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京工业大学餐饮经营服务管理协议
附件:
南京工业大学餐饮经营服务管理协议
甲方:南京工业大学
乙方: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卫生安全、品种多样、美味可口、质价相符的主副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服务的场所及面积:
二、经营服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资源使用费及付款方式:
四、风险保证金(违约保证金):
五、经营的范围:
六、其他约定: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符合餐饮经营服务的房屋和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附清单)。
2、向乙方按成本核算的方式提供水、电、汽供应。
3、按照《食品卫生法》、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管理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对乙方经营服务的餐厅内外环境及器具卫生、食品卫生、人员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销售价格、供应品种和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执行奖惩。
4、监督乙方使用的主副食原材料等实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按《关于全校学生食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暂行办法》(南工校后[202_]3号文)执行。
5、使用微机售饭(菜)系统对乙方的食堂(餐厅)经营收费进行集中财务管理,乙方按每月报表进行定期结账。
6、定期不定期地收集听取师生和学校相关部门对食堂(餐厅)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指导乙方改进经营管理和做好经营服务保障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按规定按时收取乙方使用期内的水、电、汽费和资源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8、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设备和附属设施进行管理。对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擅自改变结构、用途、转租、转包等行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对经营不当造成设施、设备和附属设施损坏,有权要求赔偿。
10、给予乙方在校园内经营服务运行中可能的支持帮助。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满足学校师生餐饮需求为经营服务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满意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运作,规范竞争,遵纪守法,独立承担民事、刑事等责任。有义务承担因突发事件甲方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2、必须按《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管理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加强食堂(餐厅)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争创并达到“标准学生食堂”,积极参加其他相关类的活动。
3、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逐级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确保餐厨用具及设施设备卫生、室内外及其周边环境整洁、从事餐饮服务人员按卫生规程操作,杜绝不洁、劣质食品销售,定期清理油污排放设施,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环保要求。从业人员均有政府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严禁发生卫生安全事故。
4、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全校学生食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暂行办法》(南工校后[202_]3号)。所用饮食主副材料均需按统一采购渠道供货,严把食品质量关。对发现材料供货中的价格质量等问题有权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申诉。
5、按规范经营服务收费,但必须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学生食堂伙食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通知》(南工校后[202_]5号文),《南京工业大学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关于稳定学校食堂伙食价格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南工校后[202_]7号文),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毛利率在28%以内,确保伙食质量和品种数量,保证低档菜供应,每月向甲方提供成本核算报表。
6、加强对管辖内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食品卫生和业务技术培训,管理和从业人员都必须具有上岗资格证,等级厨师达到职工人数的四分之一。
7、经营服务期间经甲方同意,可以对食堂(餐厅)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结构,不得拆除现有的装备。凡改变房屋结构、用途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规范服务,开足营业窗口,饭菜明码标价,应有3个以上的品牌菜。服务人员着装整齐,用语文明。积极开展与学生伙管会的“文明共建”活动,采取措施听取学生对餐饮工作的意见并及时改进。
9、不得使用甲方名称进行营销、宣传和非法营销活动,凡在经营服务期内造成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概由乙方自己承担。
10、按时主动缴纳经营服务期应缴的资源使用、水、电、汽费、税等,如有违规责任自负。
11、经营活动中必须使用学校统一配置的微机售饭(菜)系统,不得使用现金或其他卡、券交易。
12、经营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须在协议到期之日或解除之日归还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和厨具等;搬出乙方的设施、设备和物品;乙方如需拆除装潢,须恢复房屋原状。搬出10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3、在经营服务期内不得向第三者转包和分包经营服务场地和场所。
14、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和考核,并及时整改所指出存在问题。主动接受甲方对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的处罚。
九、解除事项
(一)如有下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扣罚乙方缴纳的全部和部分风险保证金。
1、乙方擅自终止本协议或停止经营。
2、在经营服务期间因乙方过失造成就餐者发生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且人数超过三人者。
3、因乙方的原因,引发影响较大的事件(如学生集体罢餐、游行和投诉等)、学生对学生食堂投诉超过五十人次者。
4、乙方经营活动超越本协议权限,如有分包或转包行为、擅自更改经营项目等。
5、乙方在经营服务期间内发生过失如火灾、严重盗窃等。
6、乙方发生与学生打架斗殴、严重违法乱纪事件等。
7、全年考核不合格,或服务对象满意率在60%以下。
8、不执行学校关于主副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的规定,自行采购主副食品者。
(二)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超过三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遇特殊情况,无力继续经营服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结清应缴费用,并视经营时间和对甲方的损害等情况扣除20%~80%的违约保证金。
(三)因国家建设和学校规划建设需要无法经营本协议自动解除,根据经营时间,结清账务。
(四)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则协议自然终止。
(五)乙方终止本协议须提前6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承租剩余时间缴纳50%的资源使用费和违约金。
十、经营服务期满,如乙方拟继续经营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协议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十一、如发生违约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按附件或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项目督查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第二篇:餐饮服务协议
