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布格式文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布格式文本
2010年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总结报告
2010年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在中心理事会的正确指导下,在以孙涛主任为核心的管理层的全面、有效、积极进取的领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心在去年一年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施的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工作,除组织多项大型活动进行宣传外,还在普及亚健康知识,编撰亚健康系列教材,培养亚健康专业人才,制定亚健康标准,建立各种示范基地,建立国家级亚健康重点实验室,实施世界卫生组织课题,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规范服务内容,严格行业管理与自律标准上做出了突出业绩。
(一)、落实中医“治未病”思想,构建亚健康服务体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了“‘治未病’健康工程”,并要求中医药的服务对象由以病人为主拓展到病人、亚健康人和健康人,服务范围由医疗为主拓展到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各方面,努力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在深入研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划后,中心领导层形成了统一的认识,一致认为要以中医“治未病”思想为理论指导,兼容并蓄其他学科相关理论和知识,建立亚健康学科体系,培养亚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具体的指导思想是:以传播中医药文化为先导,以构建亚健康学科体系为基础,以推广中医常用养生保健方法为主要手段,以预防保健专业服务人才培养为突破点,联合有志于亚健康服务的各类机构和企业,共同发展亚健康产业、服务全民健康。
(二)、打造多方位品牌论坛,普及亚健康防治知识
去年一年,中心按照不同的参会对象和研讨内容继续强化了“中和亚健康论坛”、“国学国医岳麓论坛”、“亚健康年度学术大会”、“中韩传统医药与亚健康高峰论坛”、“亚健康经络调理学术研讨会”五大品牌论坛,新推出了“首届亚健康芳疗养生高峰论坛”品牌论坛。除了举办以上大型的品牌论坛以外,中心举办的中小型学术会议或科普会议超过了10多场,参加人数超过2000多人次。
(三)、跟踪前沿科学成果、研发实用检测技术
中心承担了WHO项目“制定中医药干预亚健康人群的适用标准和评估方法”课题的实施任务,并已经正式启动。
承接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热成像技术图像采集规范研究——医用摄像环境标准化研究》课题。研究结果是《医用热成像摄像环境的标准方案》。
(四)、开展首批百项亚健康调理技术、调理产品的征集、评选、推广工作 联合中华中医药学会一起,制定项目通知下发到了相关单位,开展了首批百项亚健康调理技术、调理产品的征集、评选、推广工作。
(五)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中心认真落实了局里要求的《为认真扎实开展局管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精神,在中心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六)、完善产业合作模式,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中心经过近几年的探索,总结出了一套和企业合作的新模式,达到既能推动和完善亚健康学科体系和亚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又能促进企业加速发展的目的。
(七)、中心组织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
在玉树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后,中心各部门响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的号召,积极捐款共慕积捐款伍仟余元,向灾区人民表达了中和人的爱心。
虽然中心目前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远远不够,中心一定要在以孙涛主任为核心的管理层的全面、有效、积极进取的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2010年是红十字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红扶中心)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一年。一年来在总会和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我们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始终坚持以扶贫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坚持“打基础、谋发展”的工作方针,狠抓自身和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实现了红扶中心的平稳过渡和稳步发展。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活动
(一)捐赠扶贫工作。为湖南省邵阳县河伯乡双合村捐建一条乡村公路;先后为广东省五华县、湖北省监利县、西藏自治区林芝县以及宁夏自治区吴忠市的34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复明手术;分别向云南省红河州学校、山东省莘县柿子园学校和湖北省黄梅县学校捐赠共计价值4517万元码洋的图书;为260多位盲人举办了慈善演唱会;向湖北省监利县革命老区聋哑儿童特殊学校捐赠人民币2万元,向福利院捐赠人民币1万元,向老区乡镇学校捐赠学习用品等。截至去年底,捐赠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19万元。
(二)稳步推进项目工作。稳步推进红十字有偿扶贫活动,使受益面覆盖广东、贵州、湖北、新疆等14个省(区、市)170多家医院,相当于间接筹集近300万元资金用于扶贫救助工作;红十字文化扶贫读书工程扩大到了更多地区,通过社会各界募集了4000多万元码洋的图书,帮助建立了6个爱心图书室,还与山东电视台读书频道签订合作意向,共同推动文化扶贫事业的发展;红十字光明扶贫基金项目进一步发展,重点围绕眼复明和环保行动袋开展活动。截至年底共开展了6次眼复明活动和2次关爱慈善音乐会。
(三)树立形象、扩大影响,以活动促宣传。把活动作为宣传的载体和窗口,让更多人了解公益活动。借助参加民政部召开的评估活动、国务院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的扶贫会议和活动等机会,了解扶贫动态,拓展宣传空间。我们还通过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扶贫活动信息,有效发挥网站的宣传作用。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战斗力
(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理论学习上,把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中央三代领导人科学发展观的论述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在工作实践上,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扶贫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班子建设。建设“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高效廉洁”的领导班子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总会党组高度重视红扶中心领导班子建设,调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构建和谐集体的能力和廉洁务实的能力。
(三)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依法、高效”的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的为项目工作和合作单位服务,加快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查把关,使同志们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与此同时,我们努力完善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了合作单位对我们的满意度。
(四)积极配合总会安排,改善办公条件。为了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按照总会的整体规划,配合总会机关服务局完成43号院装修工程,改善了办公条件,提升了单位形象。
2011年,我们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寻求
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把握工作方向,充分发挥助手和补充作用。采取新的措施,全力推进有偿扶贫项目,探索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扶贫工作方式。加快自身建设,逐步完善内部机构建设,合理配置人员,尽快完成法人更换和理事会换届等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篇:民办非企业单位调研工作报告
元江县民办非企业单位调研工作
报告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调研工作的通知》,我县对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我县遵循“民间组织 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与民间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作,坚持依法登记、严格监管、优质服务,促进了我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我县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其中教育类6个,卫生类1个,社会中介服务业1个,登记为法人1个,个体7个,从业人员218人。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作用:我县民办非企业单 位广泛开展了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元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满足了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社会力量兴办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的中介机构集中了大量社会资金和知识性人才,他们发挥各自的优势,承担了部分政府的社会职能,减轻了政府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满足了公民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
(2)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3)民 1
办幼儿园解决了学前儿童读书难的问题。(4)民办医疗卫生机构,缓解了城乡群众看病难的问题。(5)社会福利机构解决老年人无人照管的问题,为他们建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问题:(1)民办非企业单位 与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联系不够。(2)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制度方面或多或少存在问题。(3)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为民服务的活动还不够。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解决问题:(1)加强工作 领导。将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纳入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目标管理提到议事日程,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大力宣传民办非企业单位广泛提供社会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全社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性质的认识,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公信力和社会公益形象。(2)给予政策法规扶持。制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管和罚则等具体实施办法。(3)加强监督和管理,业务主管单位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捐赠,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切实负起责任。各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的登记审批工作,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协作,依法查处违法和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督促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解决自
