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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承诺书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12-97685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6 23:12: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资金监管承诺书

资金监管承诺书

为配合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高端人才聚集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九江稳步发展,我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将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和《九江市“双百•双千 ”人才工程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的程序、范围、标准支付和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截留、不冒领。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

**有限公司

202_年6月4日

第二篇: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XX市XX乡财政所资金监管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层廉政建设,预防腐败行为发生,从而维护基层政权稳定,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2_〕3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在XX市乡镇财政管理局的直接指导和关心下,以落实财政“三农”政策为目标,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核心,通过改革财政财务管理方式,实现了“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新机制。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资金监管组织领导。

根据自治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我乡成立了《XX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XX乡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长所,由其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成立,健全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为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二)、制订相关制度和落实监管措施

我乡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入手,召开了XX乡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我乡资金监管工作的《XX乡资金监管实施方案》,通过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为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保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业务建设。以学习阵地建设为载体,专门安排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是自治区、自治州、XX市印发的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资金监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解决方法等方面的有关知识。

2、完善乡镇干部制度建设。以完善乡镇共组运行机制为载体,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分工、重点工作督办、考核奖惩等乡镇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效能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

3、实施乡镇干部创新文化建设。以乡镇干部管理方式改革与管理为载体,加强学习借鉴兄弟乡镇和实践探索,大力开展业务工作创新。深入开展“我为我乡镇发展献一策”活动,征集乡镇工作创新方面的“金点子”、“好主意”,集中智慧拓展乡镇工作的创新空间,激发创新热情,营造创新氛围,提高乡镇干部的创新能力。

4、强化乡镇干部廉政建设。以廉政风险防范示范点工作为载体,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修正、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防范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放大廉政风险防范示范点的示范效能;认真做好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设计个人廉政格言警句,引导乡镇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慎独、慎微,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四)、做好项目资金收支台帐

我所对下达到乡镇部门使用的各类项目资金建立资金收支明细台帐,包括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内容和用途、项目资金每笔支付的时间和用途、项目资金余额等,同时收集项目实施的各项资料并单独装订和保管,并按月将项目资金收支台帐上报乡财局,以便乡财局随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做好监管。

(五)、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

我乡在全面掌握辖区内财政资金信息和运行情况的同时,指定财政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巡查,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通过财政内网及时向乡镇财政管理局反馈监管意见,确保了资金监管上下联动,资金运行保障有效。

(六)、做好乡镇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工作

做好资金抽查巡查工作。对农牧民补贴性资金、乡镇专项资金进行实地抽查,到农户家中走访,让农户监督有无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是否发放到户;到各村查看项目实施手续是否齐全合规、资金支付有无违规、项目是否落地实施、项目档案是否齐全、项目是否组织竣工质量验收和进行竣工决算等。

二、存在问题

(一)、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群众误解多。如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乡镇涉农财政资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下拨的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群众则需要较长时间,因而在群众中产生了误解;又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由于人力有限,部分信息没有纳入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误解。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业务培训需要加强。

乡镇资金监管包括补贴类和项目类等多项资金内容,每项资金都有专项管理要求,特别是项目资金实施中内容多、涉及的行业多,需要进行专项培训,来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资金监管业务能力。

三、对策

(一)、加大公示力度,健全公开机制,消除群众误解。公开是保证一切工作“阳光操作”的必要前提。创新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因此,我们决定今后将及时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把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全面公开,把资金的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乡镇涉农财政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对党对政府的误解。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业务培训需要加强。继续健全完善各项业务管理考核制度,加大落实,强化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力度,逐步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为乡镇财政工作提供坚实后盾。

我所这一年来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得在市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些成绩与上级的要求还相距甚远,与其他乡镇相比更是遥不可及。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咬定目标不放松,铆足一股劲,团结一条心,就一定能把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XX乡镇财政管理所

202_年4月9日

第三篇:资金监管协议_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工程资金监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开设与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一致的银行结算账户。如果甲方有指定银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

二、为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视业主拨付资金情况,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发生业主不能付款情形,乙方不认为是甲方违约,对因此产生的迟延付款不主张利息、违约金。

三、乙方必须将甲方所拨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保证不外借、挪用、转移资金。严禁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设备。

四、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流向进行监控,监控范围包括农民工工资、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费、机械租赁费等大额款项,以及在当地的其他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水电费、临时占地费等。

1、乙方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承诺采用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按期支付。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代发工资事宜。

2、乙方没有办理工资代发业务时,甲方有权代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这种发放并不表示甲方与乙方工人构成劳动关系,乙方应提供授权及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采用委托付款的方式将监控范围内的款项代乙方支付到与乙方就本工程有经济业务往来的第三方。

