法也称历史文献法,就是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它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浩如烟海的文献群中选取适用于课题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做出恰当分析和使用取舍首先,它是最基础和用途最广泛的搜集资料的方法。其次,文献法是一种独特的和专门的研究方法。它具有历史性、灵活性、继承性和创造性。我们在具体研究中,首先选定课题,之后根据需要进行检索确定查找文献的范围和深度。首先根据自己对课题的理解、自己的知识结构、现有的资料,确定所需要查阅的文献范围。并通过图书目录、期刊目录、索引、文摘、网络等渠道丰富强大课题的理论支撑。

(2)问卷调查法:亦称“书面调查法”,或称“填表法”。用书面形式间接搜集研究材料的一种调查手段。通过向调查者发出简明扼要的征询单(表),请示填写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来间接获得材料和信息的一种方法.而针对调查对象的性质、研究目的和工作条件的不同,抽样调查通常采取四种组织方式:简单随机抽样、等距抽样、分类抽样和整群抽样。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了分类抽样。即根据事先了解将总体单位预先分类,使各类之内的单位性质尽量接近,从每类之内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调查单位,共同组成样本。

(3)访谈法:深层访谈法是一种无结构的、直接的、个人的访问,在访问过程中,一个掌握高级技巧的调查员深入地访谈一个被调查者,以揭示对某一问题的潜在动机、信念、态度和感情。深层访谈法适合于了解复杂、抽象的问题。这类问题往往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只有通过自由交谈,对所关心的主题深入探讨,才能从中概括出所要了解的信息。

三、主要步骤:

1首先,查找文献。

2针对于文理分科关系较密切的三个年级初三,高一,高二设计调查问卷并按相同数量分发。3回收问卷,并逐一统计。

4访问

5得出结论。

四、调查得出数据:

高一:(总150份)

1关于是否该分文理:是64%,否36%

2关于文理的爱好和实际选择:相同74%,不同26%

3理想的分班时间:高一上23%,高二61%,其他时间16%

4分科时选择的想法:

(1).感兴趣,想从事相关工作47%

(2).另一科不擅长27%

(3).就业原因22%

(4).家长指定4%

高二:(总100份)

1.关于是否该分文理:是66%,否18%

2.单一的文(理)学习的影响:

(1).认为符合兴趣目标的41%

(2).不感兴趣不得已18%

(3).无所谓17%

3.文理分科对个人发展的影响:

(1).顺和我的自身发展35%

(2).太单一18%

(3).没影响17%

4.选文科(或理科)想法是:

(1).感兴趣,想从事相关工作38%

(2).不得已,另一科不善长17%

(3).选理(文)找工作容易(难)11%

(4).家长指定3%

初三:(总100份)

1.关于是否该文理分科:是54%;否38%

2.从兴趣爱好方面愿意选文科21% ; 愿意选理科35%;文理都想选的22%

3.大多数人认为,理科找工作容易而文科多走仕途,从自身考虑选文科(政史地)是19%;选理科(理化生)66%

4.对不分文理科的看法是:认为学的科目太多37%;有利于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30%;只擅长单方面5% 五结论

通过对与文理分科关系较密切的三个年级初三,高一,高二调查问卷,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有61%的学生赞成分科,占大多数。有31%的学生不赞成分科,其他占8%。但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虽有61%的学生赞成分科,但原因不同,有的是兴趣爱好,有的是环境诱导,有的是不得已,有的想到是找工作。

从总体来看,大多数学生希望分科,而教育改革提出的文理不分科与其相悖,多数学生希望通过文理分科发展自己的特长或扬长避短。而由于应试教育,文理不分科也会导致学生压力过大等一系列问题。

首先文理分科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弊端。第一,它事实上削弱了文科的水平,因为目前选文科的除了文科特别优秀的基本上都是学理科学不下去的同学,因此文科的水准在逐步地下降。第二个,它降低了国民的素质,因为过早地分科之后,文科学生再不学理化,再不学自然,所以他的科学精神,他的逻辑能力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理科学生,再也不学历史、人文,再也不关心人类、社会、民族,这样一些重大的问题,所以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发生了分裂。第三,它加剧了应试的竞争,因为一分以后,文科不断地在加码,理科也在不断地加码,所以造成了很多学生实际上成为一个“陪读生”。