律机制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组织行为不规范,信用缺失等问题,并通过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和建立信用评估机制,促使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运作、健康发展。(4)建立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运作的自律机制。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民间非营利组织性质,恪守自律与诚信服务准则,健立建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规范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财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印章管理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施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度。建立健全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的组织,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三篇: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报告
2014年,在新乡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我园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幼儿园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提升,现将我园2014年各项工作总结于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我园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实施教育工作。
二、幼儿园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我园是经新乡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幼儿园。建筑场地独立完整,设备完善。园址附近无污染,无噪音及安全隐患,2014年未变动场地。
2014年我院共有教职工10人,其中园长2人,教师7人,厨师1人,教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好。2014年无人员流失。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园经费投入主要保证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将有限经费全部投入到校园改造、设备设施的增添与更换上。坚持做到专款专用,有计划开支,将有限的经费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四、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2014年我园组织开展了各项家园共育活动,组织了家长开放日和庆六一联欢活动、亲子运动会等活动。既有效地宣传了幼儿园,又加强了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
总之,我园一切教育、管理工作能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做了教育教学工作。
新乡县小冀镇宝婴幼儿园
2015年5月
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工作报告
新乡县小冀镇宝婴幼儿园
2015年5月
第四篇: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
民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
和承诺服务活动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的精神,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公信力,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就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为、完善内部制度和治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增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功能。
二、主要内容
一是总结经验,建立制度。登记管理机关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做法和经验,制定政策措施,对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予以规范,建立指导、检查和监督机制。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事宜。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的规范化。
二是明确信息公开与承诺服务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许可证的有关信息;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或备案)的章程(或章程摘要);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工作报告等。同时,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其审计报告。
承诺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责任和收费标准。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不同的行(事)业类别,依靠和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根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特点,分别制定承诺服务行业标准。三是明确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的方式。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的方式,包括上墙悬挂有关证书和展示有关信息的展板,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披露等,将有关信息和承诺服务的内容,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许可证(正本)等,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或章程摘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的展板,在住所(或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上墙悬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报告以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网站(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电子屏幕、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和承诺服务的内容。
四是制定激励措施。登记管理机关要注意培育典型,树立榜样,制定激励措施和办法,以不同的形式,表彰在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方面做得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开展有关评比表彰和评估活动时,要把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的情况,作为评比先进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指标。
五是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要将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的情况纳入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的范围,把是否开展这一工作、工作的效果等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开展这一活动或者在活动开展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可将其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责令其进行整改。要高度重视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搞监督效能,实现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信息互动。
三、具体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在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措施,积极推进和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面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宣传,树立典型。要加大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性质、宗旨和有关政策法规,增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活动的积极性,树立典型,塑造品牌,以点带面,促进整个活动的开展。三是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调配工作力量,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特别是宣传工作和研究工作的经费,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第五篇: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及批准檔;(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章程;(3)出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4)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出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开办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5)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6)全体出资者(或董事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檔、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7)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8)银行开户文件、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9)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移交与验收证明,实物存放地点的证明;(10)非货币财产出资有关的批准文件;(11)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评估报告等作价依据及出资各方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1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檔,包括房地产证、车辆行驶证、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专有技术转让合同、商标注册证、著作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红线图等;(13)出资者对其出资责任,以及提供数据的真实、完整及出资财产未设定担保等重大事项的书面声;(14)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