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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稳定观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12-22624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02:17: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稳定观

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的社会稳定问题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数量增多,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扩大,尖锐和对立的程度加剧。有的人据此便认为,当前一些社会不稳定的现象源于对“以人为本”的提倡,所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出现了把维护社会稳定与坚持“以人为本”对立起来的现象。其实,这些不稳定现象并不是产生于坚持“以人为本”,而恰恰是多少年来在“以人为本”方面做得不到位而积累、遗留下来的问题,只是这盖子在改革发展的攻坚时期被集中揭开来罢了。我们不要堵塞、压制、掩饰出来的表面稳定,而是要通过疏导、化解、消除而出现的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本质稳定。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稳定要依靠全新的理念和做法来实现。这新的理念与做法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真正实现有机的、良性的、持续的、健康的社会稳定最终还是要靠坚持“以人为本”,而不是其他。12月5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明年经济工作八个重点的第七项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在明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任务中的第六项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而再地点出“以人为本”,即是此意。在我看来,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提高人。尊重人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与传统社会相比,当下社会的“不同”确实多起来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行为模式、不同的利益诉求等等。面对这诸多的不同,很多社会管理者一时还有些不太适应,以至于有一种恐惧心态,在应对中要么如临大敌,要么就搞一刀切。其实,本不必如此。社会的“不同”、“多元”正是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有道是“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和谐社会就是“和而不同”。由于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自然就会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表现在社会结构中就是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自然会有其不同的阶层群体意识、不同的利益获取与维护模式。所有这些群体阶层合法的利益,都要、也都必须要一视同仁地去尊重、去保护。不能为了某一群体、某一范围的利益,就动辄以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名义去取代、压制别的社会群体应该有的合法和基本利益,特别要反对一些既得利益群体过分的要求以及对普通人民群众利益的伤害。尤其在今日的中国,尊重人更多要体现在尊重最广大人民群众方面,这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前提。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不是人民群众,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其可实现程度之间差距的扩大,以及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对落后于整个社会发展水平等等原因。我们固然不能把群众胃口吊得太高,但也不能让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收益差距太大,让一些利益群体早已“超英赶美”,其获利速度、程度让一些发达国家目瞪口呆,而另一些群众生活的改善却赶不上相应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不论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仅仅就矛盾谈矛盾、就稳定谈稳定,恐怕永远只能疲于奔命而不治本。说到底,人民群众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但这一力量能否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取决于我们对社会公平问题的真正解决。如果社会公平解决好了,人民群众就会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如果不去解决或者说没有解决好,就会把人民群众推向社会稳定的另一面。虽然说人民群众素质的相应提高使得传统的保持社会稳定的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但从长远发展看,人民群众素质——至少包括基本生存和发展技能、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和真正提高,其实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关键。把这三方面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这就是要把“为了人”作为实现社会稳定的归宿。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没有稳定也就没有发展,稳定压倒一切。但稳定并不是目的,我们是要通过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条件,满足人民的需要,进而实现人的发展。这才是目的。所以,不能为稳定而稳定,更不能为了稳定而去压抑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社会稳定,一定要把“为了人”作为最高要求和最后归宿。

第二篇: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稳定观

文章标题: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稳定观

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的社会稳定问题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数量增多,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扩大,尖锐和对立的程度加剧。有的人据此便认为,当前一些社会不稳定的现象源于对“以人为本”的提倡,所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出现了把维护社会稳定与坚持“以人为本”对立起来的现象。

其实,这些不稳定现象并不是产生于坚持“以人为本”,而恰恰是多少年来在“以人为本”方面做得不到位而积累、遗留下来的问题,只是这盖子在改革发展的攻坚时期被集中揭开来罢了。我们不要堵塞、压制、掩饰出来的表面稳定,而是要通过疏导、化解、消除而出现的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本质稳定。

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稳定要依靠全新的理念和做法来实现。这新的理念与做法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真正实现有机的、良性的、持续的、健康的社会稳定最终还是要靠坚持“以人为本”,而不是其他。

12月5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明年经济工作八个重点的第七项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在明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任务中的第六项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而再地点出“以人为本”,即是此意。

在我看来,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提高人。

尊重人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

与传统社会相比,当下社会的“不同”确实多起来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行为模式、不同的利益诉求等等。面对这诸多的不同,很多社会管理者一时还有些不太适应,以至于有一种恐惧心态,在应对中要么如临大敌,要么就搞一刀切。其实,本不必如此。社会的“不同”、“多元”正是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有道是“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和谐社会就是“和而不同”。

