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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三部曲”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12-32410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5 23:18: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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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三部曲” 作者:刘燕云 黄雪雄

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3年第03期

广西良庆区检察院自2005年3月建院以来,始终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并将主动将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推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的法律监督权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探索出接受人大监督三部曲:“虚心接受、细心整改、用心反馈”,助推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一部曲:对人大代表及其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虚心接受。作为两届城区、南宁市两级人大代表,该院黄伟检察长深刻认识到: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实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检察机关只有转变执法理念,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能。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全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该接受监督的观念,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实现内外监督的有机结合。该院开展的各项重大事项和重大执法活动,通过采取专题报告、信息通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及时向人大领导请示和汇报;不定时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对该院办理的重大疑难或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观摩出庭公诉并评议;每一次人大会议,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期间,该院都组织中层干警分赴各代表团,解答代表提问并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此外,检察长还亲自带领检察干警走进乡村、社区、工厂,向人大代表求计问策,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建院七年多来,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96条。

二部曲:对人大代表及其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细心整改。针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该院高度重视,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办法。专门成立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梳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意见和建议的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落实时限;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责任人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落实情况,同时实行办公室和业务部门领导两条线督办、催办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具体落实措施前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例如在2011年初,城区人大会上,人大代表在听取了该院检察院2012年度检察工作报告后,在审议该工作报告过程中提出了“检察机关查办贪贿和渎职大要案力度不够”等问题,该院党组高度重视,黄伟检察长立即抽调办公室和政工科干警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分类梳理,随后,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通报人大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并组织自侦部门干警认真分析本院自侦工作形势,深入查找工作滞后的原因和根源,重新确立2012年自侦工作思路: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该院反贪、反渎两部门仅有正式在编干警9人,其中,年中的时候1名干警调离该院,1名干警已连续2年借调市纪委办案,1名干警长期病休,实际在岗人员只有6人,警力严重不足。为解决这一困难,院党组整合反贪、反渎两部门办案资源,成立职务犯罪侦查联合小组,统一行动,联合办案,取得较好的成效。如在查办征地拆迁系列案中,反贪反渎统一协调警力,联合侦办,两个部门在系列案中共计立案7件7人,现全部侦查终结。2012年立案侦查13件14人,所立案件中,贪污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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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贿赂案件7件8人,查办贿赂案件人数占总数的89%。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案件8件9人,结案起诉率100%,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2012年11月15日在自治区、南宁市、城区三级人大代表年终视察活动会上,该院汇报2012年工作情况,听取汇报后,三级代表认为该院能立足职能,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城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维护城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代表们也提出了希望城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检察机关业务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树立新区检察干警良好风貌等意见和建议。鉴于此,该院完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制度,健全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注重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培养,着力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进一步实现队伍管理的正规化和人性化,健全和完善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推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良性发展,为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扭转少数干警作风懒散、上班迟到、早退等现象提供了制度保障,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走在全区100多个基层检察院的前列。

三部曲:将整改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用心反馈。该院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仅认真整改,而且检察长亲自及时向人大领导反馈整改情况,并将书面材料报人大领导审核。如2013年1月,该院检察工作报告在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再次获得全票通过,同时也收到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5类7条。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社会安全安定、法治知识宣传、职务犯罪预防、社会管理创新、征地拆迁犯罪的打击和预防等五个方面,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加大打击农村赌博、偷牛等刑事犯罪力度、加强进入农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等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以及重点查办城区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等建议。1月30日,该院检察长亲自组织办公室人员撰写了《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城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报城区人大常委会审核,该汇报从梳理出来的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做法以及落实代表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良庆区检察院的做法得到了代表的广泛好评,去年6月,城区第二届人大代表、那陈镇那徐村委书记黎永年到良庆区检察院参加人大代表座谈会时颇有感触地说“没想到良庆院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那么重视,还认真梳理,及时答复,良庆院各项检察工作能够健康发展,这与该院虚心接受监督,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有着一定的关系。”

“三部曲”显示了良庆院真心诚意接受人大监督的姿态,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良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国健认为,城区检察院能够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制度建设、联络渠道整改反馈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通过接受人大监督“三部曲”,很好地实现了人大与检察院工作的良性互动。