餐饮服务、守校协议
甲方:建民办徐家沟小学
乙方:曹英芝
为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并保证教师用餐和饮用水的需求,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守护校园并从事针对教师的餐饮服务工作。为明确责任,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岗位职责和要求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勤于学习,善于听取意见,努力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教师按时用餐和饮用开水的需求。
2、严格执行卫生要求,操作间、餐厅整洁卫生,严把原材料储存和食品加工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尘、无杂质,炊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3、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着整齐、干净,定期接受甲方安排的体检。
4、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每天早晨于朝读前20分钟开启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朝读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中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上课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后全体师生离校后关闭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
5、认真履行守校职责,24小时在岗(特别是教学时间以外),负责甲方一切财物的日常看护工作,不得私自出借甲方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破坏、盗窃和其他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配赔偿。
第二条、甲方职责和要求
1、及时提供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必备设施:正常的供水供电、燃料(木材和石炭)、厨具炊具、食物原材料、守校用住宿房间等,并听取乙方的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逐步予以改善。
2、协议期内至少提供给乙方体检一次。
3、以现金形式每月(下个月底支付本月工资,解除协议时例外))支付乙方每月800元的固定工资。
第三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间,如乙方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协议,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时,甲方有权在协议期内期内解除协议。
4、因行业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有违反赔偿甲方违约金600元。
第四条、其他说明
1、为方便学生,同时为乙方增加经济收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利用餐厅的窗口向校内师生销售文具和有质量保证的方便面。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用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议期内,乙方的身体、精神状况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师生销售“三无”小食品,一切由乙方责任导致的财物损失和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期满,无论甲乙双双是否有意续签协议均应提前30日正式告知对方,否则,赔偿另一方违约金600元。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202_年2月7日(202_年正月十六)——202_年2月24日(202_年正月十五)
甲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协议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日协议签署日期:___年__月__日
第三篇:餐饮合伙经营协议202_
餐饮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团结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结成共同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就餐饮合伙经营达成本协议,供各方信守。
第一条 餐饮合伙经营名称及经营项目 餐饮合伙经营的名称: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开设合伙餐馆是餐饮合伙经营的具体实施载体,以合伙人任何一方个人名义办理的餐馆证照、手续、签订的合同、店名、商标是餐饮合伙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伙人共有的资产,所有涉及餐馆经营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应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合伙人共同履行承担或享有。未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办理与本合伙餐饮相关的证照、合同、手续。
第二条 合伙期限
餐饮合伙经营自 年_ _月____日开始。合伙人均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合作时,即为餐饮合伙经营终止。
第三条 出资额及方式
1、甲、乙、丙三方各以_ _方式出资人民币__ __万元,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 万元。
2、各合伙人于_ 年_ _月_ _日以前将出资款足额转入三方共同指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使用按餐饮合伙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另行约定),所有合伙人有权监督和核查。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款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餐饮合伙经营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按合伙人出资比例为依据分配。盈余分配时间及金额由合伙人根据餐饮经营情况共同商定。
3、债务承担:经营中的债务首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全体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本合伙协议,并签署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法定事由。
(4)合伙人擅自退伙给本合伙餐饮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餐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餐饮造成经济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合伙餐饮所在地法院起诉。
4、退伙需提前_3个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餐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合伙人退伙后,该退伙人从退伙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 内投资、经营、从事与本合伙餐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应按每天人民币 元向其他每个合伙人支付业务竞争损失。
6、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合伙餐饮名称继续经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7、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三)出资的转让:
1、合伙人要转让在本合伙餐饮的出资,需提前_3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权限
(一)合伙人的权利:
1、餐饮合伙经营业务的管理权、建议权、表决权、监督权。一般事项即合伙餐饮经营的日常事务按合伙人权限履行,其他合伙人有权建议、监督。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共同决定,重要事项包括 确定合伙所开设餐馆的经营管理负责人及其权限;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大经营业务;新开设餐馆及其投资;合伙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清偿;合伙人入伙、退伙、出资转让;合伙餐馆的物价和员工工资、奖金、福利制度;对外签订合同等。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餐饮所经营项目的配方、制作工艺是市场竞争的关键,属合伙餐饮商业机密,为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资产,合伙人有保守合伙餐饮商业机密的义务。