由于中国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自然就会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表现在社会结构中就是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自然会有其不同的阶层群体意识、不同的利益获取与维护模式。所有这些群体阶层合法的利益,都要、也都必须要一视同仁地去尊重、去保护。不能为了某一群体、某一范围的利益,就动辄以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名义去取代、压制别的社会群体应该有的合法和基本利益,特别要反对一些既得利益群体过分的要求以及对普通人民群众利益的伤害。尤其在今日的中国,尊重人更多要体现在尊重最广大人民群众方面,这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前提。

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不是人民群众,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其可实现程度之间差距的扩大,以及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对落后于整个社会发展水平等等原因。我们固然不能把群众胃口吊得太高,但也不能让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收益差距太大,让一些利益群体早已“超英赶美”,其获利速度、程度让一些发达国家目瞪口呆,而另一些群众生活的改善却赶不上相应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不论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还是维护社会稳定,如果不解决好这些问题,仅仅就矛盾谈矛盾、就稳定谈稳定,恐怕永远只能疲于奔命而不治本。

说到底,人民群众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但这一力量能否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取决于我们对社会公平问题的真正解决。如果社会公平解决好了,人民群众就会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如果不去解决或者说没有解决好,就会把人民群众推向社会稳定的另一面。

虽然说人民群众素质的相应提高使得传统的保持社会稳定的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但从长远发展看,人民群众素质——至少包括基本生存和发展技能、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和真正提高,其实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关键。

把这三方面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这就是要把“为了人”作为实现社会稳定的归宿。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没有稳定也就没有发展,稳定压倒一切。但稳定并不是目的,我们是要通过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条件,满足人民的需要,进而实现人的发展。这才是目的。所以,不能为稳定而稳定,更不能为了稳定而去压抑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社会稳定,一定要把“为了人”作为最高要求和最后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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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当前全党全社会压倒一切的,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能否妥善处理社会不稳定因素,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的严峻考验。处理恰当,能消除矛盾、化险为夷;处理失当,会激化矛盾,影响稳定。有效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善于应对各种重大突发性事件,是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必备的执政能力。

一、当前基层工作面临的执政新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治国方略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也就是由主要靠政策办事向主要靠法律和政策办事转变。正是这种转变,使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稳定状况突显了总体稳定,但同时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存在着诸多不稳定因素。

从外部环境看,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妄图“西化”、“分化”我国的政治图谋不变,在其支持纵容下,“台独”、“分裂祖国”、“分裂祖国”、“FLG”、“民运”等“五毒”合流,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一天也没有停止,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从国内情况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政局稳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大众普遍受益,人心思稳。但是,也有许多不稳定的因素。一方面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愈加复杂。从目前来看,现阶段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二是农村两委会班子的矛盾。主要是指农村两委会之间矛盾突出,工作互不配合,甚至出现相互拆台,拉帮结派,争权夺利的问题。此类矛盾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矛盾类型。三是干群之间的矛盾。这类矛盾是目前农村矛盾纠纷表现的又一存在形式。另一方面群体性事件影响着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这类事情,虽然不是太多,但处置困难,后果严重,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第一位的问题。

二、当前执政能力不足的现状分析

1、对当前严峻形势认识不高。缺乏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环境,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认识,对社会政治稳定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不能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表现为一些党员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不高,公开接访、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缺乏依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导致一些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一些干部甚至在处理问题时,出现冷硬横推、简单粗暴执政方式,结果导致矛盾更加激化,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以上级领导人的指示为依据而不是以法律和政策为依据解决问题。在那些同志的观念中,一切问题的解决,都可以用“快刀”,都可以用通过请客送礼而积累的“感情”,都可以由上级领导人出面干预,很不重视增强自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3、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不大。对一些矛盾冲突和群体性事件把握控制不到位,解决不利,久拖不决;对政策掌握不够,回答群众提出问题闪烁其辞,出现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致使一些群众采取逐级或越级方式进行群访,把内部问题引向社会。

4、群众路线执行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对基层群众深入不够,不了解群众疾苦,造成对一些苗头性的不稳定因素掌握不及时,预防和控制力度不够,没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造成了人民群众的不满。

三、面对新形势大力拓展执政能力建设的新途径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各级基层党组织都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大胆探索执政能力建设在基层维护稳定工作中的新途径,将极大地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全面建设,为基层党组织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致力发展经济,提高率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

解决发展农村中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要用发展的办法,最主要的就是用发展经济的办法。坚持统筹兼顾,治本抓源。“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动摇,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要维护农村稳定,我们的干部必须紧紧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这一目标,选准经济发展路子,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帮助群众致富奔小康,为消除基层各种矛盾从源头上奠定基础。

第一,因地制宜,为经济发展选准路子。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使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科教兴农,为经济发展注入持久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农

