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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宣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12-823515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4 17:30: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4年宣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4年宣城市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2014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4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专业技术岗位48名,管理岗位8名),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附件1《2014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2014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xzlbj/index.aspx)、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网络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sydw/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http://ah.gongkaocn.com/sydw/zkgg/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真题:http://ah.gongkaocn.com/zhenti/sydw/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试题:http://ah.gongkaocn.com/moni/sydw/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辅导:http://ah.gongkaocn.com/fudao/sydw/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信息:http://ah.gongkaocn.com/sydw/gkxw/

安徽卓博教育安徽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报班咨询热线:0551-67109967

第二篇: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2011年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2名,其中管理人员19名,专业技术人员17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1年以前(含2011年应届生)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发证日期和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到证发证日期均为2011年8月15日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学历应为咸阳生源或具有咸阳辖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8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6、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没有具体年龄要求的,大专及本科学历要求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至1993年8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取聘用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咸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人才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乘11路、16路、18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咨询电话:029—33210438,33576964。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首先从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连同本人亲笔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两张,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已就业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并带到报名地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办理登记、缴费、确认等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

[2001]89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名考生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8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府八楼4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办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咸阳市长城饭店(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对于报考人数较少且属于我市急需专业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涉及事业单位概况、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经济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国情、省情、市情等内容。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现场报名经资格确认后,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的,面试人数不受1:3比例限制。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3日上午9:00—11:00,考生持身份证和

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9月8日前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按招聘单位分步进行。各招聘单位具体面试的工作安排,请注意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本专科学历职位上报考的研究生与本专科考生凭面试成绩确定次序,本专科考生之间凭综合成绩确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①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②其他所有招聘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看。

4、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

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录取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拟聘用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考生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 2011年咸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

岗位一览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第三篇: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

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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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批准,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16日起同时在安庆先锋网(http://aq.ahxf.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专业、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 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4日0:00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4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详见《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笔试成绩是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合成后折算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 8月17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8月17日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8月13日至8月15日从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 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报考人员中:

(1)属社会人员的,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八、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的,按《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先锋网、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7(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702022、5702020(市监察局)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表《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2014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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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14年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3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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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4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7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5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h.offcn.com/)中国黄山网(http:///)黄山先锋网(http:///)、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下同)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除市二院护理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1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13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89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

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5日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4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2014年1-5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申论》成绩40%合成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

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黄山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2355343)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拟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于统一考试结束后,另行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考《专业知识》的按面试、《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考《申论》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考察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等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9-2355043(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407(市纪检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9日

附件:2014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更多内容请访问:安徽人事考试网、芜湖人事考试网、芜湖公务员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第五篇: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teniu.cc)。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8224954(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

2014年宣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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