但是,单纯的文理不分也是行不通的。第一,文理不分的话,高中学生总共有九门课目

按晚自习每天90分钟算,每门课平均只有10分钟。如果每天英语复习20分钟,数理化生每天各做30分钟作业,其它科目每天十五分钟回顾,那么我们的晚自习就要从八点整上到十一点二十,这是不可

想象的。第二,各地的师资力量有限,文理不分的改革必然会十分艰巨。另外由于老师可以授课的班级数目并不会随着任务减少而发生明显变化,这必然会使学校增加老师的数量。这样虽然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但新招老师的质量无法保证。

由调查结果看来,赞成分科的学生明显多于赞成不分科的学生,并且功课太重和自身偏科问题是其赞成分科的主要因素。大部分学生对分科后的成绩表示乐观,并且愿意认真学习没有选的科目。另外,选文和选理的人数基本平衡。

但是仍有四分之一的同学赞成不分科,这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最终,我们得出结论,单纯的分科和不分科都是不完美的,我们提出三种解决方案:

一 借鉴他省经验,文理分科但学生必须选修一门或几门非对应学科。例如,某生若学理,它必须选修历史、政治和地理中的一或多门。选修课程同样进行考核但要求较低。

二 分文科班、理科班、文理不分班三种班级,逐步过渡到文理不分。

三 将初中教育延长一至二年,完成基本的素质教育,高中文理分科。

六经验

在发放问卷、回收问卷、采访专家的过程中,我们明白了付出不一定有收获,但不付出,不努力,不坚持下去是一定没有收获的。

第三篇: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晚上,基础公司地下车库桩基施工队正常加班。晚8:38分,项目部安全员扬无同志发现桩基队从钢筋棚西进一级配电箱所引的电源线冒火花,立即切断电源,让桩基队停工检修线路,线路检修完以后,让项目部电工检查合格后送电,桩基生产。并做了晚间值班记录,9:40分左右,桩基施工队负责人杜x在线路检修好以后,不给项目部值班人员汇报,未让电工检查,自己去配电室开闸送电,电源线有问题,电送不上,杜司便私自在配电室检查线路开关,因操作不当,因操作不当,引发电源线开关起糊,并发生火灾,导致钢筋棚西边配电室一级配电柜烧坏。总配电室自行调闸,变压器丝具损坏,一根击落。杜x本人轻微烧伤的不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组织义务消防员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并上报项目部领导、监理部、水电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薛经理的领导下连夜调查事故的发生情况,并做出有关的处理规定,重新落实工地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地的生产安全正常。

第四篇: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怎么写下面小编整理了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0年4月23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

附录三中的照片可以说明冷却塔电线被烧坏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示,分线箱内部仍然清洁,而表面似乎严重烧坏。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来自外部,而不是由内部的电路设备和电线引起。这从附录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证实,照片上显示了冷却塔内部控制器和开关设备的情况。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第五篇:事故调查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题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生产过程;状态

(2)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事故状态

(4)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2、应急救援情况

(1)救援过程

(2)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

全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二)事故性质

1、是否为责任事故

2、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全部责任、主要责

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

要责任、一定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附:

1、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

2、伤亡人员名单。

3、有关资料复印件。

包括:

(1)企业提供资料的复印件

(2)现场照片

(3)现场示意图

(4)笔录复印件

(5)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6)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

(7)罚款收据复印件

(8)行政处分的复印件

(9)党内处分的复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篇二:事故调查报告 **隧道**斜井综合班工人摔伤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单位:中铁**(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发生时间:202_年*月**日**时**分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至**铁路客运专线******标段***隧道**斜井综合班宿舍处。

事故发生经过:202_年*月**日,晚上21时50分左右,二号斜井综合班工人***(男,汉族,19**年**月出生,**省**市**县小溪乡**村**组**号,202_年*月**日来二队二号斜井综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门后在离宿舍不远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湿滑和夜晚路上灯光效果差视野不清晰而导致摔倒,最终使其左胳膊肘关节上部一处部位骨折一处部位骨头开裂。事故发生后综合班班长***立即上报二号斜井洞口负责人,由综合班班长***及时送往***市第三医院,到达时间为凌晨一点。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我队组成相应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至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调查小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分析;认为本次事故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1)雨天路面湿滑和综合班宿舍夜晚灯光照明不足。