村经济必须把依靠科技进步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目前,当务之急是解决技术和人力两大难题。解决技术难题,要舍得花钱买专利、买技术,把别人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与大中院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挂钩,借“外脑”发展自己;要选送人员到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对口培训;要聘请有关科技人员到村组讲课,传授技术。解决人才难题,要制定优惠政策,重金聘请外地人才,尤其要重视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大型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

第三,培育典型,为经济发展树立旗帜。在新的形势下,干部要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既不能像过去那样依靠行政命令,也不能单纯地去说教,而只能通过培养典型,通过示范引路,来吸引农民自觉投身市场,发展经济。因此,对那些有一定的商品经济意识,且有一定的商品经济生产能力的,要积极给予引导,大力扶持他们发展商品经济,参与农产品流通,保障其合法经营所得收入,表彰其发家致富的创业精神。要给广大农民树立一批发展商品经济看得见、学得到的致富榜样。通过示范户来激励广大农民大胆进入市场的积极性。

第四,优化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一要抓好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闯市场光荣,先致富为敬”的氛围,进一步教育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增强他们进入市场的自觉性。二要抓好政策导向,放“卡”松“绑”。制定一整套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优惠政策,改变把权力强行介入农民经济活动的做法,以调动和保护农民奔市场的积极性。三要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调解“瓶颈”制约。要通过多种渠道尽快解决那些影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交通、通讯、邮电、农贸市场等问题。四要建立和完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种、养、加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进市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化服务。五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这样家家户户专思致富,人心思定,安居乐业,从根本上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坚持走群众路线,提高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能力。

这是基层党组织的中心工作。提高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能力。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民主制度的基础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扩大基层民主。因此,基层党组织可以而且应当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这两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第一,要加强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能否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历史表明,我们党只要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紧紧依靠群众,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就能够克服任何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反之,就会遭受挫折甚至失败。因此,在农村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要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乡镇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情绪,听取群众意见,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第三,尊重民意,珍惜民力。要尊重民意,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珍惜民力,就是注意不超越群众的承受能力,欲速而不达,就会造成民怨沸腾,干群对立。只有坚持量力而行,才不会好心办错事。第四,要勤政为民,艰苦奋斗。实践证明,干部勤政为民的意识增强了,干群关系也随之改善了,农村稳定就势在必然了。

三、着力解决好农村的问题,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

基层党组织处在社会基层第一线,每天都有大量的矛盾的问题需要解决。提高基层党组织处理复杂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是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也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功。一是要妥善处置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对那些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纠纷苗头,尤其是一些隐患因素和热点问题要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排查、早化解,切实把不安定因素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集中解决农村有重大影响的治安问题,信访积案和其它遗留问题,预防和制止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处理过程中,要始终遵循“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依法,冷静稳妥”原则,严防矛盾激化、升格,必要时,宁肯受点影响甚至损害,也不可激化矛盾,扩大矛盾。二是要实行村务公开。首先,要以保障农民权益为目的,确定“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办事事项、依据、程序、结果、纪律“五公开”。其次,要以满足群众意愿为重点,确定公开项目。如村级发展规划,工作职责和工作主要指标,财务收支,各种补贴、救济、救灾粮款物的发放、宅基地安排等都应列入公开项目;再次,要以方便群众监督为重点,确定公开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实行公开,真正把村务公开落到实处,增加办事透明度,给群众一个明白,增加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三是要严厉惩治腐败。群众对腐败行为、腐败分子深恶痛绝,群众上访,举报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日益增多。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安定团结,群众往往把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与党和国家的形象联系起来,把产生的怨气上升到埋怨我们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上来。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不护短,不遮羞,严肃处理,一步到位,该给予纪律处分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取信于民。

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依法治国是党的根本治国方略,依法行政是各级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需要确立的首要意识。各级党组织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严格遵法

守纪。既要督促各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又要抓好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加强执政建设,其核心内容是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应该按照依法执政,民主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第一,规范行政行为,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的原则。法律是行政机关提供给公共服务的准绳,也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政府权利与公民的权利不同。因此,要求群众遵守法律,政府必须遵守法律。第二,规范行政制度,必须对政府职能转型。政府职能切实转到严格执法和公共服务上。转变工作方式和转变工作作风,把不该政府做的事坚决转下来。办事手续尽量简便、方便。第三必须要严格政府法制,加强立法。加强执法监督,这是规范行政制度,建立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利的监督,把人民赋予的权利,针对用于为人民的保障。

五、正确认识各种矛盾,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关键时刻、紧要关头最能考验干部。能否应对复杂局面、确保社会稳定是检验一级组织或一个干部能力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最大的考验。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一是必须坚持“冷静观察、沉着应对、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方针,始终坚持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采取更加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有理有节,巧妙周旋,积极应对各种复杂形势,有效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风险。二是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群体之间的各种关系。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分析人民内部矛盾新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提高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帮助广大群众正确认识改革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地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同推动改革和发展。要善于处理不同群体之间和群体内部地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地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地强大合力。