第二篇: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深入良庆区活动联系点调研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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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深入良庆区活动联系点调研帮扶

作者:黄雪雄

来源:《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年第08期

2013年7月10日上午,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曾祥桐代检察长一行6人来到“美丽良庆·清洁乡村”活动联系点——良庆区那陈镇那徐村进行调研,并对该村推进“清洁乡村”工作进行指导和帮扶。

曾祥桐代检察长一行在那陈镇党委书记杨荣团、包村干部和村干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那徐村的环卫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道路清扫卫生等情况,并与镇、村两级干部进行了座谈。在听取那陈镇及那徐村经济、综治等基本情况特别是 “美丽良庆·清洁乡村”活动推进情况的介绍后,曾祥桐代检察长充分肯定了那徐村的“清洁乡村”活动,认为工作措施有力、宣传到位,村干们充分发挥了先锋带头作用,全面调动了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活动初现成效。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清洁乡村”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意识,使“清洁乡村”工作深入人心;第三,镇、村两级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清洁乡村”工作与改善民生之间的密切联系,让村民深切体会到清洁乡村给他们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座谈会后,曾祥桐代检察长将良庆区检察院帮扶那徐村 “清洁乡村”活动的12000元郑重交到村支书手中,并强调必须将帮扶款每一分都用到实处,深入村坡搞好清洁卫生,共创良庆美丽家园。

第三篇:南宁市良庆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南宁市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方案》,为提高良庆区人口素质,促进良庆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教育发展现状

2010—2011学年,全城区共有幼儿园126所,全部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5673人;有中小学74所,其中直属小学5所,公办中心学校5所,村完小26所,不完全小学24所(教学点41个),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民办小学6所,在校小学生31693人,其中公办21828人,民办9865人;公办初中5所,完全中学2所,在校初中生10938人,其中公办8569人,民办2369人;在校高中生977人。全城区公办中小学在职教职工1832人,其中小学1204人,中学628人。公办中小学专任教师1587人,其中小学1074人,初中458人,高中55人。

建区以来,城区党委、政府积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创新教学方式,提高办学水平,取得了新成效。2006年城区政府被评为南宁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城区“两基”工作通过国家评估验收,2010年11月创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区)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中小学校管理逐步规范,校园文化建设初显特色,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

我城区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优质教育资源欠缺,学校规划、配套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二是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比较大。尤其是辖区内还没有公办幼儿园,已成为社会反映的一个热点问题。三是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办学条件和内涵建设有待提高。

三、“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的总体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三)发展目标

1.教育投入目标

(1)教育投资比例。认真落实教育投入“三增长、一优先”的政策,保证政府财政投入有大幅度增长,畅通教育财政投入主渠道,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十二五”期间,要依法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高于财政经常性公务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新建、迁建、续建幼儿园、学校项目。根据五象新区高规划、高起点的要求,在城区辖区内计划投资63253万元,新建设幼儿园4所,迁建、扩建小学8所,迁建初级中学1所,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计划详见附件:良庆区“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规划总表)。资金主要来源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划拨。

(3)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硬件投入,建设覆盖全区的光纤网络,建成特色鲜明的“良庆

区现代教育城域网”,不断完善、丰富教育教学资源库;争取中心学校以上的学校(含中心学校)都配备一间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房,信息技术装备完好率、使用率达到85%以上,学生用机达10人/台,全城区中小学各教学班90%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提高学生信息素养;不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

2.各类教育发展目标

(1)学前教育。一是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二是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力争到2013年,实现一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制村要有幼儿园,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0%以上,提高0—3岁幼儿受教育率。至2015年,力争创建8所市示范性实验幼儿园;1所自治区示范性实验幼儿园;7所特色幼儿园。

(2)义务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有计划、分阶段地改善城乡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做优基础教育,不断巩固“普九”成果。确保我城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以上,小学五年巩固率99.9%以上,小学毕业率100%,初中入学率98%以上,初中三年巩固率98%以上,初中毕业率100%,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转发南宁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而辍学。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在五象新区筹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

(4)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5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