2、间接原因:(1)、综合班工人安全意识不足,在下雨天雨水会聚积在路面上

会导致路面湿滑,而综合班工人并没有穿戴防滑雨靴。

(2)、综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没有设置一些相对应的针对雨天路面湿滑的防护设置。

(3)、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事故类型:本次事故认定为轻伤事故,属于人身伤害事故类型。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签订的《二0一四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公司有关规定,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建议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

1、对受伤人***的检查、护理费用、如有隐患后续费用由西成项目

部架子二队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

2、给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全员配置好全队的安全教育培训,举一反三,防止下次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照明设施,保证夜晚的光线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安全标识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时注意安全的目的。篇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202_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2_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篇四:事故调查报告格式和范文

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 地 址:xx市xx区

2、经 济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 属 关 系:xx 事故发生时 间:x年x月x日x时x分

4、事 故 地 点: x x厂房内

5、事 故 类 别:

6、事 故 原 因:x年x月x日x时x分 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 x x、王 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 与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大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 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组 x年x月x日篇五:11.22事故调查报告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

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202_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力量,及时排除险情,千方百计搜救失踪、受伤人员,并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事故。11月24日总书记到山东考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下午专程来到青岛看望、慰问伤员和遇难者家属,听取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受伤人员,深入排查控制危险源,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刘云山、张高丽、马凯、孟建柱、郭声琨、王勇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也都作出了重要批示。受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委托,11月22日下午,王勇国务委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11月25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国内管道设计和运行、市政工程、消防、爆炸、金属材料、防腐、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元。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公司),是中石化集团公司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2_年2月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生产、油品炼制与销售、化工生产与销售等业务。3.中石化股份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是中石化股份公司下属的从事原油储运的专业化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下设13个输油生产单位,管辖途经14个省(区、市)的37条、6505公里输油管道和101个输油站(库)。4.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以下简称潍坊输油处),是中石化管道分公司下属的输油生产单位,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负责管理东黄输油管道等5条、872公里管道。5.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黄岛油库(以下简称黄岛油库),是中石化管道分公司下属的输油生产单位,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港口原油接收及转输业务。黄岛油库油罐总容量210万立方米(其中,5万立方米油罐34座,10万立方米油罐4座)。6.潍坊输油处青岛输油站(以下简称青岛站),是潍坊输油处下属的管道运行维护单位,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负责管理东黄输油管道胶州、高密界至黄岛油库的94公里管道。

(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4年10月成立的。目前管理区域总面积478平方公里,有黄岛、薛家岛等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镇,322个村(居),常住人口近80万人。202_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65亿元。

(三)东黄输油管道相关情况。

东黄输油管道于1985年建设,1986年7月投入运行,起自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首站,止于开发区黄岛油库。设计输油能力202_万吨/年,设计压力6.27兆帕。管道全长248.5公里,管径711毫米,材料为api5lx-60直缝焊接钢管。管道外壁采用石油沥青布防腐,外加电流阴极保护。1998年10月改由黄岛油库至东营首站反向输送,输油能力1000万吨/年。

事故发生段管道沿开发区秦皇岛路东西走向,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北侧为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南侧有青岛益和电器集团公司、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

事故发生时,东黄输油管道输送埃斯坡、罕戈1:1混合原油,密度0.86吨/立方米,饱和蒸汽压13.1千帕,蒸汽爆炸极限1.76%-8.55%,闭杯闪点-16℃。油品属轻质原油。原油出站温度27.8℃,满负荷运行出站压力4.67兆帕。

(四)排水暗渠相关情况。

事故主要涉及刘公岛路(秦皇岛路以南并与秦皇岛路平行)至入海口的排水暗渠,全长约1945米,南北走向,通过桥涵穿过秦皇岛路。秦皇岛路以南排水暗渠(上游)沿斋堂岛街西侧修建,最南端位于斋堂岛街与刘公岛路交汇的十字路口西北侧,长度约为557米;秦皇岛路以北排水暗渠(下游)穿过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并向北延伸至入海口,长度约为1388米。斋堂岛街东侧建有青岛益和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开发区第二中学等单位;斋堂岛街西侧建有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华欧北海花园、华欧水湾花园等企业及居民小区。