第四篇: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系统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了实质性、阶段性成果。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世界的发展经验表明,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社会矛盾的凸现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重而道远。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是和谐的。但是总体和谐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没有利益冲突。由于过去我们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至于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伴随着成就,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一些问题已经发展到制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地步,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日趋严重;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趋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缩小发展差距的任务日趋艰巨;体制创新进入攻坚阶段,不可避免地触及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人员流动大大增加,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新困难;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政治的热情不断高涨,对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思想文化领域的分化激荡不可避免;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也给社会 1

和谐带来了负面影响。

当此关键时期,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其重大意义有五个方面:第一,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第二,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三,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第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第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

总之,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的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反映了我们党的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对策

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成为我国的主旋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和谐”更是成为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重点有七个方面:

(一)发展经济,夯实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最重要因素,没有强大的物质保证,就不可能有发达的社会事业,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和谐。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三是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四是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公民的道德水平,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建设和谐文化要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着眼于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到和谐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贯穿到和谐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使其深入人心,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期待。

第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民受教育的程度的提高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人力资本是最具竞争力的生产要素。通过教育而形成的就业创业能力是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最重要的保障。

第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是民生之源。充分就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要求,只有实现这个目标,收入才能增加,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富强。

第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第一靠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把蛋糕做大、做好、分好;第二靠改革,深化包括收入分配体制在内的诸多改革,创造一个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过程平等的体制机制环境;第三靠调节,就是要提高低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调节高收入,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是收入结构。

第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党的十七大适应我国城镇化加快的历史趋势,要求全面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最核心的就是不管是市民还是农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共服务。

第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健康是国民素质的重要体现,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重点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支持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着力解决“三农”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十七大报告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六)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首先,要提高人们适应自然的能力;其次,要提高人们利用自然的能力;其三,要提高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其四,要提高人们保护自然的能力。

(七)充分发挥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先锋模范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努力,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党的领导。但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是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必然体现。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提高做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工作的本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为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奠定了初步的物质基础。目前存在一些有碍和谐和稳定的问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社会变革过程中出现的暂时现象。只要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万众一心,同心同德,一定会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步伐。

第五篇:构建和谐社会 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这一重要理念,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演进历程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都

把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理想追求和美好模式。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曾提出“和为贵”的观点,并将“仁”作为其哲学思想的核心,主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其政治理想是建立“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一书中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图画,主张“公正即和谐”。16世纪以来,在文艺复兴、产业革命的影响下,西方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力求构建公平和法治的社会。例如,卢梭提出人生而平等,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以“法的精神”为出发点,主张采取以法治国的方针,保护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曾主张将来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战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为和谐社会的理念提供了科学的内涵和实现的途径。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自然的历史过程,其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社会进步的衡量尺度是生产力的发展、文化的发展,以及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的程度。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未来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了妥善处理社会各方面、各阶层之间矛盾的原则和方法。邓小平同志在拨乱反正后提出的统筹兼顾、安定团结的指导思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可以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和谐社会理念的哲学基础众所周知,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任何一个社会的成员之间和各类群体(同类成员的集合)之间都存在着差异、对立和矛盾,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互相依存的关系,从而使它们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社会)之中。在某些情况下,各类群体之间的对立和矛盾会发展到十分尖锐的地步,甚至发生对抗,从而造成社会的动荡,还可能导致社会的质变。从哲学上说,和谐是协调一致的统一,是对立统一的高层境界。和谐虽包含着与对立统一相同的质和量方面的差异,但这些差异的相容程度却大为增高。在和谐社会中,虽然也存在着差异和矛盾,但各种差异不能离开统一而独立地表现出来,否则就会破坏和谐。在和谐社会中也是有同有异的,成员之间和各类群体之间的差异、对立和矛盾仍然存在。但由于和谐社会具有以下几个特性,可以大大减少产生对抗的可能性。一是和谐社会具有统一性,保持大同小异。由于和谐社会中成员的目标基本一致,其价值取向大体相近,彼此之间较易建立诚信和友爱,因此其成员之间的差异较小,对立和矛盾也主要是非对抗性的,因而有利于达成并巩固社会的和谐。此外,可持续发展的共识也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二是和谐社会具有包容性,可以求同存异。由于和谐社会坚持民主和法治,会逐渐形成一种公共理性,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因此其绝大多数成员会自觉地服从公共理性,并尊重他人在民族、性别、职业、世界观、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保障其公民的权利,从而防止差异的扩大,减少因对立和矛盾导致对抗的概率。

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稳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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