(5)职业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为良庆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开展对农村初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指导初级中学积极与职业学校联办职业培训班,动员初中毕业生报读职业教育就业班。到2015年,不再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达80%以上。在农村中小学,要适当渗透职业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内容。加强校企联合办学,强化实践教学,推行订单教育,加强就业服务;农村中学要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局、农林水利局、人社局、科技局等部门,要打破部门界限,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建设好以培养技术工人和技能型、实用性专门人才为核心的职业教育。

(6)社区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和有效的社区教育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全城区居民对终身教育理念的认同感和参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区的意识;逐步整合、利用各类文化、教育资源,做到“横向联合,纵向沟通,优化配置,共有共享”建立起覆盖全城区的社区教育信息网络,2015年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区。

(7)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进入非义务教育领域。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承办与本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培训机构,争取在城区内办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对技能人才和农村乡土人才的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促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3.教师队伍建设目标

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和校长。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推行“校本管理”,以提高在职校长的理论素养、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加速骨干教师队伍的选拔和培训,到2010年,基本形成骨干教师梯队,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到2015年,全城区有5名中小学、幼儿园专家型校级领导,3名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8名中学学科带头人,20名小学学科带头人,60名优秀青年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以上。

四、“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行为,优先发展教育。

把发展教育作为城区党委、政府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将教育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做到优先统筹规划、优先确保投入;要认真落实政府每年为教育办实事制度,特别要千方百计抓好“十二五”期间学校建设项目;要抓住辖区内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切实解决;要切实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二)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形成依法治教氛围。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镇政府、街道办,城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

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师要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三)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1.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的运行机制,促使学校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办出特色。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控下的自主用人制度,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优胜劣汰,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良性循环。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教育社会评估和监督机制,改变只有教育部门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的现状,逐步形成学校、社区和家庭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努力实现“五个和谐”(学校与社区的和谐、教师与学生的和谐、家长与教师的和谐、家长与孩子的和谐、孩子与孩子的和谐),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2.深化学校内部分配体制改革。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进一步搞活学校内部分配,逐步建立国家宏观指导,单位自主分配,体现学校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结构工资为主要形式的校内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生机与活力。

3.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四)实施科研兴教工程,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1.推进课程改革。以课改纲要6大目标为研究课题,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以改进教学方式为切入点,以促进广大教师把课改理念转化成教学行为为核心,整合教科研优势,形成区域课改研究课题,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探索与实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

2.形成学科特色。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解决事关城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切实将“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落到实处。坚持以学校发展为本多元整合的学校教育科研价值取向,在扎实开展教育课题研究中积极推进教育

科研方式的转变。要通过实验经费、设备、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倾斜,使一部分教育科研成绩突出的学校成为教育科研的“窗口学校”,如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音乐、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初中政治等7个学科全面启动特色建设,通过5年努力,每个学科初步形成具有个性的学科教学特色;各学科培养出3-5名在市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3.创新教研制度。形成以城区教研室为骨干,与各校科研处紧密联系的教育科研机构网络,积极探索区校协进、同步共研新机制。统筹规划,整体协调,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教研规律的研究机制,营造积极主动的研究氛围。建立科学、合理、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教研制度、教研员研究制度。

(五)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德育规程》,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积极开展各种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身心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学生正确的艺术审美和鉴赏能力。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认真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重视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园丁形象工程,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拓宽名师人才来源渠道,全力打造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名师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力。对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骨干教师进行跟踪管理。采取交流任教、跨校兼课、带徒授艺、课题指导等方式,实现骨干教师资源共享。同时要创造名师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建立名师人才发现机制、培养机制,为德艺双馨的教师提供建功立业的平台和发展空间。全面推进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建立完善的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体制。实施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课程改革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培训、信息技术全员培训等一系列行动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

(七)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坚持“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相统一,办学规模与效益相统一,适当集中与学生就近入学相统一”的原则,在每个镇办好一所中学和一所中心学校的基础上,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八)加强民办学校的扶持与管理,促使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取消部分办学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学校,重点扶持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民办学校。建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帮扶关系,使每一所民办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开展师资培训、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都能得到帮助与支持。严格民办学校的审批,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民办标准校(园)、合格校(园)的评估与奖励制度,帮助和引导民办学校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使民办学校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第四篇:如何接受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模版]

根据拟任职务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谈谈如何接受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

答:

1、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发展形势,重点抓好、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组织实施和具体任务目标的下达工作,推进全市产业发展和规划布局谋篇,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积极主动与人大常委会各主任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系,及时反馈发改物价工作的最新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同时,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维护人民利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善于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社会和改革事务。

3、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到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注重实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把书面答复与电话沟通、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参加座谈等形式结合起来,追踪办理,坚持一抓到底,做到办理复文前与牵头代表沟通交流,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把办理建议与履行自身职能、完善政策措施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4、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人大或人大的视察、执法、核查等工作,当好参谋助手。积极谋求工作内容、方法和思维方式的创新,拓宽思路,研究吃透国家和省市政策,重点抓住项目实施管理和政策扶持这两个发展的牛鼻子,特别是针对一些经济社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要努力争取上级规划、政策和资金方面支持,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同时,把部门工作纳入服务和服从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布局,大胆实践,增强工作特色和成效,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篇:浅谈人民法院如何接受人大监督

浅谈人民法院如何接受人大监督

浅谈人民法院如何接受人大监督

摘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人大集中、独立地监督法院工作,促进法院依法审判,可以达到树立国家权力机关权威和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目的。

关键词:监督 监督权 依法审判

一、宪法框架下人大与法院的关系

(一)组织者与被组织者的关系。各级法院主要成员由同级人大选举、任命,并据此依法独立开展审判工作,在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的职责方面对人大负责。

(二)立法者与司法者的关系。人大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法律,而法院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以发挥法律的价值和功能。

(三)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这种监督关系的实质是人民群众对审判权行使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最高形式的法律监督。

二、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必要性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乃至民主政治建设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司法独立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可能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司法独立是脆弱的、靠不住的,接受人大监督势在必行。

(一)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履行宪法职责。人民法院接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的重要职权之一。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依法履行义务。人大对人民法院的监督,实质上是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体现了国家权力主体的人民性这一宪法根本原则,这种监督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性。

(二)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与时俱进的要求。法律本身有其时代性,一定时期所制定的法律从来都带有当时的思想、观念和政策的印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求法院的工作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现“让人民群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人大作为人民群众的权利代表机构,是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体现,法院只有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牢牢把握人民所赋予的审判权,才能做到严肃执法,更好地发挥打击犯罪,才能真正把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结合。

(三)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才能保障司法公正。人大监督的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从制度上保证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和需要运转。历史证明,掌握权力而不受制约,必然滥用权力、走向腐败,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和腐败不相容的。毛泽东同志早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就指出,我们党与历代王朝相区别,能够跳出始兴后衰、政怠宦成、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因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就是监督。人大监督正是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推动民主法治进程极为重要的制约机制,通过人大监督这种有效方式,有利于帮助法院纠正失误,挽回影响,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司法公正在全社会得到实现。

三、当前人大对法院行使监督权的主要方式

(一)在人代会期间听取和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对法院工作进行宏观监督。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法院专项工作进行审议,对法院重大工作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具体监督,此种监督方式有效保障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上的决定权。

(二)执法检查。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可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通过检查纠正错误、总结经验,保障法院公正司法。

(三)质询。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符合法定联名人数的,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法院的质询案,提质询案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对受质询者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的机关再作答复。

(四)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任命的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当前法院接受人大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人大虽然有上述种种监督法院的措施,但由于我国法治化历程还不长,人大监督法院的制度尚不完善,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在后续工作中予以完善。

(一)法院过于重视每年工作报告是否能在人大会议顺利通过,而对日常工作中接受人大监督的认识不足。据报道每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工作报告顺利通过,立案庭、民事四个庭、刑事五个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庭、执行局等庭室均有人员投入到两会工作中,他们出现在人民大会堂、代表驻地、审议现场等各个场所听取代表的意见。他们都有一份指南,上面写着去年社会热点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官方口径,除了热点案件,这份指南上还有代表过问案件的详细目录:哪个团,哪个代表,哪个案子,现在到什么诉讼阶段,一目了然。