排水暗渠分段、分期建设。1995年、1997年先后建成秦皇岛路桥涵南、北半幅(南半幅长30米、宽18米、高3.29米,北半幅长25米、宽18米、高2.87米)。秦皇岛路桥涵以南沿斋堂岛街的排水明渠于1996年建设完成;1998年、202_年、202_年经过3次加设盖板改造,成为排水暗渠(暗渠宽8米、高2.5米)。秦皇岛路桥涵以北的排水暗渠于202_年、202_年分两期建设完成(暗渠宽13米、高2.0-2.5米不等)。排水暗渠底板为钢筋混凝土,墙体为浆砌石,顶部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

(五)东黄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情况。

输油管道在秦皇岛路桥涵南半幅顶板下架空穿过,与排水暗渠交叉。桥涵内设3座支墩,管道通过支墩洞孔穿越暗渠,顶部距桥涵顶板110厘米,底部距渠底148厘米,管道穿过桥涵两侧壁部位采用细石混凝土进行封堵。管道泄漏点位于秦皇岛路桥涵东侧墙体外15厘米,处于管道正下部位置。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原油泄漏处置情况。1.企业处置情况。11月22日2时12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发现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油库出站压力从4.56兆帕降至4.52兆帕,两次电话确认黄岛油库无操作因素后,判断管道泄漏;2时25分,东黄输油管道紧急停泵停输。2时35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知青岛站关闭洋河阀室截断阀(洋河阀室距黄岛油库24.5公里,为下游距泄漏点最近的阀室);3时20分左右,截断阀关闭。2时50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向处运销科报告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2时57分,通知处抢维修中心安排人员赴现场抢修。3时40分左右,青岛站人员到达泄漏事故现场,确认管道泄漏位置距黄岛油库出站口约 1.5公里,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口处。组织人员清理路面泄漏原油,并请求潍坊输油处调用抢险救灾物资。

4时左右,青岛站组织开挖泄漏点、抢修管道,安排人员拉运物资清理海上溢油。4时47分,运销科向潍坊输油处处长报告泄漏事故现场情况。5时07分,运销科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调度中心报告原油泄漏事故总体情况。5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处长安排副处长赴现场指挥原油泄漏处置和入海原油围控。

6时左右,潍坊输油处、黄岛油库等现场人员开展海上溢油清理。7时左右,潍坊输油处组织泄漏现场抢修,使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7时40分,在管道泄漏处路面挖出2米×2米×1.5米作业坑,管道露出;8时20分左右,找到管道泄漏点,并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9时15分,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通知现场人员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抢修工作;9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副处长报告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无法独立完成管道抢修工作,请求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抢维修中心支援。10时25分,现场作业时发生爆炸,排水暗渠和海上泄漏原油燃烧,现场人员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燃烧。2.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置情况。11月22日2时31分,开发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称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南门附近有泄漏原油,黄岛派出所出警。3时10分,110指挥中心向开发区总值班室报告现场情况。至4时17分,开发区应急办、市政局、安全监管局、环保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人员分别收到事故报告。4时51分、7时46分、7时48分,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分别收到事故报告。4时10分至5时左右,开发区应急办、安全监管局、环保分局、市政局及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石化区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先后到达原油泄漏事故现场,开展海上溢油清理。7时49分,开发区应急办副主任将泄漏事故现场及处置情况报告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8时18分至27分,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调度青岛市环保局、青岛海事局、青岛市安全监管局,要求进一步核实信息。8时34分至40分,青岛市政府总值班室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通过短信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应急办副主任。8时53分,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短信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并电话通知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9时01分至06分,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总值班室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分别通过短信报告市长及4位副市长。9时55分,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等到达泄漏事故现场;10时21分,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告海面污染情况;10时27分,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告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燃烧。

(二)爆炸情况。为处理泄漏的管道,现场决定打开暗渠盖板。现场动用挖掘机,采用液压破碎锤进行打孔破碎作业,作业期间发生爆炸。爆炸时间为202_年11月22日10时25分。

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相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5000余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排水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业人员,共62人死亡、136人受伤。爆炸还造成周边多处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多台车辆及设备损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多条管线受损。泄漏原油通过排水暗渠进入附近海域,造成胶州湾局部污染。

(三)爆炸后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爆炸发生后,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迅速率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青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立即率工作组赶赴现场,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调集专业力量、中石化集团公司调集山东省境内石化企业抢险救援力量赶赴现场。王勇国务委员在事故现场听取山东省、青岛市主要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后,指示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开展人员搜救、抢险救援、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工作。当地驻军也投入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援。

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应公开(5篇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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