(三)合伙人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餐饮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另外投资、经营、从事与本合伙餐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应按每天人民币 元向其他每个合伙人支付业务竞争损失。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餐饮利益的活动。如造成损失,该合伙人个人应全额赔偿。
4、未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不得向其他个人(含此后 新入伙的合伙人)或组织泄漏、传授本合伙餐饮商业机密。如泄漏、传授本合伙餐饮商业机密给本合伙餐饮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权限
1、餐饮合伙经营所开设餐馆的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餐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制作出售经营项目的产品,购买经营所需物品及食材;餐馆员工管理;餐馆财务收支管理等。餐馆的经营管理负责人应接受合伙人监督和执行合伙人共同商定事项。
_ _为餐饮合伙经营所开设的 经营管理负责人。
2、其他合伙人的权限:参与合伙餐饮的发展规划管理;听取餐馆经营管理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餐馆账册及经营管理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餐饮重大事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餐饮项目受到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端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入伙、退伙、出资转让的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月 日 7
年 月 日
年
第四篇:餐饮服务协议202_.2.20-2
南宁龙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食堂承接协议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信、公平公正、力求双赢的原则,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甲方的在册人员约200人的工作用餐、部分接待用餐由乙方负责提供。
2、乙方提供工作用餐应保证每餐有七项以上菜谱,及最少三荤二素的选择;每餐提供敢蒸饭和稀饭供甲方用餐人员选择。乙方提供的饭、菜,每位用餐人员可自助、米饭、例汤无限量供应,但以不浪费为原则。
3、乙方对菜系品种每餐应经常轮换一周内应尽量做到不重复。
4、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用餐人员名册每人制作一张用餐充值卡,用餐人员凭卡刷卡用餐。每刷卡一次扣餐费一次,直至扣完为止。
5、乙方每天应在中午11:45分前准备饭、菜供职工用餐。
6、乙方应做到所提供的餐具、用具每日每餐清洗和高温消毒,并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其干净、清洁、卫生。
7、乙方应确保提供的饭、菜是当天、当餐最新鲜的。乙方使用的食品质量要可靠,不得使用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食品原材料进货必须建立进货台账,进行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原材料采购渠
道要合法清楚,做到索证索票;米、油、米粉、酱油、味精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必须获得QS标志。
8、乙方应定时或不定时地对用餐人员就菜谱、口感等进行调查、回访,以便提高最可口、恰当的菜系和品味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餐费标准
工作用餐:乙方应提高多种套餐供职工选择,用餐价格每人每份暂定为人民币¥6.00(大写:陆元整)(如市场环境变化较大,价格标准可由双方再行协商)。
接待用餐:按低于市场价格,基本满足成本需求。
三、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工作用餐的场所在甲方单位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厨房及用餐场地的使用权。同时甲方提供水、电、和部分设备供乙方免费使用。
2、服务期内,厨房及用餐场所内的用具维修保养,设备维护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场地从事对外经营活动。
四、制度的建立及人员管理
1、服务期内,乙方应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
2、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甲方按双方认可的《食堂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乙方的餐饮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乙方应满足考核办法中的各项要求,达不到要
求的,按考核办法中的约定进行相应扣罚。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员工由乙方自主招聘,乙方应与属下员工签订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用工合同,甲方支付乙方员工劳务费及管理费用补贴为人民币¥18750.00元/月(大写:壹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合计一年费用为:¥225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该费用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应乙方要求,直接将该笔款项转入广西九界贸易有限公司账上,以对冲其货款。
2、在甲方支以上款项之后,乙方应给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发票,如乙方发票不真实合法,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用餐款支付方式:以食堂内刷卡机每日、每月消费记录为准,乙方需提供具体明细报表,每月尾甲方依据明细报表予以支付。
六、服务期限
1、本协议签订日期为202_年8月日,因甲方食堂还需进一步整改,乙方将于202_年11月15日进场,乙方服务期限自 202_ 年11 月15日起至 202_年11月15日止,服务期为壹年,在同等条件和要求下,乙方应有优先续约权。
2、在乙方进场之后,乙方试用一个月,如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甲方应于每月30日(遇到周末顺延)将本月的用餐款项及时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第五篇:公司餐饮服务协议
餐饮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接
公司名
工作用餐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供应标准及时间
1、乙方每餐为甲方提供标准为
元的套餐(一大荤、一小荤、两个素、一汤)。
2、中餐时间约为 12:00,晚餐时间约为
17:00。
二、结算方式
1、每月月底
25日 前,由乙方提供就餐客数的数据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无误后,告知乙方开具正规餐饮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餐饮发票后,在每个月
25日前付清上月餐费。
三、双方的职责: 甲方:
1、甲方每天必须在上午 9:00 之前向乙方报中餐实际就餐客数,如变动较大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下午
13:30 之前向乙方报晚餐实际就餐客数。
2、甲方就餐人员须在时间界定内(每餐为1小时)用餐。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后,如还不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
1、乙方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快餐的卫生、健康、安全、营养。
2、乙方员工必须持有政府规定的健康证等有效证件。
3、若因乙方提供的快餐而引起的食品中毒(经卫生权威部门鉴定),乙方凭卫生权威部门出具相关合法的证明负责赔偿甲方医药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为了甲方工厂卫生考虑,乙方每天必须做好餐具回收工作。
5、乙方必须在时间界定内供餐,(每餐为1小时内),以免放臵时间过长,导致食物变质腐败。
四、其他
如果市场副食品价格变动较大,经双方协定同意后快餐标准也将随之作相应的变动,乙方会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__ _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到期,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3个月。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后,授权代表签书面文件,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