从上述报道的细节描述可见,法院对每年工作报告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但是每年两会一结束,法院继续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与对每年工作报告的重视程度相比,有明显差距。这也与人大常委会要求法院进行专项工作汇报的制度性建设尚不完善有关,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人大的个案监督与审判独立之间的平衡尚无制度性保障。由于司法工作的特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有利于司法公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因此,人大监督必须以尊重审判独立为前提,将人大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冲突降低到最低,在为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下实现两者的平衡。2007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了听取工作报告、质询及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并赋予人大代表向法院进行个案监督的方式。可现实中,存在一些越位监督、违法监督的做法,如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做决定的方式,直接判定某起案件的事实,直接处理某种法律关系,否定法院判决,有的人大代表直接将案件递交给最高院工作人员。如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河南代表团有一个代表一口气递了几十个案件,令接待人员目瞪口呆。根据历年的情况,代表们现场提交的案件总数,少则几十件,多则百余件。有的代表对个案不满,直接说如果投票日之前不跟他解释清楚,他就直接投反对票,还会动员周围的代表一起投。代表关注的案件有时在县市一级法院,最高法院会连夜电召案子的承办法官,询问案情的进展,必要时承办法官会赶来北京,当面向代表解释。

人大代表的上述做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纠正某些冤假错案,但是这种利用代表身份为个人关注的案件行方便之门的做法,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组织程序,而其最大的伤害就是对干扰了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甚至可以通过人大组织调查委员会,对特定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调查、询问,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不能直接代替法院去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更不能利用代表身份为自己案件大行方便,这也是一种特权意识的体现,不符合人大代表的定位。

(三)人大监督法院的制度在群众中的知晓度不高。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当事人提及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方式有意见,但却不知向哪个机关投诉,不知道哪个机关可以监督法院。甚至有人认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只有找政府才能解决,这也造成了目前上访率较高的问题。上访者中间包括一部分对法院失去信心的群众,他们更倾向于向当地政府首长反映问题,这除了多年来“青天”意识的影响外,也包括人大可对法院进行监督的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懂有这么一条途径去监督法院的工作。

(四)人大监督的力度仍需提高。由于人大监督法院的力度问题,很多人对人大的监督心存疑虑,人大监督的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当前,部分“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兼任人大代表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领导干部兼任人大代表较普遍,导致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多停留在批评建议上,损害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和形象。如2010年6月21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冯缤因其妻子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被当地法院受理,而穿着法袍去湖北省高院上访的事件。该行为虽然极端,但起码能反映人大监督的力度还不够足,连法院法官也选择向上级机关上访的形式维权,而不是向同级人大投诉,要求人大行使监督权。

五、完善人大对法院监督的建议

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如何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从而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人民法院应立足于由人大选举产生,对人大负责的基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定期报告与不定期报告相结合,全面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书面报告与口头报告相结合,除了每年认真做好人代会上的法院工作报告外,在人大闭会期间,对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法院工作重大部署、重大活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均应及时报告,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或队伍建设每年确定一项重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做出决议的,要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这些措施,使法院工作自始至终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建立代表联络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要加强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建设,配备专门人员,在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络上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变被动联络为主动联络、变单一联络为多样联络、变局部联络为整体联络,走出与代表联络的特色之路。要组织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加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联系、理解与沟通。以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为例,该院每年就重点工作的安排、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及时听取人大代表对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将法院的阶段性工作情况、重大工作改革情况、开展“清积”等专项执行的情况介绍给代表,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代表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登门走访、赠送有关材料等形式,主动征求和搜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改进落实,及时进行反馈。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提供方便,事先积极邀请,并专设人大代表旁听席,拉近人大代表与法院干警之间的距离,较好地实现了人大与法院的良性互动。

(三)完善工作监督制度,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根本目的是要通过监督取得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上的实际效果,因此,要建立对人大提案、建议、意见和人大转办群众来信的专人督办督查制度,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遵循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高效办理。认真复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就一些案件作出的批复,实行专人负责,限期办理。对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质询,及时、准确、严肃答复,主动赢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对人大交办的案件优先办理,坚持做到受理快、查处快、汇报快,保证人大交办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办理好交办事项或案件的同时,要深入思考人大监督个案的侧重点是什么?通过个案监督进一步发现法院审判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本身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在制度层面上推动法院工作不断改进。

总之,人民法院要摆正位置,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完善制度,改进措施,自觉置身于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接受人大监督“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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