4、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监控流向所需相关资料,包括:施工进场前提供农民工身份证等人员信息;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并有被授权人签字的工资单、付款委托书;发放后提供银行代发工资业务回单原件;代付其他款项时提供付款委托书、与第三方合同等。乙方保证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外借、挪用、转移,或存在套取资金嫌疑时,有权中止资金支付,并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清退出场等措施,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四篇: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通许县202_年乡财政所资金监管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层廉政建设,预防腐败行为发生,从而维护基层政权稳定,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预〔202_〕33号)、《开封市财政厅关于转发发<河南省乡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落实财政“三农”政策为目标,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核心,通过改革财政财务管理方式,实现了“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新机制。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资金监管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了以张怀超组长、付喜兵任副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通许县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由其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成立,健全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为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二)制订相关制度和落实监管措施 我县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入手,召开了通许县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我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许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通过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为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保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业务建设。以学习阵地建设为载体,专门安排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是省、市、县印发的关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资金监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解决方法等方面的有关知识。

2、完善乡镇干部制度建设。以完善乡镇共组运行机制为载体,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分工、重点工作督办、考核奖惩等乡镇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效能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

3、实施乡镇干部创新文化建设。以乡镇干部管理方式改革与管理为载体,加强学习借鉴兄弟乡镇和实践探索,大力开展业务工作创新。深入开展“我为我乡镇发展献一策”活动,征集乡镇工作创新方面的“金点子”、“好主意”,集中智慧拓展乡镇工作的创新空间,激发创新热情,营造创新氛围,提高乡镇干部的创新能力。

4、强化乡镇干部廉政建设。以廉政风险防范示范点工作为载体,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修正、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防范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放大廉政风险防范示范点的示范效能;认真做好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设计个人廉政格言警句,引导乡镇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慎独、慎微,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四)做好项目资金收支台帐

我股室对下达到乡镇部门使用的各类项目资金建立资金收支明细台帐,包括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内容和用途、项目资金每笔支付的时间和用途、项目资金余额等,同时收集项目实施的各项资料并单独装订和保管,并按月将项目资金收支台帐上报,以便随时掌握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做好监管。

(五)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

我县在全面掌握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和运行情况的同时,指定财政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和巡查,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通过财政内网及时向县财政管理局反馈监管意见,确保了资金监管上下联动,资金运行保障有效。

(六)做好乡镇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工作

做好资金抽查巡查工作。对农牧民补贴性资金、乡镇专项资金进行实地抽查,到农户家中走访,让农户监督有无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是否发放到户;到各乡镇查看项目实施手续是否齐全合规、资金支付有无违规、项目是否落地实施、项目档案是否齐全、项目是否组织竣工质量验收和进行竣工决算等。

二、存在问题

(一)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群众误解多。如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乡镇涉农财政资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下拨的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群众则需要较长时间,因而在群众中产生了误解;又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由于人力有限,部分信息没有纳入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误解。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业务培训需要加强。乡镇资金监管包括补贴类和项目类等多项资金内容,每项资金都有专项管理要求,特别是项目资金实施中内容多、涉及的行业多,需要进行专项培训,来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的资金监管业务能力。

三、对策

(一)加大公示力度,健全公开机制,消除群众误解。公开是保证一切工作“阳光操作”的必要前提。创新乡镇涉农财政资金公开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因此,我们决定今后将及时在各乡镇政府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把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资金流程,分配过程和发放过程全面公开,把资金的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乡镇涉农财政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群众对党对政府的误解。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业务培训需要加强。继续健全完善各项业务管理考核制度,加大落实,强化乡镇财政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力度,逐步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为乡镇财政工作提供坚实后盾。

我县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得在市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些成绩与上级的要求还相距甚远,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咬定目标不放松,铆足一股劲,团结一条心,就一定能把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通许县农村财务管理中心

202_年1月9日

第五篇:资金监管协议书

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责任主体

乙方:责任单位、建设单位

丙方:监管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准确到位,确保专款专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资金监管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项目概况一、四至范围和涉及村队。

二、征地补偿资金。

第二条 资金监管原则

一、设立专户。乙方分别在指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按照资金使用类项分别建立账目。

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平公正。依照相关政策、法规使用征地补偿资金,不得突破政策规定,确保征地补偿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三条 资金监管程序

一、甲、乙双方分别在丙方设立资金帐户。

二、乙方按照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向甲方申请资金,甲方 1

填写《资金拨付审批单》并盖章签字(甲方有权签字人的签字样本须提供丙方备案)。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审批手续将资金拨付到乙方在丙方设立的专户。资金拨付审核手续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遇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完的,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在丙方支付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与拨付资金相关的票据、证明材料给甲方。由于特殊原因,乙方在上述时限内无法提供的,按照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的期限执行。

对于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甲、乙、丙三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四、丙方要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五、甲、乙、丙三方每季度核对资金使用账目。

第四条 协议三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的审批工作。

2、指派人员对乙、丙双方资金的支付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协议书规定的情况,要求乙、丙双方限期整改。

二、乙方责任

1、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保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政策,给被征地村和农民的补偿、安置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支付给被征地村和农民的补偿安置等各项资金不被克扣、占用、挪用;维护该地区的和谐稳定。

2、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时提供支付费用的票据、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丙方责任

1、负责资金的管理,在没有接到甲方的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支付任何资金,如果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责任。

2、每月向甲方提供资金使用情况。

3、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任何乙方违反协议中的规定,需承担由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协议各方当事人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经三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协议三方发生问题或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协议约定的资金支付完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三方协商或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甲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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